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回古代搞副业 完结+番外[古代架空]——BY:尘埃云

作者:尘埃云  录入:04-09

  无奈,他只好将手中的灯笼立到女墙下,转身咬紧牙关,攒出全身的力气,双手提起一恭桶的秽物,蹒跚走进夜色深处……
  他身后的城楼里,此时灯火通明。
  旺盛的炭火在盆中劈啪作响,将围在桌边的一圈汉子映得红光满面。
  正中间的中年汉子看上去年纪最大,身上火力却最是充沛,只见他将棉袄褪到腰间,上半身只剩一件敞着前襟的单衣,露出里头黑亮的排骨。
  汉子粗粝的右手压着倒扣的粗瓷碗,中气十足地吼了声:“开!”
  瓷碗揭开,露出碗下三枚骰子。
  “四五六,顺子!”
  “啊哈!这把回本了!”
  “他娘的!又输了!”离炭火最近的汉子,比屋中的另外三人都要白出一截,他愤懑地将钱袋子往桌上一甩,从里倒出最后五十来个铜钱,再一摆手:“不来了!”
  才一个时辰功夫,身上的半贯钱全输出去,本钱都没了,还玩个屁。
  他放下卷到胳膊肘的袖子,伸手去拿挂在椅背上的皮袄,喃喃道:“他娘的,这些天就没赢过,真他娘撞邪了!”
  “是不是流年不利呀?”赢钱的汉子一面往袖子里塞钱,一面对输钱的城门守正嬉皮笑脸。
  摆弄瓷碗的中年汉子倒是识趣,赶紧帮守正找补面子:“哪有的事!胡头儿这几天是太累了,回去好好睡一觉,明天回来大杀四方,咱们几个的钱袋子可要勒紧了!”
  一旁两个愣头青这才会意,跟着连连称是。
  这位输钱的主儿,正是城门守正胡秉义,是屋子里三个城门卫的头儿,平时称胡头儿。要是为了几个铜钱惹得顶头上司不高兴,实在不值当。
  不过言者无心听者有意,毕竟一连好些天赌运不灵,难免不往偏门上琢磨。
  胡头儿搓了搓下巴上的胡茬,认真琢磨,还真是,打从这个瘦皮猴过来接他死鬼老爹的班,自己就开始霉得起灰。玩骰子一直输钱不说,公事上也连着出纰漏。
  就说今天吧,前一晚该那瘦皮猴守夜,结果人家直接睡着误了时辰,城门晚了两刻才开。
  要在平时,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打个哈哈就过去了。
  可偏偏今天一早,知县大人的老娘急着出城,说是要去城外的观音庙抢什么劳什子头香。
  误了时辰没抢到头香,知县老娘指着知县大人的脑门,气急败坏地数落了半个时辰,转头胡头儿进了县衙,被知县大人指着脑门,气急败坏地数落了一个时辰。
  他娘的,他上任至今,哪受过这鸟气!
  倒霉东西,该不会真跟自己八字相克吧!
  “那家伙,来了有半个月了吧!”
  “胡头儿是说唐仲吗?”中年汉子将瓷碗推到一边,示意旁边两人把东西收起来,拢上棉袄,接着补充道:“已经待了两旬了,这些天正带他熟悉规矩呢。”
  “就一个守城门的鸟差,每天屁点事儿,学了二十天还在熟悉规矩?学的哪门子鸟规矩!”
  “毕竟年纪还小,才十七,平时无人管教,现下好些东西学得慢,也是正常的嘛。”
  “没人管教,老子就替他爹好好管教管教!”
  胡头儿站起身,抖落抖落皮袄,而后吐了口气,拍拍中年汉子的肩膀:“老张啊,不是我说你,你是这里头资历最老的城门卫,有什么事就吩咐年轻人去做,别什么事都替人兜着!”
  说完,胡头儿转过脸,冲着剩下两个年轻的城门卫正色道:“守城门不是逛茶楼,手上的差事都给老子做精细些,平时多跟老张学学,要是再出今早这种事,老子扣光他一整年的饷钱!”
  话音未落,房门吱呀一声开了。
  屋外寒风不断,脱离了门闩的禁锢,房门被风猛然吹开,哐的一声砸到墙上。
  炭火上的积灰和火星,立时被风吹得腾空而起,打着旋儿就往离火盆最近的胡头儿身上招呼。
  胡头儿眼看着自己身上这件新纳的皮袄,瞬间被火星燎出好几个黑疤。
  屋内火热的空气瞬间被吹得四散逸去,源源不断的冷风从门洞往里灌。
  胡头儿激出一后背的鸡皮疙瘩,心里更是如坠冰窟。他盯着门口的瘦小身影,使劲磨后槽牙。
  “滚!滚到老子看不见的地方去!”
