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厨师+番外——汤姆蒂姆桃

作者:汤姆蒂姆桃  录入:08-01

文案:

小厨师于佑,经过将近十年的兜兜转转,还是回到了平静的故乡小城。过去的喜怒哀怨,不过也就是人生的历练,过早地经历完整……

平凡的小城,平凡的生活,身边的美食和友善的朋友,如果没有出现那个艾尔温·卡顿,就这样过掉似水流年,好像心满意足。

如果说于佑的停留是因为小城是他最终的故乡,那么卡顿的停留,也许一开始是因为那些质朴的美食,而后,却是那个小厨师。

内容标签:美食 都市情缘 天作之和

搜索关键字:主角:于佑┃配角:艾尔温·卡顿;松涛;叶扬┃其它:小城故事;美食;温馨

第一章:萝卜牛肉丸汤

“里面的位子早就没了,你真想在这儿吃,就让老板娘在外边支个桌子。”

“要不我们还是去房记吧?也不差?”

“就这吧,我就想吃牛肉丸嘛。”

一家三口还在小饭馆门口游移不定,老板娘已经忙中抽空迎了出来,“怎么样?我在外面给你们支个桌子?真是过意不去,里边都坐满了。怎么?小姑娘不愿意在外面吃?”干干脆脆也心直口快,却一点儿也不膈应人。

“嗨,我可是专门来吃这儿的牛肉丸的。”小姑娘一撅嘴,继而又笑开了。

“我给你们摆桌子去。”话音还没落呢,老板娘已经把桌子在外边打开,椅子也拉过来摆好了。

一家三口便在这小饭馆的门口坐了下来。明亮的路灯透过路旁的枝叶照过来,加上店门口的顶灯,倒也显得亮堂干净。小饭馆里确实是满座儿了,俩包厢合着“大堂”里的两张餐桌,确实小,都满了。又有一家人走了进来,看到这番情形也不得不苦笑,“还得等多久呀?”

“也许得七点呢,要不你们等等?里面那桌快吃完了。”老板娘刚上完菜从一个包厢出来,急匆匆应了一句又跑到厨房里,同时又有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从厨房里端着砂锅走出来,刚好正面遇上还在原地的那一家人,随即羞涩地笑了笑,“您再等等?”脚步却没停地往门口走去。

一家人也就拿着叠放在一边儿的塑料凳子坐下来耐心地等。

“萝卜牛肉丸汤。”于佑把砂锅放在小桌子上,一抬眼,发现是经常来光顾的一家人,就笑着对小姑娘说,“快开学了吧?”

“快了,”小姑娘回答起来有些有气无力,接着又跟想到了什么似的,“你们这儿生意这么好,现在周末都得订座儿了吧?”也真是这样,小饭馆由两个包厢一个小厅组成,满打满算在店铺里能摆开六张中等的圆餐桌,一碰上人多,就只能往外摆,跟大排档一样。可小饭馆却比大排档干净得多,至于味道,比起那些比排场的大酒店更是不逞多让。这是因为一个饭馆要想在居民区附近立足,没有卫生和独特的手艺这两点,是万万不可能的。所以你要是在花城这座小城市里边找美食,往几个居民区附近找起准没错。

“最近还真是,”于佑点点头,就往厨房走,现在真是晚上最忙的时候,“请慢用。”

等到这个周末的最后一天晚上终于到了打烊的时候,于佑已经累得连根手指头都抬不起来了。老板娘收拾好退了出来,老板和于佑一起把卷帘拉下,“小伙子,辛苦啦,明天好好休息!”老板娘拍拍于佑的肩,正当于佑要走,又突然说,“嘿,差点忘了,明儿要试菜!”

