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秀]自习室
作者:苏晓秀
最初的最初
金俊秀最近十分烦躁,原因无他,再有一个月期中考,而他连课本封面长什么样还没记住。“上大学嘛,不要那么拼命啦。”铁哥们赫在如是说。
是啊,他也是这么想的,好不容易考上了,当然要先享受一番。于是,从开学到现在,金俊秀同学在足球场上叱咤风云,从默默无闻的新生摇身变为众所瞩目的明星。天知道,这让本就喜欢显摆的他多有成就感。
他的得意一直持续到室友“爆料”的前一秒,“怎么办,听说教咱数学的那个老李是有名的‘四大名捕’哎,这下死定啦。”
“咦?他不是不点名的么?看上去像‘水车’啊。”
室友用四个字结束了金俊秀的悠哉生活。“表面现象”。
水深火热的日子正式开始。最最头疼的,就是占座。
大战临近,自习室总是人满为患。其实这样说也不尽然,明明一条长桌三个空位,人们喜欢坐中间,然后书包课本笔记文具以及食品水壶摊满桌,明白表明:“此桌我独享”。
可怜我们金少爷从二教一楼到六楼转悠几个来回,没一个空位。没办法,事到如今,只好拉下脸皮求人了。
阳面四楼。一屋子二三十号人,有两对情侣各坐一桌卿卿我我,一对女生大抵闺中密友结伴学习。其他的,各独霸一方。
咦,金俊秀眼前一亮,第五排靠墙位置,一个男生坐里边,旁边空着两位,且没什么东西铺开应该没有帮人占座。快,先下手为强!
“同学,请问我可以坐这里吗?”扬扬嘴角,金俊秀露出自认最阳光的表情。
“啊,”那人正低头写着什么,闻声一顿,随即伸手把中间座位的课本挪开,也不抬头,嘴唇嚅动,小声地回应道:“请坐吧。”
“谢谢!”咧嘴。呵,运气太好了。
十分钟之后,金俊秀无力地发现,自己的运气何止不好,简直衰到家了。
前桌一对男女,窃窃私语没完没了,那男生甚至搭上女生的腰,上下抚弄,天,有碍观瞻啊大哥。后面一直传来耗子一样“嘎吱嘎吱”的啃食声,八成是晚饭没吃饱。左边一个女生,一个劲儿摆弄手机发短信,唉,你出去聊个痛快呗。
讨厌死了。没了学习的兴致,视线开始瞎转。右边传来铅笔尖接触纸张的沙沙声,很轻微,但是对于某个闲得发慌的人来说,那声音格外刺耳。
这么乱,怎么学得下去?
金俊秀偷偷向右瞄,对方在奋笔疾书。深棕色细细的发丝看起来很软,他比一般男生发型长一些,低垂着,盖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光洁的下巴,下唇很厚,嘴巴自然地微微翘着,脖子的皮肤很白细,喉结尤其突出,衬衣领口微敞,锁骨若隐若现……
好一幅美男图。金俊秀咽下口水,哼,我也不差啊,挺挺胸膛,咱也是有名的足球小将呢。
呃,好像想太多了。
他在写什么呢?靠近,再靠近……
“呀!”对方冷不防左转,唇瓣擦过脸颊,两人吓一跳,金俊秀立刻后仰,“对,对不起,对不起。”
“诶……不要紧,你不用急。”对方摸了摸脸,好像要抹掉那粘腻的触感,手放下,白皙的肌肤微微泛红。他转过身正对俊秀,“有什么事吗?靠这么近,呃……是你!”满眼惊讶。
“咦?你认识我吗?”金俊秀挠挠头,在脑子里努力翻腾,有见过这个人吗?他的眼睛很……勾人,标准桃花眼,眉毛粗而齐,倒有几分规矩,鼻梁挺直,鼻头一颗小小的痘痘,“噗”,哈哈,好破坏美感喔。好像有些眼熟,但是……想不起了。
“啊,呃,我,你不认识我,我知道你的。你足球很好,对不对?”他的眼睛眯起来。
呃,好甜。金俊秀看着他晃眼的笑意,飘飘然起来,“是啊,是啊,我很喜欢足球呢,我叫金俊秀,你呢?”
