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这两条之外,万来福的茶楼、客栈,来福商会所属的茶楼、客栈,均可参照逍遥居的模式改建、改制,逍遥居将为其提供一切所需的技术支持,但改制的店铺,必须在招牌上增加“黍郡丶逍遥居分铺”的字样。
说着简单,可谢潜没有公开身份,万来福怎么可能和他谈,直接要被吓跑了。这哪是合作,这分明是放长线钓大鱼,意图吞并整个商会的节奏啊。
但万来福经过一番自我说服,无论立场还是其他方面,都产生了几分变化。既然这郡王老爷愿意和他称兄道弟,那哪颗大树下头好乘凉实在是太明摆不过。别说借用商会的人脉,现在叫他丢下晋阳城的店铺,打包滚过来给郡王爷打工,他也愿意的,更何况区区一个不属于他管辖的商会呢?
商讨过程中,万来福提了不少意见和建议,不过,在一切付诸实施之前,首要任务是,由他先搬走逍遥居的诸多妙趣点子,在他的客栈、茶楼试行,倘若收效良好,才好与商会中的其他成员谈其他的。
两人敲定了年底再会,已经是辰时过了。时间实在晚了,小桃小袖赶紧去张罗马车,准备送万掌柜回去。偏在这会,外头传来阵阵女子的哭泣声,却是逍遥居的一辆马车,载着下午那赵大户的美妾,正哭哭啼啼地在郡守府衙门外,准备击鼓喊冤呢。
小桃小袖没见过这女子,万来福却是一起走了一路,怕她给新主子、也就是谢郡王添乱,赶紧过去拦住了人,一问才知道,赵大户居然失踪了。
饶是万掌柜,也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小桃小袖在旁边听明白之后,也面面相觑,不知该如何回应。黍郡虽然民风彪悍,可在贺飞云的飞鹰军的严明维护之下,虽不至于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却从来没有过大活人失踪这种程度的案件发生啊。
几人顾不上天色已晚,赶忙原路回去,穿过几重院,直奔后头谢郡王的内宅。
事态紧急,怨不得小桃小袖一时疏忽,毕竟这俩还都是孤家寡人,又打打闹闹惯了,即便偶尔僭越,谢潜也由着他们从不追究。
万来福却冤得狠,他初来此地,既不清楚状况,又刚刚遭遇“谢公子”身份的绝大冲击,哪里来得及细细推敲“将军何至于追到寝居来监视郡王”的根源,只想着幸亏郡王后宅没有女眷,便天真地跟着小桃小袖一起闯了进去。
几人慌慌张张,小桃道:“不好了不好了!!”
小袖也跟着喊:“主子大事不好了!!”
方才几人聊天的厅堂早就空无一人,只剩下还没来得及收拾的几盏残茶。
小桃小袖倏然意识到了什么,在厅堂双双急刹车站住了。万来福吨位大些,惯性也大,即便跟着停下来,也难免趔趄几步,就这几步的区间,已经足够叫他隔着珠帘看到了点不妙的端倪。
仅仅相隔一道珠帘的卧房之中,几声叮咣作响,又有人沉沉地闷哼了一声,半晌,才有个不悦的声音问道:“三更半夜,何事慌慌张张?!”
万来福下意识一激灵,那语气中的肃杀之气,仿佛一柄尖刀架在他脖颈上,随时就能取走他的首级。
小桃小袖也比他好不了多少,脸色一下子变白了,三人面面相觑,小袖壮着胆子道:“回、回将军,晋阳来的赵大郎失、失踪了……”
“什么?!”一个清亮的嗓音带着十二分的诧异反问了一句,同时,卧房里又是一阵叮呤咣啷。珠帘内依稀有个人影披衣而起,快步走了出来,却是方分别不久的谢郡王,他道:“如何确定失踪的?具体情况为何?”
万来福心中感到奇怪,暗暗琢磨:“……好像不太对,这句和方才那句,怎么听都不像一个人的声音……吧?!”
这个疑惑并没有持续很久,因为谢潜才刚刚越过珠帘,帘后便伸出一只手来,将他一把扯了回去,金石似的低音再次响了起来,训斥着:“把衣服穿好了!”
