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每次只能赚一两个铜板,但多多积攒下来,就能凑着买好几个糙米馍馍,够吃好几顿呢!”
方重山很少听到姜然说起以前在姜家时候的事情,可凭着他偶尔泄出的只言片语,已经可以想见这孩子恐怕是吃了不少苦头的。
小双儿对此无知无觉,依旧手底翻飞,他倒觉得自己足够幸运,虽然阿父早逝,新阿父常常苛待,但同样的,他也遇上了不少好人。
比如教他编织手艺的老阿公、会护着他的重山大哥,还有很多很多……每一个都是顶顶好的!
方重山看小双儿低着头,努力的与柔韧的竹片做斗争,明明是个容易伤手的苦差事,偏偏叫他做的乐趣横生,就连剩下的竹叶片都被巧手编成竹叶蚂蚱、竹叶蜻蜓,一个连着一个的垂挂在一起,轻轻摇动,看起来颇有生趣。
姜然编好最后一只竹叶蝴蝶,这才抬头意犹未尽的同方重山说:“等再多编些,串成一串做成门帘子,以后咱们一开门就有一堆蝴蝶在飞,得多好看呐!”
还真是个容易满足的小孩子呢。
方重山心里这么想,满眼里都是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怜爱。
第13章 十三只萌夫郎
姜然终于揉着腰从小板凳上站起来,前院已经整整齐齐的码了十几个竹篮、竹筐。
“等过几天我再做一些,就可以送到繁阳城里叫卖了。”小双儿扳着手指头认认真真的细算,“我记得以前去叫卖,三个竹筐就可以换一个铜板呢!”
方重山却不同意,“你这么辛苦做出来的,就只值一个铜板?”
小双儿可是一刻都不停歇的做了大半个下午,好几次都险些划伤了手指头,好不容易做出这么精致漂亮的工艺品,居然才值一个铜板!
看方重山一副愤愤不平的样子,姜然不由笑着摇头解释:“重山大哥保准没有到繁阳城的小摊上买过东西,竹篮竹筐本来就是最廉价的,原材料的竹子满山里都能找得着,许多穷苦人家的孩子都会做着带到小摊上去卖。”
“东西一多,就不值钱了!”
他能够在那么多竞争对手中间杀出一条血路,赚得两三个铜板,还是多亏了教他的老阿公手艺好,不仅做得漂亮好看,而且表面光光滑滑没有半点刺茬,所以卖掉的才多一些。
话虽然是这样说的,但方重山毕竟心疼姜然磨得通红的手,他固执的摇头,拾起离得最近的一个竹筐子,“那咱们就不要拿卖出去了,我在山上也找了个谋生的活计,需要用到你编的竹篮竹筐。”
“你以后干脆只为我编竹篮竹筐吧,我给你全买断了!”
姜然以为方重山说的在山上谋生的活计就是和林峰一样做个猎户,比划一下自己编的小竹筐,估摸着最多也只能装三四只兔子,不禁有些担忧的提议:“那我再重新做个大一些的吧,这么小的筐恐怕装不了多少野兔野鸡。”
方重山一听就知道小双儿是想岔了,不过他并没有深入的解释,索性让他继续误会下去。
做药民只是他现在的一个想法而已,就从林峰口中打听来的消息看,药民在大安国大多都是一代传承一代的,这种代代相承的职业,最是容易封闭排外。
方重山一没有人脉、二没有关系,其中所要处理的种种细节恐怕难度不小,他并不想在没有十足把握的情况下将计划透露给姜然听,免得到时候不成,让姜然空欢喜一场。
姜然私底下却有自己的小九九。
其实他是不太情愿方重山做猎户的,爬山辛苦不说,山里不可预知的危险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方重山一直被方家宠着惯着哪里受得了这样的苦?
不过,看重山大哥兴致盎然的样子,姜然不好跟在后头泼冷水,只能默默地将心底的担忧强压下去,并认真的盘算,如果实在不行,大不了以后再多编一点竹筐竹篮带到小摊上去卖,钱虽然赚得少些,但勉强也能养家的。
方重山不知道小双儿心里的纠结,自顾自的摇摇手上的竹筐:“等明天林叔歇息好了,我们会再到山里去的。”
姜然瞬间意会,一双大大的眼睛亮晶晶的,笑着答应道:“家里的米肉还剩一些,我做两份兔子肉盖浇饭给你们带到山上吃!”
吃饱了才能有干劲!
