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啊,活的太久了,若是在不下去,大哥就要来打我了,小苗儿等我太久了,黄泉路上那么黑,我放心不下啊。”
苏长安愣愣的看着躺在床上的老人,三年前李苗走了,同辈的人里,没有一个人活过他,就剩下他一个人孤零零的活着。
苏长安眼看着他爹一个精神矍铄的老人,一点一点的衰败下来,像一棵苍老的树一般,没了生气。
今天,他爹真的撑不下来了。
李锦从小就在苏家和李家来回跑,苏铭轩算是他的半个父亲一样的人了。
父辈的人中,苏铭轩是最后一个离开的,李锦跪在地上,泪水模糊了双眼。
苏铭轩躺在床上,他交代了身后事便没什么可说的了,床帐的样式没有变过,是四年前李苗亲自选的,荷花样式,看着就清新自然。
苏铭轩看着看着,落下泪来,他看到了他的小苗儿,十四岁的小苗儿,小小的一个,穿着带补丁的粗布麻衣出现在他面前,他眼睛大大的,眼里闪烁着星子。
苏铭轩听到他自己的声音,他说:“我们的姻缘啊,是天注定的,你呀注定要成为我的小男妻。”
李苗笑了起来,他慢慢长大了,君子端方,温润如玉,竟一点点成长为一个可以独当一面的男人了。
苏铭轩伸出手,想要拉住李苗的手,他看到他了,奈何桥边站着的年轻男子转回身来微微一笑:“少爷。”
年轻男子露出的小虎牙像是戳中了苏铭轩的心一般,他轻声呢喃:“小苗儿。”
苏长安看到他爹伸出了手,只一瞬间,那双布满老年斑的手便滑落下来,没了声息。
“爹…”
苏慕宁的声音叫醒了所有人,一众人围了上来,苏铭轩却已经没了声息,他嘴角带笑,像极了多年前和李苗第一次见面的样子。
他说:“五两银子,做我的书童吧。”
小孩儿眼睛圆圆的,像是吃到了糖果:“谢谢少爷。”
第153章 番外篇 李何穿越变李禾
李何是个生长在红旗下,成长在春风里的五好青年,他没想到,他爷爷的第一志愿竟然是让他参军。
在他还在犹豫是要报考蓝翔技校还是新东方厨师时,他爷爷直接做了决定,让他去参军了。
参军第一年,李何清楚的意识到军队的可怕。
他白天训练,晚上也睡不好觉。他是新兵,但很多教官不是。
带他的教官长得白白净净的,看着脾气也挺好,对他颇多照顾。
李何很感激他的教官,还在放假时给教官买了一条烟。
本以为军队生活就会这样按部就班下去。
然而,是他想错了。
他不仅没有按部就班的就这么继续下去,反而出了各种差子。
比如说…他的教官看上他了。
教官看上他这件事,李何也有点迷茫,他觉得他一个钢铁直男,怎么就被教官看上了呢。
后来,他在食堂打饭时,看到了一个长相清秀的打饭小哥,那个窗口的人数爆满,根本就挤不上去。
李何果断的选择了另外一个窗口,打饭的是个大爷,大爷为人开朗,说起话来也格外的有意思。
“小伙子,新来的吧。”
李何算了算,他来了两年了,应该算挺新的,便点头应下了。
大爷会心一笑,给他打了满满一盘子饭。
“大爷一看就知道你是新来的,要是老兵,估计已经围过去了。”
李何挠了挠头,见身后也没有人排队了,忍不住问到:“大爷这话咋说。”
大爷微微一笑,潇洒的甩了甩他没有几根头发的大脑门:“当兵过三年,母猪赛貂蝉。大爷我一看你就知道是个新兵蛋子。”
李何尴尬的笑了笑,端着饭离开了。
后来的日子和现在也没有什么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李何每天都不用和人抢饭了。
大爷和李何越来越熟,偶尔还插科打诨说些黄段子。
那个窗口打饭的小哥哥也一直没有离开,直到李何参军第五年,因为表现太好他被调到了特种部队服役。
大概是天生没有那个细胞,李何一点都不觉得没有女人有什么难熬的。
男人的床垫底下总有那么几个女神,李何就比较厉害了,他床垫底下全是美食杂志。
特种部队服役和军队又是另外一个样子了,进入特种部队第二年,他们被编成了小队,到世界各处去做任务。
