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你是觉得华尔曼是那个男人的后代,不过这样一排查也的确是呢,林那个家伙也算是创立人类帝国的始祖吧,虽然没干什么,但他却是在一帮人类面前做到了英雄该做的一切,然后,他娶了一个女人,叫什么来着,忘记了,我对于弱者一向记不住名字。”
“蒂拉?斯洛克,光之圣女。”西里夫起身,好像记忆又回到遥远的过去,那个总是站在那男人背后的女人,虽然不能评价为无用,但总的来说给别人的印象就只是一个淡淡的影子,呵,或许是因为那男人的光芒太强烈,连光之圣女在他面前也不过是被强光遮住了所有身影的影子而已。
“斯洛克?”帕索细心回想了下,西里夫?斯洛克!西里夫?
“是啊,现在我站着的土地,还是当年我们的大仇敌的子孙后代的领土呢,你说,我们要不要庆祝一下!”
“啊啊,这种事情我怎么会记得啊,而且这一代差的也太远了些吧,完全没猜到。”
“不是差得远,这不是出现了吗?”西里夫意有所指,眼角的笑容清晰可辩,这天,看来是要变了。
第二十七章:天罚之树
独自步行面对外面草原上骤变的天气的莫轩可不知道早就有人一直在腹诽他了,虽然打了无数喷嚏,他也只是坚持自己身体太弱,感冒了。
“该死的,这鬼天气。”诺菲斯草原即便不是魔兽,也足够让人望而却步,不过是在普通人看来。勉强撑过了大门处士兵的视力范围,莫轩召唤出了一级魔法守护骷髅,透明的保护圈中一个个闪现的骷髅头若隐若现,甚至仿佛还能听到他们的哀鸣,莫轩淡定地无视,总算是挡住了草原上一阵高过一阵猛烈地小型风暴。自从那片森林出现以来,这里的异变出现的太多了,北帝国人无法适应,所以他们躲在了温暖的巢穴中等着神来拯救,因为他们坚信自己是无罪的,自然理应得到上天的怜悯,虔诚的教徒不是吗?
剩下的一部分就是野外游民了,自成为一个部落,与森林里和草原上的怪物搏斗成为了他们的传统,甚至于他们还成立了自己的法规制度,即便北帝国想要干涉,也没有了机会,因为这些个部落的最初建立者,恰恰是被他们赶出去的。罪人们为了北帝国的未来“甘愿”去探查出现异变而形状诡异的森林然后一去不回。
从别的国家来的商人侥幸逃生也不被接纳,北帝国拒绝派士兵去送死,他们认为这些异变是神的安排。神即为主宰,没有人愿意与神抗争,于是,北帝国的人开始人心涣散,他们固守着自己的道德礼仪,不肯让出半步,固守着自己希冀的家园,拒绝改变。
然后,部落势力终于成立了,两边分庭抗争,一个有着庞大的战斗力量,一个有着庞大的政治力量,如果能将这些天生的士兵收为己用,该多好?谁都会这么想,更何况他们本就是北帝国的一份子,于是,国门敞开,但部落却拒绝回归母亲的怀抱。
因为,母亲已经不再是母亲了。
莫轩摇了摇头,北帝国只能说是命数不佳,天罚之树的种子掉落在了诺菲斯草原从而在短短十年内发展成一片根基深沉的森林这本来就不是别人可以想得到的。天神啊天神,你们为了引起人类世界的祸乱可真是无所不用其极,那么,自己就要靠着这双手以及因为伤势仍然未能痊愈所以只能施展的一级魔法来自保顺便还要按照剧情毁灭天罚之树了吗?玩笑有点开得大了些啊。
