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王府凭男记[古代架空]——BY:初吻江湖

作者:初吻江湖  录入:03-24

  一行人进了中间最大的几顶帐篷里,暂时有人接待他们,给他们上了手把羊肉跟热奶茶,还有两个汉子在一边伺候着,不过这两个蒙古汉子除了负责给他们端来吃喝之外,就在门口守着了,既不离开,也不入座,更多的是监视意味。
  而敖登格日乐则是被带走了。
  他们这些人在蒙古包里头倒是吃喝不见外,小虾米吃着手把羊肉,吃的满嘴流油还说个不停:“这才是正宗的蒙古手把羊肉,比幺娘做的好吃多了!”
  “我又没做过几次,当然做得不地道,但是比你强啊,起码我弄熟了给师祖吃,你却弄得半生不熟。”幺娘嘴巴厉害,这些日子接触下来,早就知道他们的脾气了,故而也不怕他们,还敢跟小虾米顶嘴。
  “我哪儿知道那牛粪取暖尚可,烧东西却没后劲儿,也是我不熟悉那玩意儿如何燃烧,不然我早就能做好饭了……也不会让饭夹生。”小虾米还喊冤呢。
  “快吃饭吧,这么好吃的肉都堵不住你们的嘴?拿杯奶茶给我,虽然是咸口的,但是味儿不错。”孙应嘉在旁边支使小虾米干活:“来,这根羊排给你。”
  顺便塞给小虾米一根羊排,上头的肉煮的都快要离骨了,而且是上好的羊肉,吃起来相当的美味。
  而且做手把羊肉务必要上好的羊,不然吃不出来好。
  他们吃饱喝足了之后,还洗漱了一番,毕竟在路上,他们也不能洗澡沐浴,但是在这里却可以!
  男女分开洗漱干净了,晚上也被安排在两个大帐篷里头居住。
  等到了第二天早上,吃过了羊肉烧麦之后,喝了一杯热奶茶,才有一位蒙古嬷嬷过来,竟然会说汉语:“请几位稍作整装,一会儿可汗回来了,会接见你们。”
  “可汗不在家?”孙应嘉说的是蒙语。
  蒙古嬷嬷一愣,随后用蒙语回答:“可汗听说哥哥出事了,带人去四周找了找,这大雪天的也不知道巴图怎么样了。”
  可汗叫巴图鲁,而敖登格日乐的阿爸叫巴图。
  一个是幼子,一个是长子。
  “原来是接到消息,早就出去了,也是,这都多少天了。”他们弯弯绕绕的寻找部落,安顿好了两个蒙古女孩子,又被风雪阻隔了十几日,算一算,这都一个多月的时间了,草原上的消息传的慢,但大消息却传的很快,他们几个大部落都有草原雄鹰做为传信之用,尤其是人形饿狼马匪的消息,自然是要及时传递的,不然不知道谁会下一个遭殃。
  而巴图鲁能在知道消息之后,冒着风雪,带人去寻找哥哥的下落,可见是兄弟情深了。
  “是的,可汗最为看重长兄,谁知道这就出事了。”蒙古嬷嬷也感慨了一句:“请几位收拾一下吧。”
  其实孙应嘉他们有什么可收拾的呢?
  无非是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昨天有洗过澡,各个干干净净的,不过是打扮上华丽一点,免得被人小看。
  然后他们就被这位蒙古嬷嬷带着去了汗帐,这蒙古汗的帐篷跟旁的帐篷是不一样的,蒙古包更大,更华丽,蒙古包上头飘扬的是金丝绣线绣制的一面旗帜,上面用蒙古文字写着“敖汉部”三个字。
  虽然看似是个老物件儿了,但是颜色还很鲜亮。
  蒙古嬷嬷指着旗帜道:“这是当年大可汗留下来的东西,据说是仿制当年铁木真大汗留下来的一柄战旗制作的,花了不少钱。”
  蒙古妇女只会擀毡,不会刺绣,一应刺绣都是要大顺朝的绣娘来完成。
  尤其是金线这东西不好得,须得将金子压扁之后,细细的揉搓成线,费工费时又费力,且一般的人家还不能用,用了就僭越。
  入了汗帐之后,就是一大片的内里空间,主位上是七八个羊皮堆砌起来的,然后是一张老虎皮,坐在老虎皮上的是一个很年轻的蒙古汉子。
  这汉子细长的眉眼,梳着蒙古人的辫发。
  也就是把自己的一大半头发剃掉,仅留下前额上的一撮头发。
  这撮头发一直垂到眉毛,并把多余部分剔除,稍留些耳边上的头发。
  这里的头发尽量留起来,梳成辫子,长长地垂于耳侧。
  总体的样子就是两束辫子垂于耳侧,仅留前额一撮头发,看着有点幼稚,但是莫名其妙的让人觉得非常可爱。
  就是这样可爱的发型,配上一张年轻英俊的脸,以及鹰隼一般的眼神,有点矛盾,可偏偏这人坐出大马金刀的样子,气势上很能压得住。
  敖登格日乐就在他身边坐着,见到人来了,立刻站起来,她今日的打扮也很有意思,当初救她出来之后,敖登格日乐并没有说她亲小叔叔是敖汉部落的可汗。
  第一应该是防备心重的关系,毕竟救了人,不代表他们就是好人,都不是蒙古族,谁会意外相信他们呢?
