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黑的发,映着白玉般的脸,极端的对比,分明得过于强烈。同样强烈的,是雪色娇靥上,无可忽视的,媚。
眉间,是妩媚的神采;眼中,是妩媚的流光;鼻翼,是妩媚的微褶;唇畔,是妩媚的笑意
一个天生妩媚,妩媚的不可思议的,男人。
沉黑的发,散落了一肩一背;妩媚的浅笑,荡满了眼角眉梢,紫纱红绡在风中款摆摇曳,宽大的袖划了一个半圆,雪玉食指翩翩飞舞,舞到了另一张同样如雪般清透白晰的面庞上。
“云——倾之。”拖长了的声调,嗓音甜而不腻,闻之,如同品尝一块余香杳久的百味稣,唇齿留味。
以上,是我客观的感受和评价。
事实上,我觉得自己很奇怪。
上辈子时,我没什么机会见到美人,尤其是做了刑警以后,老和那些面貌普通,或者长相凶恶的亡命之徒打交道,像大家印象里那种英俊冷酷的黑道大哥,半个也没瞅见过,充分论证了唯美爱情小说中的主角都是虚构的。
至少,是大力夸张。
更别提耽美小说里讲的,是个有钱老大就爱玩美少年这种桥段,实在太欺骗我的纯洁心灵了!我好几次都是在床上抓到的犯人,也有正好打断他们好事的经历,好家伙,那些男的长的那叫一个丑恶,身体那叫一个龌龊!这都别说,问题在于床上的另一个,没有不是女的的!
有回实在把我逼急了,拽住一个长得还端正的毒贩子的领子,吼着问他:“你丫怎么就对男人没兴趣呢?”
你猜狗日的怎么回答,他特厌恶地说:“男的和男的搞,多他妈恶心!”
这还不是最混的,他下一句是:“不过如果对像是楚警官这样的,我还真愿意拭试。”
王八蛋!
这是我蹿上来的第一个想法,第二个:你说林微秋怎么不这样想呢?
人都有个通病。
看见美人,流口水。
有心上人的人,也有个通病。
看见美人,就会跟自己心里的那个对比一下,然后觉得,金窝银窝,不如咱的狗窝,再美的人,也没我家的谁谁好看。
自打借尸还魂,我见了多少上档次的漂亮人啊,要不没感觉,要不,想做兄弟。
从来没有看谁看呆过,简直心如古井,纹丝不动。
这不是个好现象,甚至很可悲。
像现在,我面前,就站着这么一个极品中的极品,美人中的美人,而且我也不讨厌他。他虽然媚,却媚得很自然,媚得让人很舒服,媚得很有欣赏价值——可是,我看着他,头不晕眼不花,心也没有怦怦跳,我的脑子里,只有林微秋的笑,灿烂烂的,露出一颗可爱的小虎牙,在我心里乎乎的闪着光。
我觉得,还是我们林微秋好。
我还觉得,我完了。
悲观的我,直到妩媚美人把头几乎贴到青芝身上,才回过神来。
我把手横过去,挡在青芝脸前面,也不知道这个笑得波光潋灩的妩媚美人是什么身份,想来想去,最后嘴里蹦出来这么一句话:“公子,请您自重。”
妩媚美人楞了一下,大约就是两个眨眼工夫,他便笑开了。
他笑的,很像故事里的百花仙子,唇弯的稍稍大些,笑意稍稍浓些,那股子香甜动人的味儿便更清晰了,从鼻间直飘到心窝里,挠得人心痒痒。
当然,单指香味。
笑了一会儿,妩媚美人拿他那玉做一般的指头,轻轻的往我额上一点,浓密幽黑的睫毛扇了扇,欢声笑道:“傻孩子,你是新来的罢,也是傻得可爱。”甜笑两声,收回了手,一撩自己的长发——动作间真是说不出的轻惬风流,颇有趣的说道:“难道没有人告诉过你,我是大少爷的男宠么?喏,记住哦傻孩子,哥哥我叫做,樱绝色——”
对不起哦,还真没人告诉过我!
