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说:
请大家记住凤十一,他会是一个集沙雕、热血和冷酷一体的神奇影卫~
第13章 隐秘的吻
夜色阑珊,赵钧和魏良时隔着一壶罗浮春相对而坐。
魏良时捧着杯,出神地微微叹息:“一杯罗浮春,远饷采微客。只是欲饮此酒,还是应在罗浮山方有其意境,皇宫终究是浮华了。”
“不喝就滚。”老子整天批奏折还没嫌烦,你还有脸逼逼叨叨。
“月朗风清,皇兄如此暴躁,岂不是辜负这良辰美景……”
赵钧用实际行动证明他可以比魏良时想象的还要暴躁:“说人话,回来干什么了?”
“皇兄这话说的,跟我像没钱吃饭回家要钱的败家子儿一样。”魏良时晃着酒杯,桃花眼弯成天边明月,“皇兄有所不知,臣弟在外面找着一个有趣的小美人。”
赵钧冷哼一声:“你倒逍遥。”
“话也不是这么说。”魏良时强行和他碰了个杯,“阿白如今这么乖顺,皇兄岂不是比子和更逍遥?”
眼见赵钧就要把酒泼到他脸上送他滚蛋,魏良时终于收敛了尾巴,笑道:“我来找皇兄说正事——苗疆的小殿下到了,皇兄预备如何?”
“圣女有言,皇兄体内的金蝉蛊每隔三年便需一驯,三十岁时方可彻底融入骨血,从此再也不必受心脉损伤之痛,与常人相比更康健长寿,只是这次圣女未至,却派了自己的独子,不知是何意?”
“蓝桥是苗疆四十九寨日后的掌门人,得圣女真传,无须担忧。”
魏良时笑起来:“皇兄知道臣弟说的不是这个。”
“小殿下蛊术精湛无需多说,圣女派他来或许也只是因为身体抱恙,不堪万里舟车劳顿,但那位小殿下的心思,皇兄如此睿智,当真看不出来?”魏良时抿了口酒,“小殿下生的比女子还要秀美,又打小与皇兄相识,这等缘分,不谱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都可惜。”
“这就是你说的正事?”
魏良时无辜耸肩:“婚姻大事,难道不是正事吗?”
都是千年的狐狸,互相瞅一眼就知道对方肚子里卖的什么药——赵钧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想褫夺他的爵位没收他的田产,送魏良时清清白白干干净净地游历江湖找他的美人儿去。
他不愿他人提起郁白,不管是从前尖锐锋利的、还是如今顺和内敛的,哪怕魏良时也不例外,仿佛只有这样紧紧将郁白捂在怀里,郁白这个人才是完完全全属于他的。
魏良时嘴皮子功夫了得,却也知分寸,提到蓝桥后便点到而止——毕竟赵钧也知道,那位苗疆的小殿下不是省油的灯,偏生又是奉了圣女之命来给赵钧治病的,于情于理都不应该薄待,但若是这样一个不能薄待、偏又对赵钧怀了爱慕心思的少年看见了郁白呢?
——两虎相争必有一伤,陛下您还是早做准备的好。
他忽想起什么来:“对了,皇兄把那猫赐给我吧,难得我和它有缘。”
得寸进尺。赵钧瞪他一眼:“猫已经给阿白了。再说朕少过你这一只猫?”
“欸,那不一样。皇兄看,这猫给阿白不是,给小殿下也不是,不妨就给臣弟吧。”魏良时晃着酒杯笑起来,“何况臣弟要拿它去讨美人儿欢心的。”
。
猫儿正在锦绣繁华中酣睡,全然不知自己掀起了什么风波。赵钧到燕南阁时已是未时,太阳蹉跌而下但仍未减暖意,融融春光几乎要把人溺死。
余清粥正从燕南阁里出来,忙拎着小药箱行礼:“见过陛下。”
“郁白睡下了?”
睡倒是睡下了,只是之前喝药的过程着实不怎么美妙。余清粥趁机苦着一张脸告状:“公子嫌药苦,总是不肯好生喝药,微臣实在无奈,只得加了些糖。陛下有空劝劝公子吧,加了糖的药总是折些药性,哪有原汁原味好治病。”
赵钧闻言倒是一愣。
“郁白怕苦”这一点,他从不知晓。从前郁白入宫后常常生病,一是少时上战场落下的旧伤没有调理好,另则是他每每脾气上来后翻来覆去的折腾。
那时他登基不久,上头压着太后这尊大佛,不知多少臣子怀揣异心,而郁白家破人亡、被迫入宫,两人都在这方宫城里艰难求生。他那两年体内蛊毒作祟得厉害,又被朝堂琐事扰得阴晴不定,不知对郁白发过多少难,生生磨出了少年乖戾桀骜的性子,两人相逢每每不欢而散,别说郁白怕不怕苦,他甚至连郁白喝不喝药都无暇理会。
两年蹉跎而过,他几乎已经忘了郁白曾经温润明朗的眉眼。
——哪一个才是真正的郁白?
