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贵志向来是个善于自我总结的人。经过这段感情,他总结出:张思睿似乎只适合做梦中情人,不适合做人生伴侣。
金贵志已经31岁了,不再是幼稚的毛头小子,只因为爱便不管不顾一头热的栽进去。更何况他栽过,而且栽得不轻。
他依稀记得,当初决定和张思睿在一起时,左宁牛响的极力反对。也到此才真真正正的明白张思睿所说的那四个字为何意:好聚好散。
相聚太短,散伙太快。
虽然交往时间不长,虽然他对张思睿时常琢磨不透,但多多少少也有一些了解。拉拉扯扯,藕断丝连,只会徒增张思睿对他的反感和厌恶。
他多么希望自己能在张思睿的心中留下一个还算比较好的印象,不敢奢求,“比较好”足矣。
尽管他犯下一个不可挽回的错误。
后来金贵志从张妈那得知,那天和张思睿在一起的女人是他的表姐。表姐在商场工作,张思睿为了给他买生日礼物,便找表姐打了折扣。
虽然金贵志也不是真的跟踪张思睿,两人间都有了误会,但他们的分手也并非因误会所致,而是他们在最开始时就已经存在了没有解决的问题——金贵志的自卑感与不信任,张思睿的过分理智与不上心。
爱与不爱似乎并非一个重要的问题。不相爱的人也能够开心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相爱的人也能够因种种原因而形同陌路。
然而,爱与不爱似乎又是一个最根本的问题。现在没人知道答案,只有让他们自己在时间的洪流中去证明,在内心的最深处去探求。
也许那时会发现自己的感情经过了岁月的洗礼和沉淀后变得更加深沉厚重。
除牛响和妞妞外,这次要远行的,还有金贵志。
金贵志的父母搬到C市来照顾多多,金贵志便打算去Q市发展事业,顺便给自己放一个假,也给心灵片刻安宁。
C市,他来得时间不长,却爱屋及乌地喜欢这座城市。这里的空气有张思睿的味道,这里的道路有张思睿的足迹。
可是,现在他即将离开这一切,去另一个陌生的城市,翻开人生新的一页,展开新的篇章。
当他再次踏上这片土地时,他希望自己能够以一个崭新的面貌面对这一切,也以一个崭新的态度迎接这个他所喜爱的城市,和他所喜爱的人。
未来是无法预测而又变幻多端的。或许那时,他们各自都有了自己的爱人,有了自己的家庭,这段貌似荒唐可笑的爱恋将永远尘封在两人的记忆中,偶尔翻出来怀念一下,然后再各自投入到自己的角色中去。
那些温热的情感还在,但隔着光阴的爱情,只能放在彼此的相册和橱窗里,适合一个人的时候展览、怀旧,仅此而已。
人是最擅长遗忘的动物,可偏偏又喜欢怀旧。那些已经发生过的感情不可更改,也不可复制。
不是每个人都适合白头到老。有的人是拿来成长的;有的人是拿来一起生活的;有的人,是拿来一辈子怀念的。
谁是你拿来爱的人,蓦然回首,你寻见了吗?
