煞气之类的知识,是他跟着那谁四处出击的时候向偶然遇到的“老鬼”打听到的——那老鬼人倒是不错,对后进很是提携,朝他进行了大量相关教育……例如他为什么被迫跟着人走。
老鬼说,那是因为牵挂——他死的时候,在这世上还有牵挂。
而这牵挂……十分不幸的和那个谁有关系。
秦华琅点头,说得不错——他死的时候,满心想的都是怎么把那人拆骨扒皮。
所以他会附到那块琉璃上,又因为琉璃被人拿走,他也会跟着琉璃走。
至于他为什么没法动那人……原因倒也简单。
“那个人……是不是不信鬼神?”
“……是。”
“我曾经听说过,如果有人是真心的完全不信鬼神,那他不见鬼形、不闻鬼音、不触鬼身——即便是再怎么张狂的厉鬼,对上这样的人,都没了办法。”
换言之他啥都不能做就是了?
“不过……既然你与他之前有些牵扯,那么也有些办法……修炼吧,如果你在被鬼差带走之前有机会好好修炼,也许能修炼到可以伤他的地步……”
“……是么。”
修炼么……也可以啊。
至于“鬼差”……
“那游魂,速速与我……哎哟!”
“不是我不想跟你走,问题是我似乎不能走……”秦华琅冲着那边的无常笑得很是狐假虎威。
那人身上的古怪力量,对他仅仅是一层极为柔和的屏障,对其他一些鬼鬼怪怪的,就是灾难了。
秦华琅很得意——如果让那边的家伙知道他现在无时无刻不在呵护着他,那家伙会怎么样?
哼哼……
哦,对了,他现在不能再用“那家伙”“那个人”之类的词汇了。
跟着他也有些好处,至少,他以前不知道的那些事情,现在知道了。
他的名字是包炯。
警察。
“……原来你真的……没跟我说过任何一句实话啊。”
从名字到过去,甚至包括了那张脸。
警察倒真是不惜工本,挺漂亮的一张脸愣是让他们给整丑了。
看着拆掉脸上绷带的包炯,秦华琅由衷想。
不过也难怪,顶着那么一张娃娃脸,要想在他手下混出名堂……大概会有不少人怀疑少爷他的性取向是不是不正常。
就是这么一个满口谎言的人,居然让自己深信不疑,甚至……
……哦,不对。
秦华琅扫了眼包炯的资料,嘴角微微一挑。
他至少说了一句实话。
那就是,这家伙确实……属狗。
“……哈。”
随后的日子,秦华琅被迫和包炯同起同住同行同吃……哦,最后一条作废,毕竟他已经没了那能力。
然后,顺便看着一些很有趣的事情,例如……
“拜托,这孩子找不到妈妈了!”
于是他就可以幸灾乐祸的欣赏包大警官是如何低着头小心翼翼哄着小女孩顺便接受对方不停抹到自己崭新警服上的鼻涕眼泪的……
包炯脸上的表情很柔和——秦华琅一直无缘得见的那种柔和。
不过也不奇怪,曾经的他是自己的左膀右臂,若是天天那么温柔反倒会让人觉得不自在……
秦华琅注视着包炯的表情,嘴角勾起一抹轻微的笑。
当然,包炯不可能随时随地都衣着整齐态度严肃,毕竟他完全不清楚还有个人一直飘在自己身边,而秦华琅根本不可能离开包炯。
于是他被迫看的不仅仅是《人民的好警察包炯》,还有《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论男性的邋遢天性》、《人体艺术之偷窥篇》……等。
秦华琅永远都想不到,他会有沦落为偷窥狂的一天。
而包炯永远都想不到,他会随身带着个偷窥狂。
所谓世事难料,正是如此。
第三章:秦华琅番外·贴身守护者
如果日子这样过,其实也还算差强人意——虽说包炯看不见他,不过秦华琅对自己的耐性有信心,大不了他等包炯死了再吓他一跳——除非包炯能唯物唯到自己死之后立刻散作星星碎片……
秦华琅觉得这一天并不会太晚,包炯这样的人明显不懂什么叫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冲锋在前享乐在后,除了坚决不碰烟酒之外也没什么符合养生学的习惯……就算是老天因其人品青眼有佳,估计他也等不了百年——除非科学发展迅猛人类平均年龄突破一百五。
反正就算当鬼也有许多乐趣,至少能看到很多在当人类的时候看不到的……
可他没想到的是,很快,他就有机会了。
“叛徒!”