  第二就是怕被威胁!
  毕竟敖登格日乐的父亲跟叔父都不是普通人,她又是父亲的掌上明珠,虽然才十三岁,但是已经长得跟十五岁的少女一样了,再等三四年她就能出嫁,不论是联姻哪个部落,都是一个有利无弊的事情。
  而且敖登格日乐素有美名,已经被人称赞是“草原上的星光”了,她的名字是敖登格日乐,蒙古语的意思,就是星光。
  草原明珠代代都有,可是天上的星光,就不一定了。
  如今的敖登格日乐,与跟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打扮也不一样。
  以前是琪琪格她们怎么打扮,敖登格日乐就怎么打扮,而且敖登格日乐会煮奶茶,但是煮奶茶的时候,总会在脸上蹭一点灰尘,加上赶路的关系,没人在意她的脸,只知道这女孩子的眼睛很好看,大眼睛双眼皮,眼睛里细细碎碎的像是落满了星光一般,非常美丽。
  因为蒙古族长期生活在塞北草原,蒙古族人民不论男女都爱穿长袍。牧区冬装多为光板皮衣,也有绸缎、棉布衣面者。
  她今天的头发,不再是简单的两根辫子的那种了,而是蒙古族标准的未婚女子头型,就是把头发从前方中间分开,扎上两个发根,发根上面带两个大圆珠,发稍下垂,并用玛瑙、珊瑚、碧玉等装饰。
  除此之外,她的头上则戴翻檐尖顶帽。
  用玛瑙、翡翠、珊瑚、珍珠、白银等珍贵原料,使她的帽子跟首饰,显得特别的富丽华贵。
  蒙古族的传统,这样的帽子,不仅是一种御寒和装饰用品,而且用来表达对客人的尊敬。
  脸上没有了灰尘的遮掩,显得皮肤像是牛奶一样的光滑细腻,红色的唇,黛青色的柳叶眉,一个很漂亮的蒙古小姑娘。
  穿着一身朱红色的蒙古袍子,上面有珍珠做成的扣子,边缘有用粉色丝线绣出来的格桑花图案。
  脚下一双蒙古靴子,小巧精致。
  腰上的腰带不再是胡乱一系就完事了,而是很长的正红色腰带,系好之后,自然垂下来两条边儿,上面用珍珠缀着流苏,非常精美。
  蒙古的习俗是不论男女,一般都备有腰带,而且扎腰带有一定的讲究和规矩。
  未婚女子扎腰带,要在身后留出穗头,一旦出嫁,便成“布斯贵”。
  “布斯贵”为蒙古语,汉意是没有腰带,代替腰带的则是紧身短坎肩,以此来分辨未婚与已婚,穿上坎肩就说明这个妇女可以生育了。
  男子均扎腰带。扎时将袍子向上提,为的是骑马方便,也显得矫健潇洒。
  不论是男女,他们的腰带上还要系上鼻烟壶、蒙古刀、手巾等,颜色各种各样,多用布、绸、缎等料。
  这个热情好客的民族,喜欢艳丽和张扬的颜色。
  就像是他们的性格一样,充满了活力和向往。
  而敖登格日乐这一身装扮,从头到脚,都充分体现了她的美丽和身份,这是对孙应嘉一行人最大的尊重,因为按照蒙古人的规矩,只有在祭祖和迎接尊贵客人的时候,才会如此盛装。
  孙应嘉本有些不高兴,认为敖登格日乐这个小丫头有些白眼狼了,但是现在看来,还是知道感恩的么。
  倒是她那位亲小叔叔,见到他们一行人进来,也缓缓的站了起来,鞠了一躬,右手抚胸:“欢迎你们到来,我的朋友,感谢你们救了我可爱的小侄女儿敖登格日乐,草原上的星光。”
  小虾米顿时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这说话像是唱歌,还特么的是咏叹调!
  他可还记得,他爹爹当年故意恶心他,用这种叫人全身都不自在的咏叹调,给他朗读《论语》。
  那段时间,他连看到他爹爹都忍不住起鸡皮疙瘩,更何况听到这种调调,真的是让他记忆深刻……的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   情人节啊!唉,江湖又是没有情人的情人节……不过有情人的赶紧在家待一天,就说是长相守,千万别出去耍,好不容易有机会,在家待着就能给国家做贡献,那就都原地过节!


