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皇帝觉醒后[古代架空]——BY:浮白曲

作者:浮白曲  录入:06-10

  江锦旭扶额:“江南谁能富得过咱们家?爹是让你帮忙打理江家产业, 你也不至于尽心尽力至此, 路上遇见个路人都要抓来当客源……”
  云遥温柔道:“我没有嫁妆, 只能为你尽心尽力些, 才不负聘礼。”
  江锦旭脸微红。
  众所周知, 云州最美丽动人、羸弱文雅的瘦马云遥,去岁在拍卖会上以两千金的天价,被年逾五十的江南首富江岳拍下。
  当时还引起了一阵轰动。
  江岳与其夫人青梅竹马,伉俪情深,夫人一直无子也不纳妾,至三十五岁才得一子,夫人因此难产去世。江岳悲痛欲绝,此后也未再续娶,对独子爱如珍宝。江南富商热衷的瘦马拍卖会,他也从不参与。
  深情了半辈子,年过半百之际,突然一掷千金买了个瘦马,说不上身败名裂,只能感叹男人都是一个德性。
  十五岁的小少爷不能接受一个只比自己大一岁的瘦马成为自己后爹,哪怕是当妾也怪怪的。气势汹汹地想去看看这个能蛊惑住自己爹的妖艳贱货长什么样,没想到看到一名光风霁月、清雅如玉的温柔少年。
  他正和自己爹在房中谈话。
  小少爷在门外偷听,发现这出尘脱俗的少年张口闭口全是钱,但不是怎么挖他们江家的钱,而是怎么帮江家赚钱。
  原来是江岳对江锦旭溺爱太过,把他养得天真无邪,生意场黑暗,同行竞争激烈,手段层出不穷,不是江锦旭能够应付的。江岳年纪已大,担心自己去后儿子守不住家业,要被周围一群豺狼虎豹生吞活剥,偶然之下看到云遥的经商才能,起了惜才之心,才千金买下,悉心培养,让他代为打理江家产业,并没有娶妻纳妾的心思。
  江锦旭心知自己误会,羞愧难当,对云遥好感倍增。
  江岳行商一生,慧眼识人,看出云遥不是会谋夺家产的小人,对云遥很推心置腹。后来江锦旭和云遥一来二去看对了眼,也不计较云遥的瘦马出身,重金办了婚礼,让云遥成为江家少夫人。
  至于云遥是个寻欢,江小少爷是个承欢这种事,就不足为外人道也了。
  _
  行宫。
  谢重锦命人去熬碗姜汤,抱着陆雪朝直奔云清池。
  云清宫是行宫中专供帝王沐浴的地方,浴池引的是温泉活水,砖石铺的是羊脂白玉,水上洒的是茉莉花瓣,宽阔舒适,极尽奢华。
  跟一路风餐露宿的浴桶相比,这里就是天堂。
  谢重锦解了陆雪朝的湿衣裳,抱着他下了水。虽说已用内力烘干,终究跟完全没被淋过的不一样,穿在身上黏腻腻的很不舒服。
  陆雪朝面色是胭脂红,不知是雨淋的还是热气熏的。谢重锦伸手探了探陆雪朝的额头,幸好,没有发热。
  正要帮陆雪朝沐浴,陆雪朝忽然揪上他的衣领,轻声问:“怎么单解我的,不解你的?”
  谢重锦自责:“等你沐浴完我再洗,今日让你淋了雨,是我的不是。”
  陆雪朝扯开他衣襟:“一起罢,你淋得更多,不能仗着身子好就胡来。”
  谢重锦一顿,陆雪朝已熟练地将他上衣解完了,只是解到下裤时,突然手一顿,面色更红。
  谢重锦无奈轻笑:“还要一起洗么?”
  水中肌肤相贴,温香软玉在怀,陆雪朝身上是被花瓣熏染的茉莉清香,他不是柳下惠,至少对陆雪朝绝对不是柳下惠。
  很难无动于衷。
  陆雪朝抿唇垂首,烟视媚行的羞赧模样极为可爱。谢重锦以为他要退却,不想陆雪朝只迟疑一瞬,就又坚定地解下去。
  “又不是没见过。”
  谢重锦轻嘶一声,音色都颇撩人:“……清疏。”
  这是在考验他呢。
  “这会儿同我装什么君子。”陆雪朝抬眸,“你敢说若没有那场雨,你在船上没那心思?”
