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嫁和亲后我成了团宠 番外完结[古代架空]——BY:岩城太瘦生

作者:岩城太瘦生  录入:06-15

  朝臣们想了想,最后得出结论,可能还是大王太年轻了,和王后新婚燕尔,放不下王后,也是很正常的。
  这样想想,大王真可怜。
  娶王后的时候才十三岁,大概是什么都不懂的。好不容易要长大了,王后竟然回家去了。
  真是见者伤心,听者流泪。
  *
  赫连诛每天都过着同样的生活,除了夜里。
  天气越来越热了,他抱着手,平躺在空荡荡的大床上,身边一半都是空的。
  要是阮久在的话,肯定早已经四仰八叉地睡着了。天气很热的时候,他喜欢把自己平摊开来,贴在床上,他说这样比较不会热。
  赫连诛会让他抱抱自己,说自己身上凉。
  但是到了后半夜转冷,赫连诛还是让他抱着自己,因为他身上也转暖了。
  反正阮久得抱着赫连诛睡觉。
  但是现在没有了。
  都好几个月了,阮久还不回来。
  赫连诛简直要怀疑他在外面遇见别的小狗,就忘了自己家里已经有一只小狗勾了。
  他捶了一下阮久的枕头,转身吹灭蜡烛,躺好睡觉。
  夜半时分,月光从窗外照进来,在床前的地板上投下一片光影。
  赫连诛躺在床上,双眼紧闭,不知道梦见了什么,额上都沁出细细的汗珠。
  随后他猛地睁开眼睛,喘着粗气,直直地望着头顶的帐子。
  这可不是一个太好的梦,阮久把他吊得不上不下的,一会儿摸摸他,一会儿亲亲他,等把他撩拨起来了,就一把将他从梦里推出来。
  太糟糕了。
  赫连诛平复了一下呼吸,翻身坐起,架着脚,捂着额头,再缓了一会儿神。
  他怎么能这么青涩?他是指在梦里。
  阮久因为他手足无措的反应,一直在笑话他。当然这也是在梦里。
  太不争气了。
  赫连诛的喉结上下滚了滚,他想了想,下了床,从床底下拖出那个早已经坏了的木箱子。
  阮久只准他看两本。
  但赫连诛想看二十本!
  他觉得阮久肯定早已经自己偷偷看过了,才会那么熟练,他不想让阮久笑话他。
  只是三年而已,很容易追上的。
  赫连诛点起蜡烛,挑了本书,随手翻翻。
  分明没什么好看的,他需要做的就是镇定,面对阮久的时候,不要这么激动和紧张,要把握主动权,始终占据制高点。
  他这样下定决心,然后枕到了阮久的枕头上,盖上了阮久盖的小毯子,捏起了阮久最爱的小狗毛毡。
  没什么好怕的。
  翌日清晨,天色还没亮,赫连诛放下书册,长舒了一口气。
  阮久只让他看两本,是有道理的。
  昨天夜里,有一只小狗,翻到了小主人常睡的位置,让自己周身都围绕着他的气息。
  过了一会儿,小狗犹觉不足,噌的一下跳下床,用两只罪恶的前爪打开了衣箱,把主人家放在箱子里的衣裳叼出来了。
  小狗把自己的整个狗头都埋在雪白柔软的中衣里,鼻尖萦绕着淡淡的香气,小狗没能忍住,试图用这件中衣再做些其他过分的事情。
  都怪阮久离开太久了。
  这时赫连诛还侧躺在阮久睡觉的位置上,他看着眼前凌乱的雪白中衣,心道完了,阮久回来肯定会生气的。
  他振作精神,翻身下床,去打水洗衣裳。
  不能让阮久知道。
  *
  鏖兀那边派人来问,王后什么时候能回去的时候,阮久已经收拾好行李了。
  阮久对使者不悦道:“知道了,知道了,赫连诛干嘛老是催啊?我就不能在家里多待一会儿吗?”
  使者愁眉苦脸的,“呜呜”两声就要哭了:“王后再不回去,我们就活不了了。”
  阮久十分震惊:“啊?”他掰着手指头算了算:“我明明才走了几个月,他怎么就变成暴君了?肯定是你们惹他了?”
  “王后,冤枉啊。”使者跑到阮久身边,跌坐在地,拽住他的衣袖,“大王倒是没变成暴君,就是比从前勤勉太多了,连带着我们也每日当值做事,一刻都闲不下来。格图鲁大人,原本高大极了的格图鲁大人,都瘦了一大圈。”
  阮久忍不住想象了一下格图鲁瘦下来的样子,然后发现自己根本想象不出来。
  连格图鲁都瘦了一大圈,那是怎么样的绝境啊?
