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小夫郎先婚后爱 番外完结[古代架空]——BY:穆蝴蝶

作者:穆蝴蝶  录入:03-25

  姜然坐一边听着,一颗心不由自主的揪了起来,到底是担心方重山初次进山,着急忙慌的问,“重山大哥从前没上过山,今天下午就进山,是不是太赶了一些?”
  小双儿的心底的担心溢于言表,林峰知道姜然与方重山刚新婚不久,估计正是你侬我侬的时候,不由坏心眼的一咧嘴,呵呵的调侃:“呦!小夫郎这是心疼人呢!”
  “你怕什么?有你林叔在,就是山里真撞见了野猪大虫,那都不算事儿!”
  大虫,是老虎在大安国的一个别称,凶猛异常,向来是猎户们退避三舍的存在,好在这样的猛兽虽然凶悍,却并不常见,林峰在独巫山里待了大半辈子都不曾见到过。
  这时候故意拿出来说,只是存了吓唬小双儿、炫耀本事的心。
  姜然果然被他吓的往后一缩,拽着方重山的袖子不撒手。
  方重山伸手护住他,无可奈何地冲林峰笑一声:“小夫郎胆子小,莫要再吓他了。”
  又转头冲姜然说道:“林叔吓唬你呢!野猪大虫哪里是那么容易遇见的?我们只是进山边上看看,不往深处走。”
  等姜然心声安定了一些,又道:“说不准你相公我运气好,一进去就撞见野兔野鸡什么的,都捉回来给你炖汤喝。”
  方重山虽然没照著书上画的火柴人与姜然亲密无间,嘴上却总改不了占人便宜的习惯,一口一句相公丈夫,当着外人的面直把单纯的小双儿羞的不敢抬头,老半天才扁着嘴小声的嘀咕:“山都还没有进,就惦记起野鸡也出来了!”
  虽然最后没能拜成师,但林峰推辞不过,最终还是收下了姜然准备的鸡蛋与半斤小米。
  三个人谈了一会儿天,林峰将小米下进锅煮成小米饭,又敲了鸡蛋送进灶台做蒸鸡蛋,等一切做好后,热情的邀请方重山与姜然一块坐下来吃。
  方重山与姜然最初还不情愿,觉得既然是送出去的礼物,哪里有跟着一起吃的道理。
  林峰大大咧咧的将碗筷一摆,抬手招呼道:
  “不瞒你们说,我这几天身体不太爽利,有一段时间没能上山去,家里的口粮都断了,得亏赶上你们给我送吃的来。”
  “进山打猎是桩体力活,重山,不多吃一些填饱肚子是不成的!也没旁的可以招待,只好借花献佛,吃它两口再说!”
  
  
第10章 十只萌夫郎
  进独巫山的路只有一条,是很久之前山下猎户们齐心协力挑选相对平整的山石铺就的,因为年代久远饱受风雨的缘故,褐色的石板面上生着一层密密的青苔。
  林峰是个有经验的老猎人,特意从小木屋里摸出双兽皮做得鞋子,交到方重山手上:“新做的,你穿上试试。”
  “山路湿滑,穿着兽皮鞋不容易摔到,就算真运气差、撞上凶兽,咱们也能跑路也能跑的快些。”
  方重山一试,刚刚好穿一脚。
  姜然是小双儿,在村子里,是不被允许进独巫山的。
  方重山便将他送回家去,叮嘱他好好留在家里,等小双儿乖巧的点头,他才放心提着林峰送给的石刀与木箭往山里去了。
  林峰说的果然不假,林间的雾气凝露濡湿石阶,因为树木葱茏,日光难以照落到地上,湿气久久未干,即使是穿着兽皮鞋,一个不注意还是容易一脚踩滑。
  好在方重山常年在山里采药,走惯了山路,倒没出什么差错,以至于走在前头领路的林峰都觉得有些惊奇:“要不是知道你以前没进过山,我都要以为你是从小长在山里的了!”