于佑欲哭无泪,得,还是赶紧回去洗洗睡,试菜总比开张来得轻松点。虽然试菜也比原本期待的歇息来得累,于佑还是惯性地往好处想。

于佑租的房子就在小饭馆附近的居民区里面。这栋楼原来是某市直机关的家属楼,有一定年份了,楼道不宽,房子也不大,排水之类的基础设施倒是勉强跟得上,在这样的小城市里,租金自然也就便宜。刚打开楼下已经失去对讲功能锈迹斑斑的铁门,就听到房东在身后打招呼,“小于,下班了呀?”这个时候大概十点,对于大城市,夜生活还没有开始,可是对于花城这种小城市来说,已经到了店铺打烊的时间。

于佑回头一看,他家房东梳了个马尾盘了起来,薄大衣下是一身跳舞的紧身衣服,正笑眯眯地看着他呢,两人一前一后聊了些琐事,末了房东又说,“金阿姨今天煲了老火汤,待会来喝,就当宵夜。”要是拒绝,永远都是那句埋怨的,“你这孩子,这么瘦瘦的,还不好好补补?”

于佑不得不承认,无论几次见到房东太太,他都不由自主地把她当做二十多岁的小姑娘来对待,直到她用类似慈母一般的口吻劝他来自家喝汤吃饭。这绝对不是因为房东太太,闺名唤作金素梅,人到六十还保持着不输给二十多岁小姑娘的好身材,身量高高,双腿修长,连小肚子都没有,而是因为那股子永远处在青春年少的活泼劲儿,和常年担任舞蹈老师养成的那种优雅。

“好的,”于佑又一次只好妥协,“我洗完澡过去。”

第二天试的菜是于佑自己琢磨出来的,乌豆焗猪尾。起来的时候不算太早,幸好早跟熟悉的肉档老板说好了,留了几斤特别好的猪尾,又买了新鲜的乌豆,作料也是中午忙活了一中午调好的,等热气腾腾的新菜端上桌,老板娘两口子已经被那香气所吸引。按着作料的浓淡做了几份,等老板娘尝完,那份粉底过塑的老菜牌又要重印啦。

试菜之后又是周而复始忙碌的一周。周五晚上于佑正在店里帮忙收拾着桌椅,就看到那熟悉的小姑娘跳了进来,顺手拿起菜单“诶,你们又出新菜了?”

“是啊,”于佑把桌子收起来,“你又从学校回家改善伙食了?”

“嗨,也不远,就在一个城市,不回家多浪费呀。你不知道我们食堂那个伙食,简直了都……”这姑娘就是一吃货不用解释。

于佑边听边笑。

“诶,差点把正事忘了都,明天给我留个位子吧?大概五六个人。菜嘛,到时候再点。”

“同学生日?”于佑想,现在的孩子过生日都不会到这样的小饭馆吃饭吧?

“不是,是要请一个老师。”小姑娘一脸正经地说,“我跟你说,这老师可!帅!了!”

“怎么,想先征服人家的胃?那得自己做呀。”于佑笑得更欢了。

“于佑大厨,您的思想真复杂!”小姑娘也不恼,“定金得多少?”

“定金就不必了,我给老板娘说一声就成。你记得别来的太晚。”

“谢谢啦!”小姑娘乐颠颠地走了。于佑边笑边想,这还是个无忧无虑、同样也不知人间辛苦的孩子啊。

“帅不帅!”小姑娘第二天晚上还来得挺准时,招呼着一同前来的几个同学坐下来,抬眼就望见于佑从厨房出来,忙蹦了过去。

“这就是你那老师?”于佑有些惊讶地看着跟在学生身后进来还没坐下的外国人:很高,身材锻炼得很好,略长的金发随意地束着,长相的确很英俊,“有点像布拉德皮特。”

“大家都这么说来着!”小姑娘听了更加兴奋,“于佑你行啊。”

于佑笑笑,把菜单递了过去,“喏,让你的皮特点菜吧。”

“大厨您也来介绍一下呗,我想尝尝新菜。”小姑娘说完就拉着于佑走到了他们的饭桌旁,郑重其事地为其他人介绍了这里的“首席厨师”于佑。老板娘在一边忙进忙出看到,也忍不住笑。