  他能感受到在船上谢重锦是情动了的。
  他也有些意乱情迷,枕在船头被轻咬住喉结,竟也没有阻止。
  没那场雨,或许他真就顺水推舟,和谢重锦幕天席地胡作非为了。
  ……太荒唐了。他从没想过自己会孟浪到这地步。
  可能是荒唐得上天都看不下去了,才派了场雨来阻止。
  谢重锦笑说:“我不敢。”
  他不敢说他没心思。
  没那场雨,他一定会忍不住付诸于行动。
  陆雪朝说,南方知我意,吹梦到西洲。
  他知道,所以他情不自禁想在西州,和陆雪朝拥有一场真正自由的、不受任何操控的、遵从本心的纠缠。
  陆雪朝是这样诱人,轻而易举勾起他所有的绮念,是掌控他爱意和欲念的神明。
  他无法抵抗,也不想抵抗。
  但雨落下来的时候,谢重锦还是瞬间收回所有欲望,本该解了陆雪朝的衣裳,最终却将自己的衣裳披到陆雪朝身上。
  陆雪朝勾住他脖颈,潋滟的水润双眸直勾勾望着他:“现在也可以。”
  仔细想想,他们这一世三年不曾相见,觉醒后又忙于政务,鲜少有肌肤之亲。这半月舟车劳顿,谢重锦心疼他疲累,更不曾折腾。
  清心寡欲,像个和尚。
  难得今日起了心思,有了地利人和,还天不遂人愿,赶上那阵不解风情的雨。
  ……想想也挺惨的。
  陆雪朝心知谢重锦不是没有欲念,只是为他忍下了所有欲念。
  就像所有前世,谢重锦日夜忍受欲火焚身之苦,都不曾背叛他。
  从前是没办法,如今两人在一块儿,没道理谢重锦还要忍。
  何况……
  陆雪朝并不耻于承认,他自己也是有需求的。
  陆雪朝外表是难以采摘的高岭之花,内里是高不可攀的高岭本身,让人很难想象这样不食人间烟火的人物也会有沉湎于情欲的时候。但这么多个世界过下来,早被谢重锦按在神坛上,尝尽了花朵芬芳,看惯了高岭折腰。
  他对旁人依然冷淡、神圣、懒倦,唯独对谢重锦是例外。
  谢重锦看他片刻,把陆雪朝的手放了下去:“不可以。”
  陆雪朝:“……?”
  谢重锦认认真真道:“本就淋了雨,现在没病,再折腾真病了怎么办?今夜好好休息,我不碰你。”
  他可以因为爱意而掌控自己的欲念。
  陆雪朝:“……”
  他看到谢重锦语气里的郑重与眼底的珍爱,却并不为此感到甜蜜。
  陆雪朝觉得自己在谢重锦眼里,好像真是个易碎的瓷娃娃。走几步路会累得喘气,淋几滴雨会一病不起。
  虽然曾经确实是这样,大概是小时候弱不禁风给人的印象太深,但多年精心调养下来,那么多价值连城的药灌下去,他现在的身子骨至多是不能飞檐走壁,也跟常人差不多康健,不至于动辄就生病。那些以为他不堪一击、弱不胜衣的错觉,某种程度上是杞人忧天、无病呻吟。
  谢重锦过于忧心,大抵是保护欲作祟,无限放大了陆雪朝的脆弱易碎,事无巨细地照顾他。
  陆雪朝知道谢重锦爱他,这爱意本是一个少年最纯粹热忱的真心,因前世种种原因,又掺杂了病态的保护欲。与起说是怕他生病,不如说谢重锦才是生病的那个。
  失而复得后过于小心翼翼的珍重,过于克制而谨慎的爱,对谢重锦的精神其实是一种负担。一旦陆雪朝出任何意外,谢重锦都会瞬间崩溃。
  谢重锦可以保护他,但不能这样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保护他。
  陆雪朝不希望谢重锦对他的爱,会伤害到谢重锦自身。
  他也爱谢重锦,他不喜欢这样,不会觉得享受。
  陆雪朝说:“不会生病的,我没那么……娇弱。”
  谢重锦依然坚决:“清疏,听话。”
  陆雪朝:“如果我不想听呢?”
  谢重锦还想拒绝,陆雪朝轻轻靠在他胸膛上,环住他的腰,似乎生了气:“我可不是为了你。”
  “是我想要。”
  “你这有头无尾的闹得我难受,还让我好好休息,是不是太过分了?”
  陆雪朝语气无辜而控诉,仿佛在责怪今日明明是他先挑起的火,却不负责扑灭,害他现在这样难受。
  谢重锦:“……”
  他不想的。
  可是清疏主动,还说他难受。
  这让他怎么舍得拒绝。


第48章 江家
  明媚日光透过窗, 谢重锦睁开眼,一眼就看到怀里青年安静的睡颜,凌乱的发丝贴在脸颊上, 清艳又妩媚。
  谢重锦伸手, 将陆雪朝脸庞上的青丝拨弄下来。
  手指擦过脸庞的痒意让陆雪朝拢了拢眉,随即也醒了过来。
  他看了眼外头的天光,立即坐起身:“这都几时了。城东不是在发放赈灾粮食?我还想去看一看……”
  说着就要下床穿衣。
  青丝垂落, 掩住雪白后颈上绯红的吻痕。
  谢重锦按住他:“有钦差盯着,粮食定会一分不少地发下去, 那些个贪官污吏这节骨眼敢动什么手脚?倒是你,醒来就想着这些,可还有力气走动?”
