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血脖肉并不中看,因为是杀猪时下刀的位置,猪脖子上又常长些疙瘩之类的东西,切下来的刀头就都是血迹斑斑,筋肉疙瘩的糟头肉,看着便叫人不舒服,因此除开少数大户人家,民间很少有百姓去买这头刀血脖肉来吃。四郎切割手下这块项圈肉时,忽然有些好奇这猪究竟是怎么养出来的。
“你这肉着实不错,和普通血脖不同。”四郎赞叹了一句,把手里洗干净的鲜肉切成若干块,入锅,加酒、姜、酱、蜜汁焖烧至硬酥,先上小火慢煨。
等煨熟之后,再把肉臊子装在大瓮里,用的时候炒一下,吃起来腴滑韧脆,下到面条里也好,包到饺子面饼里也好,都是汁浓肥鲜,香味绝好。
刘屠户将四郎视作自己的恩人,变成起尸鬼后,尽管没得到任何名分,他依旧自发自觉地把全家都看做是四郎这边的臣仆。此时被主家这么一夸,简直高兴地找不到北了。
“哈哈哈,胡老板好眼光,我这的确不是普通家猪肉。山里的野猪也不知道吃了什么好东西,前几年年成不好,可野猪群却越长越肥壮,越生越多。这些畜生原本怕人,是不敢下山的,最近几十年胆子越来越大,冬天山里没东西吃的时候,便全跑到镇上来作乱。常在夜里进去人家的院子里乱拱,镇子上还闹出过野猪咬死小孩的惨事。因此,断桥镇镇民极为痛恨这群畜生。每年冬天都要组织壮丁四处巡逻打野猪。
今日杀了吃肉的野猪就是我去年一个冬夜里捉到的,足足有五六头,身上一道一道的跟巨型松鼠似的,原本打算驯养了做种。可畜生东西野性大,我给的饲料都看不上眼,据说是开过荤的东西,看不上残羹冷炙素猪草了。”
听到这里,四郎冷不丁打了个寒颤。野猪开过荤是什么意思?
只见刘屠户又往嘴里扔了几块猪血一样的暗红色块状物,继续说道:“呸。我还吃不上呢,这群畜生倒是会打主意。因此,我一气之下开春时便挨个全杀来卖肉,你别说,味道就是和家养的土猪不同,十分的醇香有嚼劲。大人您若是喜欢,明儿我再杀一头,肉全给有味斋送来。”
野猪肉四郎也吃过,味道其实不如家猪。一时对刘屠户的话半信半疑。
“家猪的脖子肉其实卖相和口味都不佳,在寻常百姓眼里,是比下水还不如的边角料,可是于贵人们而言,却是极珍美的食材。说不定,贵族们口中指的禁脔并不是寻常的项圈肉,而是用什么秘法精心喂养出来的猪吧,就像你这种一样。”
说着,四郎蹲下身,翻看刘屠户专程放在一边,要给赵家送去的那块头刀肉。不同于平常所见一耷拉一串的项圈肉,这头刀血脖卖相极佳,横断面呈现出来的图案居然有种诡异的美感。
“大人此言极是。寻常的刀头肉,既老且绵,我也不爱吃。小虚那读过书的哥哥就说过,连皇帝老儿都爱吃猪脖子肉,我当时还纳罕这口味真是奇怪。不过,自从养了这群野猪之后,我才知道,皇帝老儿吃的猪和普通农户家里养出来的自然不同。贵人们吃的么,自然是血统不凡的猪。你们看我这肉,”屠户捡起一块肉指给众妖看:“血渍从树枝状、雪花状、霜片到雾点……逐步形成纹理,最后如大理石纹般红白色彩交相辉映,看起来像是‘南国飘雪’一样美丽,堪称是雪花肉。”
四郎忍不住笑起来:“起这么个名字,猎户大哥如今可真风雅了。”
刘屠户有点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都是听赵员外家里的贵客们调笑后院小奴时说的话,鹦鹉学舌罢了。我大字不识的,哪里说得出来这样的赞语。”
“赵员外……究竟是谁?”四郎转头看刘屠户,目光中似带询问。“老赵员外原是做过江城太守的赵世杰赵大人,他五十年前就要死不活的了,只不知如今接掌赵家的是大公子还是二公子?”