  那使者拽着阮久的衣袖,晃了晃:“王后,我来的时候,几十位大人反复叮嘱我,一定要把王后带回去,王后就跟我回去吧。王后再不回去,这日子就没法过了啦!”
  最后一句话,是他在梁国新学到的。
  “我知道了。”阮久安抚好他,“我马上回去就是了。”
  *
  仿佛阮久只回来了两三天,就马上要回去了。
  就和他来的时候一样,不过这回送他的人,是以萧明渊为首的了。
  他束了冠,封了王,束着三颗明珠的金冠,穿着王爷的蟒袍,意气风发。
  他振作起来了,原本跟在他身边的晏宁与魏旭两人,看起来都好了许多。
  阮久同家里人道过别,又和朋友们简单道了别,最后拿起节杖,转身离开。
  只有淡淡的一句:“走了。”
  临别时刻无需多说什么,该说的话,他回来的这几个月都说完了。
  阮久今天执意穿了梁国的衣裳,石榴红的披风,在风中猎猎作响。
  阮久拿着节杖,每一步都将节杖轻轻点在地上,仿佛要借一点节杖的力,他才能走到马车那边。
  萧明渊忽然喊了他一声:“诶,阮久。”
  阮久回过头,只是朝他挥了挥手,就头也不回地上了马车。
  萧明渊别过头,眨了眨眼睛,唇角紧绷,最后也只是抬起手,朝他挥了两下。
  就算作别。
  仔细想想,他们十六岁之前,好像根本就不知道道别究竟是什么。
  仿佛只是打完马球,在永安街上分手,各自回去吃饭睡觉。等明日日头一起,又重新在马球场上相见。
  这就是道别。
  原来不是这样的,原来随着少年人长大,道别分离的时间也会越来越长。
  阮久快步走向——到最后几乎是跑向马车那边了。
  红颜色的披风随着他的脚步上下翻飞,最后在马车帘子那边闪了一下,就消失不见了。
  *
  阮久上了马车就在哭,随行的人谁也不敢惹他,只有乌兰轻轻地拍着他的背,等他缓过来。
  车队就这样一路向西北行去,没有过多停留。
  一直到了大梁凉州边境。
  他们在傍晚时分才抵达凉州,阮久从马车里探出脑袋,对跟随的侍从们道:“你们都累了吧?要不先在凉州休整一晚上,明天再赶路?”
  乌兰却道:“王后,前面就是溪原了,再加紧赶赶,去行宫里住吧?”
  阮久有些犹豫,不想侍从们都大声道:“王后,走吧,回溪原去,我们都不累。”
  阮久点点头:“那也行。”
  于是车队没有在凉州停留,而是直接出了国界,往鏖兀的溪原城去。
  又不知道走了多久,太阳都快要下山了,落日熔金,将鏖兀的草原都染成金灿灿的模样。
  阮久坐在马车里,抱着枕头,枕头压着他明显瘪下去的小肚子:“乌兰,我有点饿啊……”
  他话还没说完,马车就停下了。
  “到了?!”
  阮久惊喜地丢开枕头。到地方了,就可以做饭了。
  他一边掀开帘子,跳下马车,一边道:“乌兰,我想吃烤肉,羊肉串,烤得滋滋的……”
  马车就停在溪原城外,而不是行宫外。
  阮久跳下马车,站稳了,一抬头,却看见有个人站在城门那边,还带着文武百官,还有好几列侍卫,好几宫女,正中还有一条红毯。
  阮久表情呆滞,小声道:“我没说我想吃小猪啊。”他顿了顿:“而且这个排场也太大了,他到底在干什么啊?”
