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的时候,袁朗终于准备完毕,带着大群人浩浩荡荡的回了香港,陶涛的身份比较微妙,袁朗号称要回港组建娱乐集团,外人也没有办法去质疑他,因为陶涛真的开始进行系统化训练,并且让教练组赞不绝口。
最完美的伪装,是曝光在公众的视线之下。
有袁朗在外面花天酒地吸引所有的目光,于是就没人看得到藏在背后的吴哲;当成才帅气十足嚣张的勾起一边的嘴角微笑,就不会有人注意到安安静静的跟在袁朗身边的陶涛。
香港不比台湾,在台湾的时候入境客或多或少心里都有点数,本地的大佬多半也是偏向自己的多,基本的安全总有保障,香港是袁均的地头,危机四伏,明里暗里已经有很多眼睛看着他。想当年袁老爷子把袁朗送去台湾,就是不希望他再回来轧一脚,外孙再得宠也是个外孙,儿子再不成器,也是儿子。于是袁朗清晰明白的知道他想要做的事不会得到太多的支持,不过无所谓,在袁朗看来任何事情都是闯出来的,如果你退缩,就会被人踩到脚下。
袁老爷子已经病入膏肓,没个几天好活头,袁朗白天围在病榻之前卖乖,晚上回到暗处做鬼,这是个非常好的保命之计,如果袁均不希望让自家老爹看着宝贝外孙鼻青脸肿而大发肝火,那就只能选择乖乖的压兵不动。
袁朗大张旗鼓的开始了他的娱乐集团,大笔的资金被抽调了回来,而这看起来合情合理,娱乐圈本来就是一个很烧钱的活计,大老板成立公司要捧人,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如果某新人还要装腔作势的与老板划清界限,那自然会让那些上道的人士们会心的一笑。另外,像这样拿钱烧着玩儿捧小明星的花花公子,在得不到太多尊重的同时,也很难得到太多的警惕。
很快的袁朗在台湾投资的房地产事业陷入了资金不足中,三钱不值不两钱的寻找着买家,而另一边新娱乐公司高调的开始签新人,正式做实业,外人都高呼看不懂,那又怎样,袁朗照样看起来风流快活,进出都有大批的保镖相随,前呼后拥。
半个月后,一桩大案子震了全港,警方在外海截到一大批军火,价值不菲,虽然买家卖家在一场激战之后逃了个七七八八,但是想必损失巨大,坊间流传,袁朗最近急着筹钱,似乎正是下家。而与此同时对袁朗名下产业的收购案悄然启动,连番炒作打压,令他股价大跌。
陶涛看不懂金融数字,可是本着唇亡齿寒的基本原则他还是关心了一下未来的走向,可是吴哲却笑着告诉他:不如先洗洗睡。
“如果失败了会怎么样?”陶涛很认真的问他。
“你是最外围,应该会没事。”
“那袁朗呢?”陶涛试探着问。
吴哲想了想:“被人拉出去‘兜风’,灌水泥沉海底,或者压到柏油路下?”他说这些话的时候笑容温润,好像在说什么有趣的电影情节。
陶涛忽然觉得吴哲是比袁朗还要可怕的存在。
好在很快尘埃落定,那天当他们回去的时候,吴哲在客厅里开了一瓶酒,他开了袁朗最好的一瓶酒,袁朗一看就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所有庞杂的无关紧要的人都被赶了出去。
吴哲首先喝了第一杯,他仰头,血红色的酒液像鲜血一样从他的嘴角溢出来,而成才马上张开手臂向他走过去,两个人猛得撞在一起,胸口对胸口,又一起弹开半步,然后吴哲开始笑,陶涛忽然发现认识这么久,看了这么久,似乎是第一次看到吴哲在笑,真的在笑。