刘屠户听他问自己,麻溜的收刀,躬身答话,:“回大人,是大公子。老赵员外五十年前就死了。那时候白桥镇还在,不过已经见出即将覆灭的迹象了。老话说得好,国之将亡,必有妖孽。这大灾难都是有迹象的。白桥镇那时节不就闹鬼鸟吗?镇里但凡长的好一点的少年少女无端不见……”
经他一提,四郎也想起了这事,插嘴问道:“那些少年男女后来找回了没?”
刘屠户沉重的摇了摇头:“没啊。后来白桥镇一夕覆灭,苦主都死了,谁还会多管闲事去寻人呢?只是最近几年,断桥镇的人时常在山谷林地中发现一些赤身裸体的死尸,这些尸体面色枯黄,似乎是精血干枯而死,但是尸体并不腐朽。镇民自然都很害怕,于是每次遇到这种异事,就会点火将其焚之一炬。他们烧之前我都偷偷去看过,的确有些往年旧人的影子,只是过去这么些年,失踪的少年男女又多,我也不见得每个都能记住长相。不过,其中却有一个人我却绝对不会认错。”
“谁?”四郎瞪大眼睛,赶忙问他。
“王岩娘子,那个叫荷香的女人。大人您还记得吧?就是封印了小虚之后,想要嫁祸给我的那户人家。”遇见四郎这样配合的可爱听众,刘屠户讲故事的性质特别高。因为殿下在旁边,他本来还畏畏缩缩放不开,可是面前的少年总叫人很放松,和他聊天特别轻松愉悦。两人一问一答之下,刘屠户不知不觉中也不再畏惧这座恍如魔窟般的有味斋了。
因为已经过了五十余年,好多事请四郎都记不太清楚。只好去自己的识海里检索查找。
自从练到参同契第四层之后,四郎感觉自己像是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他的识海里,忽然多了许多陌生的记忆,全是些修炼法门,药物知识,就好像有人在自己脑海里放了一个图书馆,不,或者说是大型计算机更为确切。
四郎此生的经历反倒被这些浩如烟海的知识挤到了角落里。每次都要自己略微费神的在识海里翻找才行。
其实要找到这些被遗忘的记忆也容易,不过是一个动念,当日荷香上山前的景象就就自动出现在四郎面前,连他当时压根没有注意到的一些细节都一一分毫不差的呈现了出来。清晰细腻的程度简直可以媲美现代科技才能达到的高清三百六十度全真投影。
……有了这么一个识海,四郎感觉自己终于可以伪装一下聪明人了!
唔,那女人当年刚死了丈夫,就提着布施的竹篮,带了条绣鸳鸯的帕子,还抱着哭闹不休的儿子。前后一联系,四郎总觉这女人似乎与瘦道士有些不明不白……
“难道荷香一个少妇也和那些少年男女一样,被那群不知是人是鬼的人口贩子捉了去?”四郎有点想不通。
“山里人结婚都早,荷香的儿子才丁点大,估计她最多也就十八九岁,加上人又长得不错,会被那伙专门掳掠姣女丽童的人看中实属寻常。”站在一旁的槐大忽然出声说道:“我记得当日正是拜太岁的谷神节,那女人说要上山去找道士祈福,在我们遭遇僵尸围攻之前就走了吧?那两个道士和白桥镇当年少男少女失踪之事脱不了干系,不论这荷香有什么算计,都是与虎谋皮。最后把自己赔进去了也是活该,只可惜她的儿子了。跟着这种娘亲,还不如给鬼车做义子呢。”
刘屠夫在一旁听得连连点头:“对对对。荷香这女人太会算计,不过,那群道士连带着赵老爷、赵大公子,也都没一个好东西。赵家嫡子失踪的事,我看和他们脱不了关系。
听说这赵家的二公子长的颇为清秀。因为极孝顺,舍身去山里的寺庙给老父祈求功德,某天从山里返家的时候,就失踪不见了。
当时赵大公子遭报应得了种怪病,整天疯疯癫癫的。五十年前非要在大年三十那天出门去河里捉鱼虾,落进猎人布下抓水獭的陷阱,被抬回家时已经是出气多进气少了。