他屏退下人,悄悄坐到郁白榻边。
黄花梨木桌上摆着个青瓷小碗,里面只有浅浅一层药汁,黑乎乎地铺在碗底。赵钧知道郁白一时半刻醒不来,便放心大胆地靠近了些。
郁白睡觉时总喜欢把自己缩成一团,像只缺乏安全感的猫,一面唯恐打扰别人,哪怕是最柔软的尾巴也要极力收敛藏于身下,一面却卯足了劲儿,对着所有有可能对他造成威胁的人亮出最锋利的爪牙。
但事实上,除了他身旁这个名为赵钧的人,没有人能伤害到他。
赵钧静静地凝视着。
——这个人是我的,他只属于我。
——他会一直一直陪在我身边,纵使死亡也带不走他的灵魂。
目光落到郁白微张的唇瓣上,赵钧忽然起意,指尖蘸了几滴浓黑的药汁,指尖探向郁白唇边。
药汁很快湿润了略显干裂的唇,犹如墨滴落于画卷,浸润出一片淡淡的红。那枚指尖仍不满足,逐渐向湿热的更深处摩挲游走。睡梦中的郁白倒也乖,顺从地含住了他的指尖。
许是察觉到苦涩滋味,郁白梦中亦皱起了眉头,作势翻身。濡湿的指尖撤出来,赵钧取了绢帛略作擦拭,随即覆身上去,在郁白熟睡的面庞上落下一吻。
落下这个吻的时候他心里怀了怎样的旖旎心思暂且不提,但这个吻是他与郁白之间从未有过的,宁静、温和而缱绻。
他本以为自己已经淡忘了那梦靥般的两年,但此刻才恍然,一切发生过的早已在他心头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他从前不记得郁白怕苦,拼了命地想让这个月白风清少年郎变得像他一般污秽不堪,但现在是唯一一次,他愿意记住郁白的一切,甚至正式地走进他的未来。
——郁白睫毛颤了颤,轻轻睁开眼睛。
第14章 不知陛下……可否允我回家?
“正午刚过不久,陛下不在宫中,却在何处?”
乾安殿外,十六七岁的少年拢着一身墨绿绣白海棠长袍,神色不虞地质问宫人。
那少年头戴白玉冠,腰佩翡翠璎珞,分明是极郑重的打扮,偏眉眼生的纤秀昳丽,肤色白皙如女子,生生削弱了那股苗疆小殿下的威严气势,倒显出些少年的娇憨来。
宫女福了福身,神态诚惶诚恐:“回小殿下的话,奴婢、奴婢也不知,陛下身边一直是李公公跟着……”
又是这个答案。少年恨恨地跺了跺脚。
他进宫两天有余,并非耳聋目盲,不必宫人多说,想也知道陛下在何处。
时隔三年,他从苗疆四十九寨再度入宫,陛下身边却多了一个叫郁白的少年。那个不知什么来历的少年轻而易举地夺走了陛下一切关注,相比之下,他软磨硬泡求来的长安之旅变得尴尬无比。
午后阳光下蓝桥的肤色近乎透明,看起来与寻常人想象中遍布诡谲术法、阴森可怖的苗疆中人并无半分干系。若要说与旁人不同,便是他霜白如玉的手腕上系了一截红绳,其上坠了一颗琉璃似的玉球。
玉球玲珑剔透,一闪一闪地发出光泽,依稀可见其中似乎有个金色的活物。他凝视那东西片刻,重新收入袖中。
这是他千里迢迢从苗疆带到长安的珍宝。
。
蓝桥的揣测倒也正确,赵钧的确就在郁白身边,只可惜另一个当事人对这场相逢显然没有半分喜悦。
皇宫中雕梁画栋并不罕见,罕见的是这样一片辽阔草场。郁白默不作声地跟在赵钧身后,从他手中接过缰绳、牵起那匹漂亮的乌云盖雪时,心中的惊涛骇浪仍未消退。
唇瓣上传来的柔软触感实在分明,郁白初初清醒过来时,还以为自己做了一场旖旎春梦。
也许是最近闲来无事看多了志怪杂谈的缘故,他在混沌梦境中冒出一个迷乱大胆的想法,那个伏在自己身上细细亲吻的美人莫不是哪个偷闯进皇宫吸人精气的狐狸精罢。
狐狸精便狐狸精罢,寻常话本子里的狐狸精莫不是有情有义,能资助书生进京赶考,也能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一般来讲都长了一幅好皮囊。
这位也不例外,鼻梁挺拔,双眸如星,肤白而不显得文弱病气,衬着浓眉深目反倒英气十足,只不过怎的有些浓重的男子气概……
——郁白就在此时猝然惊醒过来,赵钧的面容映入眼帘。
朦胧睡眼前,皇帝伸手把他凌乱的黑发捋到耳后,笑意温和:“醒了?”
