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常看见有些人因为说错话被杀死,有些人因为听错了话而杀死别人,可见祸从口出,这是千真万确的实话。
我从那天起开始做黛绮丝的亲随,开始明白,一个人不说话就会少了很多苦恼。
因为不能随便开口说话,就没有办法告诉别人一些事情,于是对千方百计的打听一些事情,也逐渐失去了兴趣。
知道得越少,麻烦就越少。
每一年惊蛰以后,光明顶的积雪就会开始融化,那时候就会有一批批、自称是名门正派的人从东边而来,他们都是来光明顶寻仇的。
也许是日月神教得罪的人实在太多,所以每年上山的人也越来越多。
俗话说,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所以得罪的人越多,就越是说明了日月神教的高高在上。
我住的马房的后窗,正好可以看见上山的路,只是我每一年都只看见那些人,趾高气昂的上山,却没有看见过一个人下山去,哪怕是落荒而逃。
我很爱观察那些上山的人,背着形形色色的剑,或者拿着些奇怪的兵刃,都是新鲜的面孔,但我知道每次我看见他们之后,便再也不会见到这些人了。
说实话,我六岁的时候,就非常喜欢看那些剑,我常常梦见自己成为了一个大剑客。
我不愿意去猜想,这么多人都躲到哪里去了,或许,也就是一个“死”字而已。
那一天,我看见一个穿着长衫的中年人,四十岁左右的样子,施施然从东边走上山来,背上背着一把剑,我看着他的样子和这把剑,突然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我无法明白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是什么,总之,我觉得我会得到这把剑,我觉得我会再看见他回来。
三日之后,阳顶天教主亲自为他们主婚,洞房就在“紫衫龙王”的水晶宫。
“光明顶上,碧水潭畔,长剑胜雪,紫衫如花。”
因为不再说话,所以我的听力也越来越好,当时只有我一个人听见,光明右使范遥悄悄地站在碧水寒潭之畔,沉吟了这样几句,然后飘然下峰,不知所踪。
据说这位银叶先生,来自于东海外的灵蛇岛,不远千里来找阳顶天教主为父报仇,紫衫龙王在碧水潭底与他一决生死,最终银叶先生一败涂地。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有人在失去一些东西的时候,却不知道有些东西越来越近,所以最后黛绮丝嫁给韩千叶,就不是所有人能够预料得到的了。
一年之后,各大门派围攻光明顶,虽然不知道是为什么,但是因为阳顶天死了,光明顶是实实在在的被攻破了,八十年之后,我还能清清楚楚想起来,六大门派的丑恶嘴脸。
那个中年人下山的时候,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
他是携着黛绮丝的手一起离开的,这时候我已经知道了他的名字,他叫韩千叶,还有人叫他银叶先生。
那一刻,我还看见了阳教主夫人的眼中,以及所有人的眼中,或多或少流露出来的羡慕嫉妒恨。
不过,我当时没有放在心上,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尤其是当时在光明顶上,那些名门正派之中,这种想入非非的眼神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我常常想象,那一天、黛绮丝持剑站在碧水潭畔,该是个什么样的情景,风吹叶落,紫衫凌波,想必不知倾倒了多少光明顶上、以及江湖之中的英雄豪杰。
其实我更难想像,黛绮丝在那天能够带着我一起走。
或许,是我始终认为她是我的主人吧。
在岚山,我终于明白了,在这个世界上,什么才是真正的罪恶,那一刻,我恨不得杀死这江湖之中所有的人。
在我八岁那一年,银叶先生把他的剑,连同他的剑法,一起送给了我,虽然他的剑法只有一招,但是名字却是霸气十足——一剑刺向太阳。
据银叶先生说,那是因为他对阳顶天的仇恨,让他在光明顶上,自创出来这惊天地泣鬼神的一剑
——一剑刺向太阳!