真是他xx的,怎么到了这鬼地方,是个人就说我笨我傻?难道没有人能通过我平凡朴实的外表,认识到我华丽多彩的内在么?
樱绝色,切,这名字,你还真敢叫!
不害臊啊。
还有,难道这个世界是根据人的相貌来取名字的么,怎么举凡长得貌美的男子,都有个特柔弱的名字啊。
樱绝色,男宠,绝色!
有意思。
第十三章:平静生活
我这儿正为又一哥们儿的不识货郁闷呢,樱绝色大美人估计是以为我看他看呆了,冲我美滋滋地笑了笑。
别说,人家叫这名字还真不是充场面的,这么一笑,不仅漂亮得紧,而且特别娇媚动人,特别有诱惑力。
站他面前的,要不是我,而是个把没见过世面的小青年,一准儿得晕菜。
我也友善地向他点点头。说实话我对这个年轻人挺有好感,不说别的,首先人家特有礼貌,待人也亲切,表情自然不做作,看着还挺可爱的。
声音也不错,虽然不够低沉有力,至少和他长相很配,说话带着笑音,眸子里又含着笑意,又真实,这么一年轻人,怎么能没好感呢。
“你这个孩子,倒有趣得紧。”樱大美人和我对视了一会儿,很好玩似的又点了点我的额头,笑得更开心了,也就美得更震撼了。他拢拢头发,媚眼轻溜溜的一转,目光在青芝脸上一转,唇角噙的笑意淡了些,立刻就显出几分冷艶。
美人就是美人,千种风情,怎么样都好看,都迷人。
彤晓微看樱绝色的眼神很奇特。她没有说话。
樱绝色垂下了波光流转的媚眸,宽大的袍袖一挥,紫纱红绡随风飘起,长衫飞扬风姿楚楚的身影,渐行渐远。
那股子奇异的甜香还萦绕在身周,若有似无的乳色烟雾,却淡淡的,渺渺的散开了。
彤晓微没有去看樱绝色的背影,她抿了抿唇不知道在想什么,而后简单交待我要好好服侍两位公子,回头会让管家来教我一些注意事宜之类的话,便略有些匆忙的离去了。
这个女人,天生劳碌命。
我无奈的看青芝一眼,耸耸肩。青芝刚才还恍惚着的神情恢复了正常,柔柔地笑,眼睛里一片温暖
唉,真不是老子说,穿越以来遇到的这么些人里,还是青芝最好!
我呼了口气,认命地给贺兰允儿当起小厮。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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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后,我发现其实给贺兰允儿当小厮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儿。
因为他日子过得,简直不像个人。
至少不像个正常人。
我在彤晓庄园的这几天,是这么度过的。
贺兰允儿天一亮就起床,拉铃铛,让外间的我起来给备水洗漱,打水洗澡。洗完澡,他换上干净的衣衫倚在床柱上,看书。
也许他是在发呆。我注意到过,他手上的书,常常很久都不翻页。但他“看书”的时候,那个专注劲儿,让我老觉得猜测他在发呆是一件很不道德的事。
不过,“凛然”这个表情相当不适合他倒是真的。
一上午很快过去,我负责到厨房端饭,端百樱园的两份。两个人的菜色差不多,由于我要侍候贺兰允儿用饭,所以每次都先把饭给青芝送去,跟青芝闲聊几句,看着他吃几口肉。青芝很少吃肉的,往往都是我逼着他,他才吃几口。
人天生不是食草动物好不好。
回到湘桐院,把饭摆好,贺兰允儿坐着吃,我站着布菜,就是夹菜。以前我当然没干过这种活儿,“多亏”了专业管家教得好啊,我进园子第一天的下午,就连理论带实践的把我训练成一个手脚倍儿利索的专业小厮了。
小厮,我把它当作我在这个世界的第一份工作,而我一向是个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人,所以干活也好,侍候人也好,都做得很顺。
啊,跑题了。
那啥,用过午饭,贺兰允儿要午睡,我就去厨房吃饭。以旧社会的标准而论,彤晓世家相当厚道了,米饭管饱,大锅菜,青菜萝卜一应俱全,熬菜的油据说是猪油,也算荤素搭配了。
作为一个在小厮岗位上工作的人,我挺满足的。
尽管连青芝吃的饭,制作水平都不及我手艺的十分之一。