“老师,这家店特别好吃。您搬到附近可以常常过来的。”小姑娘把菜牌递给身边的同学和外国人,说完还得意地看看于佑,一副“我又给你找了个主顾”的模样。于佑无奈地也冲她笑笑表示感谢,心里却想东西方饮食差异这么大,之前他在外边当厨师的时候,就见过外国人接受不了真正的中餐,有些还对豆类之类的常见制品过敏,非常难办。

正想着,外国人已经把菜牌递给了旁边的学生,对他微笑着说“我就点乌豆焗猪尾吧。”那中文还夹杂着点口音,淡蓝色的眼睛却都笑弯了,特别真诚的样子。

于佑心里一顿,正想开口,就听小姑娘在一边说,“这道菜原来的菜牌上没有哇,于佑大厨,又是新菜吗?你研究出来的?”

于佑轻轻点头,还是提醒了一句,“这道菜偏油腻,对豆类过敏的人也不能吃。”在座的一些孩子还有点不知道于佑是什么意思,一般来点菜的不都是要好好推荐的吗?那外国人倒是马上理解了于佑的话,还是那样笑着,“我没问题。在座的各位应该更没问题了。”心里又对眼前白白净净的年轻厨师有了更深的印象,他在这座小城还有之前去过的中国城市待了有些日子,却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细致,前来特别说明的厨师,又说,“是新菜,更要尝尝。”

小姑娘最后又点了道萝卜牛肉丸汤,于佑写好单,收了菜牌回厨房开始忙碌起来。小饭馆已经开始热闹起来。又一个周末的饭点到了。

进进出出的客人多是附近的居民,在这个外国人不多的小城市里突然在熟悉的饭馆看到一个金发碧眼的大个子坐在大厅总是少不了多看几眼。就连老板娘都忙里偷闲对于佑说,“哎,你别说,那个外国人长得还真挺帅,而且长得这么高大。”于佑即使在旺火中颠锅炒菜这么大声响中,还是听到旁边的老板哼了一声。

又炒了几个菜,看着旁边炖的东西好了,就往厨房外边端,跟老食客寒暄了几句,发现旁边小姑娘他们一桌已经吃完了。“于佑大厨,今天的菜都很好吃。”小姑娘跟于佑说话的档儿,那外国老师已经去前台跟老板娘买单了,够入乡随俗的。小姑娘倒急了,“嘿,老师,说好了我们请你吃饭来着。”

外国人摆摆手,“我还要谢谢你给我介绍这间饭馆呢。而且今天怎么说也算我的乔迁之喜,我请客是应该的。”

一席话说得大家都笑了。于佑想这外国人还知道乔迁之喜,这在中国应该没少待,门道都清清楚楚,可不是什么“蛮夷”。

外国人看大家都被逗笑了,也跟着笑了起来,又对于佑说,“今天的菜真的特别好吃,我想我会常来的。”

第二章:乌豆焗猪尾

这家叫做“爱乐”的小饭馆每逢周一都不开门。住在附近常来光顾的人都知道。老板和老板娘两口子都不是那种拼命赚钱的性格,有时间赚钱,那也要有时间花,有时间休闲呐。是以于佑也有了固定的那么一天假期。只要不试菜的话。

每到这样的周一,于佑都会比平时睡得晚一些。其实平时也没必要起得太早,午市十一点才开,只要提前一个小时到饭店帮忙准备即可。晚起之后,于佑便会给自己随便张罗一份早午餐,接着去常去的音像店逛逛,淘淘那些便宜但是也有可能有好质量的碟——虽然网络这么发达,基本上想看的电影都能够搜到,可是于佑依然更喜欢把实体的影碟放进影碟机,半坐半躺在自己不大的起居室里,进入电影里面的生活。这个多年以前养成的习惯,至今未能改变。于佑甚至想过,也许喜欢上看电影,是过去这么些年的时间以来留给他的唯一一件有价值的遗物。除了影碟店,他有时还逛逛书店,有时跟老板和老板娘以及他们的朋友们去郊区爬爬山,或者到附近的古迹去游玩,有时也一个人去,有时什么也不干,就再接着睡一觉,然后起来沿着城市的河堤跑步。于佑的生活就是这么简单,简单到他刚在饭店工作时曾经每天除了白天工作,就是晚上在家里看电影,半年,一百九十天,一百二十部电影,影碟堆满了影碟机下的抽屉,多出来的就被随意放在了茶几上,直到终于被自来熟的房东太太拖去喝汤。