说不上幸运,也说不上倒霉,李何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去亚马逊的热带雨林,亚马逊的热带雨林里蛇虫鼠蚁众多,一同过来参加任务的队员很多都适应不了。
李何就不一样了,他不仅适应良好,如果上级允许,他或许还能开美食直播。
在亚马逊丛林里,只有他想不想吃的,没有他不能吃的。
从吃果子到吃虫子,一众队员吃了吐,吐了吃,他到适应良好的还给众人做了一个烤蝙蝠。
于是,在这次任务完成后,他收货了一个外号,丛林食神,荒野杀手。
李何这人,心大的很,活着是他对生活的底线,只要活着就足够了,他没有任何的要求。
于是,他唯一的要求在一次任务中戛然而止了。
上级派他们带着一只考古队去下墓,李何作为领队,身先士卒。
他初高中时也看过不少的盗墓小说,当初还被三叔坑过,让他执着的在中考结束后去了长白山,结果差点冻成了狗,啥也没看到。
但这并不妨碍他对盗墓小说的喜爱,熟读上百本盗墓小说的经验告诉他,这个墓它又大又圆,一看就不简单。
即使不简单又能怎么办,上面说让他下,他可不就得带着人下。
一队八个特种兵,外加十几个保全人员和二十多个武警,下了墓的一瞬间,一阵冷风吹来,他就觉得这个墓有问题。
倒不是说他会阴阳风水,只是单纯的觉得这个墓它不太对劲,果真,没等他们反应过来呢,两个人就被拖走了。
老教授们还在安慰他们,让他们不要怕,但李禾5.2的视力且不夜盲,他清晰的看到了老教授颤抖的手,和他已经站不直的腿。
李何默默的扶住了老教授,老教授感激的看了他一眼,决定带着他们先出去。
正在这时,墓室翻转,他们摇摇晃晃间不知被转到了什么地方。
老教授觉得是自己的责任,便带着他们四处寻找离开的途径。
常言道,人要是倒霉,喝凉水都塞牙缝。
李何觉得,他就挺倒霉的。
再看一眼一旁走着走着都能被小石子差点拌个狗吃屎的老教授,这还有一个比他还倒霉的。
霉运有没有加成李何不知道,但好运是一定有加成的。
于是,经过李何的推导,霉运和好运都是运气的一种,好运是可以叠加的,推算出霉运也是可以叠加的。
李何算着算着卧槽一声,这他娘的简直就是个坑啊。
还不等他算一算自己还有没有转圜的余地时,一声嘶吼传来,绿毛的僵尸就冲着他们过来了。
都二十一世纪了,大家信奉科学,哪能想到还有粽子这玩意。
李何欲哭无泪,护着教授们向着反方向跑去,要不怎么说他倒霉,跑着跑着就剩下他和老教授了,两个人进了墓室,老教授心地善良把他关进了棺材里。
李何躺进棺材时还感激涕零,他觉得老教授简直就是菩萨转世啊。但等整个墓室都安静下来时,他又不禁难过起来。
他李何还是个处男,二十八岁没开荤的处男。
李何简直难受到想哭,他还没有娶媳妇,就被棺材憋死了,就是死在僵尸嘴下,百年之后他也是个英雄啊。
这要是死在了棺材里,下个世纪过来考古的见了他,还不得以为他是这墓里的主人啊。
胡思乱想一大通,李何摸到了棺材下面的一块玉,玉成环状,摸着手感不错。
他试着拉了拉,咔嚓一声棺材板开了。
李何脑子里还想着他要不要滴血试一下呢,万一是个随身空间啥的,他也就不怕被憋死了。
正想着,他叽里咕噜的就滚了下去,正好对上了一张满是鲜血的僵尸脸。
很好了,这下他不用怕死后无人知晓了,现在他连死法都想好了。
疼痛只是一瞬间的,僵尸的牙齿进入他的皮肤,只一瞬间他就没了气息,再醒来时他已经是李禾了。
第154章 番外篇 李禾和余音
李禾和余音两人一起生活了四十多年,李禾六十岁那年,身体越来越虚弱了,他知道他的生命到了尽头了。
余音还是年轻时那么好看,他穿了一辈子襦裙,做了一辈子女人。
李禾心疼他,想要在自己临死前给余音画一副像。
他小时候学习不好,学过素描,这么多年不画了,不知道是不是生疏了。
李禾带着余音出了府,一路回了上河村老家。
老家的房子还在,李禾每年都会找人来修,前几年李大头的儿子承包了李家老宅的维修工作,李禾就更省心了。