有些时候,爱可以冲淡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仇恨,把剑送给我的银叶先生,就已经忘记了自己的仇恨。
我曾经是光明顶上的一个马童,即使是到了灵蛇岛,也一样只是一个马童,长大之后又成了马夫。
没有人不认为生活的方式,应该有很多的选择。但是我却始终如一的认为,我的选择只有一个,我宁愿做一个马夫——黛绮丝的马夫。
虽然韩府之中只有一匹马,我还是很满足马夫的生活,因为只要能看见黛绮丝,就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
在我的眼睛里,她就是一个女神,没有什么事情能够比得上,每天都能看见自己的女神了。
灵蛇岛的四面都是海水,我知道这些海水意味着什么,也就是说除了灵蛇岛,我哪里也不能去。
熊熊燃烧的滔天爱火,天高任鸟飞的自由自在,周而复始的生生世世——不死不灭。
银叶先生和黛绮丝赋予了灵蛇岛新的生机,黛绮丝却讨厌灵蛇岛这个名字,从那一刻起,只是在我们三个人心中,灵蛇岛的名字已经被叫做飞周岛。
虽然这不是什么太好听的名字,但是总是比灵蛇岛好一点,而且还有一点纪念意义。
我已经来到飞周岛了,还要去哪里呢?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
从我十岁的时候开始,黛绮丝每年都要回到中土一次,她每一次都要去杀一个人,只杀一个人。
十年之中出去了十次,每一次大约三个月时间,她一共杀了十个人,但是我千真万确的知道,他们是叫做十二生肖。
黛绮丝每一次出岛都会带上我,而我,每次出去都会杀很多的人——十二生肖的那些恶奴。
黛绮丝这是在给我机会,想要训练我成为一名杀手,因为我一直在练习——一剑刺向太阳!
因为我还知道,无论我做什么,如果要想出人头地,就只有专心,苦练。
我还知道回中土是件危险的事情,黛绮丝叛教出来嫁给银叶先生,日月神教自然不会饶恕她,而那些像岳不群一样正派的人,更不会放过一个杀死日月神教叛徒的机会。
可笑的是,除了岚山那一次……除了那一次,有谁敢说杀得了紫衫龙王呢?
这是让他们心疼了一辈子的一次,也是让我想要杀人的第一次。
有一年出去的时候,我在一家客栈里,轻轻松松的就杀死了三个人,据说那些人是丐帮的高手,每个人身上都煞有介事的背着八条麻袋。
我却看这些人不见得是什么高手,因为杀每一个人的时候,我都只用出一剑——一剑刺向太阳。
我杀他们,只是因为他们看黛绮丝的眼神不太正常,看得太久,一动不动的样子,暧昧,甚至于贪婪和猥亵。
当然,这些年,无论是想杀任何人,已经不太正常的我,基本上都只用出一剑——一剑刺向太阳。
黛绮丝回中土的原因,是因为她一直在找她的孩子,她和银叶先生的孩子,一对可爱的龙凤胎。
这对龙凤胎,妹妹是韩岚岚,因为他们是在岚山出生的,也是在岚山失去的。
哥哥是熊飞周,飞周当然是因为飞周岛,为什么姓熊?因为黛绮丝总是感觉到,对不起自己的父亲。
而她的父亲,就是曾经的波斯圣火教流云使——熊熊大人。
中土大地上,所有和九酒鸠玖臼鹫柩……等有关的地方,我们都去过了,因为飞周和岚岚有可能就在这些地方。
除了一个传说之中,叫做九道山庄的地方,因为我们始终是找不到这个地方。
黛绮丝回中土的原因,是因为她一直还在找一种药,那种药有个奇怪而美丽的名字,叫做“花前月下”。
黛绮丝找这种药的原因,是因为银叶先生得了一种奇怪的病,而得病的原因,是因为那一年银叶先生上光明顶寻仇,曾经的碧水潭底一决生死,寒毒侵袭所致。
五年之前,我送一个人去蝴蝶谷疗伤的时候,胡青牛曾经告诉我:“七年之前,有一对老夫妇因为身中剧毒,到蝴蝶谷求医,那是东海灵蛇岛主人金花婆婆和银叶先生。他夫妇俩来到蝴蝶谷,礼数甚是周到,但是金花婆婆有意无意间露了一手武功,我一见之下,不由得心惊胆战。”
胡青牛虽然知道黛绮丝是日月神教的叛徒,但是他当时不敢直接拒医,当下替两人搭脉,实事求是的说道:‘凭两位的脉理,老岛主与老夫人年岁虽高,脉象却与壮年人一般无异,当是内力卓超之功。老年人而如此壮年脉象,晚生实在是生平第一次遇到。”
