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梦枕摇头道:“那些东西固然珍贵,可我最感念的是父母和姐姐对我的疼爱,后来我虽然把嫁妆换成了军费,可若不是鸣哥儿能征善战、努力经营,这些钱财岂能换来天下?是他有本事,又一心地对我好,我们才有今日。”
“这么说来,他对你真可称得上是天下为聘了,”江梦枕微笑道:“这也有理,所以姐姐更要为你备下一份相衬的彩礼,我心里知他的情,只是怕他再伤了你,之前的事望你们不要怨我。”
“姐姐别这么说,我怎会不懂你的心呢?”江梦枕心里并不怨江梦幽,就算他们姐弟俩曾因为齐鹤唳生出了一点争执和嫌隙,此时也弥合如初。窗外春花烂漫,一年之期此时已过了大半,江梦幽本打算与江梦枕一同去花园里逛一逛,哪想到青州突然来了急报,刚过去的这个冬天,北蛮遇到了百年罕见的雪灾、冻饿死了不少的人,此时春水化冻,他们立刻点齐军马踏过边境的跃马江,往青州抢掠,根本不顾两国停战的协约,青州太守递上了求援的折子,青州的兵马已被打得连连败退。
战事突起、烽烟又燃,齐鹤唳刚好进宫来寻江梦枕,第一时间知晓了这个消息,他看了江梦枕一眼,跪地道:“臣齐鹤唳请战,誓为陛下扫平边乱!”
“这...”江梦幽有些犹豫,齐鹤唳确实是最合适的人选,蒋峰也是个战将,可是若处处让蒋峰冒头建功,齐鹤唳的威望必然会受人质疑,可是刀剑无眼,她又怕齐鹤唳在战场上有个三长两短,那么江梦枕又该怎么办呢?
江梦幽在国事与家事之间左右为难,江梦枕出声道:“姐姐,你就答应他吧。”
“可是你们的婚期将近...”
“他什么时候回来,我什么时候嫁他,”江梦枕温柔而坚定地说:“他是武将,岂能为了我不再上战场?鸣哥儿的一切都是他握着枪拼来的,作为他的夫郎,我一定要成全他作为一个男人的功业——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他的侯位是靠战功得来的,不是因为娶了我,我会在宫里等他凯旋。”
齐鹤唳抬头看向江梦枕,漆黑的眼眸里充溢着感情,他怎么舍得离开他呢?可是为了他们长远地相守,为了使国家安定、众人心服,他必须去打赢这一仗,“一年之内,我必能取胜!”齐鹤唳沉声道:“梦枕,我不会让你等很久的...”
军情如火,诸事很快议定,齐鹤唳率领玄甲军旧部奔赴前线,大军开拔时,天还未亮,在夜风之中,江梦枕站在皇宫的角楼上望向城门,齐鹤唳在也在出城前回头看向皇城,他们看不见彼此的身影,却能确知对方就在那里。
玄甲骑兵战力不减当年,一路奔杀到青州,捷报一封封地传来,朝野人心大振,江梦枕也收到了齐鹤唳的书信,他的战报写的很简洁、给江梦枕的信却写得极长,从风土人情到战事缓急,事无巨细地写了厚厚的一摞。江梦枕边读边笑,他还记得齐鹤唳往青州投军时,寄回来的家书上只有几个字,这回他又去了青州,两个人的心态却与那时大不相同。江梦枕提笔给他回信,不知不觉间,也洋洋洒洒写了许多。
蛮兵很快被驱逐出境,可是齐鹤唳的进攻并未停止,他决心攻入北蛮境内,让蛮人以后再不敢滋扰边庭。春夏流转,在初秋时玄甲军已杀到了北蛮境内的神山,蛮人的王庭闻知此事吓破了胆,直接把金帐往北迁移了数百里。
蛮人遣使进京求和,齐鹤唳干脆把军帐扎在了神山之下,北地的秋天已经开始变冷,他站在泛黄的秋草上,抬头望见北雁南飞,忽然心里一动,忙让小兵把他的弓箭拿来。穿云一箭射落双雁,在军事们的欢呼声中,他命人把那两只伤了翅膀的大雁好生喂养起来,在回京前绝不可让雁死了。
齐鹤唳仿佛又成了那个在冀州雁荡山猎雁的少年,他还记得那时自己的心情、还记得雁荡山复杂难行的山路,大雁是最深情的鸟,一个死了、另一个也不会独活,不知是不是那对被当作士礼的大雁果然求得了好彩头,他和江梦枕的感情一如痴情的大雁般认定了彼此,这一次,他还要亲手猎一对雁送进宫去,相信江梦枕一定会懂得他的情意与忠贞。
他正想着江梦枕,外面的传信兵就送来了京城的书信,齐鹤唳接过信封,只觉得这次的信极轻,他急忙拆开信封,见带着香气的信笺上只写了一首情诗:叶下洞庭初,思君万里馀。露浓香被冷,月落锦屏虚。欲奏江南曲,贪封蓟北书。书中无别意,惟怅久离居。
这封信虽短,却比以往的任何一封都让齐鹤唳心旌摇曳,他紧紧捏着这封信,恍惚间想起大哥让他传递香囊的往事,从藏起哥哥的情诗,到收到江梦枕的寄来的诗笺,齐鹤唳整整花了将近十五年的时光!
