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狐仙还怕?”
“切,谁规定狐仙就不能怕小蝴蝶。”胡笙不客气的翻个白眼,他当然不怕季琏,可是也不敢小看啊,再说那后面可有个冥后护短护的吓人的冥王,要是知道他惹到他的人,绝对六界没地儿逃啊。
和死神闹别捏,你不是找别扭受么!
“没出息!”孟青衣挑起冷眼的眼角,不屑的吐槽。
“你有出息你去啊!哎哟喂,都忘记了某人连楼梯都上不去呢,啧啧……瞧我这记性,真是……”胡笙欠抽的甩着尾巴,学着青楼老鸨的语气,敲了个销魂的兰花指,在孟青衣面前一扭一扭,惬意的看着孟青衣的脸色逐渐铁青。
玩的正开心,就觉得身后一凉,回头一看,喝!居然是寒水美人!
“呀!寒水你回来啦,最近去哪里了呀,忙不忙,累不累,来给你捏捏肩膀,揉揉腿!”胡笙立刻变脸,一副绝对的狐狸腿样。
看的特尔和孟青衣嘴角直抽,这个不要脸的狐狸精!
寒水绷着一张精致的脸蛋,退后一步和他拉开点距离,“公子在休息,请狐仙大人闭嘴!”
“唉,真是,不识狐狸心,那啥……”
“一个字一万金。”寒水说着,凭空拿出一把墨玉算盘,虽然比不得季琏那一把,却也是不错。
然后,认真的看着胡笙,示意他现在可以说了,计费开始。
胡笙立刻捂住嘴巴,禁止自己一不小心着了这对主仆的道。
果然有什么主人就有什么仆人,一个个都钻钱眼里去了!居然让他废了口舌还得交钱!
这是哪门子道理!
寒水见胡笙不说话,转身去看特尔和孟青衣,两只动作特别默契,同时一个收翅膀捂脸,一个抬头望天。
大家同时感叹。
唉,在玉缘里讨生活真难。
孟青衣认得寒水,又见其他两个对他的态度,想来是很得季琏重视的人,既然如此,那更加不能得罪。
虽然他刚刚的架势和说的话怎么听都有点开玩笑的样子,不过看胡笙和特尔的反应,应该是认真的,还是闭嘴为妙。
一字千金,真的是,败家不起。
寒水等了一会儿,见他们都不开口,还假装自己很忙各做各的事情,也就收起算盘悠然的上了楼,来到季琏的房间门口坐下,帮他守护。
这世界上不论对谁,果然还是公子的方法最有效。
金子才是硬道理!
08.
所有人大概都会觉得季琏很抠,而且还是爱金子如命,寒水在第一次见到他这样的时候也是觉得很奇怪。
只是他并不是鄙视他的贪财,而是好奇,这样的人怎么会喜欢金子。
那时候季琏还是坐在窗边,静静的看着夜色中行色匆匆的人们,银灰色的眼中是他从未见过的凉薄。
那时的他在笑,却比哭都让人难受。
他说:“这世间,唯一不变的,就是金子。”
那一刻寒水懂了,季琏并不是爱财,只是追求那份恒久。
被最容易变的人心伤过,再也没有什么比恒久更让人贪恋。
季琏并不是寒水见过最爱金子的人,如果说道最爱,冥界最有名的就是冥后大人。
冥界,迷弥殿,黄金为砖,白玉为瓦,紫晶铺地,明珠为灯,宝珠串帘,琉璃为窗。极大极软的床,用奇珍异兽的茸毛做被褥,巨齿象牙做的整张床。柔软的靠枕抱枕摆在床上,红雪蚕丝做的幔帐垂下,淡红中映着点点白的幔帐很是奢靡。
而忘川边的彼岸花,只因冥后喜欢,冥王就请来了花神让其千年万年的绽放,花期永存。
再无千年花期,千年零落。
只要冥后喜欢,冥王就可以为他弄来他想要一切。
而冥王宠他已经是一种六界皆知的事情,自从冥后进了门,冥王在其他帝王眼中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昏君地位早已经奠定的不能再高。