整个草原十分开阔,如果是骑马而且周边全是景区的话想必十分惬意,更何况还有微风阵阵,但是这情况放在莫轩身上来说就真的不能算好的了,十一路公共汽车,周边全是嫩嫩的草地间或夹杂着什么生物的惨叫,以及绝对不能称之为微风的暴风,莫轩紧张地匍匐在了地上,身体被压得极低,还好,他现在是在风的下游,自己的气味吹不过去,应该是吧。
说了莫轩的野外生存经验为零,就算让他去吃那些蛋白质很高的东西他也得先找到再说。
虽然这里不会有那个会蠕动的小可爱的。
远处那个正趴在地上吃着什么的应该是老虎吧,莫轩小心翼翼地探出了脑袋,扫视了一下对方的全身,没有那种蓝色的花纹,看起来不像是变异的魔兽,应该是生活在草原外围没有发生变异的纯正野兽才对,莫轩试探着发了一枚冰棱,即便野兽警觉地站起了身子还是因为魔法过快的速度而被捅了个对穿。
鲜红的血液转瞬间便被土地所吸收,莫轩眼见那线条般的痕迹向着森林处游移而去,又是惊出了一身冷汗,这地面会吸血,蓦然想起伊藤润二的漫画《白砂村血谭》,莫轩心里抽搐了一下,还是缓缓跪了下来,用力刨着草原上的泥土地,本来以为坚硬的泥土一下子就被挖开,越下面越松软湿润,看着向下纵横交错的树根,莫轩无语了。
他记得天罚之树只是一种较快生长的拥有高等智慧的植物吧,就像是精灵一族的生命象征智慧之树一样,但是怎么现在看起来这天罚之树倒变成了邪物,莫轩的眉毛狠狠地皱成了一个死疙瘩,他有种非常不好的预感,也许这趟部落之行根本就不会像自己想的那样发展。
“你发现了吗?”忽然一个人的声音传入耳朵,莫轩敏锐地以膝头为支点身体向右侧快速旋转同时掏出匕首正对着对方手撑在地上做出攻击的姿势,是谁?为什么自己又是一点都没察觉。还来不及惊悚,看到对方那身标准的斗篷装和蔓延在手臂之上的图腾之后莫轩了然了。
“艾森,你能不能不要忽然出现。”莫轩不是很喜欢看恐怖的东西,尤其是血腥暗黑的,所以他刚才汗毛都差点竖起来,知道伊藤润二还是在一个很偶然的巧合下,大概是他的第一个女友吧,那个差点成为他妻子的人,算了,不想了。
“我以为你知道我在你身边,刚才看你很认真就没有打搅你,啊,有点抱歉呢。”艾森挠了挠头发,似乎是在因为自己做了错事表示忏悔,“不过,如果你真的要去部落的话,建议你还是打消这个念头吧,尤其是最近。”
今天是大陆历春14,人类帝国的人们喜欢用数字记录时间,比如春14就代表着是春天的第十四天,莫轩想了想,还是不懂对方的意思。“是说你们部落现在不欢迎外人?”尤其是北帝国的人,莫轩也许不会想到自己会被怎样的对待,但他觉得既然同样是人类总有可以好好说话的机会。
“不,我们现在非常欢迎外人,所以才叫你不要去。”艾森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刚才就拿着一副想说什么的表情屡屡看着自己,然后又在最后憋了回去,莫轩忽然起了疑心,按照道理来说就算是部落里给的任务也不会是刺杀一个元老级别的人物这样高难度甚至可以说sss级别的吧,“你跟部落里的谁结仇了吗?”