  在山里做猎户的,哪个没吃过这山路的亏。
  方重山心里想,倘若算上前世,可不是从小打赤脚满山跑的吗。
  他拼命采药的时候,连石板铺的山路都没有,就算是悬崖峭壁都能一根铁索攀上去。
  不过,这些话方重山并不打算同外人说,只是冲林峰笑笑,敷衍着回答:“我见着山就觉得亲切,或者是天赋也说不准。”
  独巫山并不是大安国东南部最高的山,但它无比的广大与深邃,猎户门能力有限,山路铺了十五里路便断在山里的分叉口。
  林峰常来山里认识路,同方重山指了个方向:“我前些日子在那边留了陷阱,过去瞧瞧,万一运气好,要是碰上野兔野鸡,还能给你家小夫郎多吃一顿肉。”
  方重山果然来了兴致,林峰看他眼睛一亮,又是羡慕又是感慨:“有个小夫郎就是不一样,心里有惦记着的人,做事干劲都足一些。”
  “等以后再把孩子一抱,哪至于像我们这样孤寡伶仃的。”
  方重山刚想要对林峰解释说他只是心疼姜然,并没有真的要把把姜然当做小夫郎,更别说考虑孩子什么的,可话到嘴边,不知怎么的,脑海里忽然闪过小双儿湿漉漉的漂亮眼睛。
  漂亮得就像新婚当晚的屋外满天的星星一样。
  那晚,姜然在屋里洗澡,叫著名字让他进屋里来,其实方重山就靠在门外,水花拍溅出来的水流声与小双儿的喃喃自语都听得一清二楚。
  方重山知道,姜然是真心实意的想要做他小夫郎的。
  如果在外人面前坦露心迹,回绝了这份心意,要是让姜然知道,肯定得难过的要死。
  “……”
  林峰本来就是随口说的两句话,并没有强求得到方重山的回应,也因此没察觉到方重山的心思,他说说笑笑过后,便自顾自的撩开地上的绵延生长的荒草往前带路。
  设的是几处地坑的陷阱,锄头挖开一米高的深坑,上头浅浅覆盖着一层枯黄的干草。
  林峰扑上前去扒开草往下一看,惊喜地回头冲着方重山喊道:“快快快,来看看,多肥的灰兔子!你小子运气是真的好,我以前放的地坑十次都有九次空,你一过来,兔子都来了!”
  方重山闻声过去,果然瞧见一只胖嘟嘟的灰兔子在坑底蹦跳,试图寻找可以逃跑的路径。
  林峰顾不得脏,直接趴在地坑边上伸手去捞,一把揪住兔耳朵,提溜上来,乐呵呵的掂量掂量:“还挺沉一只,怕是有三四斤重,回去炖肉都能炖上两大锅!”
  “到时候咱俩对半分了吧。”
  林峰高兴的眉飞色舞,分分钟就决定好了这只大胖兔子的末路。
  刚进山就有了这样的收获,两个人的情绪都被带动的高昂了起来。
  林峰又一鼓作气扒拉掉分散在周边其他几只陷阱,可惜除了一只山鸡,并没有其他的收获。
  方重山倒没有特别失望,他这趟进山里本就不是冲着打猎,更多的是想要熟悉山里的情况,看看能不能顺利的做回从前的老本行。
  一路上走过来,留心观察,收获倒也不少,尤其让他感到惊喜的是,虽然改换了国度与空间,但独巫山里生长着的一些草药与他从前在大山里见到过的并没有什么分别。
  林峰显然察觉到方重山的心思不在打猎上,便顺着目光望过去,“刚才就一直瞧你盯着龙舌草看,怎么,对草药挺感兴趣的啊?”
  龙舌草,不仅与前世记忆里的植株生的一模一样,就连名字都没有丝毫变动,只是不知道具体的效用能不能对得上。
  方重山强忍着心底的激动,装作随意的样子反问:“龙舌草?我倒是第一次见到,刚才看着就觉得它长的奇特,心里好奇的很,没想到居然是草药。”
  林峰想想也是,方重山之前没进过山,不认得龙舌草再正常不过了。
  作为山里狩猎的一把老手,不仅要有强悍的武力值、敏锐的观察力,能认识一些关键时候能派得上用场的草药同样必不可少。
  林峰指着龙舌草,认真地同方重山介绍:“叶片形似舌头,上面又有雾色花纹,所以大家都说这是龙舌头,才得了龙舌草的名字。”
  “你千万别小看这玩意儿,能解蛇毒,以前可是救过我命的!”
  独巫山位处大安国的西南边隅,常年湿热多雨,时有毒蛇毒虫出没。
  林峰常在林子里走,偶尔运气不好一脚踩在毒蛇背上,惊得毒蛇反身张嘴就是一口,多亏了及时找到龙舌草捣碎敷上,才勉强捡回一条小命。
  清热止喘,可解蛇毒。
  林峰口中所描述与方重山所猜想的分毫不差。
  方重山心里稍微安定一些,想再看看有没有其他可以对得上的草药,或许能借着机会在此世界重操旧业。
  林峰见方重山一言不发,以为他是不信,立刻苦口婆心的规劝:“你年纪轻,见识浅,恐怕不知道草药的可贵。”
  “咱们这些猎户常年在山里走的,都要认识一两株草药,紧急时刻当真是能保命的。”
  “只可惜山里草药虽然多,可我们大多不知道其中的效用,只敢挑一些确定无毒的常见草药来用,山里每年到了特定的时期,从繁阳城里总会来不少采药做营生的药民,都是来咱们山里搞药材,出去转手卖给药铺的!”
  “那家伙才是真赚钱!我以前给几个药民带过路,偷偷跟着认得几个药材,看似不起眼的一棵药,有时候比兔子野鸡都值钱呢!”