那个人他认识,是他特意百般周折找来的棋子,供他吃穿用度供他父母妻儿,只求有朝一日能帮他复仇……
当初只是觉得不能像父亲一样死得窝囊郁闷,却没想到这步棋……真有用上的一天。
还是用在他身上。
他扫了包炯一眼,对方的脸色泛着白,脸上的表情很复杂——带些震惊、带些恍惚,带些……
痛苦。
不知道为什么,他出手了。
好歹也“修炼”了那么久,一点力量……还是有的。
那颗子弹,被他推偏了。
秦华琅看着包炯被同事一把推倒,看着他培养良久的棋子被一群警察当场逮捕,看着……
看着他失魂落魄的样子。
“喂,你不是不在乎么?”
空荡荡的室内,秦华琅忽然开口。
他知道他听不见,可是……
“那你为什么,又露出这副鬼样子……包大警官?”
看着坐在那里的包炯,秦华琅的唇角勾起嘲讽的笑。
“看来我救你还真是救对了啊……与其让你以一个‘烈士’的身份毫无负担的死掉,不如……让你这样活下去。”
“哼、哼……”
没错。
这样让他活着,比让他死了好……
出乎秦华琅意料的,即便陷入了严重的精神衰弱状态,包炯依旧死撑着不肯放弃警察的工作。
家人老师同事一起劝阻也没用,那个人死也不肯松口——而考虑到他的功勋和性格,又实在让人忍不下心,强行剥夺他的骄傲。
“坚持到这个地步,有什么意义啊……”
秦华琅叹了口气,跟着包炯上了飞机。
目标是美国,前往参加某知名大学的犯罪心理学研修。
同时,也接受某知名心理医生的诊疗。
嗯,诊疗……诊疗。
秦华琅悠哉游哉地欣赏着眼前的戏码。
在他下面,那个圆滚滚胖墩墩一张十分柔和的圆润红脸的老心理医生正一脸忧郁地看着包炯:“莱特,你这样让我很不好办……”
“怎么了?”包炯的英语略带口音还有些生硬,不过来了美国这么好也略微磨了过来,变得比较流畅。
“莱特……”
“……?”
“我希望你能认识到,我并不是一个刑讯逼供者……”
“这个……我当然清楚……”
“那么,你为什么要以你们国家的革命者的态度对待我呢?”心理医生忧伤地说。
“……”
“你知道么,我觉得你躺在我的床上的时候的反应并不像是一个需要帮助的病人——而是一个面对严刑拷打依旧宁死不屈的烈士!”心理医生继续忧伤地说。
“……我很抱歉,”包炯似乎犹豫了一下措辞,“但是因为我之前的任务……我接受过相关的训练,不太容易进入无法控制的情况。”
卧底不可能被三杯酒套出话来,他的训练相当严格,也因此,眼下……
“并不仅仅是这样。”心理医生沉默了片刻,然后说道,“你在排斥。”
“你在排斥说出你心里的真实感受……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吗?”
“……对不起,我很抱歉……”
心理医生叹了口气:“好吧,我想我大概应该修改一下我们的治疗计划,毕竟我的计划是适用于一般人的,而不是一个革命者的……”
包炯尴尬地笑了笑,秦华琅飘在半空笑得乐不可支。
之后的日子,大概可以算平静。包炯一边上课一边接受着心理治疗,别的不说,他至少能像以前一样安稳地睡上一个晚上了。
当然,还是自己一个人——虽然有很多女同学都对这个来自东方的娃娃脸同学产生了兴趣,但是包炯洁身自好的程度令人发指。
秦华琅很满意——要是这个家伙敢在他面前跟别的女人翻云覆雨……他拿他没办法,但是折腾一下那个倒霉女人还是可以的。
不过让他有些不悦的是,依旧有不少开放的女人试图勾引……哦不,应该说邀请包炯。
处于有心无力状态也看不得别人有心有力的秦华琅眯了眼睛笑得很厚道——过不了几天,学校里面就有了古怪的传闻——那个来自东方的新同学家里面信仰了奇怪的宗教而他是受过特殊洗礼的所以一出生就被献给了神如果有哪个女人想要和他产生关系那么就要有被神诅咒的觉悟……
神的缔造者——秦华琅高高在上地飘在校园里,笑得很是大爷。
而被“神”“守护”的那个人,则对自己的背后灵正以令人发指的态度干涉他的自由交往一无所知。
嗯,无知是福。
课程结束,包炯回国。
回国之后接到的第一道命令是一纸调令,外勤转内勤,从刑警队调到信访科,官升一级。
以及特批两条:允许他随时配枪和穿着防弹衣。
全都是为了他的安全考虑,他自然没有理由拒绝。
