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星放开行空。抱着头痛哭起来。行空蹲下身,一下子把天星压倒,用力吻住了他。
天星嘴里有咸咸的泪水,还有行空甜甜的吻。
-----那真是飞翔的感觉。雾气在身边散开,身上几乎都结出了水珠。风在耳边呼啸,可是小马驹远比风要快。那边山近了,近了,隐约看到红花绿草,白水青石,远胜这边的穷山恶水。近了,近了。可是,只差一步的时候,小马驹的力气用尽。
行空紧紧闭着眼睛,泪水洗过他的脸。他对天星说:“对不起。这个吻是给翔云的。”
天星什么都明白了。他放开行空。
-----是啊。梦想近在眼前,那是几辈子的梦想。跟想象的一样好。力气却用完了。小马驹不后悔。他总算是离梦想最近的一个人。这时,他觉得蹄下一轻。有样东西托着他直送了两步。他踏上对面山的土地了。是一只神奇的燕子。
现在没有神奇的燕子来帮他。蹄踏飞燕,只是一个青铜时代的梦。
天星走了。他不后悔。因为行空对他说过:“我爱她的思想。所以我会爱她的人。不管她的肉身是什么样的,我都爱她。”
虽然,他没能做到。
-----《蹄踏飞燕》全文完,敬请期待下一篇章
单翼天使
我们都是只有一只翅膀的天使,
只有相互拥抱在一起才能飞翔---题记
(上)
方若愚最瞧不起孟飞扬:整一个花痴。天天对着镜子梳那几根油毛,大多数的钱都花在看得见的地方:名牌衣服,名牌鞋子,名牌化妆品,身上还涂香水……啧啧,象极旧上海的白相人。更可怕的是三天两头带人回来,满面红光地介绍:这是我的BF。过得两天后喝得大醉回来,捧心作碎裂状,问方若愚:“你听得见我心碎的声音吗?你看得见我累累的伤痕吗?”再过得两天,又兴奋地告诉方若愚:“怎么办,这次我看我是真的坠入爱河了,我一见到他就脸红,手发抖,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好想跟他在一起!” 当方若愚嗤之以鼻时,孟尽扬还委屈地说:“别这样,这次跟以前的都不一样,我想我是真的恋爱了!我觉得我等了一生,等的就是这个!”周而复始,似乎是永无休止。
而孟飞扬也并不太认同方若愚的爱情观。这人简直是强迫症:他认为两个人要谈恋爱,一定要样样匹配:星座,血型,背景,高矮,学历,经济状况,甚至还有做爱的方式。孟飞扬婉转地劝方若愚:“真正的爱情,是不顾一切的,是你身体底层的一个声音一种呼唤,你一看到他就知道,是他了,你可以听得到爱情的脚步,感觉到血往上涌,喉咙发干,这才叫爱情。你那种,比男女谈恋爱还累,谈的是条件还是爱情?男男之间的爱情之所以美,就在于它不分性别,不管将来,不顾世俗的眼光,而你……唉。难道你真能享受吗?”