李禾带着余音回来了,他们没有惊动村里的人,两个人换了衣服坐在葡萄架下聊天。
这是余音五十多年来第一次穿男装,李禾从未想过,他的男装竟也能这般好看。
余音眉目如画,长相更是秀美,任谁都看不出他是个男子。
这时候换了男装,倒是显出几分男儿气来。
李禾拉着他坐在葡萄架下,仔仔细细的将人看了一遍又一遍。
他手里拿着的是炭笔,在后世很容易获得的炭笔在这个时代却是难得的珍品。
他一点一点的描绘着余音的眉眼,一画就是一下午。
余音年纪大了,有些受不住,靠着他的肩膀睡了过去,李禾动作幅度更小了,一笔一划的将两个人描绘在宣纸上。
傍晚十分,夕阳的余辉打在余音的睫毛上,仿佛回到了四十几面前,他们初遇的那天。
葡萄藤下,两个人紧紧依偎着,不远处摆放的画纸上,是两个正直壮年的人。
李禾六十三岁那年,余音的身子越来越弱了,天气的更换也会让他生一场病。
李禾心疼他,不愿让他出房间走动,他倒是喜欢外面的风景,想要出去看看。
李禾拗不过他,带他一起去看了他们初识的胡同,又带着他去了那个打败狗熊的后山。
他们从日出走到了日落,仿佛走过了短暂的一生。
余音走的那天,外面的天空下了雨,三月的雨最是寒凉,即使是躺在热乎乎的火炕上余音也在不住的颤抖。
一辈子了,这个倔强又有些小脾气的人第一次哭的像个孩子。
他拉着李禾的手,想说些什么,濒死的无力让他只能张着嘴却发不出声音来。
李禾安慰的亲吻他的鬓角:“别怕,你说吧,我都看得见。”
余音的泪水流进了鬓发里,他嘴唇开合,最后一次像李禾讨要一个承诺。
“我们下辈子,还能在一起吗?”
李禾笑了,他低头亲吻余音的嘴唇,颤抖的嘴唇之间,那句“好,你等我”成为了陪伴余音最后一刻的执念。
余音走了,在清晨的大雨里。
李禾亲自操办了他的后事,又一个月过去了,浅水镇被纳入了边境防御范围,李禾和余音曾经一起斗过狗熊的山彻底被圈进了领地里。
那年夏天多雨,李禾时常坐在门口看着窗外的天空,李锦的小儿子已经生了孩子,小豆丁哒哒哒的跑过来,一把抱住了李禾的腿。
李禾低下头看他,那孩子眉眼弯弯:“祖祖,你在看什么呀?”
李禾揉了揉他的头,笑的慈祥:“祖祖在看太阳啊。”
同年六月,李禾也走了。
苏铭轩和李苗过来悼念时,已经是个小老太太的李小妹哭的昏了过去。
这个高大健壮的男人,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瘦成了骨架,他佝偻着脊背,眼神空茫。
李锦的妻子忍不住问丈夫,为什么老太爷合不上眼。
李锦听罢泪流满面,他张了张嘴没有回答,倒是小孙子拉住了李锦妻子的裙摆,奶声奶气的说:“祖祖在看太阳。”
小孩子童言无忌,但在场的所有人都愣住了,同辈的人更是泣不成声。
李禾和余音相遇在那个少雨的夏天,余音喜欢在太阳下穿藕粉色的裙子,熠熠生辉。
李禾曾说过,那是他这辈子见过最美的人。
…
2029年夏,又是一个少雨的季节,李禾回到了他刚刚从亚马逊丛林出来的那天,组织给他们放了假。
他穿着连帽衫,一身休闲装愣是传出了男模的感觉。
姑姑家的堂妹来了京城,要参加这里的漫展。李禾作为东道主,又是李家唯一一个有时间的人,被爷爷打发过来接堂妹。
离开那个世界三天了,却像是过了好几辈子一样,他已经可以心态平和的生活了。
天空中高悬着大大的太阳,堂妹笑着拉着他非要他一起去漫展。
李禾无奈,跟着堂妹走进了充满冷气的漫展大厅。
大厅里各式各样的动漫人物,倒是让李禾这个没有参加过漫展的人新奇了一番。
跟着堂妹在漫展逛了一上午,李禾叫住了堂妹,让堂妹等他一下,他要去个厕所。
高级商场的卫生间都是高级的,至少李禾能在地板砖上看到他自己的倒影。
他走了进去,在小便池前解开了腰带,正当他准备放水时,一个穿着汉服襦裙的女孩子走了进来,藕粉色的襦裙,明艳动人的脸,李禾一下子愣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