所以才不想回去?莫轩看得出来艾森对眼前茂密的森林有一股隐隐约约抗拒的意图,但却还夹杂了另一种不得不的感情,不得不什么呢?亲人吗?还是爱人?“结仇的话,总是有那么一两个的。”艾森忽然抱臂坐在了莫轩蹲着的身体旁边,眼睛在划过地上扭曲的树枝时露出了嫌恶的表情,但很快隐去。“谁要管他们啊,我只是想出来而已,那种恐怖的地方,我才不要继续呆下去呢。”
第二十八章:天赐一对
祭祀,处罚,吃人,饮血……艾森的脑海里不断浮现着那些景象,让他害怕地有些发抖,所以他讨厌那里。
本来部落里的人都是很好的,不过自从有一位魔法师忽然到来并说要研究那生长在部落中心的巨大树木后,所有的一切都变了,长老们即便白天还是那么和蔼可亲,但一到夜晚又或是祭祀日,就会变成那副好像死人一般的脸孔,对着神树跪拜。
每一年的春天20-30,是部落里的祭祀日,人们穿上厚重的礼服感谢神灵赐给他们青春和力量,这是传统的节日不会有错,但是最后一天……
莫轩看着艾森陷入回想状态,脸上的五官纠结在一起仿佛下一秒就要合为一体,不禁担心地拍了拍对方肩膀,“放宽心吧,毕竟有些事情已经过去了。”他不知道对方在愁些什么,所以语言安慰总是显得很无力很苍白,人们都说世界上最有话语权的是感同身受的人,莫轩无法体会,但凭借着对面人的表情,还是想象得到是多么恐怖的事情。
“说的也是呢,我不是想逃跑的。”不,他就是想逃跑,远远地跑到北帝国然后不想回去,但那也只是一厢情愿,自己的父母还都住在那里,那个如恶魔一般的男人也还在那里,一想到这些就心如刀绞,一方面不想回去,一方面想要赶紧回去将自己的亲人全部救出来却又没有丝毫办法,想想脑袋就很疼。
疼也无用,他需要一个帮手,一个强大的帮手。
想到这里,艾森回过神打量了一下坐在他身边闭上双眼小憩的男人,废物点心,废柴,全部都是一个人的称呼,不过他刚才看到这人使用了魔法,虽然只是一级的,但对于还不能使用魔法的艾森来说却同样是个强大的存在。
“你的魔法,是在哪里学的?”艾森小心翼翼地问着,他知道关于师傅的名字这些事情一般是不能随便告诉给别人的,但他就是好奇,纯粹的好奇,好奇宝宝永远不在乎自己的问题给别人带来了什么烦恼,他只在乎自己能不能得到想要的答案。
莫轩眼珠子转了一下,他知道艾森为什么这么问他,一直是废人的自己却忽然用出了魔法,扮猪吃老虎喜得天缘之类的老土解答方法固然不合莫轩的心意,他也有想过不告诉对方,他也知道艾森不会再追问下去,但他决定从今天开始给自己编一个谎话,然后慢慢扩大一直到自己累得那一天为止,什么时候呢,谁知道。
“之所以成为废人只是小的时候身体被破坏了而已,虽然看起来很糟糕,但在我看来只要还有一线生机就足够,我用了十七年才觉醒了这一个魔法,接下来不知道身体会怎样爆发,也可能会吐血,也可能会爆炸,我根本就不知道后果。我使用魔法也是想证明一下我自己的实力而已,我华尔曼不是废物,你懂我的意思吗,艾森?”
意思就是他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就忽然厉害了,他也不知道怎么的魔法就使出来了,他也不知道怎么的使了魔法还可能有后遗症请千万别惊讶记得送他去120,就是这个意思吧。
艾森其实有听没有懂,但他很喜欢对方没有直接拒绝他这一点,他觉得两人离朋友更近了一步。“看不出来,你很会忍耐呢。我就忍耐不住,尽管长老说我天生适合隐藏,但身体里的那股挥之不去的冲动的火焰一定会毁了我这个天赋的。华尔曼,你说,我是不是真的很冲动?”还记得那个时候长老们摇着头的身影,当时很愧疚,现在只觉得异常欣喜,如若不是他的才能有缺陷,指不定自己还能不能活下去了。
是啊,点了一半的脑袋赶紧正了过来,莫轩用左手的食指敲了敲下巴,“你只是还做不到沉稳而已,这跟生活阅历有关,在外面多走走,也许你会发现很多更适合自己的东西。”艾森愣了一下,忽然将脑袋凑了过来,澄蓝的大眼睛在莫轩眼皮底下忽闪忽闪,然后一闪神他就被抱住了上半身,“啊,果然你跟我想的一样呢,我就觉得咱俩的气息很像啊,真的很般配,我好久没遇到连聊天都这么舒服的男生了,就让我抱一会儿,再让我闻闻。”
看着在自己脖颈处露出犬牙的青年,莫轩一个扫堂腿将对方撂倒,然后将匕首放在他脸前来回晃悠。“很般配?我记得你说过你们部落是基佬部落吧。”既然是基佬就给他好好地滚回去看其他男人啊,还般配,这叫什么话。“基佬部落?我们不是这个名字,母亲说我们是真爱部落。”
真爱……想要雷死他吗?