79.相见
计划没有变化快,牛响的“千里寻妻”计划进展得并不顺利。
繁重的课业把他累得晕头转向,好不容易放假抽出一周时间,立刻动身赶往法国。可惜好巧不巧,在他到达法国的前一天,左宁又飞去了意大利。
牛响愁出一脑瓜子白头发,再向梁楚楠打听左宁行踪,却连梁楚楠也联系不上了。
牛响狠得咬牙切齿,把梁楚楠从头到脚骂上一万遍啊一万遍。
其实这也怪不得梁楚楠,左宁要是想躲牛响,定是有千万个法子。就算两人在一个城市,甚至小到一个区,只要左宁想躲,牛响也是很难找到的。
更何况还有个谭娇从中作梗。
梁楚楠那厮双脚一落浪漫之都,便把谭娇忘到了脚后跟,成天莺莺燕燕左拥右抱东的西的男的女的,一个月床伴都不带重样的。
谭娇大乐,终于得了清闲,趁空把左宁看得死紧死紧的,连个苍蝇都近不了左宁的身。
牛响怀着万分激动的心情来到法国,又怀着无比郁卒的心情回到美国,那句优雅而动人的“Je t‘aime”全部转化为对梁楚楠的国骂。
好在,还未来得及顾影自怜,学校就给他派了新任务,于是继续没日没夜地投入到工作和学习中去了。
人生苦短,没空伤感。
完春,完夏,完秋,完冬,完蛋。如此循环,循环往复。
风住尘香花已尽,物是人非事事休。
金贵志不由轻叹一声,鸟儿受了惊吓扑棱开翅膀飞远。大黄狗黑子围着他身边“汪汪”的叫唤,蹭他一裤子尘土。
时值正夏,太阳毒辣辣的,金贵志也不嫌烤的慌,像个强迫症病人边晒太阳边拿扇子扇风,热出一身臭汗。
经过两年的时光,金贵志更加黑壮。他在Q市城郊的复兴村买下个牧场,这里环境舒适风景宜人,地理条件也很适合养牛。
而且如此一来,往周边的各大城市发货也会更加方便。于是在和负责此项业务的姐姐姐夫商量后,很快着手开办起来。
姐姐姐夫经验丰富,没多久就把牧场办得有声有色,从原有的牧场调来一位负责人,向金贵志交待几句就又回了家。金贵志任务完成,便落了清闲。
他虽然老家在农村,但没怎么在农村生活过,所以觉得乡村生活既新鲜又有趣。况且复兴村并不像普遍的农村那样贫困,反倒农业经济发展得很迅速,好多家庭的光景甚至比市里的人家还要富裕。
金贵志选了处地方落脚,赶潮流来了把“最炫田园风”,生活那就一个惬意,心情也似乎平静不少。
但偶尔还是会掀起一阵阵波澜。如看到春花,夏雨,秋叶,冬雪时,一股名为“思念”的潮水便会从心底汹涌而出,一波又一波的浪潮翻滚着、澎湃着、叫嚣着,冲入身体每一个细胞,最终流出眼眶。
不过,他并不为此感到痛苦,反倒有种苦涩的甘甜。正因为心里有那么一个人,想着那么一个人,生活才如此充实而有滋味,让人感觉到自己是真真正正的活着。
思念着一个人的感觉,真好。
不要过分憧憬爱情的美,不要过分夸大失恋的悲。让时日慢慢冲洗,让心灵慢慢沉淀,耐心等待,终有一天会苦尽甘来。
闲的蛋疼时,金贵志总要感春怀秋一番,待把自己都酸得够呛才回归“硬汉”形象,踢两脚黑子,在这个村他也就能欺负欺负黑子了。黑子委委屈屈地叫唤两声表达不满,甩尾巴回自个家了。
金贵志扔掉扇子,用凉水冲了把脸,打算回屋吃下午茶。没事干,只能吃完了睡,睡完了吃。不知不觉就学起了香港人,添了吃下午茶和夜宵的习惯。
胖倒没怎么胖,好在他勤于锻炼,爬爬山跑跑步,放放牛溜溜狗,和村里村外的大叔们下下棋,大婶们磕磕牙,姑娘们逗逗乐,一天天的也挺乐呵。
他长得俊,性格好,没来多久就和村子里的人打成一片,连猫猫狗狗鸡鸡鸭鸭也愿意和他亲近。金贵志被张思睿冷落惯了,一下子成了香饽饽还真有些不习惯。
反正也是个贱胚子。
“你可真出息!”
院门口传来一声鄙视,金贵志循声望去,一下子愣住了。
门口的人风尘碌碌,左手拉个拉杆皮箱,右手拎个双肩背书包。背心短裤小平头,脸晒得红彤彤的流着热汗。有些烦躁地道:“愣着干嘛!快点来帮忙啊!累死我了!”