“啊,我是朴有天,你好。”
握手,好正式。
“喂——,我说你俩,能不能出去说话?哥们儿这正学着呢。”身后男生点了一下俊秀的肩膀,露出不耐的情绪。
感情大哥您吃饱了啊。正要反驳,朴有天轻轻扯了他的衣袖,对身后笑笑,“对不起,不好意思啊。”转过头,又微笑起来,“你学累了吗?要不要出去走走?”
“哼,嗯……”
一口闷气没发出来,金俊秀脸色微愠,重重地踩着地。
朴有天倒是一副开心模样,一手擒住正在负气的人儿,“俊秀,啊,我可以叫你俊秀吗?”
“嗯。”
“别气了,我请你吃烤串,好不好?”
“哎?”小眼睛一下子明亮起来,“好啊,好啊,我超爱吃的,嘻嘻,走啊。”
真是可爱的人啊,有天摇摇头,跟上俊秀有些急切的步伐。
* * *
什么时候知道这个人的呢?有天一手撑头,注视着眼前张张合合流满酱汁的小嘴。
有一次路过操场,有人在练球,听说是为了学校一年一度的“冠军杯”。尽管只是练习,周围仍有三三两两观看的人们,有天也驻足下来,目光被一个拼命奔跑的身影吸引。
那人个子不高,目测应该比自己矮上两三公分,半长黑发随着跑步而飘起,一晃一晃的,发梢汗湿,在额角和脖子上滴滴答答。白色的运动上衣已然湿透,贴在身上,显出细窄的腰线,——他很瘦。
他的爆发力强,速度很快,对方用两人盯梢还是跟不上,足球在他脚下转得精彩,趁对手来不及回防,一记倒勾射门。“好呃!好球!”身后传来叫好声,有天莞尔。
那人转过头来,长相一般,窄额,小眼,肉鼻,丰唇。他对几个观众大笑,露出整齐的牙齿。是他!
有天见过他的,在入学考试的考场。他们是同一届新生,考试时邻桌而坐,临走的时候,听到他大声地对旁边说,“这谁的文曲星?没人要吗?”
问了几遍,好像无人认领的样子。他捋了一下鬓角,走过来正对有天,“请问……”
“不是我的。”有天摆手,爱莫能助。
“喔……”眼神变得暗淡。
隔天进二教,守门大爷处破天荒打了个牌子“失物招领”,——小小的深蓝色皮套包着价值不菲的东西端正地摆在那里。
“真是老实的人啊……”
云淡风轻
变成朋友了。金俊秀很高兴,要知道在高强度学习的时刻能有一个帮忙占座的朋友是多么美好。
每天,背着颇为沉重的书包爬上四楼,老地方上必然有个清瘦却宽实的背影。课桌的最左边放一本暂且不用的练习册,告诉大家这里有人。
尽量轻轻地放下包,对方还是被打扰了,“来啦。”眯眼一笑。
“嗯。”回一笑,然后各学各的不再废话。
晚上十点是吃夜宵的时间,用脑强度大,几小时之后两人的肚子都会争先恐后叫起来,慢慢地,十点成了快乐的休息时光。
“有天,今天我们喝点啤酒吧,红山路的羊肉串也不贵,怎样?”
“哎,我不能喝酒……”失望涌上对方眼梢,有天急忙补充,“我吃肉串,看你喝好了。”
“不好,有天不喝,我也不要喝了。”小嘴瘪了下去。
“那,‘千里香’云吞怎么样?”
“嗯!”俊秀笑起来,嘴角不对称地上扬,在左边形成一个明显的笑窝,脸蛋儿鼓鼓的,像娃娃。
也许,就是这个表情,他所等的,就是这个吧。有天心里一惊,“走,走吧。”不敢再看。
* * *
金俊秀与朴有天不像会有交集的人。两人不同系,一个化学,一个物理;一个活泼好动,一个稳重沉静;一个争强好胜,一个随遇而安;一个身强体健,一个……
如此的两人,因为自习位子变成朋友,想来也算是有“缘”吧。有天注视镜中的自己,略显苍白的面孔微笑着,喉头有点涩。
那个有缘的人啊,不想……真不想失去呢。
* * *
期中考低空飞过,金俊秀有惊无险。“呼。”拍拍胸口,“还好,还好。”脑子里立刻闪出友人的脸,有天,总是帮他的有天。
尽管手头紧俏,还是要“割肉”请一顿才好。
有天是大少爷,家里十分宽裕,一般的地方恐怕看不上吧?其实俊秀忘了,每晚的宵夜并没高级到哪里去。
请客嘛,心意要到。豁出去了,到一人五十元的餐厅吃自助。
“喂,多拿,多吃,一定要赚回来,听到没?”小气本色尽显,俊秀捂着有些发胀的胃,举起筷子指挥。
“是,遵命。”有天笑开,从容地帮他把脏盘罗到一边,“慢点吃嘛。看,又吃到外边啦。”拿起纸巾为他擦拭,胳膊横过饭桌,有点远。
没有抹尽脸边的冰激凌,却发现对方微惊的眼眸和僵硬的嘴角,立时无措起来,——他逾矩了。
“啊,嘿,嘿嘿,你有餐巾啊。”有天嗫嚅着收回巾帕,手脚不知往哪里摆,低下头死盯起眼前的汤。
气氛尴尬。
几秒钟好像很长很长,忽的,颤抖的手被抓起,连同湿纸巾一起贴到微热的小脸上,“呵呵,你的纸巾比较湿呢,擦,擦起来干净。”
“啊。”
“喂,看看,干净了吗?”
