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感觉让罗定十分的不安,他想尽一切办法想要将沈晨霭给握紧,但是沈晨霭却一直都在挣扎。
这一次沈晨霭又提出想要独自出去工作,这一点更是触动了罗定本就敏感异常的神经,在他看来这就是沈晨霭开始要挣脱自己的方法,而他却绝对不能够容忍沈晨霭的离开。
沈晨霭实在是没有预料到罗定居然会是这样的一种反应,听过他的控诉之后,沈晨霭觉得自己的心里也是酸酸的,于是他哑着嗓子哽咽的说道:“你没有不好,你就是太好了才会让我像现在这样。但凡你有一点能让我挑出毛病的地方,我也就不用天天辗转反侧纠结的快要发疯了。”
听到沈晨霭的回话,罗定充满希意的问道:“那你为什么还是不肯接受我?”
见罗定这一次是一定要刨根问底儿了,沈晨霭索性也就豁出去了,他抬起头红着眼睛指着自己冲着罗定说道:“我,你在仔细的看看我,我不会做家务,性子也不够温柔,又傻又呆又没有情趣,满脑子的不合时宜,每天只想着怎么混吃等死,我就是一个这么猥琐的人。可是你不一样呀罗定,你上过战场,立过大功,你头顶天地,靠着自己一个人闯出了现在的成绩,你是个英雄,配我这样的,你不觉得白瞎了你这个人吗?”
罗定在沈晨霭的心中一直都是闪闪发光的,哪怕是他对自己做过再多的事情,这种光环都从来没有消失过,光亮一直都围绕着他,却也让沈晨霭不敢靠近,他不知道这种情绪是不是自卑,但是这的确让他止步不敢前行。
罗定闻言露出哭笑不得的表情冲着沈晨霭说道:“你不是我,你怎么知道什么才是我想要的我把你带回来的时候,你不但呆傻,连照顾自己都没有办法做到。可是就算是那样,我还是中意你,毫不犹豫的把你带回家,精心尽力的照顾你。当然你能变好这算是意外之喜,但是对我来说,这些都不重要,只要你还在我身边,那一切就都是安好的,我不会在奢求别的什么,我感谢上苍让我遇到了你。”
罗定的话让沈晨霭又想起了自己刚来到这里时的样子,他抱着自己的头窘迫的说道:“我当时狼狈成那样,你都能看上,你到底是瞎了那只眼睛?”
罗定闻言轻笑了一下回到:“不知道,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自己就是中意你,从你痴傻呆涅的时候就中意你,到现在还是没有任何的改变。”
面对着罗定的深情,沈晨霭不知道要怎么回应,他抱头蹲在地上,苦恼的揪着自己的头发。
罗定到底是心疼沈晨霭的,他见不得沈晨霭苦恼的样子,所以蹲在他身边轻声的对他说道:“你不必这样,如果你现在没办法给我答案,那我也不会强求,只要你能够留在我身边,我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正蹲在那里纠结的沈晨霭听过罗定的那些话后,就觉得自己心里面暖暖的,此时他却突然想起了自己原来的同事之中,一位老大姐曾经说过的一句话。
她说想知道你选的男人对不对,不是看他肯不肯送你玫瑰钻戒,或者是烛光晚餐,而是要看他在你最最倒霉的时候,是一脚把你踢开去寻找他新的幸福生活,还是弯下腰扶着你两个人一起走过最坎坷的那段路途。
如果哪一位姑娘遇到的是后面的那一种,那么恭喜你,你绝对是找对人了,不要害臊的马上扑过去把他抓牢吧,你绝对会在他的身上找到你一生的幸福。
现在这样的机会就被沈晨霭给遇到了,这个在他最狼狈的时候把他带回家里细心照顾的男人,绝对属于后面那一种。虽然他不是位姑娘,但是他一样想要幸福,于是在感情上面一直都很软蛋的沈晨霭这一次决定要爷们一把。
想到这里他松开抱着脑袋的双手,伸过去耗着罗定的衣领子对着他说道:“你要知道,我可是一贴超级狗皮膏药,你不打开包装用也就罢了,一旦被我贴上了,那可就扯不下来了,我会一直粘着你,到你死都不会松开,一直跟着你到棺材里面。”
罗定闻言哈哈大笑,用力的将沈晨霭抱进自己的怀里,开心的对着他说道:“对你这种狗皮膏药,我可是求之不得,到时候我把自己的棺材修的大一些,够我们两个能一起躺进去的,好不好?”