而这一次,天帝从冥界做客离开,冥王宠妻败家的名声更加六界无人能敌。
只是很少人知道,他们曾经经历过怎样的苦痛。
一千两百年的分离,亲眼看着自己最爱的嫁作他人妻的痛苦,差一点从此天地永隔,魂飞魄散的惊魂,每一笔,每一次都在两个人的心里画上了深深的带血的刻痕。
所有人的眼中,冥王是宠冥后的,为了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废除了帝王所有拥有天下绝色的权利,为他哭,为他笑,为他等。
甚至很多人的眼中,冥后就是骄纵的代表,多少人不明白为何他会有这样的运气得到六界第一人的一世倾宠。
可是,他们冥界身边的人却知道,在这场爱情中,两个人并没有谁付出的多谁付出的少。
感情没有绝对称量,却有绝对的平衡点。
持久的感情,那是双方的努力和付出,冥后若不在乎,就不会有之前的放手,因为太爱所以无法让自己爱的他受到一点点的伤害,哪怕只是世人眼中的异样。
一千两百年在其他帝王的眼中不过弹指一瞬,对他们而言却是几次生死,几场轮回,几度错过,几回等待。
爱过才知情重,刻骨铭心的疼过,为一个人生过,死过,疼过,痛过。又怎么还能在心里放下其他的人,就算做戏也早不愿意。
冥后的放肆,嚣张,肆无忌惮,那是因为他知道,无论他做了什么,身后总有那么一个人会温柔的陪着他,守着他,护着他。
冥王曾经说过,他只要不消亡,就一定是六界第一人。
只有最强大,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事,才不会有人对他最宝贝的人指手画脚,对他的生活多加干涉。
想要保护自己最重要的东西,那就要让自己强大到无人能敌。
寒水对于那样的感情是羡慕的,这世间已经太少真正的唯一,就算普通百姓家男人有没有本事都想着三妻四妾,一房又一房。
而他作为一个帝王,不是纸上谈兵,而是真正的做到了一生一世一双人。
冥界的子民,哪一个不是死过一次,心受了太重的伤,再也不想要再入轮回才留在冥界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刻骨铭心,却每个人的结局都不相同。
大家对他们是羡慕的。
羡慕那样的从一而终,携手与共。
寒水有他的故事,季琏也有。
只是,寒水的故事太久,早已经记不清楚那人的模样。而季琏的故事太苦,从不曾提及。
季琏已经在房间里呆了两日,除了每日会定时过去看看那个不哭爱笑的小家伙之外,一直都在修养着。
今日,寒水坐在季琏惯坐的位置,低头看着来往的路人,他一直不懂季琏在看什么。
现在坐在这里,在这样的时间看下去,他懂了。
玉缘并不高,可是玉缘的二楼并不是真正的二楼,它在晚上的时候真正的高度是整个禹城最高点,当然在世人的眼中它只是个普通的二楼。
在这样的夜晚,低头就可以看尽禹城的万家灯火,橘色的光点并不明亮,千万点加起来却足够让人觉得温暖。
即使这样的夜真的很黑,也藏着太多的污垢和血腥,却还是有很多值得人停留的地方。
看到那样的灯光,寒水抬手托着下巴,静静的想,季琏每一天是不是和自己现在想的一样。
突然想回家。
不用太华丽,太富贵,只要一盏灯亮着,一个人等着,回去有一句问候的话,一切就圆满了。
刚想完就又自己笑了起来,季琏应该不会这样想吧。
听说,他来的时候那样的恨,曾经毁天灭地,进入冥界愿意做幽夜王的代价就是一场地狱之火焚烧尽了他的家人。
这样的恨,家只怕对他来说是个禁忌。
