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无论是人是神是魔,都有一颗永远猜不透的心。
临水回来的时候摸摸他头发,说其实父皇当年不弱,可惜却非要和谈,男人只有战场见真章,枪杆子打出政权才能挺起腰背。
青君点点头,他打过仗的,却不是很能理解临水,有时候他觉得临水就是个怪兽,能够慢条斯理地算计所有神魔,他想到的时候,会觉得这样心思深沉的妖魔很可怕,可是一起喝酒的时候,他又觉得,难怪临花喜欢这个弟弟呢,这么认真,这么努力。
他与临花是情种,只要情不要国,所以祸国殃民,害了无数无辜的神魔,最是该死的;先代魔君是英雄,有国没有家,为了魔界,连儿子甚至自己都能牺牲,青君想阿银那句话说的没错的,这样的魔,可以不喜欢,却不能不敬重,因为后辈的幸福,是踏在他的骨血之上的;至于临水,青君敬畏地想,这个就是霸主了吧,情要,国要,两种情绪分得清清爽爽的,上战场的时候不含糊,做弟弟的时候,卖萌讨好也不含糊。
他再没有出过斑斓山,天界也没找过他麻烦,这方面,他们倒是空前的履行了誓言,也不知道是因为要休息养生,还是真的打怕了,或者是一诺千金。
不过他毫不关心,那已经与他不相干了。
他在斑斓山等着,等到今年的时候,临水突然送了他一朵木雕桃花,那花很小很小,不及么指大,却花瓣剔透,里面叠瓣花朵足有七朵,片片晶莹剔透,精致小巧堪称巧夺天工。
去找他吧,临水说,眼睛弯成一弯新月,阿青,我们去人间吧,我想念那里的饭菜好久好久了。
沈临再次跑进来的时候,临水还在吃着蛋糕,他在魔界的时候,总是优雅沉稳,可是到了人界,总是狼狈不堪,可是青君喜欢这种狼狈,像是雨天衣摆上的湿意,凉凉的沁人心脾,让他觉得这才是生活。
高兴的,有瑕疵的,并不完美的生活。
“你知道为什么我每晚都会梦到你吗?”沈临在门口大叫,跑的气喘吁吁的,大概是实在忍受不了好奇了,又折了回来,身上还带着雨水的湿润,“我每晚都会梦到你,我们认识吗?”
餐厅里的人都抬起了头,像是看神经病一样的看着沈临,沈临憋红了眼睛,可是还是追着问,那样的执着。
“我们认识吗?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临水拎着蛋糕看窗外,今年的桃花谢的慢,四月的天气了,居然还半半拉拉的没落完,在小雨的沐浴下铺了地面一层粉红。
他微微叹了一口气:“又春天了啊……真是一对狗男男。”
狗男男之一抬手微笑:“我们认识啊,你想知道为什么吗?雇我们吧。”他学着临水的样子,抛了一个飞吻,笑得妖妖娆娆,“我还包暖床哦。”
四月微雨轻轻过,窗外车如流水马如龙,而男人们,花月正春风。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