秦华琅撇了撇嘴——他可没有留很多棋子的习惯,杀手只有那么一个,死了也就没了。他清楚,自己还不至于德高望重到有人前赴后继的来给他复仇。
就算有……难道他还罩不住这家伙么?反正他可不会让他死得那么轻松。
要有猫逗耗子的决心,让他提心吊胆的活一辈子,再在他自以为已经可以安息的时候出现在他面前。
秦华琅的计划让他自己很是满意——这是最好的报复。
所以在那之前,他会守着包炯。
一直。
第四章:包拯番外·青天不易做
开封府的人都知道——
第一,包炯在的时候绝对不要说包拯半个字的坏话,否则至少也是一记眼刀;
第二,包炯不在但是展昭在的时候绝对不要说包拯半个字的坏话,否则以温和好耐性着称的南侠大人绝对不会介意给你上一堂课;
第三,前两者都不在但是白玉堂在的时候也绝对不要说包拯半个字的坏话,否则名义上不喜欢官府走狗的白玉堂会相当介意你对他上司的评价;
第四,哪怕上面所说的那三位御前四品带刀侍卫都不在而只有公孙策在依旧不要说包拯半个字的坏话,前面那三个至多是受点精神摧残,白玉堂可能会轻微教训一下出口不逊之人,但公孙策绝对会微笑着记下这笔账,然后在日后的日子里好好清偿。
——担任开封府尹的那几年里,包拯在百姓之间的声誉更多的来自他的清名他的廉政他的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但对京城里面那些达官贵人来说,这位包龙图得到的与其说是他们的“敬”不如说是他们的“畏”……
毕竟,这年头,好官有,清官有,有背景的官员有,有实力的官员有,但既好又清还有太后罩着同时还有一文三武四个忠心耿耿的……呃……“打手”的,也就只有那一位包青天。
包拯闭着眼,靠在椅子上享受着难得的悠闲。
——展昭被他派去南方查一件疑难的案子,暂时不会回来。
——白玉堂回乡探亲了。
——公孙策忙于处理府里这个月的开销账目,大约也不会有什么时间。
公文该批的批了,该看的案卷看了,该走访的民间访了,该洗的冤情也洗了……
于是,此时,便成了他难能可贵的……清闲时间。
不会有一个不留神打起来顺便破坏公物的手下,不会有闲着没事就来找自己“切磋”的师爷,不会有永远办不完的案子……
大宋赫赫有名的包龙图那张还算得上年轻的脸上,是久违了的惬意。
其实包拯一直觉得,他之所以能成为现在这个“包青天”,完全是误打误撞。
少年的包拯性格也算得上天真烂漫,最大的爱好不是读书写字而是四处乱晃——每当听到那些说书的人说自己自幼家贫为学习不惜悬梁刺股囊萤映雪,包拯就很有些惭愧。
早知如此,他不该仗着记性好,背完了书就四处乱跑的……
其实乱跑有乱跑的好处,至少圣贤书不会教你察言观色,也不会教你揣摩人心。包拯自市井里学了辨别人情冷暖是非公道,又用一颗赤子之心把这些能耐知识用在了好的地方。于是,庐州城里不少人都知道,包家的黑炭头很擅长裁断事情,甚至比衙门里的大老爷都可靠些。
断的案子多了,被人赞得多了,包拯不知不觉也开始觉得,自己是需要向着断更多的案的方向前进的。
——当然,那时的包拯还不知道,有朝一日他会升格到有资格断皇帝的娘亲的地步……
科举、中第、入仕——包青天骑着小毛驴晃晃悠悠走“驴”上任,成了一个小县令。每天裁定一下家长里短,日子倒也悠闲。
直到有一天,四处乱逛的爱好依旧不改的包拯捡到了饿昏在树下的公孙策——命运的轮子吱呀呀地转,理论上来说很有可能在小县城呆上一辈子的包县令,就这么走上了一条不一样的道路。
公孙策是个奇人,才高八斗——可惜都不是正统的儒学,什么医卜星相琴棋书画乃至于剖尸撬门——最后一条似乎扯了点儿但是包拯曾亲眼看见一派斯文的公孙师爷拿根铁丝捅开了一斤沉的锁——样样精通,这么一个人才居然能沦落到包拯手里,足可见此人的运气已经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好”而打到了令人发指的境界。
而在吃饱喝足之后,公孙策也表现出了他那张温和儒雅面孔下好战的一面——在旁观了包拯破张三李四争牛一案的全过程之后,公孙策当即提出要与包拯一战。
——我说,大家都是读书人,舞刀弄枪的……
——我说的是比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