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腾了这一会儿,手指的血已经有些凝结。他拿着棉签,蘸了消毒水,在我手指的伤处轻轻涂抹,我坐在床边,略低头就能清楚看见半跪在地上的他的睫毛,可以想见的是弯翘浓密下那一双深褐色的眸子,清亮地反射着晕暗的灯光,仿佛夜明珠一般散发出深沉迷人的光彩。
他突然抬头看我,我迅速将目光调向远处。他贴好胶布以后,我们相对无言,房间里静的不像有两个人的存在。
“你来干嘛?”我叹口气问。
“碰巧路过,就想来看看。”倒也算是诚实的回答。
“看完了吗?”我看向窗外,华灯初上。
他不知该怎么回答,只是逐渐松开我受伤的手。
“闻乐,这不公平,凭什么你想走就走,想来就来?你有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你有没有问过我想不想看见你?”我嘲弄般看他,想要看他此时的狼狈心虚。
“那你想再看见我吗?”我没有等来预想的表情,却得到这个认真的问题。“楚涵,你还想见我吗?在我骗了你那么长时间,又无情地离开,甚至即将要跟别的女人结婚。你还会见我吗?”他看着我,居然这样厚颜无耻地问道。
“我”我气得发抖,理智告诉我不想,这根本不可能,你把我当什么,是你随心所欲,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玩物吗?但是话就在嘴边,却怎么也发不出声。割舍太难,我可以每天对自己用言语催眠一万遍说要忘记他,但是此刻他就在眼前,眼神执着地盯着我,仿佛结婚典礼上庄严的誓言,无论顺境逆境,富裕贫穷,健康疾病,快乐忧愁,你都会陪着我吗?你愿意吗?这让我有种错觉似乎他爱我,就像我爱他一样。
“我不”知道。还没说完,嘴已经被覆上来的唇堵住了,除了吸吮时泄出的低吟,再也发不出一个像样的字音。宽厚的身体压在我的身上,天知道我有多想拼尽全力挣扎,却因为愤怒委屈至极而全身脱力,最终只能如认败的俘虏丢盔卸甲将自己全部交给对方。
有些时候,不是选择不爱了就真的可以不爱了。那个人回过头,招招手,明知他手里有仅对我有效的裹着蜜糖的尖刀,却仍然忍不住想要与他紧紧相拥。没有未来,也看不到希望,只剩孤注一掷的爱情和绵延的心痛。
我想起很久以前,天气晴朗,公园湖边的长椅上,两个男人抵肩而坐,旁人不注意的地方,两只不同颜色的手十指交缠,紧紧相握。他们不知是在看天边的流云,还是湖上搭载双栖的船只,抑或是逗弄那个仿佛从地底迸出的脱离家长的胖娃娃那时,满眼的美景就属他最动人,他的任何表情都能轻易左右我的心绪。
我在明媚的阳光里看他的侧脸,美得让人想要刻进心脏。
第10章
第二天醒来时,身旁的床铺已经失了温度。腰部困乏,足以证明昨晚情事的剧烈。我看看时间,已接近中午。躺回被窝想继续睡觉,可是一闭眼脑子里全是昨晚的疯狂。心烦意乱,全无睡意。我依稀记得昨晚最后他抱我进浴室,清理干净以后我们换到客卧的小床休息,他从背后紧紧抱着我,安心的感觉让我第一次没有失眠。
餐桌上放着牛奶和现做的汉堡包。本来我是比较排斥西餐的。和他同居的那段日子,因为我有赖床的习惯,而他无法放任我总不吃早餐。所以我们约定早餐归他管,晚餐归我管,午餐公司食堂解决。那是我至今为止最为规律的一段生活,可惜好景不长罢了。
牛奶已经冰凉,足见他走得很早。我一没有他现在的电话,二不会去找他是否有什么留言。吃一堑长一智,虽然昨晚是个意外,但是我知道他这个人如果走了,是不会有任何解释废话的。六年的留学经历,把他培养成彻彻底底的行动派。只要他想,就会去做,即便结果不理想,他也不会改变自我,而只是令别人妥协。我猜测这大概就是他的思维定势,否则昨晚发生的一切又该作何解释。
牛奶放进微波炉热热就好,汉堡里面夹了蔬菜却不好如法炮制。说起来这种只夹蔬菜和煎蛋的汉堡是他的发明,据说是专门针对我这种不爱吃肉的人设计的。真难为他,放着好好的闻家少爷不当,来我这陋室蜗居躬身下厨,到底图什么呢?