金花婆婆道:“先生高明之极,如何施救。”
胡青牛后来又委婉的说道:“看起来两位中毒的情形不同。老岛主已经基本上无药可治,但是尚有数年之寿命,如果能够找到“花前月下”,还可以多活十年;老夫人却是中毒不深,可以凭借本身的内力自疗。”
黛绮丝从此以后,常常一个人坐在房前的台阶上,静静地看着繁星点点的天空,而屋里的病榻上躺着银叶先生。
我知道她有时候也流眼泪,就是在下雨的时候,让雨水和眼泪交织在一起,就没有人能够看见了。
所以我不喜欢下雨的天气,老天爷也一定有太多的眼泪,所以他才会不停的哭。
或许,老天爷也摆脱不了,这人世间的悲哀。
银叶先生死的时候,我不在灵蛇岛上。
那时候我追了三千多里,最后在昆仑山上,杀死了那个叫殷无禄的人,拿到了一株淡紫色的草,这株草有个美丽而奇怪的名字,叫做“花前月下”。
听灵蛇岛的老人说,银叶先生死的那一天,灵蛇岛向北的海面上,出现一片奇异莫可名状的光彩。
无数奇丽绝伦的光色,在黑暗中忽伸忽缩忽明忽暗,大片橙黄之中夹着丝丝淡紫,最后忽然是紫色愈深愈长,整片天空都变成紫色的了。
我想这个世界上,再没有比漫天的紫色更好看的风景了。
从那天起,黛绮丝开始戴上一张很丑陋的皮面,她说,女为悦己者死,银叶先生之后,再也不会让别人看见她的脸了。
从那天起,她不再叫黛绮丝,她也不再叫“紫衫龙王”,而是叫“金花婆婆”。
当然,我可以随心所欲地叫她黛绮丝,反正我是一个不喜欢说话的马夫,十天半个月的也只是叫上一次。
天下第一美女,我在光明顶的时候,经常听人这样说。
如果有人告诉你,一汪潭水可以让一个人、去记住另一个人一辈子,你信不信?
哪怕是桃花潭水深千尺,我也不信。
虽然,十八年来我一直在这样做,但是我还是不相信。
“百岁光阴,七十者稀,急急流年,滔滔逝水。”
有一天黛绮丝在海边问我:“千叶死了,飞周和岚岚没了,每个人都会死,为什么还有很多人,这么恋恋不舍这个世界呢?我又在恋恋不舍着什么呢?”
我牵着新买的马笑了笑,这些事情我回答不了,因为我不太喜欢思考,还是一个不喜欢说话的马夫。
其实她问我的时候,我已经知道了答案,因为飞周和岚岚是龙凤胎,金花银叶只看过一眼的孩子。
那一刻,我又看见了那双澄澈清亮的眼睛,在皮面之后,好像是我六岁时候的碧水寒潭。
一直到我被黛绮丝赶出飞周岛,我也知道,黛绮丝心中的痛,因为那一年,我已经二十岁了。
我要去寻找九道山庄,用尽我所有激情燃烧的岁月。
五年前我离开了飞周岛,加入了‘暗河’,这是一个杀手组织,因为我只会杀人。
因为在我二十岁的时候,救了一个‘暗河’的杀手,所以我就成为了一个杀手。
虽然,我只是当了三个月的杀手,我却永远是杀手。
如果飞周和岚岚还活着的话,今年已经十八岁了。
我要去找黛绮丝的孩子——熊飞周和韩岚岚。
因为黛绮丝告诉我,如果岚岚还活着的话,就把她嫁给我做妻子。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何况是宇宙第一大美女的女儿,我真的是相当的期待。
石杵自言自语的说着,轻轻地叹了口气,端起第三十九个酒杯,一饮而尽。
有人说,一个人如果沉溺于酒,就必定有让他伤心的事,而还能伤心的人,必定是一个多情的人。
第四章:丑陋的岚山
自从光明顶大战之后,“银叶先生”韩天叶和“紫衫龙王”黛绮丝,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银叶先生”韩天叶和“紫衫龙王”黛绮丝,江湖中有耳朵的人,绝无一人没有听见过这两个人的名字。
当然,除了那些不想在江湖混下去的人,还有那些已经不用再混下去的人。
江湖中有眼睛的人,也绝无一人不想瞧瞧、韩天叶的绝世风采和黛绮丝的国色天香。
只是因为任何人都想当然的以为,世上绝没有一个思春的少女,能抵挡韩天叶的微微一笑,也绝没有一个悲秋的英雄,能抵挡住黛绮丝的轻轻一笑!