有天抬起眼,一张泛红的面孔探身向前,灯光很亮,甚至看得到上面细小的茸毛,眼里的惊悸消失了,他,在笑。悬起的心落回原位,有天忙挣开手,移开视线,“哎,很干净。坐好吧。”
“好!”一回座,俊秀立刻站起,“我再拿盘甜点,你等着。”
“嗯……”目光不自觉又跟上,那个瘦小的背影,逃得有一丝仓惶。
* * *
有天的手修长白皙,指细而骨节突出,用力时微显出青色的血管。不过,俊秀几乎没见过他使力的样子,那双手,对自己总是很温柔。
呆呆地伸出手摸摸嘴边,那天,有天抚上这里擦拭,那么轻柔,那么小心翼翼,好像,好像自己是什么珍宝……
“金俊秀,你没吃饱吗,还是发情啦?没事干嘛抹嘴?”一记飞来之语,惊醒了魂游天外的人。
“什,什么!”俊秀忽地站起,大力撞上有些摇晃的书桌,“唉哟。谁说我没吃饱?刚吃了六两饭呢。”哼,别的不行,比吃谁能赢我。揉着胯骨,NND,撞死我了。
室友哈哈大笑,“哦,那就是发情喽?瞧你慌的,哈哈,春天来啦。”
“诶?”什么啊。
“真的啊?”对方更加兴奋,搂住俊秀的脖子,“老实交代,哪个屋的?我跟你说,咱班307的都是恐龙,305、306的还行。哪个啊?别藏着掖着的,让哥们儿也给参谋参谋哇。”
脸上热气渐生,俊秀手足无措,“呃……没啦,才没有。”
室友插起腰,一副完全不信的架势,“不是吧,你刚才明明在思春,就差流口水了!”
刚才?在想什么?不记得了。俊秀有些不耐,“没有就是没有!哼。”端起桌上被忽略很久的脏饭盆儿,起身逃出去。
“什么嘛。”独自被留下的室友摸摸脖子,“不说就不说,干嘛生气呀。”
真该交女友了吗?洗着油腻的盆底,俊秀不禁沉思。刚开学三个多月,同寝的男生们已经争相出马了。帮女生打热水,买饭,占座,应对点名,甚至打电话叫女生起床。
想来,自己是有些懒散自私的,所有这些都没做过,只顾着踢球玩乐。
“凭你,想照顾别人?先自己活好吧。”赫在在电话里嘲笑他,“不是我说你,俊秀,你呀,不适合找小女生,现在流行姐弟恋,你找个姐姐吧,正好关照你啊。”
姐姐啊……倒不排斥。不过,也没有认识的啊。
唉,等等看吧。
俊秀没有烦恼很久,期中一过,“冠军杯”的比赛进入白热化阶段,找女朋友的事自然被抛却脑后。
“下午四点西区大操场半决赛,我会上,你来吗?”趁着老师没有进门,俊秀偷偷用手机发信。
他很希望有天能看他踢球,其实更想要的,是跟他一起踢。只是有天不是系队,直说“踢得不好,更喜欢看”。也就不再勉强。
手机振动时有天正赖在床上,享受早上没课的悠闲。看到来信,睡意退去,慢慢微笑起来,回敲:“我三点有课,晚点到。”
等了一会儿,对方回了个笑脸。
“呵呵。”忍不住笑出声,好心情从这里开始。
意外
物理系化学系都在东区,其他三个校区有近有远。因为新图书馆在西区的关系,有天去过那里四五次,还算熟悉。
下课时老师拖堂,四点过了才离开。一路跑到校车停靠站,被告知前一辆刚刚开走,半小时后才有下一趟。
有天扔下书包,喘得很急。与其在这里干等,不如走过去,二十分钟应该能到。
开场看不到了,总要最后祝贺或者安慰一下。
听说对手电子系很猛,有很强的前锋。俊秀也是前锋,性子急,如果对方先得分,怕是会拼死命吧……唉,不要受伤才好。