方若愚根本不想听。孟飞不过是想给自己的放浪找些好听的借口罢了。哼,才不信,两个月恋爱三次?呸呸呸,真是人尽可夫。
但孟飞却说方若愚是动物:“什么呀,所有条件合适,不管喜欢与否,先上床试试,然后再找感觉,我的天,我看你需要的是婚姻不是爱情。”
反正这两个人吵个不休,但也分不开,因为他们合租房子已经有两年了。
(中)
最近方若愚发现孟飞扬有点不对劲。首先是将很酷的发型换掉,衣服不再象花蝴蝶般惹人注目,身上那种刺鼻的香水味也找不到了;其次是不再跟方若愚分享他又再爱上谁谁谁,也不见他夜夜上网钓人,出去会网友等等。相反,孟飞扬报了两个电脑学习班,一个是CAD,一个是PHOTOSHOP,天天一下班就抱着一堆书往培训班跑。方若愚问他:“喂,你哪根筋不对劲了啊?转性了嘛!”孟飞扬但笑不语,口风守得很严。
方若愚倒有些怅然若失。吵了两年架,都希望改造对方,现在孟飞扬不再从事他感情的事业,听不到他奇异的种种艳遇,生活倒真的沉闷许多。
最让他吃惊的还在后头。一天孟飞扬跟方若愚说:“我要到上海去了。”方若愚以他在开玩笑:“啊,是嘛,那里的同志很多,是发生故事的好地方哟!”孟飞扬嘻嘻一笑:“呵,新单位叫我下周一去上班, 刚开始工作,可能还真没时间出去玩。”
方若愚重视起来,这是真的?同居两年,一朝说要分开,当然有些不舍。他决定给孟飞扬饯行。在酒桌上,孟飞扬告诉方若愚,他这次去是为了爱情。方若愚大吃一惊:“小子,你原来不是告诉我,爱情最好随兴发生,千万别为了爱情背什么沉重的担子,敏感易变的感情背不起生活的重负的吗?现在你……”
孟飞扬拍拍方若愚的手背:“啊,那是过去。现在我长大了。我遇到了他,才发现,以前我遇到的都只是诱惑,不是爱情。见到他,我挖空了心思要跟他在一起,想相伴着到永远。我们的个性和兴趣爱好是如此之象,我们的灵魂和思想有如此的感应及共鸣,我们都觉得离不开对方。所以我努力学习,在上海找了份工作,就是为了能更长久地在一起。你说得对,若愚,你真是的大智若愚,爱情不是不负责任的感觉的火花,爱情是涓涓的有源活水,我输了。”
赢得这样轻易,方若愚并没有太大的成就感。但他还是举杯为孟飞扬祝福。原来只追寻感觉的人,现在找到一份值得经营的感情,而自己一直斤斤计较于细节的吻合,却还是没有找到有感觉的人。命运就是这样喜欢开玩笑。
(下)
孟飞扬再回到这个城市,已经是半年以后。去的时候带了三大包,回来只有一小件,去的时候满是对新生活的憧憬和希望,回来的时候只带了一身伤痕。他自嘲地想:那英唱道:带着伤口回到当初背叛的城市,收容我的却只是我自己的影子。而现在,还有一个老朋友收容自己,总算是好多了。只不知道方若愚是否还那么执着地寻找一切适合的爱人?他是一个人住还是在跟别人合住?
敲开了门,方若愚还是那个方若愚。孟飞扬紧紧地抱住他:“老方老方,我回来了。”激动中声音竟有些颤抖:“我错了。试了半年,我同意,你说的对,细节比什么都重要。”
仓惶中他没发现,方若愚不再是那个方若愚。他的胡子长了,瘦了,两只眼袋浮现出来。他浑身烟味:这是一个颓废的方若愚。
老方轻轻拍着孟飞扬的背:“不不不,你赢了。我同意,那一刹那的火花最销魂。”
小孟抬起头,这才发现老方:“啊,你在燃烧!”
老方苦笑:“烧完了!”
除了酒,还有什么更适合这一对失意的老朋友?老方和小孟到酒吧买醉。老方说:“我遇见他,是在浴室里。不知道年龄,不知道背景,不知道性格脾气,不知道合不合得来。但那一刻我眼里只有他,他眼里只有我,一切身外之物都不再重要。一刹那,我知道我们在烧。我们在一起有87天零四个小时三十七分。每一秒,我们都是幸福的。“
小孟忍不住插嘴:“那后来呢?”
老方看着酒吧房顶的一只飘飘的风铃:“他出国了。我一个星期后知道他要出国,可是来不及了,爱情的发生是那么猝不及防。我只有从这场火中尽量多抢救些值钱的东西。”
小孟身子前倾:“抢到什么了?”