小双儿在厨房里围着锅台忙忙碌碌,方重山也一刻没有闲着。
他上山砍竹子的时候就看中了两块棱形的、薄而锋利的长条石头,掂量着看了看估计是砂岩的石料,可以说是制作石刀的最佳材料。
这个时代并不是没有铁或青铜之类的材料,但是因为技术落后的缘故,只有非常富贵的人家才能用得起。
河歇村里有不少猎户,却没有一个是见过铁刀或者青铜刀具的,所以石刀石斧就成了最常用的狩猎工具。
方重山选定好合适的长条石头,就耐心的坐在前院磨刀。
无论是狩猎还是采集草药,刀具是必不可缺的装备,方重山磨起石刀来格外的用心。
他一共磨了两把,一个准备留做自用,所以最终的成品看上去既锋利又实用。
姜然忙完厨房里的活,听着前院霍霍的磨刀声,一边擦手一边走出来,探头问方重山:“有什么我可以帮得上忙的吗?”
方重山将手上已经初具规格的石刀掂量在手上,他耍了一个刀花,冲小双儿笑了一声:“你看看这石刀做的怎么样?”
一副“我磨的石刀真帅气!我真帅
气!”炫耀求夸奖的模样。
姜然见惯了方重山稳重又老成的一面,难得露出这样的孩子气,不由好声好气地捧场,“嗯,重山大哥磨出来的是我见过最锋利的一把刀了!别的猎户都没有这么锋利的刀!”
实际上,小双儿以前压根就没接触过几个猎户,更别提看过猎户们的石刀了。
完完全全就是闭着眼睛瞎吹彩虹屁的话,方重山偏偏坚定不移的信了,颇为满意的欣赏了一番之后,他将留作自用的刀小心收好。
走到姜然身前,低着头摸了摸小双儿毛茸茸的后脑勺,突然开口道:“是不是还在担心着要回门的事情?”
姜然本因为笑意陷下去的小酒窝瞬间淡了许多。
除去那天睡觉之前谈了两句回门相关的话,在之后的好几天时间里,方重山与姜然都默契的没有再谈论过这件事。
可是,掐指算一算日子,离回门之期也不过短短两天时间。
时间越是推移,姜然心里越是没底,但又因为这几天方重山一直在准备上山的事宜,他不想因为个人的情绪影响到重山。
现在突然被方重山问起,姜然心里又酸又涩,感受到眼眶一热,他匆匆忙忙地低下头不说话。
方重山心里一叹,小双儿什么都好,就是心事藏得太深,还生怕给别人带来麻烦。
“有我在,你放心。”
有我在,姜家的人在欺负不了你。
有我在,就绝对不会让姜家的人好过。
有我在,以后总能让你过上好日子的。
方重山向来不太擅长直白的表达感情,只能干巴巴的憋出这六个字当做承诺。
好在姜然并不矫情,得到这样的回答心里已经开心的不得了。
小双儿欢天喜地的点头,心里满满都是信任。
第二天,林峰歇息够了,天还没有亮透就拎着石刀上门来找方重山一起进独巫山。
大约是因为编制竹篮竹筐消耗太多,姜然难得的困倦着没有早起,侧身抱着方重山的一只胳膊沉沉睡得正香。
方重山听得门外的敲门声,尽可能的小心动作,才在没有把小双儿闹醒的情况下抽身下了床。
姜然前夜特意做好的兔子肉盖浇饭一直留在灶台上的土锅里,灶膛里留着没有完全熄灭的余烬,等方重山将饭菜盛进碗里的时候,依旧保持着滚烫的温度。
林峰接过装着木质饭盒的竹篮子,忍不住对着方重山啧啧感叹:“你家这个小夫郎真是好的没话说!”
“我当了这么些年的猎户,还是托着你的福,第一次到山里面去还能吃上一口热乎的!”
方重山看林峰说得可怜巴巴,不由觉得好笑,满口承诺道:“我的小双儿做饭最好吃,又会心疼人,我跟着你一道上山,恐怕你以后要经常沾我的福气了!”
他本意就是想炫耀一下姜然,说话的语气中都带着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亲昵与欢喜,让走在前头带路的林峰酸的牙齿直疼。
“……”
呵!有小夫郎就了不起啊!
独巫山大到出奇,这一次林峰带着方重山又换了一条他常走的道。
“上次带你去的那条路最好出野兔野鸡,这次我带你去的是个有山里小溪流的好地方,别的猎户都不知道,就连我也是误打误撞、运气好才碰上的。”
林峰做猎户的年资很长,几乎能算得上是独巫山里的百事通,方重山对他信任的很,自然没有半点异议,两个人深一脚浅一脚沉默着走了大半天山路。
在绕了一圈又一圈,快要磨穿兽皮鞋的时候,总算是听见了溪水溅落石板,滚落的清脆水声。
林峰抖擞的精神,冲落在身后的方重山喊道:“别磨磨蹭蹭的,咱们已经到地方了!”