  #
  冬月的夜晚阴冷而漫长,天上没有半分星光,城中屋舍也没有半点光亮,唐仲蜷缩在城门边,怔怔地望着手边的灯笼。寒夜里,陪伴他的,唯有这一星半点光亮。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自己已经很努力地做事情,可仍旧做多错多,平白讨人嫌。
  守正厌烦自己,三个城门卫嫌弃自己,是不是真的像他们说的那样,他又土又笨,根本不适合这里。
  可是,不硬着头皮留下来,又能去哪里?若是待不下去,没有饷钱,家中的老小又该怎么过活?
  想到这里,唐仲心头的委屈和为难,都一齐融进泪水,无声地滴落。
  夜那么长,墨色无边,似乎永远没有尽头。身边没有炭火,身上的旧棉衣又过于单薄,唐仲冻得每根骨头都生疼。
  火光熹微,灯笼里的蜡烛快要烧尽,唐仲伸手拢了拢,手指上遍布的冻疮,早已让每处关节都粗笨红肿,此时靠近烛火,竟然半分痒痛都感觉不到。
  靠在角落里,似乎没有先前那么冷了。身边就是城门,他就守在这里,等到卯时一到,就立刻起身将城门打开。这一次,他不会再误时了,绝对不会。
  只要表现得好一些,只要不再出错,他们就不会讨厌自己了吧?
  就可以按时休沐了吧?再过几日,发了饷钱,等到休沐,他立马去求城中最好的郎中,到乡里给阿婆瞧病。
  等到那时,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唐仲如此想着,便觉得周身的痛楚也不再难忍,可能身体也渐渐适应这样的寒冷了吧。
  四肢的麻木寸寸蔓延,头脑也越发昏沉,唐仲只当是困意来袭。可他不想睡,只想等着天亮,做好自己的差事。
  夜色渐深,他感觉身上的甲衣越来重,眼皮越来越沉。灯笼的火光在一阵闪烁之后,骤然熄灭,唐仲眼前的墨色,越来越浓……
  #
  卯时未到,天边才微微露出一线天光,清江县的东城门下,已经有几个等着开城门的人,他们都是准备出城收菜的商户。
  运菜的板车和拉车的骡子,都停在几步之外,商户们三两聚在一起,高举着火把,彼此目光试探之后,却都迟迟不敢向前。
  团团火光缓缓靠拢,最终汇聚到城门角落里,映照在一个披甲人的身上。
  卯时越来越近,聚齐的人也越来越多。这些跑船的、行商的人凑在一起,交头接耳议论,通道中一时之间有了嘈杂之势。
  终于,在一声粗砺的喝骂声后,人群鸦然,各自后退让出一段路。两个城门卫执着缨枪,阔步进来。
  “这家伙,居然睡着了。”
  “还是老张你高明呀,说要下来看看,不然真靠这瘦皮猴,肯定要误了时辰,到时候又得挨一顿训!”
  说话间,一人用枪杆戳了戳地上人的大腿,见没有回应,又不耐烦地踢了踢对方的小腿。
  “欸!醒醒了瘦皮猴!该开城门了!”
  见地上的人依旧无动无衷,面部被稍大的头盔遮挡,也不看清形容,年轻的城门卫蹲下身来,没好气地推了把对方的肩膀。
  “还睡懒觉,看我一会儿怎么收拾你!”
  却不想,手指所及之处竟是一片冰冷,唐仲倚在墙壁的上半身应力倒下,头盔顺势滚落,露出一副惨白的面容。
  年轻的城门卫吓得不轻,当即瘫倒在地,失声惊叫。站在后面的老张倒是镇定些,他立即喝住年轻城门卫,上前几步,将手中的灯笼往前一探。
  暖黄的火光映在苍白的脸上,有种说不出的诡秘,瘦削的面庞上早已没有半分生气。
  老张伸出手指,在唐仲鼻下探了探,眼中闪过一丝晦暗难辨的神色。
  老张侧过头,朝身后的人吩咐道:“邓二虎,你速去通报胡头儿,说唐仲在城门边冻死了。”
  年轻城门卫仍惊惶无措,瘫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老张也懒得管他,自顾自地往外走。时辰到了,他得再叫个人下来开城门。
  经过聚集的人群,老张漫不经心念叨:“哎,可怜呐,今年的冬天可真是冷啊,年纪轻轻就这么冻死了。”
  就在这时,人群中炸出几声惊呼,老张偏过头来,看到的是一双双瞪圆的眼睛。他不由得停下脚步,顺着众人的目光回头看去。
  只见瘫坐在地的邓二虎浑身抖如筛糠,哆哆嗦嗦往后挪。而他对面的那具尸体,正双手撑地,一点点支起身子……
  围观人群如惊弓之鸟,纷纷撒丫子四散退避。
  “诈!诈尸了!”


