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梦+因为不在乎----琴闲

作者:  录入:04-06

《天梦》
作者:琴闲
(本文曾以其他名称和类型发表过,特此声明^-^)
第一章
夏,夜。於天走在回家的路上。他喜欢这样一个人静静地走。
他家离市区有一段距离,因此他经常走的这条路,有他喜欢的静谧和从容。
凉爽的夜风,阑珊的灯火,间或的汽车喇叭声,随风飘来的花香。
再往前走,是一个街心花园,这个季节,正是繁花一树。
於天在花园那个靠近路灯的木质长椅上坐下,像往常一样,拿出出门时随心放进包里的书,有些漫不经心地读起来。这一次,是托马斯.曼的集子。
一会儿,眼睛有些累,便把书反扣在膝上,仰起头,看天。
又是猎户座。不是他每次都刻意寻找,而是,他只认识这一个星座。
於是,他又想起了凌心,那个只教他认识了这一个星座的家夥。
……
七年,最後一次见凌心是七年前。每次他想起这个事实,都觉得,之所以记得那样清楚,并不是因为凌心如何,而是,七年前,凌心离开不久,他的父母,也在一场交通意外之後,定居天国。
那时,他上高一。
那时的事,那一刻的天塌地陷,粉身碎骨,已被七年的时间慢慢粘帖完整。
完整地,就好像从来没有破碎过。
……
他闭上眼睛,片刻後,确信自己已经入梦。
……
前面是谁?他眨眨眼,想看得再清楚些。
“於天。”
那人的面容渐渐清晰,露出一个似曾相识的笑。
“凌心?”於天不能确定,毕竟七年之前,他们都还小。
少时的凌心,他记得,瘦瘦高高,脏兮兮的衣服,花花的脸。
还有,比星还亮的眼睛,比阳光还灿烂的笑。
眼前这人,英俊地让人不敢直视……可是,那双眼睛,那个笑容,除了他,还会是谁?
“凌心。”这次,他确定了,还他一个微笑。
“你在读什麽?”凌心看看於天拿在手里的书。
於天把书打开,就著刚才读到的地方念下去:“我们,孤独者,我们这些与世隔绝的梦幻者和被剥夺了生活继承权的人,我们作为一个局外人,被摒弃在生活之外的人,在冰冷、虚假的气氛中绞尽脑汁,苦思冥想打发日子……我们,只要我们让我们那带著知识和胆怯的标记的额头出现在活生生的人群中间,我们的周围就笼罩著一种冰冷的气息,感到不可克服的诧异……我们大家心中都暗暗怀著一种持久的渴望,渴望和善,渴望简朴和生动,渴望些许友谊、奉献、信任和人类的幸福……”
似乎过了许久,凌心才又开口:“与世隔绝的梦幻者和简单的幸福,不会太矛盾吗?”
