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宋卖火锅[种田][古代架空]——BY:孟冬十五

作者:孟冬十五  录入:11-09
  《我在大宋卖火锅[种田]》作者:孟冬十五
  文案:
  司南穿越到大宋开封府,一米八的身高没有了,攻气十足的大帅脸也没有了,成了个年仅十六、白白嫩嫩的小弱受!
  小弱受也就算了,还没了爹妈,丢了祖产,只有个管东管西的拖油瓶小弟。
  司南:……
  大总攻不带怕的!
  置铺子,卖火锅,和未来官家做朋友,
  立志把连锁店开遍全大宋,然后……睡了那个背着重弓、长着大长腿的俊俏将军。
  反正,亲都亲过了……
  一场骚气十足的“爱国壮举”让司南的火锅店彻底火了,顾客都是仁宗朝响当当的大人物——
  官家喜欢酸菜锅,欧阳大人偏爱腊肉锅,
  苏学士常点川椒锅,未来的官家、现在的赵团练天天吃滋补锅,
  刚正不阿、一脸严肃的包青天居然喜欢甜甜的红枣猪蹄锅……
  司南坚持认为:没有辣椒的火锅是没有灵魂的!
  唐玄掂了掂从关外寻来的“辣椒”种子:是谁说,若有人找到这物,就嫁了?
  司南咽了咽口水:我、我在上面?
  唐玄罕见地笑了:你可以试试。
  【扮猪吃老虎·一心想做攻的暴力受】VS【外冷内骚·百发百中郡王攻】
  【排个雷哦~】
  1.架空宋朝,攻受都是虚构哒!
  2.作者菌努力写出一个完整的故事,有美食,有爱情,有极品,有温暖的人和事;并非只有美食/爱情/极品~~酱紫!
  立意:达则兼济天下,小人物也能有大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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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标签:布衣生活 穿越时空 种田文 美食
  搜索关键字:主角:司南,唐玄┃配角:┃其它:
  一句话简介:背诵默写天团都来我店里吃火锅!
  立意:达则兼济天下,小人物亦有大作为。
  vip强推奖章:司南穿越到大宋开封府,没了爹妈,丢了祖产,只有个管东管西的拖油瓶小弟。司南并不气馁,置铺子,卖火锅,和未来官家做朋友,立志把连锁店开遍全大宋,然后娶了那位背着生弓长着大长腿的郡王……完全想不到,自己其实是“嫁”的那个。本文行文流畅,用语平实,字里行间透着温情与趣味。主角无论对亲人、邻里,还是无助的乞儿都能真心相待,给予善意。对敌人则是机智应对,绝不手软。即使面对一国之君亦能坚守本心、侃侃而谈。和爱人的互动则是甜蜜与笑料交织,让人每每感叹:“爱情啊,它可真上头!”文中讲述的是故事,也是生活,有成长,也有抉择,缓缓读来,总能会心一笑。


第1章 归位
  司家大郎摔坏了脑袋!
  书不读了!
  勾栏瓦肆也不去了!
  前日在灶台前熬粥!
  昨日在菜园里拔草!
  今日又跟于家娘子吵架!
  天爷爷,八成摔傻了!
  茶汤巷最北头,挂着“司宅”灯笼的门洞前围着一群看热闹的人。
  一个三十上下的高瘦妇人叉着腰,吊着眼,发黄的手指几乎戳到对面少年的鼻尖上。
  “街坊邻里都瞧见了,我家七宝被你家二郎打得满脸是血,险些破了相!司家大郎,你说,这事怎么算?”
  旁边一个稍矮的妇人,好声好气地劝:“于家娘子消消气,此事不能单赖二郎,若非七宝招惹妞妞,二郎也不会失手推倒他……”
  “失手?那叫失手?那小奴才就差杀了我儿!我家七宝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叫他姓司的赔命!”于娘子声音尖得把柳梢上的灰雀都吓飞了。
  司南抹了把脸上的唾沫星子,似笑非笑地问:“死了吗?”
  于娘子一噎,险些气个倒仰,“你——你说的这叫人话吗?”
  “听不懂吗?是‘人’话所以才听不懂吧!”司南懒懒地靠在门垛上,眼中带着一丝讥笑。
  “你——”于娘子气得发颤。
  感觉被骂了,可是没证据!
  司南话音一转:“既然于娘子还能来我门前撒泼,看样子还有口气——看大夫了吗?医药费多少?说个数,我赔。”
  于娘子闻言,终于倒上一口气。
  只是,不等她狮子大开口,司南又道:“看的哪个大夫,抓的什么药,单据拿来,我会一一核实,若差上一个子儿,衙门见。”
  于娘子又是一噎。
  核实个屁!
