江湖那么大 完结+番外[古代架空]——BY:语笑阑珊

作者:语笑阑珊  录入:09-11

  祝燕隐低头闻了闻,是挺香。
  婶婶又道:“两位公子要是想吃,我这就去煮两碗来。”
  祝燕隐虚心请教:“煮粥难吗?”
  婶婶答曰,不难,煮粥有什么难的,最简单不过的伙食了,是个人都会做。
  一听门槛这么低,祝燕隐顿时有了底气:“我能借厨房用一下吗?”
  厉随扯住他的头发,皱眉:“你要做什么?”
  祝燕隐答,做粥。
  厉随松开手:“去吧。”并且同时在心里做好了赔这户人家一处新房的准备。
  祝燕隐:怎么能是我一个人去,举案齐眉这种事,难道不该大家一起?
  遂强行把大魔头拖进了厨房。
  “你会生火吗?”
  “会。”
  “煮粥呢?”
  “也会。”
  “那你煮。”
  “你呢?”
  “我看你煮。”
  读书人就是这么理直气壮。
  厉随生起灶火,递给他一把扇子。
  祝燕隐坐在小板凳上:“我不热。”
  厉随:“扇火。”
  祝燕隐:“……对不起,我还以为你怕我热。”
  他嫌那黑乎乎的扇柄脏,扇面也脏,于是从腰间抽出自己的玉扇,“刷”一下潇洒打开,开始扇火。
  玉扇本扇可能也没想到,自己此生居然还能有与柴火近距离接触的时刻,内心比较抵制,送出来的风也有气无力,两人肚子已经咕咕叫了,水还没开。
  不得已,祝二公子只好换回竹扇,垫了三四层帕子握在手中,表情喜感。
  火苗总算升腾起来,厉随洗好米后,将锅往灶上一放:“好了。”
  祝燕隐看着被熏黑的玉扇,比较心疼。
  厉随弯腰亲他:“下回买一把新的送你。”
  祝燕隐没理他,还想试试沾点水能不能擦掉,厉随却已经把扇子从他手中抽走,又把人拉进自己怀中,开始专心致志地亲。他觉得祝燕隐方才并腿坐在小板凳上,一脸沮丧盯着扇子的样子实在可怜又可爱,像一块又软又白的糖,不咬一口就牙痒。
  祝二公子从亲吻的缝隙里,艰难地说:“我们这是在农户家中!”
  厉随从他的脸颊一路亲到下巴,再到领口下的锁骨。
  祝燕隐:你不要突然就来感觉啊!
  厉随看着他笑,话本里最常见的那种邪魅一笑,虽然写出来有点烂梗,但真的好撩人。
  祝燕隐后背靠着墙:“……”
  不是说好了成亲当天再一起发现新的快乐吗,我觉得我们现在距离成亲还有至少一年啊!
  厉随咬着他的耳垂问:“我在你心里有这么信守承诺?”
  祝燕隐心想,其实也没有啦,你看起来很疯很不受控的。但他还是机智地选择了顺毛哄,铿锵有力地回答,那当然,君子一诺千金,全武林加起来也不如你!
  厉随又开始捏他的屁股。
  祝燕隐:救命!
  至少让我先把粥喝了啊!
  二、到底缺失了哪一部分记忆
  在江胜临的悉心照料下,祝燕隐的脑疾好得很快,他已经记起了从前大部分的事情,唯一比较重要的,但又想不起来的,就是失忆当天的情形,不管神医怎么诱导,也诱不出来。
  祝燕晖细问:“那天你是几时溜出家门的?”
  祝燕隐躺在床上回忆,一早就出去了,天还没亮呢。
  至于为什么要摸黑出门,还要甩掉所有的随从和护卫,是因为他那阵正在看快意恩仇的江湖话本,结果书没藏好,被大哥发现了,当着家人的面好一顿训斥,于是祝二公子一怒之下就离家出走了,好有出息的。
  祝燕晖又问:“你打算出走到何处?”
  祝燕隐答:“王城。”
  计划得倒是很周详,不仅细心标注了地图,带了充足的银子,还去街头的铁匠铺子里买了一把锋利的匕首,把自己搞得很像一位真正的大侠。
  结果连柳城的管辖范围都没出,刚进山就碰到一伙山贼,轰轰烈烈倒在了闯荡江湖的第一步。
  祝燕晖对厉随道:“当时小隐昏迷不醒地躺在山道旁,幸好被往来商队发现,才送回府中,而等他醒来时,就已经完全失忆了。”
  大夫一轮一轮地被请进祝府,都只能查出祝燕隐的脑内并无大淤血,也没有受到猛烈撞击的痕迹——可能就真是单纯被吓傻了。
  厉随问:“山贼呢?”