镜子里的男人长相一般,唯独白净了些,瘦弱了些,到底有什么好能让他如此这般辗转回顾,难道只是为了快活一夜,抑或是满足玩弄的快感。我不明白,估计他也不会清楚地告诉我。
最初他作我助理那会儿,很招除我以外的人的欢迎。踏实、勤快、嘴甜,新人最容易让人印象深刻的优点他几乎全都具备。可是,我不喜欢。我这人有点怪,也许是他表现出的全是我不曾拥有的品质,也或许我更喜欢鲁莽一点,简单一点的年轻人,所以他名义上虽然他是我的助理,却总是在其他前辈的指使下做事。那时我真的忙的脚不点地,还要抽空教他如何做事。但是要说他发挥所谓真正的协助作用,我个人并没有给他太多的机会。也许那时我的直觉就告诉自己这人并不可信,跟他合作我不踏实。这未免有点偏激,但如果我一直保持这样的戒心,也不会演变成今天这个局面。
我还记得有天加班到很晚,他拿了一罐热牛奶给我喝,驱散胃里的寒意同时,我心里多少还是有点感动的,连带着对他的介怀也减少了很多。我与他寒暄,像所有正常同事间的对话那样交流。他有问必答,绝不多说一句。忽然他的话头就偏了:“你果然不记得我了呢!”
被他惋惜的眼神注视,我顿感惭愧万分。我不是爱好社交的人,对于见过一面的人基本上隔天就忘。唐茜不止一次当众为我这个缺点进行定义,她说这叫做人脸识别障碍,让我有空去医院检查早做治疗别到最后发展成智障连自己都不认识。这当然是种夸张的说法,不过也足以表达我对陌生人的态度。连刘微这样的老好人都曾经劝我不要太固步自封。尽管如此,被一个新人发现自己的短处总归让自诩前辈的我感到有点汗颜。
我装作努力回忆,恍然大悟的模样,回答他:“是吗?怪不得我觉得你看着眼熟。”
听完这句,他笑了,嘴角上扬,眼睛发亮非常好看,比接待客户的笑容真挚很多。即便迟钝如当时的我,也被那笑容征服了片刻。直到很久以后,我们聊起这段往事,才了解当时的我们都会错了对方的意,就像半途分岔的两条支流,以为相知却行走在不同的道路上,且难料最终能否在茫茫大海重逢。
第11章
问道茶社,一直是我比较喜欢与朋友们相聚聊天的场所。有时我也会一个人来。这里的功夫茶很有品位,穿着唐装的南方小碧用细长的手指拈杯弄盏,秀腕呈现优美的弧度,汩汩细流潺潺而下,宛如清泉碧波,清爽可人。配上沁芳的糕点,唇舌余香,绵柔悠长。也正是此等美景佳饮,才能造就我和嘉言的偶遇。我笑着看虚阁里执扇的白衣男子,直奔他走了过去,人未近前,声已传到:“嘉言兄,别来无恙。您这扇打得蹊跷,可不知是为了祛暑,还是只弄风雅呢?”现在是四月,天气说冷不冷,但决谈不上热。我当然也知道嘉言从来手不离扇,所以这句话全当打趣,热络气氛。
果然,本来一脸清平的嘉言转头看清是我,忙起身相迎,连说:“啊,楚兄,好久不见,别来无恙。”我装作很不满意:“嘉言兄所言差异,为何我以名称兄,兄却以姓称愚。莫不是做了金牌写手,便瞧不上在下了吧。”我这话说得半真半假,挤眉弄眼,倒教嘉言气也不是,笑也不成。只好摇摇头,指控我说:“你啊你啊,也就只你能跟我这么说话,要放别人我早生气了。”我赶紧抛去一个又红又大的甜枣:“是啦,咱们什么交情,能跟别人比?!”他笑着看我:“知道的说我们投缘,不知道的倒教人搬舌了去。你啊,就对我说话没正形,瞅着我好欺负是吧?”我立刻正襟危坐:“岂敢,岂敢,嘉言兄此言又差异”我还没说完,扇柄已然杀到,我配合中招,做了一个中枪倒地的动作,惹得他笑出了声。
