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神后裔——拾月光

作者:拾月光  录入:04-30

  “新型复合材料‘戮世’,旧土军工厂的杰作,神州铁卫把那些最聪明的头脑集合起来,投入大量的资金和精力开发出了个这个变态玩意儿:强度是目前最先进的航天材料的六倍,同时拥有超强的延展性,让变形武器的开发成为可能,耐高温耐腐蚀,密度低,而且生产成本相当低廉。用这种材料制造出来的机甲军队,我不夸张地说,可以短时间内摧毁地球上任何一个人类武装集团,包括龙野。”
  这样一种能改变世界格局的材料,照理说应当是旧土的绝对机密,然而现在却出现在风澄教授的手上,凌景立刻猜出了什么,却很难立刻接受。
  “神州铁卫将它命名为‘戮世’,哎,听名字你就知道了,他们正准备用这种材料批量生产武器装备,准备征服世界。”风澄单手托着腮,“这不是开玩笑,一旦开战,谁能够抵御装备了最新型武器的旧土军队?人类说不定都要被那群好战的疯子搞完蛋了。”
  “所以乐铭他……”凌景颤声道。
  “对,他将‘戮世’的机密资料偷了出来,交给了我。”风澄道,“他只提了一个要求,那就是龙野不能独占这个技术,必须将它公之于众,由全人类共享。嘛,他信任我,我很高兴,但是他未免也把我想得太高尚了……”
  “妈!”风饶连忙打断她,怕她当着人家未亡人的面,说出了不得的话来。
  “慌什么,我是想独占来着,可惜玄城的那个老头子不同意,夫人也叫我不要胡闹。”风澄耸了耸肩,“我已经将新材料的资料和样品送回了玄城,交到了城主大人手中,他计划在营救你们成功之后,就联系全球各个政府首脑,将这项技术无偿地分享给所有人。”
  如此一来,旧土的技术优势将不再存在,侵略计划也被化解于无形。
  风澄继续道:“神州铁卫对‘戮世’的重视程度你也知道,只有乐铭那样的核心技术人员,才有机会偷出资料。可惜旧土还是发现新材料被盗了,全部秘密警察都活动起来,对所有可能接触到‘戮世’的人员严查死守,最后还是查到了乐铭头上。”
  凌景说不出话来,他怎能想到那个总是有些胆怯和害羞的,总是说着“害怕”躲进他怀里的恋人,会做出如此疯狂大胆的事?他怎么敢赌上自己的前途和命运,只身和一个暴力集团抗争?然而他又想起了乐铭有多么爱惜他的“微笑橘子”,他说他所有的才能都被用来制造杀人机器,他不想这样……
  然后凌景想起了那一声声的“对不起”,那些充满歉意的亲吻,和临死前那个决绝的眼神。他以为自己的心已经痛到麻木,此刻又被割上一千万刀,鲜血淋漓地痛起来。
  乐铭因向他隐瞒了这件事而歉疚不已,但他一点都不怨恨乐铭,他只是更加咬牙切齿地恨,恨乐铭付出了他所孕育的一切美好,最后却得到如此回报,只想叫人狠狠砸烂命运的天平。
  “他很了不起,我谨代表所有科研人员向他致敬。”风澄收起了不正经的神色,认真道,“另外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我们讨论了一下,决定将新材料更名为‘YM1125’,这串编号由乐铭的姓名缩写和生日组成,作为对他的纪念。希望如他所愿,技术能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好。”
  风澄并没有食言,在那之后不到一年,凌景就看到YM1125广泛运用于各个领域,掀起了新一轮的技术变革,有一段时间打开电视,都能看到满面红光的科学家们宣布,LM1125又提升了多少产能,创造了多少价值。机器人又迎来了一次换代升级,现在的大多数机器人骨骼都由LM1125制造,比如龙野研究院出产的Mazarine三代、四代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有时候凌景会感到乐铭已经长眠,有时候又会感到他无处不在,像是清晨的风、正午的阳光、黑夜的星辰,都是融入了他短暂的生命,又接近于永恒的东西。
  凌景有些释然了,也疲惫到不再想去复仇,他又想到了死。可惜风教授不能苟同他的想法,她使用了一些强制手段,将重伤未愈的他□□起来,打包装车,准备运回玄城去。
  “想死啊?我同意了吗?”风澄痛心疾首地戳着他的胸口,“我费那么大功夫把你弄出来,你欠我的用什么还,啊?”