  祝燕晖道:“出事之后,官府去山中清剿过几回,也抓了一些匪徒,但没有一个肯承认是他们伤了小隐,直到现在那些人还在牢狱里关着。”
  祝燕隐使劲回忆了一下山贼的长相,结果未遂,嘴里直喊着头疼。
  祝燕晖赶紧宽慰,不想了不想了,反正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
  厉随在下午独自去了官府大牢。
  柳城富庶繁华,官府的管理也很严格,自然不像偏远之地那么匪患丛生,所以山里一共就三拨土匪,还明显是脑子都不怎么好用的。
  一伙是两个瘦子,竹竿似的,叫麻一和麻二。
  一伙是两个胖子,长成葫芦样,叫宋大虎和宋小虎。
  还有一伙是两个麻子,比前四位更加专业一点,人家有行走江湖的诨号,叫五魁首和六六六。
  一般这几个名字要是同时出现在江湖话本中,不用继续往下看也能猜出谁才是真正的凶手,毕竟诨号就等于戏份。但厉随还是稍稍审了一下——是真的很“稍稍”,甚至都没有把人犯从监牢里提出来这个过程,只站在外头沉默地扫视一圈。
  牢狱里的六个人突然就感觉到了一阵盎然尿意。
  他们放下手中的馒头和咸菜,缓慢地抬起头。
  厉随目光冰冷,眼底透着阴森杀机。
  麻一和麻二当场就昏了过去。
  宋大虎和宋小虎稍微慢了一步,没有来得及晕,等他们反应过来,也想倒在地上装死的时候,厉随的目光已经看了过来:“知道我要问什么吗?”
  宋小虎哆哆嗦嗦地回答,知知知道。
  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少说也审了几十次,但我们真的没有伤过祝公子啊,谁有那熊心豹子胆?
  于是只能扯着嗓子喊冤:“我们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厉随又看向另外两个人。
  五魁首一口咬死:“咱们兄弟两个也不知道。”
  厉随道:“那我就剐了你们。”
  宋小虎一听也晕了。
  宋大虎赶紧在他身旁跟着躺平。
  厉随抬手扬起一道掌风。
  五魁首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就喷出一口鲜血。
  六六六:“大哥!”
  厉随道:“说。”
  五魁首:“不是,不是我干的!”
  “那是谁?”
  “不知道。”
  厉随又是一掌。
  五魁首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红色喷壶。
  六六六:“是他干的!是他干的!”
  五魁首:“不是我们!”
  六六六:“对,是你一个人干的!”
  五魁首:“?”
  六六六扑向厉随的方向:“我都招!”
  躺在地上的四个人勃然大怒,纷纷爬起来,这他娘的,原来真的是你们?
  连累我们坐这么久的牢,先打一顿再说!
  五魁首和六六六最后是被闻讯赶来的狱卒抢救下来的,已经基本被打成了猪头。
  五魁首:“我五某人没有你这忘恩负义的兄弟!”
  六六六:“我六某人也没有!”
  狱卒:我们是经过专业训练的,一般不会笑,除非真的很好笑。
  于是直到将人犯提往公堂的路上,还在时不时地“噗嗤”一下。
  六六六将所有事情都推给了五魁首,说他那天出门想干一票大的,结果中午果然满载而归,带了整整一大包银子,还说主人是个白衣公子,这可不就是祝公子?
  五魁首怒骂,你放屁,我那天分明在山寨里睡了一整天!
  地方官看了眼厉随,见他似乎并不打算开口,才又继续审问:“那一共抢夺了多少银子?”
  六六六道:“足足有五十多两碎银,还有厚厚一摞银票,加起来少说也有两百两!”
  厉随看着他:“再说一遍,一共抢了多少银子?”
  六六六:“……两、两百多两。”
  地方官提醒他:“根据祝府报上来的损失,银票足有十数万两之多,还有一些宝石,就更价值连城了。”
  六六六倒吸一口冷气,当场就惊得说不出话。
  这这这得是啥样的家庭条件啊,出门带十万两银票?