“大梁以武立国,昔日一度好武成风,武帝尤甚,便在此开阔之处铺了草场,留给宫内年幼的皇子公主做练习之用。朕年幼时出不得宫,便常在此地练习骑射,往往一练便是一天。”
两个声音同时响起,来自同一个人。
郁白下意识舔舔唇,后知后觉地意识到那丝濡湿已经在风中蒸干了。他怔愣须臾,道:“……陛下勤勉,郁白自愧不如。”
赵钧笑笑,揶揄道:“你这拍马屁的功夫倒是无师自通,以后进了官场必定吃得开。”
“进官场?”郁白停了一步,乌云盖雪也温驯地晃晃脑袋站住,“陛下想让郁白进朝堂吗?”
进朝堂、为臣为相——那就意味着郁白不可能再留在这方宫禁里,不可能继续彻底地在他掌控下。赵钧迎上郁白的眼神,从中看出了些许期待,却笑了下,揭过不提:“朕记得你是会骑马的,这匹乌云盖雪性子和顺,试试看。”
郁白没想到,赵钧所说的骑马是两人共骑一匹马。有了今日午后那段有关狐狸精的回忆,当赵钧的手臂环绕住他握住缰绳、胸膛贴着他的脊背时,郁白已经僵硬成了深冬季节屋檐下的冰凌。
午后那段记忆走马灯似的在他心头反复回放。
——赵钧亲他。
——赵钧竟然亲他!
——赵钧作为一个男子,竟然亲了同为男子的他!
饶郁白再怎么不谙世事,再怎么失去记忆,也不会不知道“亲吻”这个动作所代表的特殊含义。
什么偷偷溜进皇宫摄人精气的狐狸精,他自己才是那个狐狸精!莫非自己其实是个男狐狸精,当初跟在赵钧身边并不是为了一展宏图大志,而是为了进宫勾引陛下,致使国破家亡天下大乱?
郁白忽然有些明白江太后和魏良时话中的言外之意了。他抱着最后一丝侥幸想,总不会还有比这更糟的情况吧……
事实证明,还是有的,比如现在。
“陛下,我的伤恢复的差不多了。”郁白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可以不用这样养着了。”
赵钧听着便笑了起来,温热的呼吸落在他脖颈间:“阿白这么想去出生入死吗?”
“不着急,朕的影卫里不少你一个,况你从前一直跟在朕身边近身服侍,也不像凤十一他们那样执行任务的。”赵钧似是察觉出他的异样,下了马,只替他牵着缰绳,慢慢地在草场上走着。
朕的影卫里不少你一个——意思你根本不是朕的影卫。
况你从前一直跟在朕身边近身服侍,也不像凤十一他们那样执行任务的——“近身服侍”意思是你从前不上阵杀敌不打探情报,只负责留在皇帝身边跟后宫妃嫔争宠。
郁白迅速打了个寒战。
赵钧见状关心道:“冷吗?”
郁白:“有……有点。”
赵钧扬声道:“李德海!”
。
阳春三月,春光融融,郁白裹着李德海加急送来的、隆冬腊月才穿的大氅,慢悠悠地遛马,忽然低头发现一只与他们保持平行的蜗牛。
郁白:“……”
他叹了口气,轻轻拍拍马耳朵,甚至都不用喊停,乌云盖雪已经乖顺地停了下来,的确极通人性。
但他忽然有些想念长风,那是他十六岁那年上战场擒获的,是他少年时代最珍贵的东西。
长风是大宛和中原混血,漂亮、桀骜、跑起来像燃烧的火焰。他落入匈奴陷阱时,身边就有这匹火红的烈马。后来他花了两个月时间,喂食、梳洗、遛弯,终于将它彻底驯服,那是他亲手驯服的第一匹烈马,也是目前唯一一匹。
应当还在家里吧,他不可能带着长风来长安的。
如今长安满宫桃花灼灼,不知柳城玉女湖旁是否也这样灿若云霞。
赵钧笑问:“在想什么?”
郁白沉默一会儿,轻声试探:“不知陛下……可否允准郁白回家一次?”
。
——简简单单一句话,赵钧霎时顿住。
大脑掠过千万个猜测,无一例外地定格在其中一点,疯狂地告诉他一件事:郁白想起了一切,他要离开了。
他会像从前那样神色冰冷地对着自己,拿着毒药和刀剑用生命威胁自己吗?
千万思绪一闪而过,赵钧神色不改,取出绢帛,温和地替他擦了擦额上的汗:“怎么突然想离开了,是在宫里待得不舒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