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末的天气阴晴不定,大白天的早已换上夏裳,这夜里又不得不添件外衣,才能抵住寒风。
七拐八弯来到的是郊外一处小林,唐谨已经候着了,“人已经救出来了。”
说话间,就见一个和尚从唐谨身后走出来,天色太黑,只有月光照耀,这一路全凭了他们江湖人的夜行眼才能至此,总之我是看不分明的,只道这人和尚身材消瘦,体格颀长,脑袋瓜子发亮。
“多谢路盟主救命之恩。”那和尚双手合十朝离江鞠了一躬。
“一步大师说的是什么话,你乃江湖中德高望重之辈,我等岂能任由那邪教之人糟蹋您不成?”
“贫僧修行尚浅,绝担不起德高望重之说……”
“诶,大师莫要谦虚,你年纪轻轻却备受尊重,实在难得。只是这裴珍三番五次抓你,你可有对策?”
和尚倒是停了停,眼睛也不看他,不知看着什么,末了才说:“那该是贫僧命里一劫,此人虽为邪教教主,却是善恶未定,若能劝他改邪归正,也算功德一件。”
“只可恨能敌过他的绝意剑的只有这无情索,不然……”
“盟主,把无情索还与逆沙吧,莫要因为贫僧,使得盟主与逆沙结下仇怨。”
“无须担心,唐谨会护送你回寺。”
两人又寒暄了一会儿,离江并没有意思介绍我与那个一步和尚认识,只是派遣了唐谨护送,末了才转身对我解释了始末。
裴珍乃南魑教主,也就是江湖上所谓的邪教教主,一步和尚是九华寺监寺僧人,年初无意间救了裴振一命,哪知从那以后反倒不得安宁,不仅三天两头闹一次寺庙,还非要带走一步和尚,不然便会对一步身边的人下手,这也是离江不让我和一步和尚相识的原因。
裴珍有一把妙剑,唤做绝意,能断天下宝刀好剑,这才能使他纵横江湖,为所欲为。只有逆沙的镇派之宝无情索才能从他剑下救人,可恨的是,偏偏逆沙的现任掌门人跟裴珍系属同门师兄弟,说什么都不肯借无情索,只说他保持中立,不帮着离江,也不会帮着裴珍,不得已,他只好盗物了。
结果便是被一路追讨,身负重伤,躲躲藏藏,一个不留神便栽进了墨莲。
“这人也救了,只要归还无情索不就无事了么?”
“哼,还回去了再借可就难了,再说那裴珍哪能轻易放过一步大师,小谨,小心收着无情索。”
“那如今你还要住在墨莲吗?”
“最危险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地方。只要你无异常表现,他暂时发现不了。”
“你不怕他搜墨莲吗?”
“呵,他不能,我看他,八成遇见故人了,够他折腾一阵子了。”
见姑奶奶望着我,我连忙说:“不是我!”不是我,那最有可能的,便是九酝了。原来是故人,怪不得游爷见到九酝的表情那么怪异。
不过,九酝好似不认得这人呀。罢,莫管那么多,自个的事都顾不来,哪管他人瓦上霜啊?
这三更天出来的,也得赶回去睡个觉了,不然天就要亮了。
出了林子,没走多远,便碰上拦路抢劫的,不过幸好,不是冲着我们来的。
马车被截下来,一个商贸老板样的男子和一个年轻姑娘,连同赶车的伙计三人哆哆嗦嗦站在一旁,这强盗好大胆子,不仅拿了全部银两,却还要玷污这小姐。
我是未曾亲眼见到这种事,听客官们讲倒是听过不少,只当是莫要惹上是非,便想一走了之,不过我是忽略了我身边这个人物,好打抱不平的武林盟主。
虽然是受了伤,但依他的武功,那几个毛贼自然不是他的对手,没几下便打得他们落荒而逃。
那商人千恩万谢,非要拿银子报答,这可正和我意,伸出去正想帮着离江拿,结果他倒是大方,“救人并非贪图回报,只是讲了个江湖道义,足下莫在此耽搁了,快些前行吧。”
眼见着到手的银子就这样飞了,小爷我可有点哭笑不得,这么多银子,我得被榨干多少次才能挣到呀?