“辛苦了。”身后传来季琏特有的清冷嗓音,寒水回头站了起来,看着眼前面色已经恢复却依旧苍白,眉眼隽永秀丽的男子,很难想象他的曾经居然是那样。
更无法想象他曾经那样的疯狂过。
“坐。”寒水没有接他的话,他的性格让他没有办法说不辛苦或者是其他的虚词,因此他选择跳过。
季琏随意而优雅的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习惯性的低头看了过去,眼中只有安静和沧桑。
没有人知道季琏在低头的那刻到底看到的是什么,想到的是什么,所有见过的人都只是知道他喜欢在夜晚的时候一人独坐,安静,优雅,不置一词。
“寒水。”季琏的声音幽幽传来,明明近在咫尺,却仿佛从天边远远传来,悠远。
“公子。”寒水看着他,干净的眼中无一丝涟漪。
“走了,为什么又回来。”寒水这次会冥界,季琏知道,冥王给了他一次转世轮回的机会。
在冥界的人,不是谁都机会轮回。
入轮回,进入的是人界,不论以后几次生死,只要魂不灭,就可以算是死亦生。
他是含怨而生的幽夜蝶,因为怨气太大早已经毁掉了作为曾经人的灵魂,化身幽夜蝶是冥后给他的恩宠。
自此一生,再无轮回。
再一次的死亡,就是魂飞魄散,从此消失在天地间。
寒水的前世是什么,季琏不知道,听说他也是因为执念才留在忘川上做摆渡者,可是这么多年了,他自己都已经记不得了,冥王给他机会轮回,为什么他又回来了。
“走不了。”寒水摇头,淡淡的三个字,听不出是无奈,还是悲哀,还是只是淡淡的没有任何意义。
“都忘记还不行吗?”
“脑子忘了,它还记得。”寒水的手指着自己的心口,是真的忘了,可是,在听到要轮回的时候,心还是痛了。
所以,他回来了。
轮回。孟婆汤。自此之后一切的执念就成了前尘过往,再也记不得。
可是,他还是不愿,即使,早已经记不得。
季琏银灰色的长眸中闪过怜惜,“傻子。”
傻子,一个又一个傻子。
他是,寒水也是。
为情所伤,却偏偏放不下,就算知道很疼,还是割舍不断。
“傻子好。”寒水笑了起来,干净而透明,一个璀璨的不属于一个拥有执念的鬼该有的纯净。
“什么事情都是要了解的,冥王说,我若结束了前世种种彻底放下,可以找他重入轮回。”寒水不紧不慢的说着,干净的声音,带着经历过才懂的伤。“如果有来世,我想要做一个傻子,从生傻到死,多好。”
“傻子……好。”季琏点头,两人相视一笑。
傻子好啊,只需要在乎自己在乎的,或者连在乎是什么都不用知道,浑浑噩噩的过一生,虽然什么都不懂,可是至
少心不会痛。
胡笙从楼下上来就看到这么一副和谐却偏偏让人觉得诡异的画面。
他脑子里冒出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这两个为什么这么配呢!
刚想完,就吓得赶紧甩甩脑袋,要死了,呜呜……他堂堂狐仙大人,在人间才呆了多会儿啊,居然就觉得男人和男人配了,太要命了!
他决定!从明天开始,先回碧落静静心,不然他绝对要被带坏了!
季琏和寒水看着胡笙站在楼梯口,看着他们两个,一会又摇头,一会儿又点头的样子,茫然的对视一眼,狐仙大人这是怎么了。
季琏站起来走到他面前,还未开口问话,胡笙突然一抬头,就看到季琏近在咫尺的漂亮五官,心中猛地咯噔一下,向后退了一步,脚下一空。
骨碌碌!像只白色的包子似地滚下了楼。
楼下的特尔和从门外进来的孟青衣同时看过去,就看到白衣飘飘的狐仙大人以及其不雅的姿势五体投地的趴在地上。
09.