505烤全羊·满月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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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旁人都觉得无语,孙应嘉更是惊讶:“可汗说话怎么不在调子上?难不成,蒙古人欢迎贵客,就是用长调欢迎的?”
  巴图鲁一听这话,扭头看向了他的亲侄女儿:“你说的仁慈的智者,不是他们吗?”
  “是啊,但是他们不这么说话,跟活佛是两个样子。”敖登格日乐也脸红了:“小叔叔,你别这么说话啊!”
  面对活佛,跟仁慈的智者,是两个概念,虽然是同样尊重的态度。
  “活佛那是人吗?那是佛爷!”小虾米忍不住了:“跟我师祖是不同的,我师祖乃是智者,活佛那可是佛爷转世,不一样,他说话云山雾罩的厉害,听不懂的人多,听懂的人少;我师祖说话一语中的,听懂的人多,听不懂的八成是智障。”
  所以,你别用那调子说话,听得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巴图鲁摸了摸脑袋上的那撮儿毛:“那就好好说话,正常说话,我没见过智者,只见过活佛,呵呵呵……请坐,都请坐吧。”
  他这样的说话,才像个蒙古汉子。
  刚才那样子活像个玩嘴儿的杂耍。
  不过他也不是全无心机之人,跟孙应嘉他们相互介绍了一下,显然还不确定孙应嘉智者的身份。
  故而他提出来一个问题:“不知道汉人的名字是怎么个说法?我记得汉人一般都是两个字的名字,可是也有三个字,四个字的,我就煳涂了。”
  他说的汉人,指的是男人,要是女子的话,他会提出来另外说明,但是他没说。
  而且这个问题,一般人还真回答不上来!
  “这原本是个汉朝时期的事情。”孙应嘉笑了。
  其实男子取名的时候,为何单字多,双字少呢?
  是因为在汉朝王莽新政的时候,下过一道圣旨,士族只能取单字名,取字的时候,才是双字。
  虽然后来王莽完蛋了,但是这个规矩却流传了下来,也没有被更正。
  后来沿袭几百年,变成世人以单字名为尊,除了商贾、贱民和一些少数的平民之外,很少有人取名字取双字的了。
  尤其是世家大族的子弟,基本上都是单字,为的是展现世家大族的规矩。
  孙应嘉说完,又道:“不似蒙古这边,没有姓氏,只有名字。”
  小虾米第一个反应过来,师祖这是内涵了一把全蒙古人啊!
  什么人没有姓氏?呵呵呵……。
  不过听了这些话,耿直的蒙古汉子,没听出话里的内涵,倒是恍然大悟,觉得自己得到了曾经不知道的知识。
  再加上孙应嘉那与外貌极其不符合的年龄差距,顿时被惊为天人。
  同时,小虾米也以口舌精细而闻名,他说了事情的经过,知道他们是雪夜碰到了那群马匪,结果被他们都给解决了。
  敖登格日乐当时是被捆了手脚裹在厚厚的毯子里,既不能逃跑,也不能见到外面的情况,还有就是因为毯子保暖,冻不死她。
  就因为毯子保暖,厚重,当时的马群又在马匪的后头,听到了爆炸声倒是听到了,可毯子那么厚,加上兵荒马乱的,听到的动静也小,当时她尚且自顾不暇,根本说不明白,到底是怎么打的,反正最后,是他们十几个人的小商队胜了,那二十几个身形矫健下手狠辣的马匪,倒是完蛋了。
  但是怎么完蛋的,她还真不知道。
  虽然马匪在打劫的时候也有折损,但是绝对是战斗力强悍的那一类型。
  “据说此次马匪出动上百,第一家去的就是我那长兄那里,后来损失惨重,两边的打了个两败俱伤,不过他们到底是带着我这小侄女儿走了,听说还沿途掠夺了一个小部落,还有一个富裕的牧民家庭,可见他们当时连吃的都没带在身上,跑得有多恓惶!”巴图鲁好奇地问他们:“不知道你们是如何把人打败的,听说都宰了?”
  草原上没有什么遮拦,四通八达都不为过,那些马匪打不过人,还跑不过人吗?
  要是在汉人的城池里头,你看马匪往哪儿跑。
  他们从来不敢去汉人的城池,就是因为城池里跑不开马,他们逃得慢。
  而且城池里头有的是人,城墙,房屋,他们往哪儿跑也有一定的约束。
  能把他们全歼在草原上的人,可不多呢。
  除非是十倍他们的人数,合而围之,才有可能。
  “这个简单,我们来的时候,特意带了几捆炸药包。”孙应嘉不说话,不代表旁人也不说,海洋作为领队的站出来,侃侃而谈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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