不过,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品质,也才能让我对他有所期待吧?
第十二章
接连的几日,游爷果然日日都来,当然不是找我,自然找他故人叙旧,把寻离江的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日子过得不紧不慢,初茶老早就不再来踢门踹门了,偶尔遇着霁云,倒还聊着几句,聊聊从前那些就快尘封的记忆。
“今日是端阳节,带你出去看赛龙舟,如何?”
听起来很合小爷心意,这午后出去散步,老爹是不会说什么的,便换了利落的衣裳出门了。
艳阳高照,风和景明,杨柳低垂,夏荷初立,人潮涌动,络绎不绝。
许久未在白日出馆子,还真不适应日光当头啊。
“你就这么明目张胆地出来,不怕被逆沙的人发现吗?”我俩,没错,只有我和我的劫,姑奶奶和她的相公玩儿去了。我们坐在茶楼雅间里,吃着“五黄”。
“放心,那游不归这会儿应该还在你们花魁那呢,其他人不足挂齿。”
他品着雄黄酒,光透过窗子散在他的发里,闪烁不定,薄薄的嘴唇因着饮酒而显得湿润,青葱少年郎,遇见此人,算不算三生有幸呢?
楼对面的大江上,泊着不少龙船,一艘艘都做工精致,气势庞大,像鼓足了劲的男子,就等一声哨响。
观竟舟期间,我赌赢了离江五两银子。
红尘熙熙攘攘,人世浮浮沉沉,难能偷得浮生半日闲,与意中人,俯瞰大好河山。
回到墨莲的时候,整个墨莲的房间门都插上了艾草,弥漫着一股艾草味道,九酝又在责骂宁簪,似乎是怪他把艾草插的太难看了,唉,这种主子也真难伺候啊。
离江自然不是从正门进去的,而我还要穿过前院与后院之间的廊桥,结果又碰上一出好戏。
“不是叫你不要到前院去吗?”老爹居高临下地审问着跪在地上的人,老爹虽说是审问,但是语气却没有半点波澜。
“阿七求我帮他拿点东西给宁簪……”是了,那次事之后,老爹禁止阿七踏足前院。
我眼尖,瞥见他手里攥着一小束艾草。
不过,这跪着的人在阿七被禁止之前,可是唯一一个不能进入前院的人。是墨莲的杂工,来的时候十分漂亮,结果隔天就自己拿刀在左脸上划了一个大口子,好端端的脸毁得有点吓人,老爹便让他做了杂工,还叮嘱他不能跑到前院吓唬客人,来了有四年了,倒还听话。
“现在是怎么回事?”
“不留神摔了扯到客人的衣服。”
作为凑热闹的我觉得有点好笑,这两人说话全无语调,完全平平静静,哪有九酝训斥宁簪那般刺激?不过,这地上的人儿确实也是这种性子,平日里见面也鲜少招呼,又不曾见过跟谁人亲近,不像那个阿七,只要是个人,他都能黏上。
“颜公子,您看如何?”老爹也不气也不恼,直接问问身边贵气十足的公子哥儿。
“公子,这衣裳紫凌赔便是了。”依然低着头,也不抬,估计也真知道自己容貌吓人吧。
“卖了你也赔不起呦。”我又一不小心幸灾乐祸起来,结果老爹一眼横过来,我就不敢造次了。
“那就把他卖给我吧。”颜公子一句话,便把在场的人都给唬住了。
“颜公子,墨莲小倌虽说不如清秋雪,但也并非没有妙人,只怕这小娘都比紫凌强些。”说着把稀里糊涂的我让到颜公子面前。
“是那小厮犯的错,该他自己偿还。”
“墨莲自有规矩。紫凌确实不能给您。墨莲打杂的要么愚笨,要么顽皮。”这顽皮的自然是指阿七了,“紫凌做事,我才能放心。”
“明日我送一打仆人给你。”
啧啧,用一打下人换一个紫凌,真真是亏本生意啊。
“颜公子莫要为难在下,贵府的人墨莲使唤不动,也不敢使唤。”
真是奇怪啊,从不见老爹这样执着什么,这紫菱是什么回事啊?一个非要他,一个又不肯给。
“那就让他伺候我吧。”那颜公子的眼从头至尾都未曾离开过紫凌,现在又要他侍寝?!这癖好也太特殊了吧?