陶涛有点惊愕有点莫名其妙,成才向他解释了一会儿,但最终他也只听清了一点,他们的反收购计划成功了。陶涛想了想终于也有些高兴了起来,因为那是不是就代表着,他的清理工作也快要到尾声了,最近他常常会觉得手指头有点粘。他不喜欢那瓶红酒,太像血,所以他后来喝了一杯威士忌,结果醉得更严重。
不过那天醉得最厉害的人是吴哲,他一直不断的给自己灌酒,或者拉着成才跳舞,吴哲跳捷舞的速度非常的可怕,两条腿几乎看到不到落点,连成了一片,鲜红的酒液在旋转中飞溅出来,沾在长毛地毯上,袁朗倒也不在意。
狂欢的尽头,吴哲把最后那点1982的拉菲倒进嘴里,扶着袁朗的脸就吻下去,袁朗猝不及防,被他压在沙发里挣扎不出来。
陶涛看到成才呆立在一旁目瞪口呆,忽然生出了同病相怜的同情感,不过很快的,成才居然破石而出将吴哲扛起走人。
这是一个混乱夜晚,而这个晚上的意义是过了很久之后陶涛才慢慢体验出来的。
袁均自以为收购了袁朗名下大半的产业,却没想到吴哲早就在财务留了伏笔,公司接手之后所有的债权同时到期忽然间总暴发,本来收购计划就耗掉了袁均大笔的资金,能借的债也借得差不多了,根本应对不了这样突发的财务危机,只能出售自己的总公司股份套现。而同时吴哲成立的一堆小公司像蚂蚁吃象那样的分食了袁均名下的大半股份,只等着将来慢慢把这些小公司合并起来,就可以给予最后的重击。
于是现在要做的唯一的事就是等待。
等待一个老人的死去。
虽然一切都已经箭在弦上,但是袁朗却不肯马上动手,因为不想让自己的外公亲眼看着外孙把儿子逼上死路,更何况,反正十几年他都等了,现在的十几天又算什么。当年被这老头儿送去台湾流放,也不过一句话的事,那时候都没有别扭过,现在就更没必要让他多伤心。
袁老爷子是一个条理很分明的人,袁均是袁氏集团的继承人,大部分的股份在很早之前都已经转交了出去,袁朗名下有一个不大的信托基金,收益不高,但不能折现,足够保证一个人正常的富裕生活,最后的遗嘱中大部分的私人财产都是袁朗的,房子,车,以及古董。老人在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仍然心怀愧疚,却不知道那个坐在他身边泪流满面的男人在一分钟后,就会拿起枪夺取那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黄金守则第三条:欺骗是无所谓的,只要能保证瞒上一辈子。
所以欺骗死人不能算是罪过,等到人死了之后再动手,已经是袁朗最大的孝顺。
那一夜的香港,看起来很是太平,只是有一些人永远的消失了,袁均本以为袁朗应该要躲藏,就像他一直以来的,避走台湾,身边带上一大群中看不中用的保镖,等待他一次又一次心血来潮的暗杀一样。
可是现在袁朗不躲了,而那些曾经被歪曲,被隐瞒下来的传闻在坊间爆炸开,袁均从越南入手一批军火折在警方手里,尾款一直没结清,越南仔已经不耐烦要找他麻烦,而同时,他在台湾收购的公司大半陷入财务危机,季报出来,债主们踏破了门。
银行的钱可以慢慢还,但赌王家的钱不能拖,正当袁均打算开董事会做小手脚拉公帐补私缺的时候,忽然惊讶的发现吴哲笑容平和的坐在了董事会的首席。袁朗答应过永远不做这个老大,但是这并不防碍他找人坐上这个位置,袁均于是在瞬间崩溃。
前无去路,后有追兵。