第3章 拖油瓶
  一个吓尿的兵,五官扭曲,濒临崩溃,一群惊呆的人,站如木桩,个个失魂。
  唐重睁开眼,看到的就是这样的欢迎场面。
  他们个个都死死盯着自己,如同债主附身。唐重想朝他们挥手打个招呼,却觉得浑身酸麻,只好撑在地上缓一缓。
  脑中此时亦是昏昏沉沉,眼前光影飞速转换,过电影似的闪过一个古代少年的短暂一生。
  等到四肢的麻木稍许消解,灵台恢复清明,他终于意识到一个了不得的事情:
  那个现代社会的穷光蛋唐重,因为企图碰瓷善良老太太,阴差阳错吃了头孢又喝酒,已经遭遇现世报直接嗝屁了。
  现在的这副身体,是个虚岁十七的少年唐仲,一位生于古代的穷光蛋。
  这么形容可能太草率,确切地说,唐家祖上好几辈儿,都是清一水的穷光蛋,一直到唐仲他爹这一代。
  前些年,唐仲他爹被朝廷征去服徭役,派去修建海防工事,结果工事没修完,人就积劳成疾病死了。
  后来闹倭乱,他爹修的海防派上用场,上头一高兴,给负责修海防的都记了一功。
  等功劳一级级分下来,落到唐仲老爹头上的,就是个城门卫的差事,念在人已死,上头在前面又加了两个字,世袭城门卫。
  虽说是个比芝麻粒还微末的差,但好歹是个能传辈儿的铁饭碗,保证老唐家世代有口饭吃。
  今年,唐仲虚岁十七,正式顶了老爹的班,来清江县东城门就职。
  有道是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唐仲待的这座小庙里,就趴着好几只王八,初来乍到的二十天里,没少受欺负。面前这位两股战战、魂飞天外的哥们儿——邓二虎,就是其中一只。
  据说麻雀胆小,受到惊吓容易肝胆俱裂,此时的邓二虎比起受惊的麻雀,也好不了多少。
  他由衷不想目睹诈尸的场面,迫切希望远远躲开,奈何双腿发软两手无力,哆哆嗦嗦完全站不起来。
  只见唐仲苍白的脸,缓缓转过来,正用阴气森森的眼睛盯着自己,邓二虎感觉自己像被厉鬼锁魂了一般,登时无法动弹。
  “别!别过来!不是我害你的,不是我!”
  邓二虎口中不断念叨求饶,可对方完全没有作罢的意思。只见一只乌青的鬼手缓缓伸出,直逼自己的面门抓来,邓二虎惊惧异常,口鼻一时有气进没气出,两眼一翻,直接昏倒在地。
  唐仲:我不过是想让他搭把手,扶我起来而已。
  前尘往事不可追,既然穿越那就穿了吧。反正他早就不想管自己欠下的一屁股烂账了。重回人世,还是这么年轻的少年郎,怎么说都不吃亏!
  胸腔内的心脏再次有力跳动,温热的血液重新流经周身,唐仲的面上的苍白之色慢慢褪去,四肢的麻木也渐渐消失。约摸几分钟后,他扶着身后的墙壁,缓缓站了起来。
  再世为人,初来乍到,有些兴奋。这副身躯已然苏醒过来,内心一个猛烈的念头正在跳动:
  该上班了!
  想来曾经的唐仲应是个工作狂,不迟到不早退,连上厕所都小跑那种,不像自己,一到上班就摸鱼躲清闲。不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这点职业操守他还是有的。
  于是,唐仲转过身,对着一直在角落里探头探脑的老张勾勾手,示意他过来抬门闩。
  要说古代人还真是实心眼,就清江县这么个穷乡僻壤的内陆小城,还搞出一队城门卫来看门。
  县里总共没几家有钱人,哪路山贼稀罕来打劫?就说这闩住城门的横木,用的是死沉死沉的老榆木,一个人根本抬不下来,完全没必要嘛!
  就在唐仲叉着腰打量城门闩木的时候,老张已经忐忑地走到跟前,见他面色已与常人无异,老张不由得怀疑自己之前的判断。可方才明明没有鼻息,怎么会……
  “欸,老张你愣着干嘛?快过来搭把手啊!”
  这爽快的语气,熟络的态度,又哪里是之前那个唯唯诺诺、软弱可欺的唐仲。但大活人就站在面前,由不得他不相信。
  老张搓了把脸,不可置信地凑了过去,卯上劲儿,又不可置信地跟唐重一起,将闩木抬了下来。
  娘的,真撞邪了!
  卯时许,清江县东城门终于开了,等在城内的人早已被唐仲吓得惊慌四散,只留下几辆空荡的板车和一头无主的黑骡子,倒是一直等在城门外的人,急匆匆扑了进来。
  那人像是赶了很久的路,身上多处沾泥,脑门上结了满满的汗珠。
  一进城们,他先是顿住左顾右看,而后一猛子扎过来,重重扑到唐仲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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