让别人穿衣服之前,难道不该自己先穿整齐了吗,可那手臂的主人,似乎什么都没穿啊?
等一下?!
万来福的脑中似乎亮起一道闪光,紧接着是来福茶楼中,“谢公子”与那位英俊的,戴着单边眼罩的“面首”的暧昧互动。
所以“面首”什么的,并不是那位将军为了掩饰监视的目的而摆出的幌子,莫非谢郡王与将军真的是……
那个那个?
他呆若木鸡地回过身来,呆若木鸡的视野里,映出了小桃小袖两人的身影。
什么桃,什么袖,他居然忽略了如此明显的暗示!这谢郡王恨不得把好南风三个字写在脸上昭告天下了吧?!可……即使如此,也不能构成他偷看到王室人家秘辛的动机,他居然不仅上了郡王的贼船,还被迫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事……吧?
这里有哪根柱子撞了之后能失忆的吗?神佛哟,信民愿放弃今晚的记忆捐一座庙,求带走啊!
万掌柜心中苦楚万分,其他人也没闲适到哪去,兵荒马乱找了大半夜,赵大户像水面漾起的涟漪,悄无声息地散开,悄无声息地消失,寻不到半点踪迹。
谢潜实在没办法,只好只好求助于离赵大户失踪地点最近的人家——孙家。他隔着门给孙氏递了字条,孙氏经过蔬菜大棚的锻炼,如今地位水涨船高,荣升廿户长,掌管整个街区的所有住户。她人能干,很快便有了回复,不过字条只有寥寥几句:“人已找到,安全无虞,天亮即可送回。”
……这字条说了和没说有什么区别?!
谢潜一脸为难,对万来福和赵大户那小妾道:“黍地民风彪悍,赵兄天黑了还敢独自出门,恐怕遭了本地的习俗。不若我们静待明天他自己回来吧。”
自己回来?!
万来福失色道:“这如何能行?既然找到了人在哪,就不能让他直接出来吗?万一贼人把他怎么样了该如何是好?!”
小桃捂嘴笑道:“放心吧。不是贼人,不过找他借些种子,不仅不会怎样他,说不定他还能乐在其中呢!也怪咱们郡王没记得交代清楚,不过……赵大郎那个体型,确实很招本地良娣们的喜欢哩。”
万来福诧异道:“啊……啊?!”
那美妾更是瞪大了眼睛,本地良娣,什、什么意思?
小袖见谢潜没有阻拦的意思,压低声音解释(八卦)道:“哎呀,具体说呢,剽悍的特指……那个,女子。这里每户多为女子当家,子嗣随母姓,男子则作为女子的附庸。像赵大户这样身形伟岸的男子,在天黑时出门,恐怕会被看上的女子缠了回去,做个一夜的恩爱夫妻……什么的。”
万来福瞠目结舌,那小妾更是惊讶得手帕都掉了,忍不住道:“这、这……若怀了赵郎的子嗣,那、那不是——”
小桃:“那也不算你们家赵大郎的,而是人女子家的后代,毕竟——要随母姓嘛。”
万来福扼腕长叹,确实也不好再强行去找人,寻了个由头告辞回逍遥居。那小妾若有所思,另乘一辆马车跟着走了。
次日,果如字条所写,赵大户在晌午时分安然无恙地出现了。众人心照不宣,他却还要打肿脸充胖子,吹嘘自己误入了个神仙地方,夜御数女云云。
尚未切实体会过黍郡风土的万掌柜虽然知道内情,但表面上还是啧啧称奇,赞他雄风。可其他在黍郡住久了,深知此地女子秉性的,谁听了都忍不住暗自好笑:这哪里是夜御数女,分明是被好几户同时看上,轮流撒种呢。夜被数女御还差不多。
说来,小桃小袖长得虽然俊俏,但由于习武又爱俏,身姿还保持着长安审美的窈窕,反倒不太得此地女子青睐。苟愈苟军师的长相好看到可以叫人忽略身材,可他天天埋首于账务之中,宅得恨不得在账房里扎根,女子们见不到人,自然也就没有抢他的机会。
可三名校尉,却早早吃了不知多少的苦头,对黍郡剽悍至极的风气清楚的不能再清楚了。王武听了,尚且还给赵大户留上几分颜面,陈校尉、张校尉却毫不客气地哈哈大笑,笑声连两条街外都能听见。
赵大户脸上挂不住,横眉怒目道:“笑什么,你们是不信我怎的?”