吃完了饭,贺兰允儿还在睡眠中,当小厮的人不能离开太远,我就在青芝那儿耗时间。和青芝在一起,哪怕不说话,感觉都很舒服,很放松。
套用一句小说上的话,青芝啊,真真是个妙人儿……呃,似乎不该这么形容。
总之我很喜欢和青芝待在一起,看得出来,他也挺愿意有我陪的,有时候看着我,眉眼温柔,气息宁静安然,也是很轻松的样子。
傍晚,我再次去端饭,先给青芝,道了晚安,再解决自己的民生问题。
可怜的贺兰允儿,晚上是不吃饭的。
可怜的贺兰允儿的晚饭,虽然不算好吃,但被当垃圾扔掉,也很可惜啊。
贺兰允儿一睡一下午,还不吃晚饭,原因只有一个,深夜时分,有人会光顾他的“香闺”。
每晚哦。
开始两天,睡在只有一门之隔的外间的我,整个后半夜都听着那些呻吟喘息儿童不宜的叫床声,被吵得无法安眠,脑子里充斥着把隔壁的小攻小受痛扁一顿再扔出去的暴力念头。后来适应力超强的本大爷,习惯了,睡起来照样呼噜噜的。
只有一点不好,这还是我自找的麻烦,牢骚都没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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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夜听见里间的动静,我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就是睡得模模糊糊的时候,想起来当初我撞到林微秋和张梁……
当时他俩租一间一居室的地下室住。干警察这行的,就那么点工资,他俩还得寄回去一些孝敬各自的爸妈,生活紧巴得很。
一天夜里,我接到綫人的电话,情况紧急,我连忙联络林微秋,结果手机打不通。我急了,就跑到他们那个地下室找人。
门是锁着的,可惜门锁太脆弱,我又比较,嗯,豪爽,所以一脚踹过去,门开了,客厅沙发上的他俩虽然不是现行犯,可是我那么些年的耽美小说不是白看的,我又不习惯自欺欺人。
看样子,他俩刚完事,还喘着呢。
一直以来,我都很佩服也很庆幸自己当时的冷静,我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公事,然后叫他俩快穿衣服,时间不多了。
临出门前,我把林微秋拦下了,说:“瞧你脸都白成什么样了,是个工作状态么?”
和张梁坐上车,我回过味来,把他也踢下去了,小声骂道:“你缺心眼啊,给他清洗了吗,看头儿那呆样,没准就这么待一晚上,明儿发烧咋办?滚去照顾他!”
想着那时的情景,忽然很担心林微秋。张梁是个粗心大意的鲁人,林微秋又对自己不够上心,不会时常发烧吧。
想着想着,脑子就很清醒了,看了眼里间的门,里面也有个小受,一个小攻肯定不会关心他会不会发烧的小受。
这么想着,我干脆的坐起来,悄没声息地跑到水房,烧了一大桶热水,托着回到湘桐院。你还别说,这些日子,我可没有对体能训练和练功放松丝毫。
老子的臂力,那可不是盖的,当初曾轻松的一手抓起一个身高一米七五左右的男人,更何况做了三个月野人的现在呢。虽然身体年纪小,但男人在先天上,就比女人有优势。
我回到房间的时候,已经听不到男人粗重的喘息低吼声了,于是站到门边压低声音:“公子,我准备了热水。”
门内半晌没回音,好一会儿,贺兰允儿略显沙哑妖媚的声音才回道:“进来吧。”
我举起木桶,用脚推开薄薄的木板门,把木桶放到床前空地,运用下午学来的知识麻利的摆放好沐浴用品——皂角和毛巾,然后把一旁的屏风一挪,自己跑到椅子上打盹了。
我看过不少人洗澡,除了林微秋,至今没对别人的裸体产生过兴趣。
那晚以后,贺兰允儿没吩咐过,我却主动的每晚烧水送水,侍候他小爷沐浴。
我也闹不清自己干嘛要这么做,我不是什么好人,更不是怜香惜玉的主儿,要怜惜青芝还说得过去,我怜惜贺兰允儿干嘛。只是这么做,心理上能得到满足。
好像是,为了林微秋一样。
林微秋,林微秋……唉,我对自己快绝望了,难道我好不容易变成了个男人,却要做一个因为过度沉迷于对前世暗恋对象的思慕而不得不打一辈子光棍的可悲男人么。
我不要啊啊啊!!!