赵员外一听嫡子失踪,庶长子不死不活,又急又气之下一命呼呜。
也是作孽太多,那阵子赵家可乱得很,见天就有赵家的奴仆偷了东西跑路,或者后宅的男宠与人私奔。
眼见着赵家这是要一败涂地。谁知祸害遗千年,赵老员外死掉之后,赵家大公子居然一天天好了起来。因为嫡子下落不明,他背后又有人,后宅的嫡母自然奈何不了他,只能让他顺利接手赵家。
算起来,如今他也做了有五十年的赵员外。他倒精乖,早就抱定天一道的粗腿,妖魔鬼怪反倒害不了他了。不过,这天一道也真够邪门,给赵大公子护身的全是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赵大公子平平安安,貌似还活得挺滋润,他家中仆人宠妾却常有无辜惨死的。不过,这赵大公子虽然不把旁人的性命放在身上,独独宠爱两个人。头一个就是小虚的哥哥,再一个嘛,就是他那宝贝得不行的纨绔儿子。”讲到这里,刘屠户憨厚质朴的脸上露出一个诡秘阴森的笑容:“呵呵,夜路走多了,不定哪日就遇到鬼。到时候,就是大罗金仙也救不了他。”
四郎对这赵大公子没什么好感,他比较关心死而复生,又再遇险境的赵端:“那小儿子呢?后来找到了没?他不是舍身庙里了吗?难道他的师父,那什么什么高僧也不管这事?”
赵端自身能力不弱,加之又是周谦之的部下,不至于就这样没声没息的被人害了吧?最后这句四郎没问出口,可大堂里知情的妖怪都明白他的意思。
“和尚?旁人的死活都是命中注定,因果轮回,和尚们只管着念经而已,哪里理会这些俗事?”刘屠户有些愤世嫉俗的冷笑一回:“哼,赵大公子倒也跟几个道士去庙里闹过几场。庙里的和尚被缠得没办法,就说他弟弟是被菩萨带走,给赵员外祈福去了。既然是被神灵带走,那还找什么?倒是赵家那个养子,这么多年都没放弃寻找他哥。做了庙里的苦行僧,日日在荒山野岭的搜寻。”说着他叹了口气,“啪”的一声,又扔了一块血淋淋的肉进竹筐里。
第156章:雪花肉20
屋外雨正落着,敲打在有味斋屋顶的青瓦上,就像是一片略带硬质的羽毛扫过去那种沙沙声,天空是略带灰色的白。
山里红开的正好,血红的花朵下面是黑腐的旧日枯叶。春天到了,循环往复的生命都排着队从远处奔涌而来。
刘屠户讲完赵端和水生的事之后,店里便没有人再作声。
外面的大街上,早市已经结束。米店,菜摊,肉铺子,一个接一个的拉开架势,街面上的人换了一拨,而且渐次多起来。马粪味混合着叫卖声传进有味斋。
有本地人上街来买菜闲逛寻生计,也有逃难进来的外乡人,脸上带着百年乱世刻上去的凄惶,麻木的在街上行走。走去哪里呢?去山里做和尚做野人,去大户人家做家丁做奴仆,只要能吃饱饭,只要有块歇脚的地头,做什么都行。
“猪脖子上的肉本来就不多,一头猪不过十来斤吧。真是对不住。若是大人们提前给我说一声,必定是紧着有味斋用的。只是今天实在不凑巧,项圈肉都被预订出去了,不过别的好肉还多。那块二刀血脖也不过一斤重,的确是少了点。既然大人今日要做粉蒸肉,没有头刀血脖,小的就擅自作出,给割了几块保肋,几片臀尖,便算作是搭头。都不是什么稀罕东西,只胜在新鲜。”
刘屠户麻利的割好肉,用脖子上染血的麻布擦了擦刀,很爽快的说:“店里也忙,那我就不叨扰了。日后有什么吩咐,只消派个人去斜街那边说一句,随传随到。”
收拾好家伙什,高大的屠夫站直身子,把担子往肩膀上一放,就准备要往外走。
槐大追上去给算钱,刘屠夫连连摆手,只说是自家一点孝敬的心意,坚持不肯要。两个高头大膀的壮汉如同妇人一般,将一点零钱推来推去,看上去着实有点好笑。店里吃饭的几个少年无赖子对者这边指指点点,互相打着颜色做怪相。然而当事人却毫无所觉,一点身为妖魔鬼怪的意识和素养都没有。