  林峰说这话时艳羡之色溢于言表。
  但凡有一把子力气和胆量就能当猎户,可药民不同,都是识得字的人才能做的,其中大部分都是有家传下来的经验,子承父业。
  很早之前就有名医说,一张能救命的药方价值堪比千金,作为药方根本的草药价值高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林峰健谈的很,看方重山对药民特别感兴趣的样子,不由絮絮叨叨的多说了几句。
  方重山从这些琐碎的话里精简出了重点:药民是大安国一个并不常见但很赚钱的职业。
  而他,可以毫不谦虚的说,不偏不移的符合所有做药民的条件。
  方重山心里有了计较,更多了几分干劲,顿时觉得干回老本行指日可待,就连兴致都高昂了不少。
  他抖擞精神,紧随着林峰的脚步往山的更深处深入。
  与此同时,乖巧留在家中等方重山回来的姜然则遭遇到新婚过后的第一场难关。
  因为是借着冲喜的名头成的亲,所以方家并没有将小儿子分家出去的事情大肆张扬。
  奈何河歇村实在是太小了,街坊邻居又多是些喜欢八卦闲谈的老妇双儿,方重山前脚才带着小夫郎搬到村南,消息后脚就传进了姜村姜家的耳朵里。
  袁氏最先坐不住,得了消息后就止不住的在姜老爹耳边念叨:“毕竟是祖上出过秀才的人家,我听河歇村里人私底下都传说方家那个死老太手上可攥着不少钱呢!”
  一面说着,一面偷偷察看姜老爹的脸色,看姜老爹面色淡然,一副无动于衷的模样,袁氏不由心里发急,忍不住跺着脚,哎哟骂出声来:“人家都那么有钱了,你就没半点想法?”
  姜老爹半天屁都闷不出一个的庄稼汉,哪里懂袁氏的弯弯绕绕,被缠得实在烦了,敷衍着回嘴道:“那能有什么想法?就算是有再多的想法,人家就能把钱给你了?”
  一句话正好戳中了袁氏的心思,她乐得把手掌一合,急忙怂恿着说道:“怎么就不能给你了?”
  “死老太太嘴硬难松口,方重山那小子还不好对付吗?咱们养了那么久的小双儿都给他了,要点他分家得来的银两物件做孝敬总不过分吧?”
  
  
第11章 十一只萌夫郎
  袁氏越说越觉得可行,“我看这个主意挺好!过几天不就该是小夫郎回门的日子了吗?正好可以提一提!”
  大安国东南一带,小夫郎回门的风俗向来盛行,河歇村与姜村同样不能例外。
  依照姜村的说法,小双儿若非远嫁,都是要在嫁出去后的第十天与丈夫一道回娘家看看家人的。
  姜老爹看袁氏兴奋的好像方重山已经把钱捧着送上来一样,忍不住给自家婆娘泼冷水:“我瞧这主意馊的很。”
  “那天然儿入门的时候你不是不在场,你见他给咱们面子了吗?听我一句劝,我觉得那方重山不是什么好招惹的角色,别到时候钱没要着,反倒是把自己的脸面跌得一干二净!”
  袁氏被他这么一说,老大不乐意的哼哼:“能有什么不好招惹的?我都打听过了,方家这个小儿子在村子里是出了名的名声差,混世魔王、游手好闲,听说就是因为不长眼调戏清白姑娘,被人哥哥一脚踹下水里受了惊才差点病死的。”
  “一看就是烂泥扶不上墙的货色,到时候咱们一个唱黑脸,一个唱白脸,总能从他手里讨到点好处。”
  姜老爹并没有袁氏这般的乐观,他现在稍微一闭眼,还能回想起当日方重山护着姜然撂狠话时候的眼神,明明是那么的淡漠,却又冷冽的像刀片,无声无息叫人窒息。
  袁氏却误以为姜老爹是在心疼姜然,不愿意找方重山要钱,一张脸瞬间拉了下去。
  “我可告诉你,姜然嫁给方重山,咱们找方重山要点孝敬的钱那是天经地义的事,如虎正是上私塾的年纪,先生催钱催得可紧了,既然你开不了口,那到时候就由我来说!”
  一提到宝贝儿子,姜老爹的态度果然软化了不少,他算是老来得子,对如虎偏宠的不得了,无论是吃穿用度还是功课学业都要比照着最好的给。
  只是他年纪渐渐大了,就连做庄稼活都开始有些吃力,确确实实赚不到几个钱,要是、要是真像袁氏所说的那样,找姜然贴补贴补家里,或许能稍微改善一下眼前的困境。
  只是……
  一想起方重山,姜老爹多少有些心有余悸,低声的问:“可是入门那天已经闹得那么僵,你说然儿与方重山还愿意回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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