老规矩,袁朗拉三面网,只留下最后一条路,袁均可以出清手上的股份去台湾,收拾烂摊子,卖得卖,合并的合并,只要能撑到楼盘上市,最后仍然可以守下一份中等富豪的家业。当然他也可以彻底清理掉台湾的产业,还清债务,守着袁氏的股份靠分红过日子,虽然从此之后公司的决策他不再能过问,但是富贵一生,仍然逃不掉。
出来混,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大家要赢得起输得转。
袁朗想不出袁均还有什么别的路可以挣扎,反正这些年你死我活,输了的那一边早就应该有扫地出门的觉悟,而赢的那一方也很淡定的接手胜利果实。倒是吴哲,一夜之间红透香江,青年才俊,打工皇帝,股份加红利巿值过亿,身价过亿的24岁单身男性,在所有猎金女人的榜单上高居榜首,任何类型的女人都唾手可得,只要他点头。
袁朗没有实言,两个月后陶涛的资料和训练赛的录影被送到日本K-1总部,马上就引起了反响,对方很有兴趣。
K-1正在青黄不接的当口,老一代的拳手淡出,新人中又没有够足吸引眼球的人气王。
陶涛本来以为那个什么娱乐公司只是袁朗最初拿来走帐的花架子,想不到竟然真的像模像样的运作起来,陶涛做为力捧的新人正式签约,原本香港的娱乐圈与黑道就有脱不开的联系,全天下的黑社会都需要洗钱,然而再没有比娱乐圈更混乱的财务关系。陶涛忽然发现有时候袁朗漫不经心像胡闹似的做一件事,背后都会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发现一个人,找到他们的弱点,发掘他们的渴望,然后把他们按到适合的地方,这对于袁朗来说似乎是本能的反应。
陶涛身手敏捷,思路清晰,而更重要的是他有漂亮的身材和英俊的脸,那个穿上衣服的时候看起来干净挺拔得完全不像一个拳手的少年,有足够的话题可以炒,而且足可以让女人们尖叫,让那些喜欢通过拳赛的视觉刺激来满足自己的男人们有更深的代入感。
刀锋少年,终极武器,新人王,这些词语几乎不假思索的就可以套在他在身上。
陶涛本以为他们马上就能成行,可是袁朗清淡的笑容意味深长,指使着公司的律师,又和K-1拖下来慢慢谈。
“你是奢侈品,得值限量版的价。”
袁朗晃着手里琥珀色的液体,贴到陶涛唇边让他喝下去,袁朗一直在逼他喝酒,并声称这是未来生活里必不可少的技能。陶涛不知道这句话里有几分是真,还是某人其实单纯的想看到他喝醉了酒的狼狈样子,然而他已经习惯了不去反抗这些细技末节,至少,袁朗给的酒都还不错,他已经渐渐的能分出威士忌和伏特加的分别。
一个辣,一个更辣。
人在喝醉了之后神志就会变得迷离,有时候脑子里的弦会莫名绷紧,有时候也会松一松,短暂的炫晕,像是极度疲惫之后脑子里瞬间的空白,心跳得很快,人却很安静,其实,也不是不舒服的。
他现在已经能喝下半杯威士忌。
时间在半梦半醒中继续,在清醒与沉醉中往前走。
袁朗偶尔会说,我其实一直都对你挺好的。
陶涛已经会笑着回应他:是啊,我也觉得。
当一个灵魂被打碎,废墟之上总会站起一个新的人,而,当一种生活方式被终结,强大的人类也总会很快的找到新的道路。仿佛不经意之中,陶涛已经学会在声色中燃烧疯狂,他跳舞的姿势像他进攻时一样的优美而灵巧,细窄而劲瘦的腰在扭动时有异样的迷离诱惑。
袁朗有时候会在电音最喧嚣的时刻贴在他的耳边吼:这个周末,要不要放你回台湾?