  大概是被强行注射了麻药的缘故,凌景越来越困,他感到自己被一根奇特的东西绑了起来,竟然让他暂时失去了异能,他被关进车厢里,又听到风澄的声音嗡嗡地响起:“带院子的别墅都给你准备好了,种花种草随便你,别给脸不要脸……”
  是种向日葵,这样秋天还可以收获瓜子……凌景在心里轻轻地纠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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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喂,醒醒。”
  那天夜里,凌景被叫醒了。他睁开眼睛,看到风饶半蹲在自己面前,嗓音压得很轻。
  车厢里没有灯光,医生的眼睛却闪着深幽的绿色。他问:“为什么不反抗?你不会真的想做我妈的小白鼠吧?”
  凌景抬起被绑住的双手,问:“你来做什么?”
  “哦,忘了还有这个,这是龙筋,用来封印异能的,不过对强大的异能者也没什么约束力。”风饶用了一些特殊的手法,帮他把手上的龙筋解开,“我是来放你走的。”
  “放我去哪里?”
  “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风饶笑眯眯地说,“你不是想死吗?去死也行。”
  凌景放松地靠在椅背上,抬起下巴打量他,带着一副将死者特有的满不在乎,“为什么?”
  “我放了你,好让你去自杀,等于帮了你一个忙,所以我想请你也帮我一个忙,”风饶终于抖出自己的目的,抬手直了一个方向,“我想请你换个地方死。”
  他指向了西方。
  “你知道那个幽灵信号的传说吧?没有人知道那个信号是怎么回事,因为去调查的人都死了,”风饶说,“我会给你一辆车,请你深入荒野,帮我看看信号的源头究竟是什么。”
  “我会死在那里。”凌景用了陈述句。
  “大概率会吧,但也不排除那里存在着一个真正的桃花源哦。”风饶笑着摆摆手,“你肯定想问,如果你死在那里了,又该怎样把里面的情报告诉我呢?其实很简单,你可以托梦给我。”
  “托梦?”凌景还不知道自己有那样的能力。
  “当然,你可是梦魇的主人,只要你标记我,就可以在任何地方让我做噩梦。”风饶说,“不管你看到了什么东西,有没有价值,都请你给我托个梦,好让我知道那里究竟有什么。”
  凌景轻易地同意了他的请求,不是因为他对眼前的男人有什么好感,而是乐铭生前也曾许过愿,想去看看那头的风景。他觉得死在他们梦想过的地方,也是个不错的归宿。
  只是他有点捉摸不透风饶的态度,便问:“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放走母亲的阶下囚,甘愿被噩梦标记,请他去做一件未必有结果的事,只为了看一看那里到底有什么。
  “怎么讲呢……就好比对你来说,乐铭就是整个世界,”风饶摸着下巴,“对我来说,追逐无穷无尽的知识就是全部的乐趣所在。‘谜’就在那里,所以我要破解它,就这么简单。”
  “可以。”凌景道。这样的动机倒让他觉得风饶有点意思。
  “那就一言为定。”风饶和他碰了碰拳头,替他拉开车门,“轻一点,别把守卫吵醒了,油和食物都有30天的分量。祝你好运。”
  凌景坐上驾驶座,无意间看了眼后视镜,愕然发现自己的头发全白了,脸上笼罩着一层灰败的气象,他看了眼就不愿再看,转头望向前方。平畴漠漠,一望无际,地平线上有山峦模糊的轮廓,恍若一片人类还不曾踏足的亘古蛮荒。他驱动车子,只身深入旷野,忽然想起神话故事里,英雄俄尔普斯前往冥府寻找死去的妻子,冥界的王让他不要回头,一回头便是万劫不复。
  旅程出奇顺利,跟随着信号接收器,凌景只管向前开。异兽逐渐变多,越发丑陋和残暴,有些已经进化到匪夷所思的地步,随便一个进入人类世界,恐怕都会引起不小的麻烦。但凌景对它们的强弱没什么概念,每次只要使用梦魇,就能轻易地摧毁异兽的精神,就像他摧毁那几个秘密警察的一样。
  说到那九个可悲的灵魂,被他的梦魇吞吃后,并没有消失,凌景把他们的灵魂制作成了九个小梦魇,让他们跟随在自己身后。他开发出了不少乐趣,比如他可以制造最可怕的噩梦,让那九个梦魇在痛苦中扭曲,比如他可以在杀死异兽的时候,共享异兽的痛觉,让他们一次次地体验被杀死的感觉。