任何听说的人都信誓旦旦的说,黛绮丝的回眸一笑百媚生,非但能在百万军中取主帅之首级,也能将一个男人坚硬的心分成两瓣;而韩天叶的微笑,却可以令所有女人的心粉碎。
但是此刻,这世世代代生活在灵蛇岛的英俊男子,却穿着一件破烂不堪的衣衫,赶着一辆破旧的马车,匆匆行驶在一条久已荒废的官道上,赶往梦中的家园。
没有人知道,他已经被毫无疑问的追杀了七天七夜。
如果有人帮助他计算的话,至少有七百八十九个杀手,向他们多多少少讨教了几招。
此刻如果有人见到他,谁也不会相信,他曾经是那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银叶先生”。
岚山!
丑陋的岚山!
九月,艳阳高照,烈日的余威仍在,人和马都闷得透不过气来,但韩天叶手里的鞭子,仍然在不停地赶着马。
马车飞驶,将道路上的荒草,都辗得倒伏下去,就好像那些最近为韩天叶着迷的女人,盈盈一握的迷人腰肢。
突然,一声狗叫,“汪汪”!像是晴空霹雳,撕裂了天地间的沉闷。
但这已经是黄昏时候,俗话说,好狗不挡道,官道之上,哪里来的狗叫?
韩天叶的面色变了变,明亮的目光,从压在眉毛的破帽下面望过去,只见一只气势汹汹的大黄狗,默默地站在道旁枯树的树干下面,就像钉在那里似的动也不动。
那一身柔顺的黄毛,一尘不染,在夕阳下闪动着令人炫目的金光。
黄狗的眼睛里,竟然也好像是有一种恶毒的、说不清道不明的奇异光芒。
“汪汪”!大黄狗又不怀好意的叫了一声。
韩天叶的面色变得更加苍白,紧紧地勒住了马缰。
健马长嘶,车缓缓的停了下来,车厢中有个甜美而温柔的语声问道:“天叶,出了什么事?”
韩天叶神色微一迟疑,苦笑着道:“没有、没有什么,只不过是我走错路了。”
拨转马头,兜了一个圈子,竟然又向来路奔回,只听那大黄狗又是一声‘汪汪’叫,像是在对着他无情的冷笑。
韩天叶挥鞭打马更急,路上的荒草刚才已经被辗平,马车自然是跑得更快了,但是还没有奔出五十丈,道上竟然又有一样东西挡住了去路。
在这久已荒废人迹罕至的官道上,此刻竟突然有一只巨大的吊睛猛虎横卧在路中,悠闲自得的啃着骨头。
马车刚刚才驶过这条路,这条路上,方才明明连半截虎骨头都没有,而此刻却有了一只猛虎。
韩天叶再次变色,再一次勒住了马缰。
因为他知道,这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华南虎。
只见那只猛虎在地上静静地趴着,脑门上面的‘王’字,竟然是血红血红的颜色,全身上下被梳洗得干干净净,那柔软浓密的毛,在夕阳下就像是金丝织成的毯子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