在这个他出生的城市里,奇怪的是他就认识上述提到的那么几个人。还有那些食客,有的来了一直来,彼此见到也会随意又亲近地交谈几句,还有的也就彼此忘记了容貌。他曾经的朋友们或者说认识的人,早已经被他留在了曾经的那些个大城市里,或许他们也终将慢慢把于佑忘记。这对于于佑来说,好像不是什么感伤的事。有的时候他会想,他不是没有过最幸福快乐的时光,就像他也不是没有过最痛苦难受的时候一样,人生不就是这样吗?他不过是提早去经历了种种,又有什么可以抱怨和后悔的呢?

这个周一的下午于佑美美地睡了一觉,然后换了一身运动套装出了门。去了趟银行,把单据之类的东西揣进兜里,于佑就跑上了河堤。

这个城市最美丽的地方之一,也就是在河堤这里。河水巧妙的在城市间拐了一个不小的弯,好像把城市的一半围成了一个小岛,几座桥呈放射状各有特色地联通河流两岸,而依傍这河流修建起来的河堤,经过几次绿化建设,变成了最好的公园。于佑就出生在这座城市里,河堤附近曾有他的家。只是这么多年以后他再次回来,却再也找不到一点当时那栋老房子的痕迹,好像一切只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一个梦,久到他都不记得细节,就如同那些离他而去的血亲和童年一样。

于佑摁了下放在风衣口袋里的MP3换了首歌,慢慢的跑下河堤。从开始跑步以来,他有计划的根据自己的体能在不断地增加路程,现在于佑根据跑步经过的桥来预计,应该来回有8公里了。看看手表,今天速度也提高了些。于佑不经一笑。他就是这么简单的人,连快乐的缘由都很简单。

正跑着下河堤,冷不丁听到后边“叮铃”一声车铃响。于佑原以为是后面的车催他让路,于是自觉地跑到一边,然而却是又一声铃响,还有人紧接着对他打了声招呼。

于佑回过头一瞧,是从上次经小姑娘推荐之后就经常来小饭馆吃饭的那个老外。之前还说“乔迁之喜”,原来他真的也是住在附近。于佑也冲着对方打了招呼:“你好。出来骑车呢?”

“是啊。”对方认真地点点头,“天气那么好,就绕着城市骑了一圈。”

于佑这个时候已经跑下了河堤,来到了人多的体育场附近,便调整节奏慢了下来,渐渐过渡到了走路。那人居然也从自己看起来很专业的自行车上跳下来,推着车走到了于佑身边。

“你刚来这里不久吗?”于佑主动起了个话头,拿掉了耳机。

“啊,上个月刚到大学报到。在那儿主要教英语。”末了又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补充道,“嗨,我一直都忘了自我介绍来着,我叫艾尔温·卡顿。你可以叫我艾尔温或者卡顿。”

“我叫于佑。”于佑心里默默念了两下对方的名字,确认自己记住了,要不以后要叫人,一开口变成了“皮特”那多尴尬。这么想着又无意中看到了对方一如一开始笑得那样真诚的样子,感慨这家伙真的跟布拉德皮特很像啊,还是说对于外国人的模样,只要轮廓差不多自己都觉得一样?

“‘爱乐’逢周一都不开门吗?”

“对的。忙活了一个周末,实在是想放个假,老板也都这么想。对于我来说当然也就更是好事啦。”

“这个城市比我之前去过的其他城市节奏慢得多,环境也很好,简直像欧洲似的。不过人更热情开朗,比欧洲更好。”

“你很喜欢这里?”于佑听了毫不掩饰地有些骄傲地笑了,这里是他出生的地方,他曾经和现在的家,对脚下这片土地当然有着很深厚的感情。不管艾尔温·卡顿的溢美之词是不是有夸张的成分在内,于佑都觉得很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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