沈晨霭闻言红着脸,从来都没有谈过恋爱的他实在是不知道要怎么回答,而罗定也没有强求他的答案,他只是站起身子,将沈晨霭给抗在背上,一路小跑着回到了家里。
当天晚些时候,一直都是睡在东屋的月桂和小山得到了一个消息,说是从今天开始,他们两个有自己的屋子了,西屋那边都已经收拾好了,他们两个今天晚上就可以搬过去住了。
晚上,月桂给睡在炕头的弟弟拍觉,自己则疑惑的盯着关紧的屋门,心想着叔叔作为家里的头狼,这是重新的划定地盘了吗?
然后她又开始掰着指头算起自己现在的地盘,弟弟是一定要在里面的,小叔和陈奶奶都对自己很好,也要把他们划进来,至于叔叔,月桂歪头想了想,那个是头狼,太强大了划不进来,自己还是乖乖的接受领导的好。
第28章
沈晨霭第二天一早起来神清气爽,昨天晚上他们什么都没有做,只是相互拥抱着安睡了一个晚上。
经过上一次的大爆发,两个人的关系也算是彻底说开了,这样也好,总这么捂着沈晨霭也快要受不了了。现在他觉得自己的心里宽敞多了,以前那种束手束脚的感觉如今已经彻底没有了。
心情大好的沈晨霭经过一番思量,最总还是决定去昨天问过的那家书店应聘,不为别的,他只是想要试一试,看看仅凭着自己的力量,到底能不能在这个世界里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把这个想法与罗定说过之后,他虽然还是有一些不放心,但最终还是同意了,因为沈晨霭与他保证,只要有一点的不适应,他立马就离开,绝对不让自己吃亏。
而且那个小老板也说过了,是因为这段时间他有事情脱不开身,才招一个人过来临时帮几个月忙的,等到忙过了这段时间,说不定人家就不用自己了,到时候他要是还想出去工作,肯定只去他们自己家的店铺。
最后那句话才是最让罗定安心的,沈晨霭原来与他说话的时候,都是你的什么什么,现在说话却是咱们家怎样怎样,这样称呼上的改变让罗定觉得异常的欣喜。
这两个人都是初尝爱情,如同毛头小子一样,都在小心翼翼的守护着这份得来不易的甜蜜,两个人细心的体会着彼此的心意,学着怎么去呵护对方的感情。
这天一早,徐简一打开店门,就看见昨天过来应聘的那位‘富家公子’一脸笑意的站在他家书店的门口,他旁边还跟着一位黑着脸的高壮汉子。
看样子黑着脸的这位就是那位‘富家公子’的家人了,这次一起过来是同意他出来工作了吗?
可是看他这脸色也不太像呀?这二位到底是怎么商量的?
带着满肚子的疑惑,徐简还是十分和气的对着门外站着的二个人询问道:“学生徐简,是这家小店的东家,敢问二位这么早过来可是有什么事情要找在下?”