  苍天可鉴,方才的二百两银票加五十两碎银,已经是他所能想象出的,大户人家公子出门最阔绰的行头了。
  厉随道:“给你最后一次机会。”
  六六六还沉浸在十万两的不真实世界中,哭着招供:“我们真的没有抢过祝公子,刚刚都是我随口瞎编的,我怕自己也被活活打死。”
  厉随:“……”
  地方官头疼,刚刚在听到消息时,还真以为案情有了新进展,没想到是这么一个二愣子。
  他身为朝廷命官,是不怕厉随的,却对祝府心存忌惮。于是趁着这次机会又解释一回,柳城的民风向来严谨,因为来往的商队很多,所以官兵时常会去山里巡逻,方圆几十里连个贼都少有,更何况是山匪?最大也就是牢里这几个了,颠三倒四迷迷糊糊的,估摸从出道到被俘,一票生意都没做成过。
  厉随离开府衙,并没有回祝府,而是去了宿云帮——是江南颇大的一个武林门派,最近刚好路过在柳城,他问掌门借了数百人连夜进山搜寻,对外只说江湖事,一搜就是整整三天。
  第四天时,祝燕隐实在好奇得不行,于是也想出城凑热闹,结果厉随却回来了,手里还拎着一个黑色的包袱。
  “我刚还在让小穗准备马车。”祝燕隐迎上前,“你怎么这么久也不回来,江湖里出了什么事?。”
  厉随道:“江湖里没出事,我去山中找了些东西。”
  “我听说你把宿云帮的人都借走了。”祝燕隐替他倒茶,“人手够吗,不够的话,我让大哥再给你调拨一些祝府的护卫。”
  厉随将手里的东西放到桌上:“这些东西是你的吧?”
  祝燕隐将茶杯递给他:“什么?”
  包袱打开后,是许多花花绿绿的宝石,有些上头的泥土还没有擦干净,有些已经被车马碾碎了,不过依旧能看得出,晶莹剔透,水头很好。
  祝燕隐:“……”
  “银票已经找不到了,不过这些宝石滚落山间树丛,倒是留下一些。”厉随捏捏他的下巴,“我怎么觉得,你不像是被土匪抢了?”
  祝燕隐冷静地提醒他,你在山里刨泥巴了,回来还没有洗手。
  厉随很配合,洗完手之后过来继续捏。
  祝燕隐乖乖仰着头,那我可能就没被抢吧。
  厉随和他对视。
  祝燕隐视线左边飘一下,右边再飘一下。
  厉随:“说实话!”
  祝燕隐:“嗯。”
  厉随问:“嗯什么?”
  祝燕隐:“我就是没被抢。”
  他一个月前其实已经想起来了,但因为实在太丢人了,就没说,依然装出一副“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失忆呀”的无辜样子。
  具体是这样的,祝二公子因为没有什么离家出走的经验,所以当时把所有的私房钱都卷在了身上,除了银票,还有许多宝石。
  但宝石真的好重啊,并不适合让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长时间携带,他进山还没走多久,就累得气喘吁吁,腰酸背痛,但总不能又送回去,所以就想挖个坑把宝石埋起来。
  祝燕隐道:“我当时分析,应该找个高险处。”
  厉随嘴角不自觉地一僵:“嗯。”
  “你笑什么,我真的爬上去了,那个地方可隐蔽了。”但就是太高险了,所以没路,脚下一滑,祝二公子“咕噜咕噜”就滚下山,在惊慌失措的“啊我是不是要死了”里,脑袋可能被磕了一下吧,反正醒来就失忆了。
  那些有关于土匪的描述,其实完全是祝燕隐在昏迷未醒的时候,听到身边的人在聊天,也不知是家中哪几个亲戚,对话基本是这样的——
  “那山里是不是有土匪啊,否则小隐怎么会伤得这么重?”
  “八成就是了。”
  “唉,真是可怜。”
  于是头受伤的祝燕隐也就跟着迷迷糊糊地想,哦,我遇到了土匪,我好可怜。
  厉随问:“既然早就想起来了,怎么不说?”
  祝燕隐回答:“因为丢人。”
  离家出走,腰里卷着一圈沉甸甸的宝石,上山挖坑想埋,结果一脚踩空,听起来完全没有
  “离家出走然后遇到土匪被打伤”来得合情合理——虽然后者也没好到哪里去吧,但至少不憨。
  厉随又问:“连我也不能说吗?”
  祝燕隐嘟囔:“最不能说的就是你。”
  谈恋爱就是这样啊,恨不能在对方眼里处处完美,这么蠢的事情怎么可能主动承认?
  厉随忍笑:“嗯。”
  祝燕隐强调:“那你要帮我保密。”
  厉随凑过去亲他:“好。”
  于是祝燕晖就被瞒了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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