於天笑:“梦和现实,本来就是无法相容的,既知无法相容,反而可以脚踏实地……简单的幸福,是现实给予梦幻者的恩赐吧。”
然後,凌心消失,於是,梦醒了。
一个奇怪的梦,也是一种恩赐。於天想著那个梦,笑笑地从椅上站起,回家。
……
於天家在顶楼,小小的两室一厅,简单的家具。
四年前,考上大学之後,他离开家乡,卖掉父母留下的两套房子,在一个陌生的城市买下这个地方。
他只是想有一个容身之地。不像在舅母家中时,连在饭桌上夹菜都有异样的眼光跟随。
过去,乱七八糟的过去,通通抛下吧……
只是,爱,忘不了。怨,也忘不了。
……
走到大门口,值班室的大爷递给於天一个包裹。回到家,打开,里面掉出四封信。
有三封是自己写的,七年间,写给凌心的,三封信。
七年前,凌心给他一个地址。七年里,有太多太多事,想跟凌心说。
而他,只写过三封信,说一些无关痛痒的东西。而他,从未回信。
於天打开第四封信,直觉告诉他,里面的内容,不会让他开心。
……看完信,於天趴在床上,把脸埋进枕头,任眼泪汹涌。
信里的文字连接成一个意思──
凌心死了,因病,七年前。
……
黑暗中,他又看到凌心,他知道,这是睡著了。
凌心对他说:“别哭了,我不是在这里吗。”
於天还是泪流不止。
凌心叹口气:“哭出来也好,把这些年压在你身上的东西,都哭出来吧。”
……
……
天亮了,睁开眼,眼睛酸酸胀胀地,半边脸也被湿湿的枕头浸地冰凉,很难受。
於天从床上下来,站在高高的穿衣镜前,打量镜中人。
高瘦的身材,苍白的皮肤,对於男生来说过长的头发,配上大却红肿的眼睛,倒活像一个鬼。
叹口气,去梳洗,不管怎样,毕业典礼的时候不能吓到别人。把头发打理好,穿上一身简单的衬衣牛仔……对著镜子哈哈一笑……又是朝气蓬勃的大学生。
他大学学的是英语专业,那个学校还不错,毕业以後找份工作养活自己是没有问题的。就像要有一个容身之地一样,学英语是为了混口饭吃,没有任何雄心壮志可言。
在实习的时候他已经联系好一个单位,两个月後,可以直接去上班。找到工作这件事倒不足以令他兴奋,唯一值得高兴的,是把自己卖给公司之前,还有两个月的空闲。
可以睡觉,可以看书,可以到处玩儿,真好。
他不爱学习,第一次高考,以落榜收场。舅母每日冷嘲热讽,他把那些全都吞进肚子里。
现在想起来,於天还是很佩服自己,每天都有不同的伤心,还能在那样的环境里待三年。也许,只是因为那种不喜欢他,他却偏要留下的恶趣味。
於天又想起小时候对凌心说,以後有了钱,要开餐厅,想营业就营业,不想营业就关上门出去玩儿……
如今只剩叹息。
……
毕业典礼的时候,於天依旧看著闲书,偶尔想像一下如果自己跑进书中的故事会是什麽情形,自娱自乐。
典礼之後,便是散夥饭。一班的同学坐成几桌,欢笑打闹。
於天人缘不错,几乎每个同学都来跟他喝酒,不知不觉,喝了不少。
头晕晕地,听不清别人说什麽,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麽,後来,干脆什麽也不说,只是一味地笑。
“於天,知道为什麽你这麽帅,大学四年都没女朋友吗?”一个平时并不怎麽熟的男同学对他说,“就是因为你的笑,好像总距人於千里之外。”
……
……
又是一天,这一天,笑得很累。
於天躺在床上,心想,不知道又会做什麽梦呢。
爸爸,妈妈,凌心,不管是谁,再来看看我,好吗?

天梦2

第二章
於天和凌心是小学同学,在二年级的时候,他们被老师调到一个座位上。
凌心的书包里总是有各种奇奇怪怪的玩意儿,有各种各样的小人和兵器,还有各种各样的书。
凌心把他带来的东西跟於天一起玩儿,一起看。在课堂上,光明正大,旁若无人。
当然,经常挨批。不过他们都不在意,吐吐舌头就忘了。终於有一天,老师忍无可忍,把他们调开。那时,是四年级。
於天觉得有点儿可惜,因为他很喜欢跟凌心一起玩儿。
不过,过几天,也就忘了这事儿,反正他的朋友多得很。
小学时的记忆,其实已经残留不多。於天和凌心的故事,也只剩一个个片断。
比如,有一次老师开玩笑似地问凌心,你最想跟谁同位啊?凌心说,於天。
那时,他们已经分开位子很久。
再比如,有一次,於天走在回家的路上,凌心叫住他,给他一块红红的,透明的石头。他说,那是在学校操场上捡到的。
於天很喜欢那块石头,放在家里很多年,却最终,在一次次搬家中遗落。