沈晨霭闻言笑着说道:“小老板,是我呀,昨天下午过来你这里应聘的那一个。我已经与家里的人都商量过了,他允许我到你这里来工作了。”
徐简闻言转头看向罗定,罗定对他一抱拳客气的说道:“在下姓罗,单名一个定字。身边的这位是我的契弟,姓沈复字晨霭。他这次出来劳烦徐东家你多多照顾了。”
听着罗定在那里自报家门,沈晨霭的嘴角一个劲儿的抽抽,还好他没有说自己户籍上的那个名字,沈晨霭也是昨天晚上才知道的,自己现在的脑袋上已经顶上罗定的姓氏了,在与外人介绍的时候,沈晨霭的正确叫法应该是罗沈晨霭。
这是一种多么让人蛋疼的叫法,沈晨霭私以为这还不如女子的罗沈氏好听,最起码罗沈氏让人一听就能够知道身份,而他的这个新名字,猛然一听还以为叫的是个日本人。
就在沈晨霭再心里吐槽那个罗沈晨霭的时候,通过罗定的自报家门,徐简已经想起来这个黑脸大汉是谁了,这位就是前面那条街上罗家肉铺的东家。
徐简的性格比较安静,用一个现在的词语来形容一下那就是宅,平时大多数的时间里,他都是待在自己的店铺和铺子后面的家里,偶尔出去一下,也只是与几个同学在文化街上面逛一逛,很少会去别的地方。
罗定这个人徐简也听说过,但是因为生活的圈子不同,人他是从来都没有见过的,不过真没想到,他与这位凤城名人的相见,居然会是在这么一种条件之下。
虽然心里面觉得这件事情还是有一些不太靠谱,但是他昨天确实是答应过罗定的那位契弟,说是只要他家里人同意,自己就会雇用他,话都说出去了,人家家里人也真的同意了,所以徐简还是回道:“你太客气了,有人能来帮我一下,我就能轻松不少。不过罗老板,我这里的工资真的不高,每月只有800文,再加一顿中午饭,这个条件您要是觉得可以,那么我就没什么问题。”
这个月钱给的不高不低,罗定闻言转过身去看沈晨霭,就见他连连的点头,罗定见状只好无奈的说道:“那就麻烦徐东家你多照应了。”
就这样沈晨霭成为了徐简书斋里的一名小短工,他的工作到是不太累,无非就是记一记店里每种各籍的种类的摆放位置,在有客人登门的时候招呼一下,帮着找一些他们需要的书,没人的时候他还能够坐下来歇一歇,翻翻自己没看过的那些书。
徐简的书斋因为种类齐全,价格也合理,所以在凤城这个地界上还是有不错的客源的。
话说书籍这种东西,在这里的价格是真不便宜,最常用的诸如《论语》、《大学》、《礼记》等四书五经,最便宜的也要150文一本,其余的一些不太常见的书籍,卖的就更贵了,要价200、300文都是少的。
除了经营书籍之外,书斋还代卖各种字画和名人墨宝,书斋里单独有一面墙,上面挂的都是各种代卖的书画,大乾秉承了唐王朝开阔豪放的气魄,所以书画之间并不拘泥于什么派别与画法,这一点从那面代卖的墙壁上也能够体现的出来,虽然那面墙壁并不大,但是上面书画的风格五花八门,让人看着还真有一种百家争鸣的感觉。
沈晨霭曾经侧面的像徐简打听过,得知代卖所得书店与书画的主人是三七开,这让沈晨霭的眼前一亮,作为一个祖孙三代都在从事古籍书画修复工作的家庭,沈家对于子孙后代的文学修养以及笔下的功夫都是要求极为严格的,沈晨霭的书画水平不敢说是大师级,也绝对有一流的水准。
如果书店代卖的生意做的真好,那他倒是可以在这方面去下下功夫,不就是搞搞艺术创作吗,要怎么做他很熟悉的,各种字体和风格的画作都难不倒他,不过现在最好还是再观察几天,看看往来的客人们到底喜欢哪一种风格的书画。
第29章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沈晨霭发现凤城这边的人们在书法上还是更偏爱欧体,除此之外彦柳体也很受一部分文人的喜爱。而在书画上面,写意山水是最受人们欢迎的,另外工笔的花鸟在这里也有很大的市场。
了解到这些之后,沈晨霭便开始准备东西,这一天他趁着店里没有客人的时候,将自己准备好的笔墨纸砚都拿了出来,然后便展开白净的宣纸,开始在上面挥毫泼墨。
为了试探一下众人对他书法作品的反应,这第一幅作品沈晨霭还是选择了模榻,他铺平宣纸台笔挥毫,扬扬洒洒的在宣纸上面书写了起来。
