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玫瑰——过日辰

作者:过日辰  录入:04-11

  裴郁微微点头,状似不经意道:
  “你好像,很讨厌他?”
  “谁不讨厌追着屁股后边要钱的啊。”丁胜脱口而出,说完,又立刻意识到什么,连忙赔着笑脸找补道,“当然了,谁让我欠人家钱呢,各为其主,谈不上讨厌。警察同志,你可别怀疑我啊。”
  裴郁环起双臂,似笑非笑:
  “你也知道,自己看起来很可疑?”
  “我……害,算我倒霉呗。”丁胜一摆手,眉眼耷拉下来,无精打采,“我晚上遛弯儿,从桥洞底下过,看见这玩意儿好奇,就打开瞅瞅。这塑料袋和胶布原来就有啊,可不是我包的。不瞅不知道,一瞅吓一跳,我本来寻思是哪个冤鬼叫人给弄死了,切碎了扔在那儿,再一看这金龙,好家伙,这不孟三儿吗。我赶紧又包起来,跑到你们公安局来报案。也不知道我三哥这是得罪谁了,上个礼拜还好好的,现在怎么落到如此下场,唉……”
  说着说着,还假模假样地叹起气来,做出一副伤心之态。
  裴郁略略昂首,制止了他假惺惺的表演:
  “西城区发现的碎尸,跑我们东城区来报案,你也不嫌远?”
  只见丁胜嘿嘿赔笑,连连摆手:
  “你们不是市局嘛,比派出所级别高。我三哥死得这么惨,得引起重视啊,要不然,不就白死了么……”
  裴郁沉默几秒,晾了对方一会儿,才道:
  “报案你就好好报,随手扔地上,怕人看见?”
  丁胜咂咂嘴,收敛了笑容,又恢复半真半假的诉苦之状:
  “不瞒你说,警察同志,我到底还欠着钱嘛,要是大喇喇在街上走,被人发现了来讨债,又是一桩麻烦。神不知鬼不觉把案报了,谁也不碍谁的事儿。”
  裴郁顿了顿,继续追问道:
  “报完案不走,瞎晃悠什么?”
  丁胜的目光却从一旁沈行琛的身上逡巡而过,又落回裴郁这边,赔笑解释:
  “刚才你俩不是……我还寻思能看一场呢。”
  裴郁面色一僵,正要开口,却听见许久没说话的沈行琛在一边说道:
  “看一场什么?”
  “不花钱的野战电影呗。”丁胜一脸明知故问,不可言说的笑容。
  出乎意料,裴郁却发觉,沈行琛望向丁胜的表情,并不像往常那样云淡风轻,也没有如他一贯喜欢做的那样,当着别人,朝自己含情脉脉地飞来个眼风。
  那双亮闪闪又寒浸浸的黑曜石里,流转着一些他看不懂的东西,幽深莫测,不辨悲喜。
  裴郁心中一动,不禁轻声问他:
  “怎么了?”
  沈行琛却轻轻一笑,语气也是难得的正经:
  “没事,晚上风凉,有点冷。”
  少见的端庄自持口气,裴郁却从中听出几分被刻意隐没的言不由衷。

  “警察同志。”丁胜左右看了看,焦灼之态显而易见,“案我也报完了,我能走了不?”
  裴郁看他一眼,凉凉道:
  “赌桌上不知道害怕,欠了债才开始害怕?”
  丁胜张着嘴愣住半晌,才反应过来,连忙慌着摆手:
  “没有没有,没赌……钱是我打台球欠的。”
  裴郁垂眸,懒得揭穿他拙劣的借口:
  “你最后一次见到孟三儿,是什么时候?”
  丁胜一怔,整个人都变得紧绷起来:
  “警察同志,你怀疑我?我可真的什么都没干啊……”
  裴郁抿抿唇,话语中不见感情起伏:
  “回答我。”
  “你可别冤枉我,让我想想……”丁胜歪着脑袋想了一阵,一拍大腿道,“上礼拜二……对,就是上礼拜二。那天晚上他上我家来,商量还钱的事儿,我留他喝了顿酒,完事儿他说还有别的事,就先走了。”
  上周二,也就是七月十九号。
  倒是符合对孟临溪死亡时间的推测,裴郁想。
  “后来他要去哪儿?”裴郁追问。
  丁胜头摇得像拨浪鼓:
  “那我就不知道了,那天我也喝得不少,连他啥时候走的都记不清了。”
  “你也?”裴郁问,“他走的时候喝醉了?”
  丁胜又皱着眉想了一会儿:
  “反正喝得不少,走路老想摔倒。”
  “谁能给你们证明?”裴郁问。
  丁胜眼皮一耷:
  “在家喝的,谁能证明,唯一能证明的人,这不跟这儿碎着一块子嘛。”
  他一指那截断腿,表情灰败。
  “那天晚上到现在,你再没见过他?”裴郁问。
  “真没有。”丁胜使劲摇头,“警察同志,我人都送上门来了,还能糊弄你吗?要真是我弄的他,不得连夜逃跑么,还等着你们来抓我?我是冤枉的呀。”
  见他面相和语调虽然油滑,却依旧保有几分诚实,裴郁想了想,便大手一挥,放人离开。
  丁胜冲他点头哈腰几下,还来不及站直,就一溜烟跑走了。
  这个人,五分故弄玄虚,五分实事求是,裴郁暗想,嫌疑人的身份,也许已经初露端倪。
 