金贵志指着那人直哆嗦,“你,你,你,你,你……”你半天也没你出个所以然来。
那人干脆丢掉手中的东西,自顾自走进屋里,“我去冲个澡,热死了!”没一会又补充句,“给我弄个西瓜!”
金贵志仍是一副呆若木鸡的样子,追着跑进去,直跟人到了浴室。那人正在脱衣服,见状问他,“想一块洗?”
金贵志咽两口吐沫,终于找回自己的声音,“你怎么来了?”
“我去法国转了两圈,回来顺道看看你!”那人脱了精光,看看晒红的胳膊抱怨道:“早知道这么远就让你去接我了!”拧开莲蓬头,凉水“哗”的倾泻下来,把金贵志也浇个透心凉。
金贵志还张着嘴,傻逼兮兮地站着看人家。那人也不介意,边冲身子边发出舒服的叹息。
金贵志颤巍巍地伸出手去碰他,先是小心翼翼地戳了一下,然后壮着胆子捏捏,又用力掐掐,最后干脆捧住头连摸带拧。
“我地妈呀!”突然见鬼似的大叫一声,跑了出去。
沙发上,两人面对面坐着。一个吃着,一个看着。
张思睿津津有味地吃着冰镇西瓜,一脸满足,刚到时的阴郁一扫而光。
金贵志有些局促地坐着,被张思睿打个措手不及乱了手脚,想说些什么,又什么都说不出来,便点上根烟没滋没味地抽着。
张思睿打个饱嗝,笑看了他一眼,“你怎么变成这样了?”
“哪,哪样啊?”
“农村汉子!”
金贵志低头瞅瞅自己,老头背心大裤衩,皮肤黑黑的,肌肉壮壮的,一身的乡土气息。尴尬地挠挠额头道:“入乡随俗嘛!”
张思睿随口道:“挺好的!帅了!”
金贵志一窘,忙转话题,“你去找左宁了?他怎么样?还好吗?”
张思睿挑理,“你怎么不先问我呢?”
“你,你好吗?”
“嗯!还那样!你呢?”
“挺好!”
“看出来了!”
“……”
“我是不是给你添麻烦了?”张思睿作势起身,“要不我走?”
金贵志赶紧拉住他,“没有,没有!你坐!你还想吃点什么,我给你弄去!饿没?”
“不饿!在飞机上吃过了!”
“那,那……”金贵志搔搔后脑勺,“找,找,找住处了吗?我,我帮你安排!”
“你怎么还结巴了?”
“没,没有啊!”
张思睿乐了,问他:“你家有空房吗?”
复兴村普遍都是二三层小楼,十分现代化。而金贵志住的房子只有一层,独门独院,两室一厅。一个人住大了点,两个人正好。
金贵志为难的抓抓裤子,吞吞吐吐道:“有是有……”
“不方便?”
“那倒不是……”
“有女人?”
“不,不是!”
“有男人?”
“也不是!这都什么和什么啊!”金贵志有些急,脸涨得通红。
张思睿不耐烦,“那是怎样,你痛快点!别娘们唧唧的!”
金贵志一听无名火起,恨自己不争气,怎么一见到张思睿就跟见到爹似的怕到不行呢?!有什么好怕的?!他们已经分手了,没毛关系!他张思睿爱,爱谁谁,爱咋咋地!
金贵志脸一板,问他:“你觉得这样好吗?”
“怎么不好了?”
“我们已经分手了!”
“这两件事有关系吗?”
“有关系!孤男寡男的住同一屋檐下不太合适,遭人闲话!”
“噗”张思睿忍不住喷笑,金贵志一本正经的说出这句话怎么看怎么可乐。“行!我走!”
金贵志囧个大红脸,也觉得自己有点可笑,指着北屋道:“那屋以前我姐和姐夫住来着,我帮你收拾收拾!”
实际那是他的屋子。姐姐和姐夫没住多久,搬走后俩屋全被他霸占。冬天住南屋,暖和;夏天住北屋,凉快。
“还是别麻烦了,我去住农家院吧!”嘴上这么说着,却已经打开箱子收拾起衣服。
金贵志无奈地看他一眼,对自己道:这要是个梦该多好啊!