陶涛却总是摇头,他转过脸来笑,问:你在说什么?我听不见。
酒精,灯光,狂热,迷情。
在五色的灯光之下,陶涛的眼眸漆黑如墨,袁朗于是心想,我果然对他还是有些心软的,同样的问题,对他就不想再问上一遍,不会步步紧逼,把这孩子最后的幻想都粉碎,毕竟也已经没这必要了。
维多利亚港的夜晚仍然美到虚幻的不真实,而兰桂坊的街头永远有光鲜的绿女红男。
于是尘埃落地。
吴哲坐上了总裁的位子,陶涛在日夜训练,成才结清了他最后一笔帐,准备飘流天涯,而袁朗,则继续漫不经心的醉生梦死。
袁家祖宅,是个大到空旷的大房子,等到年终要开酒会的时候,袁朗已经重新融入了这个他离开了十年的城市,私家车道上,宝马香车开了一排,社交动物们都很给面子,毕竟跟红顶白是这个殖民城市永恒的劣根性。
袁朗是酒会的主人,但似乎吴哲才是众人的焦点,尤其是女孩子。
自然是个人有点脑子的都能看出来,一个是花天酒地黑色出身的花花公子,一个是身家清白自强不息的打工皇帝,谁更适合拿来做老公?不过,做了总裁就要有总裁的样子,如今的吴哲已经学会气势十足的用眼神去拒绝别人的接近,当然,这样只会让他的行情更看涨,一个神秘的偶像总是更诱人。
成才号称要多结识美女,其实不过是分别在即,一点微妙的离情别意在心头,让他忍不住想缠着吴哲久一些,吴哲穿订制的白色西服,修身长款,更显得肩宽腿细。至于成才,基于他一贯的坏品味,领带与衬衫,衬衫与外套全部撞色,他把领带打一个结挂着,自以为这就是朋克,这就是雅皮。
吴哲一看到他就笑到无力,招招手拉他到小阳台上靠着,重新帮他打领带。
“其实,被你这么一搞,就没有味道了。”成才擦擦鼻子。
“有味道?”吴哲一掌拍在他胸口:“你知道你这叫什么?我最近刚学了一个新词,”
吴哲勾勾手指,成才只能更加靠近一些,吴哲凑在他耳边轻声道:“土帅!”
成才大怒,伸手掐他脖子,吴哲只是按住他,道:“乖,别在这儿闹。”
成才回头看看长窗之内的衣香鬓影,无奈的松了手。
“离开香港打算去哪儿?”吴哲问得漫不经心。
“尼泊尔。”成才笑道。
“那里有美女吗?”吴哲诧异。
“切,什么意思,我就不能长品味了?老子现在开始信佛了!”成才挑着眉毛。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吴哲忽然有点恍惚,轻声默念:“你不觉得很不公平吗?放下屠刀的人,就能立地成佛,那么从来没有摸过刀要怎么算呢?”
“切,这有什么好不公平的,佛祖也欺软怕硬,你才知道啊?”
吴哲愣了愣顿时大笑。
“嗨,嗨,嗨……别笑了,你的FANS看了该吓到了。”成才佯装去捂他的嘴。
吴哲转了个方向背对着窗内:“这样就没问题了。”
离愁别绪会让一个人心思细软,成才看看天下的明月地下的水影,忽然觉得如此良辰美景文艺一下也没什么大不了,于是他拍着吴哲的肩膀小声问:“嗨,哥们你这算是成功了吗?”
“唔,算了。”吴哲笑道。
这次计划的大纲是袁朗订的,细则却是吴哲写的,经此一役,他正式成为袁朗的合伙人,袁朗想要甩掉他已经不可能,除非真的把他灌在水泥里沉海底,但是那又有什么必要呢?他们的家身性命已经密不可分。
“那么,你还喜欢他吗?”成才眨眨眼:“你以前说,如果你成功了,你就能无视他。”
吴哲想了想:“这是一种追求,明白吗?小的时候,当年,他是我的整个天空,遥不可及的人,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人,当他回头看我一眼,我都会觉得战栗。于是我开始追赶,这是一个变化的过程,距离每缩短一点点,你都会回头重新审视。你有过什么追求吗?”
成才笑道:“小学的时候每次写我的理想,我都有不同的内容。”
“我只遇到了一个追求,追了十年,终于追到了头。”吴哲抱着肩,纯白色的衣料在月光下泛出银色的晕彩。
“恭喜你,终于熬到头了。”成才忽然觉得有点心疼,于是大张旗鼓的拥抱吴哲,想给他一点安慰。
吴哲呵呵的笑:“别把我想这么可怜,这日子并不难熬,追逐的过程有追逐的乐趣,充满了目标的生活,紧张的,很刺激,每一点进步都令人欣喜,最后,像狂欢一样,彻底的放松。”
成才忽然想起那个夜晚喝醉了的吴哲那样疯狂的跳舞,摇摆中看到他闪着星光的眼睛,璀璨夺人。如此动人的男人应该被无数人追求,让无数人疯狂,而不是被一个混蛋吸引全部的目光。
“你什么时候会放开他?”成才问道。
吴哲笑了笑:“快了。”
当你的光环在我面前都消失,当你所能做到的事我也能自己做到,那么,你还有什么值得我去为你旋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