陈校尉拍拍他左肩,道:“赵兄辛苦了。”
张校尉拍拍他右肩,道:“以后天晚了莫要出门,也莫要穿得这般花枝招展,免得再叫她们盯上。”
赵大户不仅没炫耀得面子,欲哭无泪,身心俱疲,只好垂着头,丧气地默默回房去,准备在新纳的娇弱小妾那里,修补一下稀碎的自尊心。可他刚走进房门,小妾已经收拾得十分利索,背上背着个小小的行囊,娇娇柔柔地道:“赵郎,此地甚合我意,方才在逍遥居找了个帮厨的活计,以后不跟着你了。咱们就此一别两宽吧。”
说完,她便一身潇洒地推开他走了。
赵大户愣了许久,呜呼哀哉道:“这——这——这根本不对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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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故事到这里暂时算结束啦,如果未来有缘入v,那么会考虑再补发一个番外二的。
感谢陪伴我到这里的所有小天使。
休息(攒字数)一段时间就会开新坑,下一篇写《我见渣攻如有病》,文案:
【本文受(林新)长得很帅,只是被丑衣品耽误了颜值,后期会变好看】
A面:
帮渣男莫菲斯挡桃花,交换最优先的工作机会。换成别的任何人,都不会答应这个赔本的买卖。毕竟莫菲斯实在是渣中之渣,上到隔壁星超强ALPHA,下到刚迈出毕业舞会的毛丫头,但凡有点姿色风情的,各个逃不过他的狩猎。
人不怕渣,怕的是渣且英俊。且不说莫菲斯头上“帝国首席机甲战士”、“超级基因者”、“莫氏家族唯一继承人”几个巨大的光环,光凭那帅破天际、毫无瑕疵的外貌,就足够让他在开后宫之路上所向披靡。
也就意味着,“处理后宫”的任务艰巨无比。
但林新想的确是:莫菲斯渣,和他一个机甲维修师有关系吗?
当然没有。
和莫菲斯那整整一仓库的超一流机甲有关系吗?
当然没有。
对他睡仓库顺便一天二十四小时“拥有”整修这些机甲有关系吗?
当然……不可能没有。
签了契约的林新,悔到肠子都青了。他完全没想到契约后续还会有“加班加到床上”、“扮演伴侣直到扯证”、“对付绿茶”、“宅斗替身”、“侍奉公婆”之类的附加内容啊??
得罪无数人又惹一身腥,天下还有比莫菲斯更心黑的老板吗?
而且,重点是,要斗的那个“替身”,为什么和他人设一模一样啊,到底谁才是替身啊?!
B面:
莫菲斯,十七岁登上帝国机甲战士首席,五年以来未尝败绩。以他的基因基础,至少还能再稳坐六到九年——毕竟当不了首席,他就只好回去继承价值一个星系的家产了。
像他这样的天选之子,身上的闪光点如太阳一般耀眼,即便有小小的不检点,根本不值一提——比起他的渣爹,好歹他还会好聚好散,除非死缠烂打不肯走的。所以,雇个助理代为处理有问题吗?
没有问题。
可这助理只不过长得有点顺眼,只不过总在他XP上蹦迪,只不过技术水平顶一个维修团罢了,不代表就能蹬鼻子上脸,甚至把他用过就甩,还甩了两次!
从来是他莫菲斯甩人,上一次被甩还是在上一次……没办法,毕竟那是个有生殖隔离的最强女ALPHA,人家有星球要继承,林新有个P?!
他凭什么?
凭老土的格子衬衫?还是凭乏善可陈的生涩回应?凭又长又直穿衣显瘦脱衣有手感的大长腿?还是凭一口酒精就变成又软又好欺负的小……
笑死,他莫菲斯才不稀罕!要不是大发慈悲,林新这辈子绝对尝不到那绝美的滋味……所以林新是第一次,对他这个菩萨难道不该感恩,不该有些雏鸟反应或者恋慕情结、什么的、吗……
至少不该把他从床上踹下来啊!!
给老子站住,永远都别想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