他赶紧想给江梦枕回上一封信,可是几次提笔又放下,他心里有太多想说的话,反而不知从何说起,他听见长天上嘹亮的雁鸣,把这首情诗看了一遍又一遍,而后珍而重之地收藏在紧贴心口的怀中,大雁南归,他们也是时候回去了。
和谈的结果很快传来,北蛮割让了边境五城,这五座城池以后会成为两国之间的缓冲地带,边境的百姓再也不用一到春秋两季,就提心吊胆地提防着蛮兵的烧杀抢掠。齐鹤唳又立大功,一路上被百姓们夹道欢迎,民间之人称他为战神大将军,朝中人也纷纷赞他为当世之卫霍,风头一时无两。
玄甲军返回京城时,正在秋冬之交,寒冷的天气并不影响百姓们迎接大军凯旋的热情,城门在号角鼓声中洞开,在千万人的欢呼声中,齐鹤唳一马当先地踏入城中,众人见他黑甲银枪、俊眉朗目,呼声更是高涨,齐鹤唳身后跟着两名副将,二人手里各捧着一只装饰着五彩丝绸的禽鸟,京城之人见状一愣,不免交头接耳起来。
“那是什么鸟?是鹰吗?”
“鹰的喙生着弯钩,哪长这样?这分明是大雁!”
“是大雁?看这装饰,这难不成是彩礼?”
这人话音未落,只听一千名打头进程的玄甲军齐声高呼:“鸿鸾添喜、守信而归,齐侯爷求娶贵君殿下!”在三遍响彻京城的呼喊过后,百姓们欢声雷动,自发地以手击节,都跟着大军往皇城涌去。
齐鹤唳在朱雀门前下马,门楼上皇帝太后与贵君全都亲临迎接,他转上台阶、跪地行礼,江梦幽笑道:“齐侯爷当真在一年之内扫平了北蛮,果然言出必行、威武无双,你想要什么封赏,直说无妨!”
“太后娘娘知道我心中所求,”齐鹤唳示意副将捧上双雁,“这是我亲手猎来的大雁,十五年来我的心从未改变!贵君殿下一直是我的心之所向、情之所钟,我不要任何封赏,只想向太后求娶贵君殿下!”
他仰头直盯着默默注视着他的江梦枕,一字一字地说:“梦哥哥,你愿不愿意再嫁我一次?这回不是仓促的决定、也不是一时的幸运,而是我们彼此认定,你与我就像大雁一样矢志不渝、相守白头,好不好?”
江梦枕眼角发红,他不想在这样欢喜幸福的时刻落泪,可是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慨唏嘘,一瞬间,有很多画面涌进他的脑海中——墙头的初见、小径的相逢、新婚的误会、痛苦的离分、庙里的重见、雪地的死生... ...他们一起经历了太多的爱恨情仇,那个趴在墙头被画花了脸的孩童,已成了他生命里最重要的人,四目相觑、各有眷心,相思入骨、此情不渝,齐鹤唳为他死、护他生,为他四处征战、把他捧向云端。
城楼下的百姓们不知道上面发生的事,都在等着看齐侯爷求亲的结果,天上不知何时飘下了小雪,在晶莹的初雪中,他们远远地看见齐鹤唳与江梦枕并肩站在城楼的一角,齐鹤唳解开了大雁脚上拴着的绳索,两只系着彩绸的大雁腾空而去、比翼双飞,在细细的小雪中翱翔着飞向天上层云。
“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在万众的欢呼声中,江梦枕收回往向天空的目光,扭头向齐鹤唳一笑,墙头马上遥相见,一见知君即断肠,在这落雪的季节,齐鹤唳却仿佛又看见了十二岁那年的春光,和那个让他永生难忘的春衫少年。
观音不老不朽、不生不灭,永远存乎心间,齐鹤唳终生都将是江梦枕的信众,在这薄情的世间执拗地坚守着这份得来不易、缱绻温柔的深情。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完结啦!!!
撒花!!
这文可写得累死我了.......
还有一些未写圆满的细节,会在番外里补完,对我来说在这里完结是最好的,
齐狗为梦枕找回嫁妆、梦枕的身子被治好这些事,是我们爱看的完美大团圆,
那是对于看客的圆满,
对于他们两人的感情来说,
这里已是圆满无缺,是最好的收梢,
都补圆了,反而有点俗气了=。=
不过还是会在番外里补完哈哈哈哈,到底不能免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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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追更的大家!!!!!