想看他,真想快点看到。有天拽拽来不及放回的书包,加快脚步。
他没有来。
比赛到五点半结束。
3比2,化学系险胜。这次的功臣是俊秀,一人进三球。
本来有两个前锋的,开场没多久右前锋被绊倒,大腿严重拉伤,队里一阵混乱,连失两球。之后他们改变战略,防守为主,只以俊秀一人负责快攻。
阵脚渐平,防得滴水不漏。
对方求胜心切,一直压着踢,防守松懈,反被俊秀一次次突破,眼睁睁看着比分持平最后超出。
胜了。周围一阵欢呼,很多东区的熟人前来呐喊助阵。没有有天。
入冬的天,黑得早,西边火红渐退,凉意涌上身。人们结伴散去,俊秀留下来,坐在看台边喝水。出了很多汗,身上有些粘腻。他用毛巾胡乱蹭着,擦不去失落的心情。
队里学长走过来,拍拍他的肩,“俊秀,还不走?快回去洗澡,七点钟咱们庆功呐。”
俊秀耷拉着脑袋显出疲态,眉峰拢起,牵起嘴角却无笑意,“可不可以不去呢,师兄,我,我……”脑子里拼命翻腾,竟找不出一个借口。
“不行,当然不行。俊秀,你可是咱队第一功臣啊,你不去这帮弟兄谁吃得下。听话,回去洗个澡就不累了,咱们打车去,”说着,学长挤挤眼,指着远处还在收拾的学姐,“不用担心,上面给报销呢,这种好事不能错过哦。”
“嗯……”盛情难却。
喝得东倒西歪,几个男生互相搀扶,摇摇欲坠。
一进门,耳边响起超强音,“死人金俊秀!怎么喝成这样?”室友一边抱怨,一边架起脚软的他。
俊秀眼神迷离,手劲儿倒是很大,揪起眼前人的衣服,咄咄逼人,嗓音沙哑到用吼才听得见,“你为什么不来!为什么不来!”
室友没站稳,险些摔倒,推开他一把甩到下铺,“你这小子喝醉酒还附带失忆啊,我不是告诉你了,今天正好社团活动走不开。小民杨毅他们不都去给你加油了?还不满足啊。”
俊秀听不进去,嘴里不停嘟囔,“你为什么不来……”声音哑得没人听见。
“得,下回一定去好吧,不是还有决赛?哥们儿保证去还不行?来,睡觉。我警告你,不准给我吐!喂!喂喂!”
“呕……”
一周之后,俊秀人、名两丰收。
化学系挤掉蝉联过三次的计算机系,勇夺桂冠,一时之间,这匹黑马轰动整个校园。金俊秀名声鹊起,成为BBS最新热门人物,众女生心中白马王子的不二人选。
很多人直接或间接表示好感,没几天,俊秀有了女朋友。
女孩子是电子系二年级的学姐,长相清俊,肤白,眼睛不大也不小,内双,总是笑笑的眯起来,下唇有些厚,气质不错。
决赛前一天学姐羞涩地对俊秀告白,明明是自己系输了,却心情激荡,就因这个让人移不开视线的身影。
“我,我叫李妍希。金俊秀同学,我喜,喜欢你……”
楼外花坛里蜡梅花开了,又有些谢了,嫩黄色花瓣随风散落,花蕊一颤,飘来清香。俊秀深吸一口,沁入心脾。
好的。我也愿意交往。微笑着回答。
* * *
有天一直没有联系。俊秀不解其意,打手机询问,无人接听。找到二教四楼,老地方坐着生面孔。
直到此时,他才发现,朴有天给的线索如此之少,连住哪个宿舍都不曾问及。
身边有了女友,那曾经微笑着的淡然的脸,渐渐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