 
第128章 你所谓的喜欢
  “小裴哥哥,你算过没有,已经是第几次把我弄伤了?”
  沈行琛趴在卧室的床上,一边嘶嘶哈哈地叫疼,一边回过头来,望着给他上药的裴郁。
  虽然断腿是他自个儿踩上的,但鉴于推开他的是自己,裴郁秉承着责任到人的原则,还是勉为其难帮忙上了药。
  他也是万万没想到,这红花油还能再次被用上。
  指尖传来陌生又熟悉的温热触感,白皙而滑腻的少年肌肤纹理分明,药油一圈圈徐徐抹开,混合对方身上似有若无的香水味道,如站在春天花园里将世界名画一挥而就,眼耳鼻口,赏心悦目。
  单薄骨肉间起伏的弧线,停匀得恰到好处。岁月仿佛对沈行琛格外优待,依旧保持着中学时代的体态,一半青涩,一半成熟。
  裴郁一边在心底默默感叹青春磅礴的美好,一边尽心尽力地以指作画,像对待一件值得珍视的艺术品。
  只可惜,艺术品学会了开口说话:
  “接二连三让我受伤,你可是要负责的。”
  裴郁不动声色地加重了手下力道,很快便换来对方一阵不耐疼痛的哼唧,伴着凌乱的喘息,他听在耳中,不由挑了挑眉梢:
  “怎么负?”
  “首先,嗯……你得留我住下来。”沈行琛转过头去,理所当然地掰着手指,“事务所重新修缮,甲醛味道太重,我得需要良好的养伤环境。”
  你查案过程中一趟一趟往回跑的时候,可没嫌甲醛有味。裴郁翻个白眼,到底应了声“嗯”,算作答应。
  “还有……”沈行琛回头望望他,只穿了一半衣服的身体,美人鱼摆尾似地扭了扭,“你早晚得和我上床,就当赔偿我精神损失。”
  裴郁薄唇一抿,收回上完药的手,把药油和酒精等收拾一下:
  “那我的肉体损失怎么算?”
  “小裴哥哥担心什么?”沈行琛动作蹒跚地从床上爬起来,笑盈盈朝他这边挪,“反正不是给我,就是给卫生纸,那还不如给我。”
  裴郁瞥了他一眼,不由暗想,他对于和自己上床这件事的执拗程度,多少有点儿令人发指。
  顿了顿,裴郁在床边站直,忍不住问一句:
  “为什么如此执着?”
  “那还用问。”沈行琛挪到他面前,半跪在床上,微微仰头注视他眉眼,长而黑的眼睫轻轻忽闪,如蝶翼停驻,“当然是喜欢你了。”
  裴郁垂眸,视线从对方浅玫瑰色双唇上徐徐扫过,移到那双仿若未谙世事的清澈瞳仁,几乎带着一点怜悯:
  “喜欢我,就要被我上?”
  十七年前被血染红的记忆破空而来,带着挥之不去,令人作呕的精%液味道。
  是谁趴在满地鲜血中央,起伏如癫狂的野狗,丑态毕露。
  又是谁无声无息,头颅与脖子皮肉分离,任猩红血泊蔓延一地,被迫承受。
  夜幕低垂,星光黯淡,红色的奶油同样绵软甘甜。
  如果年轻的方婉莹认识后来的裴光荣,会不会后悔曾经对他说出喜欢,说出爱。
  活人的感情,充斥着暴力,性%欲,每个爱字都生长在腌臜的黏垢里,与生俱来的罪恶。
  而他又主动为这罪恶加了码,伸出手去,窗边的身影坠落如秋叶,筋断骨折,血肉模糊。
  他早已在深渊里滚了一身污泥,满手鲜血,又何必拉着一朵红玫瑰共沉沦。
  他望着沈行琛,咫尺之遥,却像隔了天涯那么远。
  “不止。”
  沈行琛的嗓音里,清朗与诱惑势均力敌,弯弯如月的眼眸中,有着令人隐隐心惊,不顾一切的倔强:
  “还要对你惟命是从,死生不计,做你最坚定的拥趸,最忠实的信徒。”
  长久,长久,沈行琛凝望他,空气里黏稠的温度悄悄爬升,有摇曳的火苗在眼底无风自燃。
  “惟命是从?”裴郁微微昂首,语气一分一分冷下去,“我说什么你都会照做?”
  “当然。”沈行琛一笑,神情饶有兴致。
  “杀了我。”裴郁说。
  像沈行琛曾经对他说的那样。
  只是,他的面上殊无笑意,眸光森凉,口气冷冽,如战场上不能违抗的军令。
  沈行琛难得地没有答言,唇边的微笑静止,一动不动。
  “我说,”裴郁再次开口,凉薄却认真,一种讥诮的自嘲,“杀了我。”
  “我才不要。”沈行琛的语调轻而灵,尽力让对话气氛变得轻松。
  “为什么?”裴郁居高临下望着他,冰霜在瞳孔中凝结,“怕脏了你的手吗?”
  “怕没人和我上床。”沈行琛浅笑,缓缓抬手,搭上他肩头,“如果小裴哥哥变成尸体,那只好换我来上你了。你要知道,我也不想看到这种事情发生。”
  裴郁轻哼一声,眼中尽是了然:
  “所以,你还是更爱你自己。”
  搭在他肩上的手一顿,沈行琛眨眨眼睛,神色纯真而无邪。
  “留下我的命,不过是为你自己的欲%望。打听严朗也好,上床睡觉也罢,都只是你的一厢情愿。”裴郁故意加重最后几个字,屋内气温陡然下降,“连这点克制欲%望的诚意都没有,还说喜欢我?你所谓的喜欢,也未免太轻易。”
  沈行琛眸中闪过讥讽的微芒,勾起唇角,并没有反驳。
  裴郁轻轻握住他的手腕,从肩上拉下去,随即松开,像拂落一枚不起眼,没有重量的尘埃:
  “活人的感情来得太容易,也太廉价,无一不建立在自身利益之上,有什么意思呢。还不如坦诚一点,承认一身独善,好好爱一爱自己。”
  沈行琛的手如同失去知觉一般,任他挥落,一双炽热的黑曜石却始终望进他冰川绵延的眼瞳,似乎试图注入一星跳跃的火焰。
  裴郁从床边退开,缓慢却决绝,将视线自对方身上移开,拿起药油酒精,转身出了门,没有再回望一眼。
  责,他可以负。
  心,还是不要动的好。
  为一个活人抛弃原则,颠覆认知,对于从来不知恐惧为何物的他而言,不咎于最可怕的恐怖故事。
 