老方盯着小孟:“看着我的眼睛,都写在里面。那是最最珍贵的回忆,够我思念一生。你呢,小孟?”
小孟浮出一个无奈的笑:“我?一直在嘲笑你将身外之物排来排去,总以为,一个人的谈吐,修养,特长会代表一个人的灵魂。到最后才发现,这些也都是身外之物。一个人,最最根本的特性不是他会不会唱歌,做诗,写文章,跳舞,有没有品味……不不不,这远不是他的灵魂。一个人之所以和另一个人不同,”小孟停了一下,勾勾手指叫老方靠近:“是他对一个人,一件事的态度不同。”
老方咀嚼再三,回味无穷:“你说得对,小孟,你长大了。”
小孟伸出小指:“我们都没有赢,对吗?”
老方也伸出尾指紧紧扣住:“是,谁敢妄言吃透爱情?”
酒吧开始放一首王菲的歌。她随意地唱着,唱到“谁说爱人应该爱他的灵魂,否则听起来让人觉得不诚恳”时,老方冲小孟挤挤眼,唱到“ 是不是不管爱上什么人也要天长地久求一个安稳”时,小孟捏捏老方的手。唱得真透彻。爱哪有标准?
小孟勾着老方的脖子说:“我们不如在一起吧!经过了这么长的时间考验,还有谁比我们更适合?”
老方捏捏小孟的鼻子:“小鬼,少乱放电。你用多大号避孕套我都知道,我一个星期只洗一次脚你也知道,哪有空间寄养爱情?说到底,我们只是两个寂寞的人靠在一起互相温暖而已。不同的寂寞怎么可能相混呢?”
小孟擦擦眼睛做个哭的动作:“555老方你好不给面子。我们都是只有一只翅膀的天使,只有拥抱着才能飞翔,你难道不知道吗?”
老方合起双手扇动手指:“蝴蝶飞呀,飞到梦中的地方……一只理智的翅膀,一只感情的翅膀很难合拍你难道不知道吗?”
小孟叹口气:“是,一只现实的翅膀,一只梦想的翅膀也很难合拍。爱或燃烧或存在,两者不可并存。”
老方笑:“人人都向往天长地久,海枯石烂。其实细细想来,两个人一起等着海枯看着石烂,闷都闷死了。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不是吗。”
这一夜,方若愚和孟飞扬都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和另一半紧紧地抱着,在天空飞翔。天很蓝,就在头顶,云很白,就在脚底,风很清,就在身旁。而片片阳光象金粉沾在他们的身上,闪闪发光。
是,他们都还相信爱情,他们相信,真正的天使,都是会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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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同志版
无名
无名见到秦王的时候,就知道残剑的感受了。
那一种强烈的霸气,带来沉甸甸的压迫感,甚至更强于三千甲胄的。
这感觉来自哪?秦王本身并不高大,也没有张飞的豹眼飞髯。
无名注目凝视十步开外的秦王,找到了原因:
那炯炯如寒星的眼神。那种洞明一切,清楚知道自己要什么,去哪里的眼神。
三千甲胄中,许多人眼神空洞,虽然一起喊着"大风",但分明的,许多人只是小和尚念经口不对心,只是为混口饭吃而已。这样散乱的眼神跟无名一碰,多数是掉开眼去。
但秦王不。他要探究真相,威严地扫过来,无名几乎觉得自己被洞穿了。
有汗从背上滴滴滚下,冷的。
无名命令自己镇定,开始讲述编好的故事。
秦王
无名一进来,秦王就在心里惊叹了一声。
这人气宇不凡,平稳走来时,象头悄无声息的豹子。连败三大高手,看来是需要一定实力的。