  陆雪朝看他, 音色冷冽, 说的话却叫人面红耳赤:“怎么就没力气了?我是什么白骨精不成,被你撞一撞,骨头就散架了?”
  谢重锦:“……”
  昨夜谢重锦到底是被陆雪朝给勾上了床榻。
  但还是顾及着陆雪朝身子,没在浴池里就为非作歹, 怕人着凉, 最后抱去榻上,也没敢把东西弄进里面。
  陆雪朝不是白骨精,一身皮肉却是真能蛊惑人的妖精,勾得人能理智全无。谢重锦在这种情况下还能考虑到陆雪朝身体,可以说是相当克制了。
  陆雪朝继续穿衣, 将扣子扣到最上面一颗。垂落的睫羽纤长, 侧脸完美无瑕, 夏日轻薄的衣裳勾勒出纤瘦的腰身, 瞧着更显羸弱。
  谢重锦低声:“可不就是怕你散架么……”
  谁看了不想保护呢。
  他注视着陆雪朝更衣, 清冷禁欲的白衣,但他知道白衣下有多少他留下的痕迹。
  想着这么个举世无双的大美人是自己的妻子,心里又有种毛头小子似的兴奋。
  哪怕经历再多轮回岁月,成为携手一生后的老夫老妻,谢重锦看着陆雪朝,永远能激起年少初恋、情窦初开时的炽热爱意。无论怎样被时间消磨,都永不褪色。
  他不再少年,但他永远像个少年一样爱他。
  陆雪朝抬眼:“你起不起?不起我一个人去城东了。”
  谢重锦连忙抓起衣服:“起起起。”
  _
  城东排起了长长的队伍,都是等着领救济粮的百姓,看上去一眼望不到头。
  放眼望去,灾民个个衣衫褴褛,面黄肌瘦,麻木已久的眼神因钦差队伍的到来,透出一点光亮。
  朝廷拨款三百万白银赈灾,同时开仓放粮,严查地方官员,建设水利工程。水灾过后疫病流行,百姓无钱医治,赈灾队伍中还随行几名太医,在城门口义诊。
  种种举措实施下来,使得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百姓勉强有了希望。
  比天灾更可怕的,是人心贪欲,君王无道,朝廷不作为。游戏设定很荒唐,某些方面又很现实,比如地方赈灾不力,民心下降,长此以往会有暴民起义,诛杀君王。国家动荡覆亡,除了敌国外患,内忧才是根本。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视众生为蝼蚁,千里之堤,亦能溃于蚁穴。
  所以民生是头等大事。
  陆雪朝和谢重锦站在人后,忽然闻到一阵食物香气,是从破庙里传出来的。
  有人在此野炊?
  城东有间破庙,原先供奉的是龙王,水灾时被大水淹了,是真——大水淹了龙王庙。
  此后破庙无人修葺,没了香火,逐渐就成了一帮乞丐的栖身之所。
  这鸡肉香味儿和普通的炒鸡肉不太一样,陆雪朝起了兴趣,循着味道而去,就见破庙里,一群蓬头垢面的叫花子围在一起生火,火上架着一块泥巴,香味就是从泥巴里传出来的。
  几个乞丐边吸溜口水,边笑骂道:“大黄,你又去偷鸡摸狗了!”
  “什么偷鸡摸狗,咱这叫劫富济贫!除了江大善人,那些个奸商有哪个不黑心的?偷只鸡怎么了?偷来还造福大家呢!”
  几个乞丐也是起哄,没有真责怪的。都要饿死了,谁还讲究道德高尚,不偷不抢?
  只见他们把泥巴拿下来剥开,里头露出一只熟透的烤鸡,撕开皮肉,外焦里嫩。乞丐们垂涎三尺,迅速把整只鸡瓜分了,狼吞虎咽起来。
  吃着吃着,一名乞丐不经意抬眼望向门口,忽然呆呆道:“有,有人。”
  其他乞丐闻言直直抬头,不约而同地咽了口唾沫。
  只见一名白衣公子踏入庙里,长身鹤立,风流跌宕,帷帽垂落的纱帘掩住容色,无需一睹真容,便能感觉出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
  乞丐们下意识看了看庙里的龙王像,心想莫不是龙王显灵了?
  这白衣公子,瞧着不似凡人……
  陆雪朝有礼地开口:“在下是被庙中香气引来。”
  连嗓音都好听得宛如仙音,也并不因面对的是一群乞丐,就透露出高人一等的倨傲。
  一名乞丐立刻掰了一块鸡腿肉,殷勤地抬起手递上前:“给……给。”
  食物对他们是很珍贵的东西,随意分给旁人是要被其他人打的,可当下没人提出异议。
  陆雪朝美的不是皮,是骨。他的美色惑人,哪怕不露脸,一身风骨,也足以叫人心甘情愿地奉上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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