孟青衣在玉缘住了五天了,再次见到季琏却是在倾城大会的选拔舞台上。
那时,他在台上弹琴,他在台下远远站着,身边跟着的是说了半天会碧落依旧没有走的胡笙。
季琏和胡笙来的不算早,却也不迟正好赶在孟青衣表演前站在了台下。
倾城大会也是一层层选拔上去的,到了十五日之后的倾城大会正式开启那一日,已经是选拔的最后的几个人才有资格夺冠。
今日是第三天的比试。
孟青衣有参加,话说本来是不太愿意来看这种还不到最高水平的选拔,可是季琏要过来,他也就没办法跟着过来了。
玉缘就剩下爱闹腾的小黑和小冰块寒水,胡笙还是愿意呆在季琏身边。
孟青衣出场和他的红衣一样张扬,他是在一阵悠扬的琴声中仿若一朵暗红色的云朵般缓缓的飘上了台,他是走着的,因为动作飘逸,连行走间都是勾人的媚色,所有人都被他吸引,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好像刚刚看到一朵红云飘了上来。
上台的正是今天最后一位表演的孟青衣,他的怀中抱着一张琴,这次他的眼睛上了妆,也不知道是本来就妖媚,还是妆容太艳丽的缘故,那双眼睛仿佛被上了魔咒似地,让人神魂颠倒。那双被勾勒过的眼睛缓缓扫过人群,在看到季琏的时候微微一顿,好多天没有见到他了,现在看起来身体好像已经好了。
他依旧撑着那把烟青色的油纸伞,远远站着仿佛在一片烟青色的雾色中,看不清,摸不到。
远处胡笙拿扇子戳戳季琏的胳膊,“小蝴蝶,你不会来是因为对孟青衣感兴趣吧!”
说完他又觉得不太可能,要是感兴趣不会等到现在把,毕竟人都在玉缘住了好多日了。
季琏没有回答,淡淡的勾起唇角,从怀中拿出孟青衣那天给他的灰色小石头递给胡笙。“狐仙大人你瞧瞧这个是什么。”
“咦?这个……是他的?”胡笙惊异的看着手中的小石头,眼睛忍不住看向台上开始抚琴的孟青衣。
而后,摇头晃脑的摇着扇子和节拍,心中不停的感叹。
果然,缘分这种东西真的是妙不可言。
这块石头在别人的眼中可能只是快破石头,但是识货的人就会发现,这是冥界的东西,而且是冥界的宝物。
碎魂石。
相传这是可以让破碎的灵魂复原的石头,六界一共也不过三颗罢了,却在三千多年前就失踪,连冥王都没有的东西,没有想到居然会在一个游侠的手中,还辗转回到了冥界幽夜王的手中。
这不是缘分是什么。
胡笙是怎么都没有想到,这些个让六界争夺,不惜一切代价换取的东西,居然会藏在一位游走江湖名声也算不上清白的男子手中。
单看这个块坑坑巴巴的石头,也许不太会引起别人的注意,若是说出这块石头的名字,那这世间只怕没有人不会为之怦然心动。
碎魂石。
听这个名字不知道的人可能会觉得很可怕,碎魂啊,谁人能不怕。但是知道的人却都愿意倾尽全部,只为得到这块石头。
碎魂石是冥界之物,得之可在初死那一刻,用此石掩藏自己魂魄的动向,阻断鬼差来抓人。若是尸身未被损坏,可在十日之后复活。
季涟手中的这块碎魂石是被封印过的,除了冥界掌权者是没有人能认出来,或者能感受到它的气息的。而他之所以知道,是因为冥后把玉缘交给他的时候,就是为了让他把失落在外的宝物寻回,他自然被赋予了知晓的能力。
也因此,为何这块石头在孟青衣那边,却没有为他带来灾难。
至于胡笙那家伙为什么会认得,纯属活太久了……这世界只怕没有什么东西是他没见过的,只是不说,并不代表不知道。
“啧啧,恭喜小蝴蝶啊,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胡笙笑眯眯的摇着手中的扇子,那叫一个风流倜傥。
“狐仙大人,你知不知道……”季涟淡淡的笑着,看向胡笙。
胡笙立刻蹦离她三步远,迅速果断的摇头,坚定的说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小蝴蝶每次这么对他笑,绝对是不怀好意啊!
“你绝对知道。”季琏并没有跟过去,只是淡淡的保持着优雅的笑容,看的胡笙心惊肉跳。“狐仙大人若是回答出来,我就请你吃醉仙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