  他二人有好几个月没见了,阮久远远地望着他,忽然忘了自己之前是怎么和他相处的。
  阮久抬起手,试探着朝他挥了挥手。
  随后赫连诛就像是接收到他传来的信号一样,大步朝他跑来。
  他还很贴心地没有走正中的红毯。这个是留给阮久的。
  赫连诛好像又长高了,再过一阵子就该比阮久高整整一个头了,高大极了。可是身材比例又极好,宽肩窄腰,再搭上小麦色的皮肤,看起来就很爆发力。
  和许多鏖兀人一样,赫连诛眉眼深邃,鼻梁高挺。只是和鏖兀人又不一样,他是漆黑的眼睛,看起来只会更加深沉。
  他就像是一匹未成年就当上首领的头狼,正在越过未成年与成年的界线,体力与精力都在不断攀升的状态。
  当然,以上情况都是在赫连诛静止不动的情况下,从外人的视角看他。
  在阮久眼里——
  几个月没见,这只小狗看起来可不太聪明的样子。
  赫连诛像一匹追逐猎物的狼,矫健地迈着大步跑向他,生怕他下一秒就跑了。
  才不过几瞬,赫连诛就到了阮久眼前,一把将他抱进怀里。
  他实在是太高大了,阮久接不住他,反倒往后踉跄了两步。
  阮久被他的两条狗爪子锢得喘不过气来,费力地拍拍他的手臂:“小猪,松手……”
  赫连诛没有回答,只是摇了摇头,用力地抱住他,大概是埋怨他这么晚才回来。
  身后的文武百官,跟随侍从,纷纷低下头,不敢多看。
  他们面上惶恐,心中倒是庆幸极了。
  王后回来就好,大王肯定得安分一阵子了。
  他们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却忽然听见阮久的一声惊叫。
  他们下意识抬起头,下一刻就看见,大王抱着王后,两个人滚下了路边的山坡。
  路边的牧草摇晃了两下,只留下一道痕迹。
  这也太野了,虽然鏖兀不像梁国那样看重规矩,但是……
  众臣不知道该不该过去看看,只能大声问道:“大王?王后?没事吧?是没站稳吗?”
  当然没事,赫连诛把阮久推下去的时候,把他护得好好的。
  不过不是没站稳,赫连诛是故意的。
  阮久惊魂未定,躺在草地上,使劲打了两下赫连诛,用鏖兀话,比那些大臣还大声地怒斥:“你干什么?你是不是疯了?你这臭狗,走开啊!”
  大臣们集体闭上嘴了。
  王后听起来很好的样子,大王应该也不会出事。
  赫连诛没想那么多,他只是看见阮久太高兴了,一时“兽性大发”,想要把阮久扑倒在草地上,蹭蹭他,但是他不想在别人面前做这种事情,所以就想把阮久压到边上的草地上。
  毕竟对于狼族来说,亲亲和贴贴是非常私密的事情。
  赫连诛丝毫不在意阮久在生气,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就要过去和他贴贴。
  阮久不肯,实在是气死了,使劲挣扎。
  阮久实在是没想到,赫连诛明明是个人,自己还给他看了那么多人情世故的话本,结果他才走几个月,赫连诛又变成和野狼一模一样的做派了。
  或许赫连诛骨子里狼族的本性是改不了了。
  他没办法用什么热切的话语,关切的拥抱,对阮久表达自己的情感。
  那样实在是太少了。
  他只能用如狂风暴雨席卷一般、一刻不停的肢体接触,来表达自己对王后、对狼王配偶的喜欢与珍视。
  分开这么久,赫连诛早已对阮久思之如狂。
  如果不是时间紧急,现在还有许多人在外边,那将会有一匹狼,用强有力的前爪,将配偶死死地按在地上,把他全身都仔仔细细地舔一遍,打上标记。
  让他再也不能离开自己的领地。
  赫连诛瞧着还在生气的阮久,只觉得他的脸艳丽得不可方物,鲜活灵动又惹人喜欢。赫连诛只是瞧着他,漆黑的眼眸里便闪过一丝晦暗的光。
  阮久倒是浑然不觉,他要是知道赫连诛现在在想什么事情,估计会直接推开他跳起来,然后拔腿就跑,直接逃回梁国,而不是这样不轻不重地骂他打他了。
  “起来。”阮久推了推他。
  赫连诛当然不肯,按住他的脑袋,和他贴了贴脸颊。
  阮久只听见赫连诛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很好看。”
  阮久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抬眼看了看,才发现赫连诛的手就按在他的玉冠上。
  他应该是在说这个。
  临走的时候,赫连诛暗戳戳地想让他留下,对他说:“你还是披发的样子好看。”
  阮久说回去了就能束冠了,现在赫连诛对他说,束冠的样子也很好看。
  赫连诛再和他贴了一会儿,才意犹未尽地起身。
  阮久怀疑他可能得了一种“不贴贴就难受”的病。
  赫连诛拉着他的手,把他给拉起来:“走吧。”
  阮久站起来,跺了跺被赫连诛压麻的脚,然后就一脚踩中草地下的一个小水坑。
  阮久愣在原地:“……”
  怎么会这样?
  赫连诛看着他呆滞的表情,想笑又不敢笑,阮久反应过来,要打他:“都怪你,这是人应该待的地方吗?干嘛把我推下来?”
  赫连诛很快地笑了一下,然后恢复严肃的神色,帮他把脚□□。
  “前几天……下过雨。”
  赫连诛把阮久扶好,握住他的脚踝,帮他把湿了的鞋袜脱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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