就在这时,上天垂怜,事情,出现了转机。
第十四章:一个巴掌
所谓平静生活,这种吃饱了聊天打混,混完了再吃,然后睡觉的日子,别说,真他妈的腐化人。
我也差一步之遥,就堕落了。还好,老子刹车及时,警惕着呢。每天早上起来必打一套拳,吃了早饭再绕房子跑30圈,上午下午的轮流在两个院子里搞锻炼,重复练功,温习格斗技巧,琢磨招式,找出累赘的动作后简化它们,等等。
怎么说,咱在原来那年代,也称得上青年武术家了。
这可不是我吹,从小我就是十几条街里的打架大王,实践经验丰富得吓死人,基本上是每日两小练,两日一大练,小学六年级就把社会上的不良少年打得嗷嗷的。初中那会儿,30岁以下的混混流氓都避着我走,个个都不太敢跟我打照面的。
接受正规的武术训练,是在小升初的暑假,师父主动来教我的。后来跟着师父到了日本,接受了武学大师们的教导,再拿外头的流氓练手,后来甚至因为过于招摇和道上的人犯上。在日本那些年,经历了不少事儿,有趣得很。
按师父和那些宗师们的话,武道精神我没学到多少,可论实打实的功夫,不少武道馆的大弟子都不是我的对手。
怎么样才算武术家呢?其实特简单。比方说,像我目前这种没法找人打架,身心都憋得够呛的状况,要是一般练武的,无奈之下他只能寻求别的发泄途径或者天天自己枯燥的一成不变的练;而要是武术家呢,他给闷坏了逼急了,就能在练习中突破自我,领悟到什么,从而到达一个更高的武学境界,研究出一些新的厉害的招式。
我呢,自我是没突破,也没领悟到啥,更不可能到达什么劳什子鬼境界,但我能创造出非常之实用的招式来。说的文艺点,“脑子里火花一闪”,就能蹦出来一个好主意。这些招式吧,没别的,说白一点,就一个字,“损”。特损,但是,特管用。
每次练出点成果,我都美,往往还没美一会儿,又蔫了。
古代有一种东西,叫内功。没啥招式的人,身负深厚内功,也算高手;没内功的,再能打,还是个小虾米。
可是吧,这事儿,急不来,得靠机遇。我能做的,就是做好充分的迎接机遇的准备。
这么过了一个多月,算日子我也快十三岁了。
……靠,这话怎么这么别扭呢。
总而言之,一个月后,验证了一句老话。
平静的日子,总是不长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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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静的日子,我刚适应了,过得还不错,老天爷那臭老头儿不乐意了。
为啥不乐意呢,我估计吧,是他老头儿忒无聊,非要拿老子开涮,寻消遣。
不平静是从那天下午开始的。
那天我一如既往的在青芝那儿耗了小半天,给他拿了饭,自己的肚皮也搞定了,然后把盘子送回厨房,溜达着回到湘桐院。
别说,还挺惬意的。
可是古语云啊,乐极,生悲。
我还没乐呢,悲就来了。
我刚打开主卧房小隔间我休息室的门,突然眼前一花,只听得“啪”一声脆响,脸上发痛。
我呆了有一分钟左右。
这一分钟,我想了很多事。
首先,我思考了一下刚才遭遇到的袭击,似乎应该归类到一个常见的行为中去。
这种行为吧,学名叫“甩巴掌”,俗语里,又称打耳刮子,甩脸子,盖锅贴。
其次,我回忆了一下自己有记忆的二十多年时光,好像还真没经历过这种事儿。
以前打架,对手往脸上招呼的都是拳头,而且自打我十五岁以后,就没被任何人招呼到脸上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