  七宝就是流了个鼻血,大夫都没看,哪来的什么单据双据!
  她就是来找茬儿的,顺便勒索财物。
  司南早就看穿了,笑眯眯道:“现在的开封府尹是谁?包青天吗?听说他断案如神,从不徇私枉法,而且呀,对坏人可凶可凶了,咔嚓一下,脑袋就被狗头铡切断了。”
  于娘子颈间一凉,险些吓尿,“竖子!休、休要胡说,就算要铡,也是铡了伤到我儿的兔崽子!”
  “成,那走吧。”司南整了整衣袖,往前迈出一步。
  于娘子吓得连退三步,“去哪儿?”
  “开封府呀,看看包大人是铡我们这两个尚在孝期的孤苦兄弟,还是铡你这个满口胡言的贪婪妇人。”司南眨眨眼,“咔嚓——脑袋就掉了。”
  于娘子腿一软,险些跌到地上。
  围观群众惊呆了。
  这还是那个高傲自负、不学无术的司大郎吗?怎的突然变得厉害起来?
  摔脑袋摔的吗?
  司南满意地收割了一波“崇拜”的目光。
  “对了,七宝是重要‘证据’,不能落下。等着,我去雇辆驴车,省得路上磕着碰着,赖到我家二郎身上。”
  于娘子:……
  真的,她后悔了,今日就不该来。
  想原地爆炸。
  司南作势要走。
  邻居刘氏连忙拦住,“不过是小孩子家打打闹闹,哪里就要闹到衙门去?”
  其实,方才的事大伙都瞧见了,分明是于家七宝欺负刘氏的女儿妞妞,司南的弟弟二郎打抱不平,把于七宝推了个屁股墩儿。
  一丝油皮都没擦破,就是流了鼻血,还是七宝自己不留神儿,磕到了井沿上。
  于家娘子再不敢待下去,生怕司南再说出什么噎死人的话。只是,走之前还要撑着面子撂狠话:“这事不算完,等当家的回来,有你好看!”
  司南抄着手,不紧不慢地说:“于家嫂嫂,你想让我们兄弟如何好看?”
  一声“嫂嫂”,让于娘子顿住脚步,也让左右邻里心思活泛起来。
  司、于两家原本是有交情的,还不浅。
  于娘子的丈夫于三儿原本是司家的一个小仆从,签了死契的那种,早年间跟着司南的父亲司旭外出跑商时遇到歹徒,挨了一刀,腿上落了毛病,再不能走远路。
  司旭仁厚,不仅给了他自由身,还赠送了一笔丰厚的银钱。
  于三儿这才开了间小小的酒馆,酒直接从司家酒坊提,向来是最低价。
  司旭在时,于家上下哪回见了司家人不是点头哈腰,一脸讨好?
  别说司二郎只是推了于七宝一下,就算真打死他,于家都不带说什么的。
  自从司家出了事,于家人的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这些司南记忆里都有,不然不会这么不留情面。“于娘子别忘了给于掌柜带句话,是刀是枪咱们明着来,若有人敢在背地里对二郎动手动脚,我必十倍奉还。”
  说这话时,司南不仅不带半分怒意,反而勾着嘴角,含着浅笑,玩笑一般。
  “咔嚓——”司南轻笑。
  于娘子狠狠一颤。
  要死了!
  这司家大郎往鬼门关转了一圈,怎么变得奇奇怪怪?
  怪、怪可怕的!