嘉言是个很有意思的人。我与他就是在这家茶社初次相遇,记得那天我心血来潮,对沏茶的服务员说:“你们这茶香倒还地道,只是不应景啊。”看着服务员质疑的表情,我解释说:“现下秋深露重,气躁脾阴。温补尚可,岂能加寒呢?速速将观音退去,红袍袈裟才是正道。”服务员也不是俗人,见来了行家,倒也没有争辩,小心拾掇了下去换茶。
这时穿着白色对襟唐服的他出现在我面前,我当时就想,这人雍容器度,气宇良善,佳玉公子用来形容他实不为过。只见他拿着一把小扇,对我一个抱拳:“听兄台言谈不俗,不知可否叨扰一二。”我起身相迎:“岂敢,兄台瞧得起在下已是对在下的赏光,何谈叨扰。请!”言罢,我们俩都笑了起来。我伸手:“在下楚涵。”他换手握扇,用腾出的那只手与我交握,说:“在下明嘉言,请教。”这是我们的初次见面,具体也忘了当时聊些什么,只记得因为相言甚欢,于是便成了朋友。其实算起来我们认识已三年有余,期间碰面的次数并不很多,大都相遇在这家茶社,一同品茗聊天,无所不谈。如果说刘微是谦谦君子,那么我眼中的嘉言就是个浊世佳公子。他拥有良好的身世背景,为人端重大方,凝炼于行。就思想而言,他见解独到,惯辟蹊径,喜欢从细微处见真捉。我们最大的共同在于喜恶相同,所以总有种相见恨晚的遗憾。只要见了明嘉言,我就莫名地感到放松,心胸也随着宽广起来,跟他聊天对我是一种享受,因为可以畅所欲言,毫无保留。嘉言所言倒是不多,但句句道破真机,而且对我偶尔的单纯愚钝也颇为回护,是位难得的好心人。
今天我来这里并非偶然,嘉言果非常人,他见我时不时用手撑腰,便问道:“哪里不舒服?不在家休息,跑这儿来逮我足使醉翁之意昭然若揭啊!”我惨淡笑答:“还是嘉言兄懂我。实不相瞒,小弟确有一事相商。”“哦?什么事?说来听听。”最初听嘉言介绍自己的名字,只觉得明嘉言这三个字真的很配他。直到有天在新闻网站的头条看到配合着照片的有关于他的专访,我才知道原来他是影视界的著名编剧。但凡市场上哪部低成本电影获得好评,那剧本一定就是他写的。而他,就像是我小时候最想拥有的大哥一样,坐在对面的藤椅上,一脸平和,令人心宁。
听完我的解释,他说:“你的意思是想让我帮你写剧本。”“是的,不用很长,我想先从微电影开始。点到即止,吊足胃口的那种。”“我得想想。有参考吗?小说?事件?”“小说。”我顺便递给他一本不算很厚的平装书本。这部小说刚贴到网上时点击量不错,我撺掇唐茜买下它的版权。如今网络点击和实体书的销售已近饱和,但故事好,二度梅香也不无可能。
嘉言翻看书本扉页,大概是在研究内容简介。我拿起茶杯,品了一口,清淡的苦,含在嘴里而后甘,是嘉言的最爱的太姥雪芽。这种茶产量不高,一般人鲜少拥有。嘉言今天正好带了一小包,本来是作香囊用的,见我刚好也在,便差了服务员换泡了他的私藏雪芽。不到3克的茶叶,第一遍冲茶,就散发出一阵幽香。
“有一个问题从刚才起就一直在困扰着我。”嘉言突然抬头看我。
我发誓我只是有一点惶恐,一点点,对方毕竟是业界最nb的剧作家,我再相信友情也不能跨越阶层的束缚。我一本正经地问:“什么问题?”“你准备怎么谢我?”他狡黠一笑。
这一笑让我想起闻乐,他总是这样在我面前展现这种代表胜利的笑容。如果说我们之间是场战争的话,那么在旁人的眼里,他一定是不费吹灰之力就高高在上那个,而我则是机关算尽最后却丢盔卸甲的那一个。
“你想要什么?”我眼神迷茫。
嘉言也感觉到有什么不对。他问我怎么了,带着关切的温暖,可惜我的心被某个混蛋昨晚的余温占据,感受不到他的好意。
第12章