但当无名开始讲故事时,秦王在心里冷笑了一声。
残剑跟飞雪决不是为了飞雪的一夜情反目。秦王太清楚了,他俩反目的原因,恰恰是自己。
三年前,是自己有生以来最危险,也最得意的一次。
飞雪跟残剑风卷残云般冲进来,残剑更飞跃过来当头一剑。
秦王举手一挡,当的一声自己的剑也残了,手臂酸麻,他以为自己命休矣。
但很奇怪,残剑却没有乘胜追击,东一剑西一剑的绕着,力度也远没有第一剑那么大。
秦王看到了残剑奇怪的眼神。
那是震惊,爱慕,绝望混在一起的眼神。
残剑开始剑掌合用,在秦王的肩膀,胸口,上臂各处印下掌印,很重,但都不至于受伤。
突然之间,残剑往纱后一隐,不见了踪影。
秦王在电光火石之间明白了。残剑喜欢的是男人。
秦王为了自己的命,赌一把。
他提剑站着,沉声说道:“残剑。我听说你的名头很久了。”
“江湖上最有可能杀我的,就是你和飞雪。”
“今日见到你,也算了却我的心愿。”
“死在你手上,我不足惜。”
“叹只叹天下诸国纷争,战乱不息,受苦的,是百姓。我希望,你能找人替我统一诸国,平定战乱。”
“这是我死前唯一的愿望,你答应我,好吗?”
残剑突然从纱后飞身出来,持剑逼近。秦王还以为自己赌错了。
喉结上一凉,面颊上一暖,残剑的剑轻轻掠过,在秦王的脸上印下一吻。
不巧的是,飞雪正好在这时,百忙中回头一瞥,看到了这一幕。
他们的反目,理所当然。
无名
秦王真是残剑飞雪的知己,居然只见过一面,就说他们是光明磊落的君子,不会为争风吃醋自相残杀。这样的相知让人羡慕。
无名羡慕得有些嫉妒。平时遇到的男人,并不会有这样的坚定。
但同时,自己的目的就昭然若揭了。无名随时准备着一跃而过,施展出那苦练了十年的十步一杀绝技。
无名盯着秦王,看他的反应。
没想到秦王好奇地问:“你没有武器,如何杀我?”
太可怕了,这个冷静的男人。无名有些心折。有这样的胸襟格局,世间难寻。
被杀气推向秦王的蜡烛开始乱摇起来。秦王居然笑说:“你的杀气乱了。”
秦王真能做到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无名心生迷惑。
想不到无名说“抢剑”后,秦王随手将面前的剑掷给无名,说道:“杀与不杀,全交给你了。”
看着秦王悠闲负手悟字的背影,无名的手颤抖起来。周围已经开始出现缩头缩脑的大臣了。时机不能再延误。
秦王突然叫道:“我悟到了!剑的第一层境界,剑就是人,人就是剑,讲求人剑合一,一草一木皆为利器。这剑的第二层境界,手中无剑,而心中有剑,即可制敌于无形。而剑的最高境界,乃是手中无剑,心中亦无剑,就是不杀!是和平!”
如果不是秦王将可以置自己于死地的剑掷了过来,无名听到这话一定会狂笑不已。但现在,无名觉得,秦王是真的悟到了,他用自己的生命做注脚。
不能再等了,无名用最快的速度,用等了一生的爱情,将磨了十年的一招十步一杀使了出来。
只是剑及秦王的时候,用的剑柄。
秦王
猜出无名是杀手时,秦王惊出一身冷汗。长空,残剑,飞雪,都不是简单人物,之所以愿意将成名武器交给无名,当然是确定无名可以在手无寸铁的情况下,十步之内杀了自己。
不过幸运的是,这无名的眼神,跟残剑的有些类似。
赌过一次了,不怕赌第二次。秦王干脆将生死放到一边,主动问无名杀自己的方法。
这招管用,无名的杀气开始乱了。秦王进一步主动将剑送上。自己冲锋陷阵的那些小招数,在江湖高手的眼里,连小屁孩都比不上。没有必要去斗。现在是斗智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