  当然,大多数时候他只是无聊地靠着车,抽一根烟,回忆过去的事。他在城市废墟里偶尔停留,会用小刀在石头上百无聊赖地刻字。
  荒野的黑夜远比白天可怕,好在夜晚的凌景也远比白天可怕。每次陷入沉睡,他的梦魇便会失控,随意地发泄心中的暴戾,有几次凌景早晨醒来,发现周围一圈都躺满了异兽的尸体,死状凄惨无比,那九个可怜的小梦魇在一旁瑟瑟发抖。
  第十二天,信号接收器受到了干扰,哔哔叭叭吵个不停,凌景心情不好就把它给捏烂了。异兽变得越来越可怕,即使是他也无法轻松应对,于是他随便选了一个方向往前开,然后便看到了一个巨大的箭头。
  很多石头堆在地上,组成了一个箭头的形状,泼满了红油漆因而格外醒目。凌景从善如流地跟随箭头的方向,约莫五公里后,是第二个方向箭头,再继续往前,便在扑面而来的风中,闻到了浅淡的花香。
  非常沁人心脾的气味,凌景深吸了一口,整个人都舒服得喟叹了一声,抖出千辛万苦省下的最后一支烟,却没有抽的欲望。
  他很快注意到,附近的异兽少得惊人,偶尔看到几个,也都没有攻击的欲望,反而都痴痴地向着一个方向走去——哦,和他的方向是相同的。
  凌景隐约感到自己可以向风饶交差了。
  两公里后,目之所及的尽头,他看到了一片亮丽的绯红色,像是浮在黄土大地上的一座岛屿,随着风的吹动浮浮沉沉。花香味越来越浓了,凌景有些晕眩,心情忽然变得十分明朗,雨过天晴一般,迫不及待地往前开。那些异兽也开始奔跑,像是急着上岸。
  原来是花丛,那些绯红色的都是硕大的花朵,密密匝匝地开着,组成一望无际的绯色河流。凌景不忍心碾过花朵,便下了车,踏入花丛,如泅入了绯色的深水中。
  奇异的是,一直如影随形地跟随他的巨大梦魇——属于他自己的那一个——忽然蜷缩起来,变得越来越小,然后失去了存在感。在当时,凌景并没有在意。
  这是什么花?这里怎么会有花?凌景迷迷蒙蒙地想,这里……会有向日葵吗?
  他继续向前走,真的看到了向日葵,还有一个带着小院的房子,就是他梦中的那种。凌景的心跳加速,迫不及待地跑了过去,推开院门,他看到一个男人背对着自己,正在给向日葵浇水。
  男人身材纤瘦,穿着一件米色的毛衣,毛茸茸的家居裤和同样毛茸茸的拖鞋,散发着清甜的橘子味。他的袖子挽得高高的,肤色格外白皙,被冬日的阳光晒着,也是偏冷的色调,兴许是吹了冷风的缘故,手指关节有些发红,时不时就要拿到嘴边呵一呵热气。
  凌景的喉结滚动了一下,“乐铭……”
  “嗯?”乐铭拿着水壶回过身,“怎么现在才回来……啊,你怎么哭了?”
  他的脸在阳光下泛着光,脸颊有些受冻,红扑扑的,琥珀色的眼睛一如既往的明亮,总像泛着层水光,嘴唇是浆果一样的颜色,又甜又软,很好亲的样子。
  凌景看得入了迷,竟一时失去了言语,乐铭很担心地过来抱了抱他,“没事了,我们已经到了玄城,一切都会好的。”
  这时,凌景好像听到了车水马龙的声音,有些错愕地回过头,看到小院外面是宽敞的街道和气派的建筑。对了,他们已经顺利地逃到玄城了,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凌景下意识看向乐铭的小腹,情不自禁地伸出手,越过他毛衣的下摆,揉了揉他的肚子。皮肤的触感细腻温热,肚脐是个凹下去的小窝,里面连着一个正在孕育的生命。
  “干嘛啊,好痒……”乐铭笑着躲了躲,“现在才没几个月,摸不到的。”
  “我爱你,小乐铭,”脑袋大概是发了昏,凌景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想把心都挖出来捧给他看,“真的……非常非常爱你……你长得那么好看,光是每天看到你我就好开心,你聪明到让我嫉妒,又很温柔,对谁都很好,这点我也很嫉妒……你特别特别的勇敢,你是我的骄傲……我想永远和你在一起,死了也绝不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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