“墨莲没这规矩。”墨莲从不让没有挂牌的人卖身,无论是守门的童子,还是后院的杂工,还有正在TJ的雏儿,不管什么身份的客人看中,也都不会接客,这规矩在这一带很出名,因为其他的妓院全无这个规矩。
“这等货色我还看不上呢,权让他奉茶伺候。”说完转身要离去,走了两步停了下来,头也没回,只道:“到时候老爹可莫要收我的银子。”
等颜公子走远了,老爹才说:“你自求多福吧。”
回到屋子,我如此这般地跟离江讲了趣闻,他也权当做茶余饭后的笑料,这一年的端午佳节,过的算是心满意足了。
第十三章
第二天华灯初上时,我正走至门口,便见游爷还有上次叫走游爷的那位爷恰好进门,我有心捉弄捉弄。
“呦,游爷,您真是喜新厌旧啊,您都多久都没来找过小娘了啊,天下男人都一样啊,有了新欢忘了旧爱。”
不过游爷的神情不似先前那般调笑,“小娘,今日不与你讲笑,得空再与你叙旧。”
哎,这就匆匆走啦?这九酝他不过才见了两次面,就值得他如此惦念,还真是好奇他们从前是个什么关系呐。
话说回来,另一位爷呢?转头一看,正屁颠屁颠跟在雪芙蓉身后……看来这逆沙的人办事还真不可靠啊?纷纷被墨莲两大头牌迷住了,我家的劫可就安全多了。
“咦?这不是昨天老爹说的,小娘是吧?”
“嗯?原来是颜公子呀。”
“好记性,我喜欢,今儿陪爷吧,开雅间。”
论说这记性,我再怎么厉害可也比不上颜公子,年纪轻轻已开始掌管自家的商号,而且听说最令人咂舌的是,他能记住号里百来人名,且是第一次见面便能记下,实在令人钦佩啊。
又是在万灯红,还没进门,便见到老爹。
“把那个紫凌叫来奉茶吧。”
不一会儿,紫凌就来了,穿着简单的短衣,头发用一根荆钗全束在脑后,把左脸长长的伤疤露了出来,双手湿湿的,似乎刚刚还在做事。
紫凌面无表情地进来,他从没有进过前院,但也一点都不拘谨,大大方方地站在我身边,见酒杯空了就满上,一直盯着酒杯,也不抬头,也不理会我和颜公子天南地北地侃着,这商人确实不能小瞧,好像没有什么不知道的事。
“奉茶的不应该站在客人身边吗?”颜公子突然看着紫凌发问。
紫凌抬起头看了看颜公子一眼,便默默地走到他身边,依然垂手站着。
颜公子一拽紫凌短短的衣袖,他一个摇晃便跪在了颜公子脚边。颜公子顺手将他的荆钗拨下来,头发便散开了。
“这样子疤痕就遮住了。”颜公子握着紫凌的下巴,把他拉到近前,拿唇碰了碰紫凌的右脸,紫凌后仰了一下头,别过脸:“公子自重。”
“哈哈,这里需要什么自重吗?”