又像,凌心告诉他,夜晚天空中有三颗很亮的星并排在一起,加上周围几颗星,便是猎户座。
所以,至今,他还只能认出猎户座。
……
到了初中,很意外地,在报道的那一天,於天知道凌心还是跟他一班。
他很开心,因为不能否认,他曾经想过,如果还能跟凌心同班该多好。
有一种心想事成的欢欣。
初中,他们的位子离得很远,他和凌心之间,也似乎只是再普通不过的同学,连朋友都算不上。
於天不觉得这有什麽不对,毕竟不再是小孩子,再说,他们不在一起玩儿,已经很久了。
就这样,像陌生人一样,过了两年。
可是,到了初三的时候,他们竟又成为同位。
起初,有些陌生感,不多久,一切似乎又回到了从前──乱七八糟的东西,乱七八糟的书,在课堂上,光明正大。
……
高中,两人考了不同的学校,不再有联系。
高一快结束时,凌心来到於天的学校,给他一个地址。因为他要转学,离开这个城市。
再後来,是三封没有回音的信,和第四封信。
……
这应该就是於天和凌心之前的一切。於天有时会想,凌心跟他,究竟是什麽关系?当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从未刻意去保持什麽,在凌心离开的这七年中,他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他们好像就是这麽两个人,遇到时,可以开心交谈,离开时,也不会去想念。
可是为什麽,总是会不自觉地想起?
不知不觉间,凌心这个名字,已经像爸爸妈妈一样,刻骨铭心。
……
毕业之後的第一个晚上,於天神经衰弱的毛病忽然消失,闭上眼後再没有胡思乱想,直接沈入深不见底的黑暗。
他看到凌心,挺拔的身材,刚毅帅气的面容,只是笑起来,还是像小孩子一样无邪。
“如果可以实现一个愿望,你希望是什麽?”凌心问。
於天回答:“离开这里。”
“如果,这个愿望需要你用生命去换,你还想要实现它吗?”
“生命,那个无常的东西……我把每一天都当成最後一天,每一天结束都没有遗憾……看不看得见明天的太阳,一点儿也不重要。”
“那麽,跟我来。”凌心把手伸向於天。
於天也伸出自己的手,慢慢靠近。
……

天梦3

第三章
凉凉的风,还有青草甜甜的味道……於天睁开眼,看到蓝蓝的天。
还有,凌心。
啊!於天猛然站起来,发现自己刚刚竟是躺在草地上。
“我在做梦吗?”於天问凌心,太大的惊慌让他不知道说什麽好。
“你把这当成一个梦也可以。”凌心还是坐在草地上微笑。
“梦?现在是一场梦,还是过去的一切才是一场梦?”於天从未像此时一样迷茫。
“庄周梦蝶这样的问题,还是不要问我的好。”凌心看著慌张的於天,笑著说:“是你自己答应要跟我走的,不会忘了吧。”
於天深吸一口气,慢慢冷静下来。他想起了那个梦──如果那确实是场梦的话。
“这里,就是我们要来的地方。”凌心说。
原来如此。
於天重又坐到草地上,“告诉我可以告诉我的一切。”於天知道,像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也许不是几句话能说明白的,但是从小看惯童话又总爱胡思乱想的他,应该可以接受任何可能性。
“好,简单地说,我们现在身处不同於原先我们存在过的那个世界,这两个世界无论时间还是空间都是毫无联系的。也就是说,你是在梦中被我带走,如果将来还有机会回到那个世界,时间又会回到你毕业典礼之後的那天晚上。所以我说,你也可以把在这里的一切当成一场梦。”
“七年前,我在一场大病後死去,鬼使神差进了神界,成为神使。我在神界待了七天,也就是人间的七年,学习作为神使需要明白的东西。”
“那,你又怎会带我来这里?”於天问。
“成为神使的人,都可以实现一个愿望……而我的愿望,便是带你离开……”
沈默许久,於天说:“……在那个世界,不管遇到什麽,我都对自己说,能有这样的生活,我很幸福……然後,每天笑笑地过日子……可是,我真的不知道,自己一个人,还可以撑多久……”
於天望著凌心,他第一次那麽真切地,感到满足。
然後,他们都笑起来,含著泪,却再也没有任何压力地,笑著。
……
於天真的很开心,他已记不清这样的欢畅已经离开多久,他尽情地欢笑,尽情地奔跑……终於累倒在草地上。
“哦,对了,这里是什麽地方啊?”