送嘉言回家,他邀请我一同品尝他家楼下的大排档。
嘉言是典型的南方人,喜爱鱼米之味。而我虽生于北方,但因为学习工作一直都在南方的缘故,所以口味浓淡皆宜,没有挑剔。我们点了同样的汤米粉。尝了一口汤,的确鲜美。
嘉言说他卡文的时候就来这里吃这种汤米粉,加点辣,然后思路就顺畅了。
我笑他:“这汤虽然鲜香,但是就大排档的用料习惯,我敢说里面绝对加了很多味精。据说味精进入肠胃会分解出谷氨酸,适量的谷氨酸能减缓脑部疲劳,吃多了可是会让人变笨的。”
嘉言笑着看我:“都说君子远庖厨。你这么清瘦怎么都看不出来是膳食之人。”
我看着眼前的汤粉,无奈笑笑:“也没什么,仅会一些家常小菜而已。”
嘉言见我兴致实在不高,也没再追问。吃完,我们各自回家。
行车走在川流的车河里。接到刘微的电话,他那边声音嘈杂,像是正在聚会。声音听起来也断断续续,好不容易才搞清原来那边的事务提前完成,明天启程,后天就能归国。刘微很少饮酒,不过这次看来真是高兴多喝了几杯,大着舌头含糊地说着哥们我好想你们。听完这话我心底似有暖流经过。他最想的应该是唐茜,虽然分手,但是我一直相信他们只是暂时的分开。相爱如他们,短暂的别离正好可以品尝不再拥有的痛苦,为将来的复合奠定基础。
我说:“哥们,我们等你。”
他在那边没了声音,好久以后一个深呼吸,对我说:“我们都要好好的。”顿了顿,他又强调:“尤其是你。”
我楞了一下立刻调转情绪,说:“刘微你今天真喝多了,平时那么理性的人说出这么感性的话,这令寡人非常惶恐,你可不要看上我,女王大人会生煎了我的。”说完这么多也不知他那边听到多少。总之话题终于转向轻松的方面。
挂了电话,感觉车厢内闷热无比,开一点车窗,吹进一阵冷风,湿热的眼眶被冰凉刺激,好难受。
失去爱情,所幸还有如斯的友情支撑,否则我真不知那些时不时来上一下的锥心绞痛能够如何度过。
再不好过的日子也还得过。接下来的一天异常忙碌,前两天积累的事务在邮箱里堆成了山。回复了89封邮件,打了26个电话,约了3个面谈并充分利用吃饭时间解决其中两个以后,已经到晚上十二点了。跟我最后见面的是个女作家,写作是兼职,本职是个图书管理员。我们从她的新书上架反馈,谈到了非洲国家近期动荡的主要原因和欧美各国间的暧昧关系,其间穿插英国女王父亲与叔父的秘辛,美国耶鲁大学骷髅会的新进成员,日本内阁受财团支持的代表事件,泰国人妖和委内瑞拉选美皇后的联系,以及冰岛的气温和撒哈拉沙漠绿洲处的潮湿度等等。当然谈话的义务全由她一人承担,我只是洗耳恭听,时不时礼貌性的表示赞同和仰慕。于是,这位平时宅在家里鲜与人交流的女人终于意识到一个比较尴尬的问题。这么晚家里还有个男人的存在实在让她有点不知所措。我立刻发挥出装傻充愣的一面,先是对她优美的语言进行了赞美,然后以惊觉很晚为由,表示实在想要继续聆听但苦于时间久矣不便叨扰,挥挥手潇洒离开,没带走一点留恋。
这女人太能说,我这么瘦弱经不起如此大刑,下回得让小汪来,他身强体壮应该不成问题。话说回来晚上不会做恶梦吧,那个被称作尸研所的地方,还有什么鬼域的异次元空间。我这人跟别人聊起这类惊悚、灵异的事情时,总有很强的代入感。她讲的时候我身上就汗毛冷竖,这会儿被夜风一吹,顿时打了一个哆嗦。这小区物业怎么回事,黑漆漆的连个路灯都没有像是月黑风高杀人夜似的这是要搞哪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