刚好紫凌拿左脸对着他,那狰狞的疤痕便再也遮不住了:“呵,就算再怎么遮也抹不去。”
颜公子那厢摸呀摸,我这厢内心可是绞啊绞,这算什么事啊?近几日总是莫名其妙地被别人抢了客人,九酝就算了,人家好歹是个红牌,但这小子又算什么鸟事啊?!小爷我气啊。
正当我以为颜公子又要做什么事时,他却放开手:“倒酒吧。”
接下来的时间食之无味了,颜公子也没有留下来过夜。这万灯红啊,看来注定成为我为他人做嫁衣的地方呢。
支着胳膊在被窝里和离江添油加醋地说了一番,“就算他有一半脸很绝色,但绝不可能让人心动啊。”
离江很认真很认真地看着我,漂亮的眼睛在黑夜里显得更加迷人,“小娘,你要知道,这个世界并非是以貌取人的。”
我忽然不知该怎么回答。在这些花街柳巷中,哪一个不是以色事人?自然而然的,我便以为全天下的人,都该是重色。
“小娘。”他伸出手摸摸我的头发,“喜欢一个人,会是因着他的脾性,因着他的心地,清楚了吗?”
嗯,谢谢你。
总感觉睡在他的身边,有一种莫名的踏实,我做了一个美梦,我和他站在高高的崖壁上,看着烟雾缭绕的大地,执手天涯。
第十四章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这不,颜公子第三日踏着点儿来,竟还捎着一盒药膏给紫凌?!这小子走运啦。
把颜公子送至门口,紫凌还愣愣地看着他远去的背影。
“嘿,回魂啦。啧啧,看来你好运当头,就要飞上枝头做凤凰了呢。”
听到我调笑,紫凌眨了一下眼,我估摸着他心里该是一震,只不过这人也都从不喜形于色,未料到,他竟然将药膏塞给我,“紫凌福浅,受用不起,小娘相公,您且留着。”
还未等我讲话,人就径自走了,我说,你把这烫手山芋给我我可要如何是好啊?倘若他问你的伤痕怎无半分起色,我岂不是会死无葬身之地?
不过,算了,既然到我手上了,就给离江试试吧,也不知效果如何?
“哎呦呦!”
“啊!药膏!”
前一声自不是我发出的,而是被我撞到的霁云的叫声,而我只关心因为我一趔趄就要飞出去的药膏,结果药膏稳稳当当地被施爷给接住了。
帮着霁云送走了施爷,霁云才打听这药膏,我一五一十地讲了,这世道啊,鸡会泅水,狗会上树,什么怪事都有。
“这有什么怪的?菀菀也有恩客对他死心塌地不是?”
菀菀,在墨莲大家都有些不齿于提他,虽然花柳之人谁不下作,可他为了攀权富贵不择手段。以前馨儿正当红之时,菀菀抢他客人不成,便在他的食物里下毒,被馨儿的恩客发现,打断了双腿,菀菀是靠着这足上功夫才跻身二流小倌的,这样一来就跳不成舞了,奄奄一息,是老爹看他可怜,才让他继续留在墨莲,他还不死心,还寻机会刺伤了馨儿呢,总之这人,心肠狠毒了些。
“也是,唉,这人呢,命运各不同啊。”
行至雪芙蓉的雅间凝碧,就听见雪芙蓉的冷冽声音:“我从不吃面条。”
雪芙蓉,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他的美,增一分嫌多,减一分嫌少,在墨莲红牌馨儿之后,顶上了头牌之位,不过,他有些行为,却并没有改变,譬如——从不吃面条。
“不对呀,掌门人说你最喜欢吃面条了,尤其是葱丝面,难道是我听错了么?”咦,这位爷看起来有点眼熟啊?哦,是了,是游爷的师弟来着,倒不知叫甚么名字。
这小爷的话似乎让雪芙蓉愣住了呢:“掌门人?”
“是呀,我们逆沙的掌门人。”
呃,这逆沙的人,与墨莲还真是有缘分呐,前脚游爷和九酝是故人,后脚连掌门人都陷进了另一位花魁的故事里,果真是温柔乡,英雄冢啊。
不过如此一来,就没人理会我家离江了,哈哈。
“笑什么呢?戏都散场了呢。”身旁的霁云用胳膊肘捅捅我,一瞧,可不是,雪芙蓉房门紧闭,那位小哥一脸落寞,还是得老爹过来圆个场。
见老爹和那位姓姬的小哥渐行渐远,我问霁云:“你说,那雪芙蓉究竟是爱吃面条不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