唉!相见不如怀念!
!!!!
80.傻子
张思睿确是累了,这一觉搂到第二天清早。睁开眼睛怎么也睡不着了,便干脆起身晨练,欣赏欣赏祖国的田园风光。
金贵志彻夜未眠,烙了一宿饼,连蚊子都吓得离他远远的。天蒙蒙亮就听到隔壁传来声响,赶忙闭上眼睛装睡。
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在怕些什么,也不清楚为什么在张思睿面前就成了孬种,总之那种复杂矛盾的心情是别人理解不了的。
而且,他讨厌这种处于被动、让张思睿吊着的状态,现在更甚,已经有些让他抓狂了。
金贵志在听到院里大门关上的声音时松了口气,随后便涌上一种莫名的失落。也许是气吐得太干净了。
张思睿溜达了好大一圈,还爬了村外不远的小山坡。摘摘野菇吃吃野果,许是他人品还行,没中毒。
待肚子饿得咕咕乱叫,他才逛了回来。一进院子,看见金贵志蹲在地上不知鼓捣些什么。张思睿轻手轻脚地走过去,从后搂住金贵志的脖子,脸贴着脸亲热地问道:“干嘛呢?”
金贵志只觉一股热气喷薄过来,却惊得起一身鸡皮疙瘩。僵硬地绷紧身子一动也不敢动,“挖菜!”
张思睿吃吃地笑了,“挖菜也能硬?!”
金贵志更硬了。
正手足无措之际,两声清脆的“阿志哥!”拯救了金贵志。
邻居家的双胞胎姐妹金花银花拎着篮子走进门院,看见阿志哥身上挂着个男人双双愣住,一时搞不清状况。
张思睿意味深长地瞥了金贵志一眼,笑望向两姐妹,也不言语。
金贵志窘了个大红脸,对张思睿又气又恼,接过两人手中的篮子道:“我刚要做饭,你们就来了!”
两姐妹瞪圆了眼睛打量张思睿,看着看着脸蛋就红了。活泼的妹妹银花有些羞涩地问金贵志,“阿志哥,这是谁啊?”
金贵志边摆饭桌边道:“朋友!”
金花到屋里熟门熟路地取出碗筷,“先吃饭吧,一会该凉了!我娘做了你最爱吃的八宝粥!”
姐妹花长得几乎一模一样,都很漂亮,有着农村姑娘特有的质朴和纯真。姐姐文静,妹妹开朗,性格也不尽相同。但不知是否姐妹连心的缘故,都同时喜欢上了金贵志。
两人时不时地就往金贵志这跑,给他送些好吃的饭菜,还殷勤地帮他收拾屋子,做些家务。
这让村子里的男青年们羡慕嫉妒又是恨。虽然姐妹俩的追求大大地满足了金贵志男人的自尊心,但他对待感情还是很认真很负责的。至于张思睿,也许那是他一生中唯一的一次、不计后果的冲动了。
早饭吃得看似其乐融融,可金贵志心堵,没有胃口。张思睿倒吃了不少,这让金贵志更添堵了。
细心的金花担忧问道:“怎么了?生病了?”
金贵志笑笑,“没事!最近天太热,没什么胃口!”
银花问:“是不上火了?”
张思睿在姐妹花身上快速扫了一圈,笑道:“不能够吧!”
金贵志脸一黑,“吃你的吧!”
金花:“阿志哥,你想吃什么?中午我给你做!”
银花:“或者想吃什么水果,我给你拿来!”
张思睿插嘴:“我想吃西瓜!”
银花笑道:“好!保准给你拿个甜的!”
金贵志嘟囔:“可真不拿自己当外人!”
张思睿自顾自道:“你不觉得用一个西瓜品种来形容我特别合适吗?!”
金花好奇:“什么?”
张思睿:“黑美人!”
银花呵呵乐,“是挺贴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