“那就这样吧。“四郎在一旁看着,忍不住咳嗽一声,打断二人的客套:“刘大哥还没吃朝食吧?就在这里吃。”
当时社会征战连年,群雄并起,壮丁都死在了消耗战中,自然而然百业萧条,民生凋敝。因为各种物资极大匮乏,尽管此处远离战区,普通人家的生活依旧受到了影响,直接表现是三餐降为两餐或一餐,朝食自然都吃的晚。食肆客流云集的时刻也随之推后。
一日两餐的话,现在正该吃朝食,因此,有味斋里渐渐有了些人气。
“一碗焖鸡米线,再切一盘牛干巴。”一个风尘仆仆的壮汉走了进来,随口点了些简单吃食。
“好嘞~”跑堂的伙计肩上搭着雪白崭新的麻巾,先领着客人上座,又转去后厨传菜。米线和牛干巴都是现成的,不需要新近归来的大厨四郎亲自动手。
“唉,不用了。”环顾大堂,刘屠户搓了搓手,谢绝了四郎的挽留,只说:“你看我,早晨爬起来就杀了头猪,浑身又是血气又是土腥味,如今这样子……可不好大喇喇坐在大堂里吃东西。”
四郎有些无奈的看着他:“大家都是知根知底的老熟人了,怎么反倒客气起来?你若是嫌弃店里热气重,不如就坐在窗户边吧。伙计,领着你刘大哥找个通风处坐着,再把临近的窗户开一两扇。”
站一边的小伙计笑嘻嘻的领命去了,四郎转回头对着刘屠户继续说:“厨间有我今早上刚买回来的嫩韭,这时节的韭菜最鲜美可口。用刚才割的二刀头,混着头茬韭炒馅。先前我见厨房里还挂这些血肠,我煎些肉饼,做碗血肠汤给你打个尖。对了,厨房里还有些河虾,豆豉酱也有,再掐了嫩韭菜头,爆炒个小河虾。说起来我还欠你家小虚一顿饭,这回做些好东西,也劳你给他捎带回去。”
一听有河虾,加上四郎再三挽留,刘屠户就不坚持要走了。
洗净切碎的韭菜与秘制猪肉馅混合均匀,包在醒过的面团里,放坦锅中,置于小火上慢慢烙,直到正反面都成了金黄色,再撒上炒好的白芝麻。
烙好的面饼筋道柔韧,其中的肉馅腴滑脆嫩,一点都不腻,也只有猪的槽头做馅,才有此绝妙的吃口。
烙过的面饼易于保存,南来北往过路的客人闻到香气,偶尔也有肯停下匆忙脚步,进到店里来的有缘人。
进到店里来,买一摞肉饼带在身上。带在身上提起行囊,转身又奔向那漫长无尽头的旅途。
若有哪一日错过了宿头,拿出油饼借以疗饥。看见肉饼才想起那间不起眼的小店。店里的老板和伙计都很周到和气,可是却没什么存在感,回忆里只剩几个模模糊糊的人影。不过肉饼却做得意外的好吃,
咬一口饼,吃的满嘴是油,忽然觉出和老家街边那个烧饼摊子上一个味道。韭菜有古怪的香气和微微的刺激感……
唉,卖烧饼的杜大不知是死是活,他媳妇烧饼西施极漂亮。不过也比不上食肆里的小老板,可是那位老板究竟长什么样呢……
算了,管他呢,乱世里遇见那样的男人,说不定就是哪个大户人家逃出去的男宠,再漂亮高贵又能好到哪里去呢?还是填饱肚子要紧。只可惜原本寻常的味道,现在也难以吃到了。明天还不知道漂泊去哪里。下回若是有缘分再路过,一定还要再买。
可是若真有回头客下回再去,却怎么也找不到那间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食肆了。
这也都是妖怪们的障眼法。四郎不肯配合着穿斗篷保持神秘,殿下只好不动声色给每一个客人都下些无伤大雅的小咒术。
小狐狸从耳朵到尾巴,都是他独占的珍宝!所以给贼眉鼠眼的家伙们一个个下咒,精分殿下做起这种幼稚可笑的事情来,便也和图谋大计一样不厌其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