屡次是因为大家的留言鼓励,才让我把这篇不怎么讨喜的文写完了,
这文开头就是梦枕压抑的婚姻状态,
而后是齐狗压抑的童年,
那里八成已经劝退了很多人了2333。
十五章以前,梦枕和齐狗的直接对手戏都很少,
但这是我想要一种叙事节奏,
前文花了很多笔墨去写齐狗的性格形成,
这才和他之后的行为想法一以贯之,
极缺爱、极无安全感、自卑又阴郁,
他有些偏执,而只有这样偏执的人,才会把感情能量都集中起来,
某种程度上,这是对原生家庭不太幸福的人的心理状态的一种真实呈现,
我喜欢这种真实,
又更喜欢真实中的不真实,
所以齐狗遇到了梦枕,被他温柔的拯救,
而他也让云端上的梦枕最终安全地降落在他的怀里。
相比完美无缺、牛x闪闪的主角,我更喜欢写有缺点甚至有缺陷的人,
因为你我也是有缺点的人,可仍值得被爱。
第99章 番外:温柔同眠
齐鹤唳凯旋的那一天, 蒋峰大醉了一场,他不仅在比武场上输给了齐鹤唳,也在情场上败得彻彻底底, 也许齐鹤唳根本未曾将他视作对手, 因为江梦枕从来没与他有过任何暧昧,甚至没给他留下一点遐想的空间。
江边太过惊艳的初见,让蒋峰对江梦枕一直念念难忘,进京后江梦枕随姐姐住在宫里,与他并无交集, 可就是在宫宴或是奉召入宫时的遥遥一见, 都会令蒋峰心驰神往许久,他觉得自己会一辈子喜欢江梦枕,即使江梦枕心里的人从来都不是他。
“怎么一个人喝闷酒?”
一只手从他手里夺去了酒杯, 蒋峰醉眼朦胧地回头一看,口齿不定的说:“是你啊...”
一个皮肤微黑、容貌秀丽的哥儿坐在他对面,轻笑道:“不是我还能有谁?难不成还能是你的心上人?”
他的心情似乎很好,蒋峰目光涣散地说:“他怎么会来呢?我都想不起来上一次见到他,是什么时候了...”
“所以,你到底喜欢他什么?”这哥儿叹了口气,“在我看来,你的喜欢根本就是迷恋罢了,你了解他多少?他又懂得你几分?蒋二狗, 你对贵君的感情根本就经不起琢磨...”
“夏招弟!”蒋峰夺回酒杯,“我和他的事, 与你有什么关系?”
“不许那么叫我,我现在叫夏瑛!”夏瑛撅着嘴拍了一下桌子,他虽是京城富商之子, 小时候却在村里生活过很长时间,他父亲在祖屋下挖出了一坛金子,用这些金子发了家,而后才把家眷接到京城里享福,那时夏英已有十四五岁,再怎样的花钱教养,他到底是和京里富贵人家的哥儿不同的,“怎么与我无关,我和你说过的话你是不是根本就没放在心上?我看上你了!反正你的心上人也有了归宿,不如我们....”
“你怎么就不害臊呢!”蒋峰涨红了脸,赶紧又灌下一杯酒,“我装作没听过,是顾全你的名声!这话要让别人听见,唾沫都能把你淹死了!我...我早说过不喜欢你,你别再缠着我了!”
“你到底喜欢他什么?”夏瑛气得跺脚,“我就那么比不上他?”
“他是天上的月亮,你...你是...”蒋峰打了个酒嗝,含含糊糊地说:“你就是田里一畦一畦的青苗... ...满地都是的东西,谁又稀罕?”
夏瑛的眼圈霎时红了,抿了抿唇才忍住要掉下来的眼泪,闷闷道:“满地都是?你是说我这个人在你眼里根本就是不值分毫、随处可见的?你知不知道,喜欢我的人也很多的!我和他们说上一句话,他们就喜笑颜开,我不理他们,他门就在府前徘徊不去...”
蒋峰从不知道这些,他不知为何很是气恼,在不快中更生出一股邪火,为了掩饰自己的情绪,他故意把话说的难听起来:“你以为他们是为你?不过是为你父亲的钱罢了——本大将军却不稀罕!就你这样的哥儿,还要和梦枕去比较,真是自不量力,他煮茶读书的时候,你还在山沟子里玩泥巴呢!”
“难道你没有在山沟子里玩过泥巴?”
“是,我也是在村里长大的,所以我才喜欢梦枕!”蒋峰越说越大声,他趁着醉意有一种发泄的快意,说话愈加不留情面,“他生得那么美、懂得那么多,处处讲究着礼数,不会胡搅蛮缠更不会放肆失态,比你好上十倍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