方重山一咬牙,迈开步子,往前又走了一段,等跟上林峰的脚步,顺着林峰所指的方向一看,不觉豁然开朗。
果真是一条山里的溪流。
并不像林峰口中所说的那般小,反而规模不小,因为是从断壁上流淌而下,溪水哗哗、水声轻溅,就连空气都变得湿润了许多。
“怎么样?”
林峰一挑眉头,得意洋洋的回头冲方重山炫耀:“这溪流底下有一处积潭,里面的鱼都是活了好多年的大家伙,又大又肥,我来捉过好几回。”
“看在姜然做饭那么好吃的份上,格外开恩带你过来的,等会儿多捞几条鱼回去,炖鱼汤喝也好呀!”
方重山心里更是惊喜,不仅仅是因为林峰口中所说的肥鱼,更多的则是出于深山采药人的敏锐直觉。
虽然还没有走进溪水旁边,但他已经眼尖的瞅见了几株长相格外眼熟的草药了!
第14章 十四只萌夫郎
林峰见方重山看的呆了,哼哼笑了一声,抛下手上竹篮子,直接趟下水去,手法粗暴的拎着石刀猛地往水里一拍,果然震晕了一条肥硕的胖头鱼,翻着白乎乎的肚皮飘了上来。
拎着胖头鱼的尾巴爬上岸,林峰一看方重山还在傻愣愣的蹲在岸边盯着地上看,不由疑惑的喊了一声:“愣着做什么呢?这么多鱼你都不来抓!”
方重山对林峰的招呼充耳不闻,依旧定定的蹲在岸边,死死地盯住一丛小小的植物。
一蓬一蓬的团团生长在一起,并没有多余的枝叶,只是一根孤零零的翠绿嫩秆,上面顶着扑扇一样的小团叶子,随着溪水拍打溅落的水花而微微颤动。
方重山认得这株草药,叫盏灯,这是他进独巫山后,遇到的第一株相对名贵的药材。
与大山里随处都可见到的龙舌草不一样,盏灯对环境的要求极为苛刻,一定要在绝对没有受过污染的溪流旁边,植根于松软肥沃的红土壤才会偶尔生长。
在做采药人的时候,方重山也曾好运气的碰到过,只是因为当时阅历浅,不知道保存草药的正确手法,以至于草草的采割下盏灯,流失了药力,白白浪费了一次赚钱的机会。
林峰从潭底趟了出来,将还在试图垂死挣扎的胖头鱼,远远的丢到岸边,走到方重山身旁,跟着一起蹲下来看。
“这小草长得怪可爱的,我以前来的时候都没看见过。”
不过,长得再可爱能比得上鱼肉吗?
“林叔,我想采点这个带回去。”方重山指着盏灯说道,“可能有些占竹篮子的地方,你捞来的这些鱼就用草绳串着吧。”
林峰实在想不明白,左右是些不知名的野草罢了,怎么还如此郑而重之的要放到竹篮子里带回去。
方重山笑而不语,想要保留盏灯的药力,与别的草药并不相同。
它笔直的绿杆与团团的草叶天生相克,是不能一并采割下来的。
方重山操着手上的石刀,小心翼翼的割取盏灯顶端一朵朵的小团叶子,按照顺序一叠一叠叠放进竹篮里,没多少功夫,就将带上山来的两个竹篮底满满的铺了一层。
林峰虽然闹不明白方重山到底在想些什么,但他好脾气的没有多说话,跳进潭里一连敲晕了几只胖头鱼后,索性盘腿坐在地上,就地取材,搓可以用来串鱼的草绳。
两人各自忙完了手头的活,眼看着太阳渐渐要滑落到山底下去,在深山里走夜路毕竟不太安全,方重山和林峰没有久留,赶在日头彻底落之前,抢先一步下了山。
林峰力气大的很,四五只大肥鱼背在身后,挣扎着甩尾巴,他笑话道:“你这个小后生真有意思,放着好好的鱼肉不要,偏偏要吃草!”
要是这草能吃也就罢了,万一有毒,岂不是得不偿失?
想到这里,林峰不由打了个激灵,赶紧警告着劝阻道:“我可告诉你啊,这草我在山里走了这么多年都没见着过,有毒没毒还要另说,你别看着它就胡乱带回去吃啊,要是真被毒死了,可就不得了了!”
方重山知道他是好意提醒,强忍着笑回应道:“放心放心,我不拿来吃的。”
做采药人的时候,他就问过山里的老前辈,都说一片盏灯的叶子能换一张百元大钞,有市无价值钱的很,虽然不知道在大安国境内盏灯市场如何,但有用的草药终归是会值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