 
第129章 半个人
  第二天早晨,裴郁从标本室里走出来,立刻察觉到,家中空无一人,沈行琛不在。
  他下意识扫一眼客厅墙角,那只被对方视若珍宝的花梨木小箱还安静放在那里,没有移动过。
  沈行琛并没离开。
  他暗自松了口气,自顾走去洗脸。
  昨夜心潮过于起伏,需要他在生命迹象缺失,却又处处回荡着死亡歌谣的标本室里独自宁神许久,与骨骼器官为伍,才渐渐平静下来。
  这种失控的感觉太差劲了,他想。
  明知列车离轨后的唯一结局是毁灭,还贪婪地抓着操纵杆不肯放手,一路横冲直撞,驶向未知的远方。
  镜子里略显凌乱的发梢上,有细小而晶莹的水珠坠落,自上而下滑过那双冷峻如锋的眉眼,在窗口透进的阳光照射中柔和了轮廓。
  端起刷牙杯,杯子上那朵鲜艳漂亮的红玫瑰依旧向他安静地招摇,明目张胆地刻下独属于他的印痕。
  流水漫过花瓣图案上缘,他关上水龙头,举起杯,娇艳欲滴的花像有了生命,在水光中微微浮动。
  他抬手,向后抄一把头发,细碎水滴四散飞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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