沈晨霭这次选择的作品叫做《多宝塔碑》,是唐朝大书法家颜真卿的代表作品,这部作品笔力雄厚,结构方正,气势宏大,笔法圆润,为历朝历代的文人墨客所推崇,至今还是人们临摹次数最多的一幅作品。
如此上称的大家之作,从古到今自然都少不了临摹的人,沈晨霭穿越之前所工作的那家考古科研所里,这幅作品有科考价值的临摹品,他们每年最少都要修复四五件。
这么频繁的修复工作,让沈晨霭对于这幅作品的一切细节都了然于心,所以这次动笔,他毫不犹豫的就选择了这幅作品。
凝神静气,挥墨泼毫,沈晨霭神情专注下笔有神,不过半个多小时,就将近千字的《多宝塔碑》默写完成了。
挥手写下最后一笔,沈晨霭将握着的毛笔放下,展开那副新创作出来的《多宝塔碑》,沈晨霭上下左右的打量了半天,最终满意的点了点头。
别看他有大半年没有动笔了,可是这功力还是没有退步呀,这篇《多宝塔碑》写出了他巅峰之时的水准,这还要多谢小时候他学书法之时,爷爷常常将这篇碑文当成他的字帖。
观察了许久之后,沈晨霭已经确定这幅作品是没有任何问题了,于是他重新提笔,在宣纸上的空白处提上了甲丑年十月初五,云雾散人临摹于凉州凤城。
最后这句话是他们这一行里的规矩,因为常做修复的生意,所以他们这些人基本上手底下都有绝活,有时候临摹出来的东西几可乱真。
为了不发生误会,引起什么不必要的麻烦,他们在临摹过古人的名作之后,都会在上面显眼的地方留下时间与名号,这是避免有人用他们的作品鱼目混珠的一种方法。
至于云雾散人这个名号,是沈晨霭以前常常会用到的一枚闲章,是他过去的好友,一位金石雕刻家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上面的云雾二字正好暗含了霭的字义,这样用心的礼物,沈晨霭自打收到就很喜欢,一直都在自己创作的作品上使用它。
现在沈晨霭来到了这里,那枚深得他喜爱的闲章却被留在现代,再也拿不回来了,为了纪念那枚闲章和那段友谊,沈晨霭决定以后还沿用云雾散人这个字号。
沈晨霭将那副新创作出来的颜体版《多宝塔碑》铺平,等着上面的墨迹干掉之后好在将它框表起来,然后拿给小老板去看,如果他满意的话,就在店里找个地方挂起来,等待有眼光的人将它给买走。
正这么想着,沈晨霭便起身想要将散开的那些笔墨都收起来,一回身去发现店里的小老板正站在自己的身后,目光炯炯的盯着那副刚被创作出来的《多宝塔碑》。
沈晨霭被身后突然出现的身影吓了一跳,手上的墨盒差点没冲着他丢过去,在发现那个人影是徐简之后,沈晨霭松了一口气说道:“小老板你走路怎么不带声音的?突然看到你在后面,吓死人了。”
徐简闻言恍惚了一下,然后很快的回神说道:“真是抱歉,我本来是想过来问问你中午想要吃什么的。没想到却看到你在这里练习笔法,我见你已经入神,就没敢打扰你。没想到却吓到你了,真是对不起了。”
沈晨霭闻言也听不好意思的,本来是到人家这里工作来的,现在却偷偷的写起了书法,这也算是一种变相的偷懒吧,偏偏还被老板给抓个正着。
怎么想也觉得是自己不对的沈晨霭此时只能十分尴尬的回答道:“没事的,是我自己胆子小,和老板你没干系。我中午吃什么都行,不挑的,小老板你的手艺很好的。”
当初讲好了是要管中午饭的,徐简也依言这么做了,只不过就他们两个人,徐简也就不再外面叫什么,而是自己下厨做给沈晨霭吃。
徐简闻言和气的冲着沈晨霭笑了笑,然后继续观察那副《多宝塔碑》,越看面上的赞赏就越明显,他看过之后冲着沈晨霭说道:“除了颜体,你还会什么?”
被问到了自己的专业问题,沈晨霭十分骄傲的冲着徐简说道:“我还会欧体、柳体、仿晋体,馆阁体都可以。书画也没有问题,人物山水,花鸟鱼虫都行的。”
徐简闻言惊讶的看着沈晨霭说道:“你会这么多东西,为什么还要来我这里做小工?随便怎样你都可以找到一个不错的饭碗吧。”
沈晨霭闻言有些窘迫,他不好意思说自己什么都不懂,所以不敢乱跑,只能含含糊糊的回到:“我这不是和小老板你投缘吗。对了,小老板你帮着看一下,看就凭我的水平能不能将作品放在您的店里寄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