“那你的母亲也是男人?”都说了是基佬部落了,他才不会用真爱部落来称呼他们呢。
“怎么可能。”艾森脸上闪过一抹红晕,“那个,你别压在我身上,我会兴奋的。”莫轩立即黑了半边脸,快速地抽空踢了一脚对方然后麻利地坐在了离艾森最远的角落,这片小山丘似的草包也就是白天挡挡风之类的没什么其他用途,再加上这里比较安全所以两人可以放心交流,等到过了大约一半的草原就不可能享受到这么悠闲的时候了。
“我的母亲当然是个女人了,但是她鼓励我找个男人,而且我也觉得女人有些麻烦呢。不过……”艾森半转过脑袋上下打量了一遍莫轩,“我妈妈说的大多数条件你都符合,你是上天赐给我的吧。”第一天看到对方的时候就惊讶了,清冷的气质,忧郁的表情,还有那种淡定的态度,瓜子脸,略微有些圆的猫眼,短短的黑发带着反射阳光的亮度,要不是因为对方是贵族,他可能就直接过去问对方名字了,不过后来也知道了,废物点心华尔曼?斯洛克,真是鼎鼎大名啊。
之后他就开始观察他,也知道他跟那个夏马走地很近,他有些讨厌那个叫夏马的人,也许是一种直觉吧,他也说不准,但是他母亲说了,只要是符合要求的一律压上去试试感觉再说,不好的话就换个姿势,好的话就是这个,什么意思呢?
可是他刚才被压了,而且他莫明地有感觉了,这是怎么一回事,他问着旁边连眼神都不施舍给自己的男生,然后换来了一记白眼,“因为现在是春天,你身为犬类在这个季节有这种反应实属正常,不过记得离我远些,否则打断你的狗腿。”’
有些凶,不过母亲说的要求里也有这一条,所以没关系,自己可以承受。
“虽然我有时候做的不好,而且挺冲动的,但我绝对是个很可靠的男人。”
莫轩再次扭过头,他已经受够这个白痴了,果然是天然呆吗,但是那位母亲大人才是罪魁祸首吧,难道她碰巧认识自己吗?不可能啊,就算是以前的华尔曼也跟自己相差很多。
他忽然感觉事情又大条了。
第二十九章:对战狼群
经过了短暂的谈话,两人开始向着诺威森林方向突围,随着视野的逐渐开阔,各种魔兽也随即在各个角落中若隐若现,莫轩只是庆幸还好有艾森这位野外专家在旁全程指导,不然的话光只有魔法却没有一点警觉迟早会被比自己还弱的生物干掉。
现在莫轩对于冰棱魔法已经很熟悉了,自从吸收了魔纹之后自身也可以渐渐感觉到魔法的流动,算是打开了魔法世界的大门,所以能从书中学到的一级魔法就是现在莫轩拿来练手的最佳途径。事实上,因为这篇种马小说主人公主要是在魔法上博出彩,所以莫轩也在规则上下了些狠功夫,包括元素递进规则以及互容法则,这些只有大魔法师阶级以上才能知道的知识就被装在莫轩的脑袋里,这确实是一项极为便利的事情。
但也仅仅只有这些,莫轩现在不得不承认,他给华尔曼开的最大的外挂是他能一夜御数女,好吧,他现在好想呸死自己。
“你的冰棱还可以任意控制吗?”被剩下的四只风狼包围住,艾森抽空喘息着询问莫轩,眼睛里莫明地带了丝别样的神采,莫轩掂量了一下自己所剩的魔法力,冰棱作为一级魔法随便挥出去个十个八个自然不成问题,只是要在普通程度上分割为二同时再控制方向就有些困难了,这可不是四驱车,给它规定了路线只要跑得快就可以了,魔法这种能力完全靠精神来控制,稍微一走神好不容易准备好的一切就会泡汤。
“有些困难,不过这四只还可以对付。”周围是他们杀死的一群风狼的尸体,如果莫轩预料的没错的话,狼王应该就在附近,可不是吗?这种qd文御用桥段,狼群什么的都快跟英雄救美这个情节比例互相持平了,他并不是想说坏话,也不是想碰到更厉害的boss,怎么说呢,就是有点原来如此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