  左邻右舍打眼瞧着,只觉惊悚。
  惊悚就对了。
  司南就是要让他们知道,就算司家倒了,祖父母没了,他们兄弟两个也不会任人欺凌。
  众人各自散去,只剩下妞妞的母亲,刘氏。
  刘氏一脸歉意,“南哥儿,这事说到底是我家妞妞惹出来的,婶子代她赔个不是……二郎也是好心,你可千万别怪他。”
  司南勾起笑意,“婶子言重了,妞妞性子软,又是女娃,二郎护着她是应该的。”
  刘氏怔怔地看着他,总觉得眼前的司大郎有哪里不一样了。
  刘氏走后,司南转身回了院子。
  院子非常小,将将种下两陇菜,西墙下搭着个草棚子,棚内垒着灶台,灶台上拿泥糊着一大一小两口铁锅,可以说是司家目前最值钱的家当。
  谁能想到,一年前司家还是潘楼南街最富裕的人家,住的是两进的大院子,开着临街的大酒楼,还经营着官办酒坊。
  司南的父亲司旭因生得俊美,又是秀才出身,被人称为“玉面掌柜”。
  他为人精明,又不失道义,二十岁弃文从商,短短十余年便将司家酒楼开得风生水起,是当之无愧的白手起家,黑、白两道提到他,无不竖起大拇指。
  只是,朝廷的酒税一日重过一日,粮价更是见风涨,酒坊接连亏损,到后来甚至要用酒楼的营利贴补。
  但凡司旭自私些,将酒坊停掉,便能及时止损。然而,想到店里的伙计、下面的脚店都指着这点银钱养家糊口,司旭怎么都狠不下心。
  为了谋求出路,他铤而走险,远去西域寻求葡萄酒的酿制方子,没承想竟有去无回。
  多方打听才知道,商队在边境遇上了风沙,连人带马被活埋。
  司南的母亲不信邪,将两个儿子托给公婆照料,毅然远去西域,寻找夫君。这也是位奇女子。
  她姓月,司旭平日里喊她“八娘”,亲昵时叫“玲珑”。
  月玲珑并非小门小户养出来的乖乖女,而是司旭当年四处行商时结识的江湖女侠。
  在原身的记忆中,不止一次看到母亲像《水浒传》里的武松那样甩着长棍晾衣服,也不止一次看到她把父亲揪起来扔到树杈上挂着。
  只是,每当提起娘家,月玲珑总是讳莫如深。
  月玲珑走后,祖父母日夜担心,相继病倒。半年间,两位老人寻医问药、过世安葬,生生掏空了司家家底,只剩下这个小院子。
  司南梳理着脑海中的记忆,推门进屋。
  一个虎头虎脑的小郎君正抱着手臂,一脸戒备地坐在迎门的主位上,明明紧张得睫毛乱颤,愣是摆出一副“要杀要剐随便来”的气势。
  司南挑了挑眉,把他拎起来放到旁边,自己占了一家之主的位子。
  二郎不服气,嗖地一下跳到地上。
  小爪子将将碰到司南,就被他轻轻松松一个格挡,转而揪着后领提了起来。
  像抓小狼崽似的。
  二郎缩着脖子,目瞪口呆。
  臭兄长明明三天前还是个软脚虾,怎么摔了一下就变厉害了?
  司南挑眉,“老实了?”
  二郎梗着脖子不认怂。
  司南反倒挺满意。
  以后可以闲着没事打弟弟了,太老实的反倒不好下手。
  “说说吧,怎么回事?”
  “我没错!是于七宝先揪妞妞的辫子,还要抢她做媳妇!我没用力,是他太弱了!”二郎大声说。
  司南掏掏耳朵,“既然没错,你这么心虚做什么?”
  “我没心虚!”
  “不心虚抠什么桌子?”
  “我没抠!”二郎连忙把手撤回去。
  司南笑笑,话音一转:“于小宝抢妞妞做媳妇,关你什么事?”
  “就、就是不行!妞妞才不会嫁给那个蠢蛋!”
  司南挑眉,“你聪明?”
  “反正比那个姓于的鼻涕虫聪明……”
  “你要是真聪明就不会眼瞅着他娘来了还不知道跑——要不是刘婶子护着,你还要让于娘子打一顿不成?”
  “打就打,谁怕她?”
  “白白挨打,这就是你以为的聪明?”
  “她打我,我就打她!”
  “好汉不吃眼前亏,听过没?再碰到这种事,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有账回头算,套麻袋、敲闷棍,花样多着呢,傻子才会上赶着挨揍。”司南慢悠悠喝了口茶。
  二郎见鬼似的看着他。
  这还是那个比瓦子里的女人还臭美、比学塾里的酸秀才还要面子的兄长吗?
  居然教他使阴招!
  司南不用问就知道这小子在想什么。捣蛋鬼的心理他可太懂了,他是专门学这个的。
  三天前,司南还是一个大四学生,学的体育教育,正在实验小学实习,带着一群调皮捣蛋的小豆丁。
  篮球架倒下的那一刻,他想也没想就冲了过去,把小朋友们护到身下,然后,就穿越了。
  确切说,是鬼差把他勾过来的。
  鬼差说,当初投胎时地府把他和这个世界的“司南”搞混了,正好借着这次机会换回来。
  也就是说,这个身体原本就应该是他的。
  司南心里MMP,脸上笑嘻嘻,再三确定不能“将错就错”后,不仅没有任何怨言,还要感谢鬼差大哥辛苦一趟。
  就是这么圆滑!
  兴许是他笑得太灿烂,鬼差一恍神儿,忘了抹掉他的记忆。
  就这样,司南带着现代的记忆“回”到了古代的身体上,并且继承了原身的记忆。
  三天的时间,足够司南接受“穿越”的事实了。
  这里是平行世界,社会发展进度比他所在的21世纪慢了九百多年。好在,历史轨迹和中学课本上学过的大体相似,大件事和重要的历史人物也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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