“你终於想到要问了啊。”
“呵呵,是啊……”
“这里是赤云国,类似於那个世界的唐宋时期,其镇国之宝赤云剑本是远古神界遗落之物,因其法力的缘故,这个世界变得不在神界的控制之内。而我作为神使的任务,便是毁掉赤云剑。”
“有时间期限吗?”
“我们的身体能够进入这个世界的时间只有三天,神界的三天也就是这里的三年。如果三年之後我们不能完成,那就无法再回到原来的世界,只能消失在这里。”
“神界难道不能用自己的力量收回那样东西吗?”
“因为这里已经不受神界控制,我们可以来到这里,是千年难遇的机会……而且,就算身为神使,法力在这里也是几乎无法使用的,也就是说,我们除了最多能在这里待三年之外,跟普通人没有什麽分别。”
“镇国之宝一般都隐藏甚深,这麽复杂的任务,从哪里入手呢?”
“你觉得要在这里立足,首先需要的是什麽?”
於天想了想:“身份。”
“对。我们现在就是赤云国民了。可是,以何营生呢?”
“开饭馆儿怎麽样?”於天精神好得很,“只是,你有钱吗?”
“哈哈,”凌心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包,晃了晃,里面叮当作响,“宝石在哪里都值钱……神界给的出差费还是很优厚的……”
“那就没什麽问题了。”
“那麽,饭馆儿起什麽名字好?”
“既然是一个梦……就叫一梦间吧。”
“一梦间……不久之後,一梦间一定可以纵横全国,呵呵……对了,”凌心又想起来,“我们……应该是什麽关系啊……”
“嗯……”於天想了半天:“生意夥伴。”
凌心叹口气:“也好。”
也许,他们都需要时间,好好想想一些事情。
……
“凌心,谢谢你。”於天轻轻说:“为了你的愿望,还有我的愿望。”
我们都是梦幻者,而我们的愿望,都只是为了小小的幸福。
……
三个月後,赤云国迎来初夏,一梦间开张。
於天一身白装,长长的头发,系一条简单的发带。
第一次看到这样装扮的於天,凌心也不由惊豔……
慑人心魄,不过如此。
……
於天关於饭馆儿的点子层出不穷,各种当地没有的现代菜单一个接一个地想,还推出了一系列红红火火的情侣套餐。因为於天他们发现,这里虽说是古代,但没有那个世界那麽严谨的礼仪规范,男男女女相处起来是很自然的。
其实,不只是人与人的关系,这里的一切,蓝天,河流,花草,民居……都是那麽闲适,祥和。
就这样,一年,过去了。
……
又是细雨。於天拉把椅子坐在门前,从午後,到黄昏。
夜,渐渐来临。
“Hello darkness my old friend,
I’ve come to talk with you again,
Because a vision softly creeping,
Left its seeds while I was sleeping,
And the vision that was planted in my brain,
Still remains,
Within the sound of silence……”
……
於天轻轻唱著,在之前他一个人生活的时候,他也总爱听著这首歌入睡。
此时此刻,他的心里,无比安宁。
凌心走过来,也拉一把椅子,坐在於天身旁。
“我不想……再看到你如此寂寞。”凌心轻轻说。
“那麽,可以永远陪著我吗?”於天看著凌心。其实,他也并不期盼答案。
像梦一样的一切,本就不是现实的。美梦醒来,人却还要在现实中生存,何等残忍。
“是不是已经找到赤云剑了?”凌心这几日早出晚归,於天当然知道他在做什麽。
“是,本以为它会藏於深宫,没想到,打听到的消息却是赤云剑多年前已经失窃。後来,经过这些日子的找寻,在一个山洞里发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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