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弟——阿凝凝

作者:阿凝凝  录入:05-29

  睁眼后来不及找鞋,一双大手就从他腿上滑了下去,白秋吓了一跳,还以为出现了耗子,定睛一看才看清是阿泽。
  阿泽居然整夜没回家留在这里照顾他!夜深露重,他不冷吗?腰,也不酸吗?
  白秋穿上鞋,想着给阿泽披个被子或索性把人叫醒推回家去,可当他不小心踢到脚边的痰盂,一股热流涌上心头,又不想把他推回家了。
  “阿泽哥,醒醒。”
  白秋拍了拍坐在椅子上正畸形睡着的上官泽,后者朦胧中张开了眼,困倦地眯成一条窄缝,白秋指了指身后,示意他上去。
  上官泽果然未清醒,一时间竟没反应过来这是何等亲密的邀约,晕头转向就迈了上去,白秋也温顺地蹲下来帮他脱鞋。
  坐了一夜,炭盆早在后半夜就熄了,上官泽的脚冷的像冰,僵的像铁。白秋握着它想把它一齐塞进被子里,宽厚的脚丫还蹬了白秋一下,似是抽筋了,白秋马上托着脚底板按摩,直到男人不再难受得紧锁着眉才安心离开。
  天快要亮了,白秋打算先清洗一下身体再去做饭,喝了一夜,又捂了一夜,白秋身上的味道可不美好。他不打扮,却爱干净,带着这身难言的味,是没办法烧柴做饭的。
  恰好他昨天上街交代了阿泽提前帮他给水缸里注满水,趁太阳还没出来,白秋点了炉,舀了水,决定快速地洗个澡。
  他洗澡很安静,连扬水声都很轻微,这么小的动静是不会吵醒任何人的。白秋沉浸在被热水包裹中,并未注意在他点炉子时,在他床上酣然睡着的上官泽已经悠悠转醒。
  算上昨天,上官泽总共抵过了三回诱惑,哭泣的白秋算一回,失神的白秋再算一回,还有最后一次,醉的不省人事的白秋躺倒在他的怀,小猫般对他撒着娇,他全都忍住了。
  他想要珍惜白秋,他想做正人君子!可为什么他会睡在白秋的床上?为什么他会盖着专属于白秋的小碎花被,被白秋的味道笼盖?为什么他的鞋整整齐齐地摆在地上,这意味着他不是自己上的床,扶他上床的是白秋,他为什么这么做?是在暗示,还是只是单纯的善良?
  他真不知道邀请一个男人上床代表着什么?他不知道,跪着脱鞋这种事都是妻子对丈夫做的?以及隔着层布帘洗澡。
  当“哗啦啦”的水声响起,上官泽终究是忍不住了!他欲望确实不重,可不重不等于没有!!!
  白秋几次三番在他面前不设防,他也不是个圣人啊!
  拨开浅灰色小花布帘,炉子旁边,白秋刚刚洗完,背着身,笨拙地爬出木桶。脚还没踩到地,屁股就先颠——好大好圆的一叠白浪,像一尾肥鱼!
  乌黑的发还沾着水,白秋蹲在木桶外,用布巾包住头猛搓试图把它搓干,擦拭时,肩膀胯肘都在动,那尾肥腻的白鱼也在动。
  白秋的身形偏梨形,在他脱光后映在上官泽眼里愈发明显。
  这家伙是个契哥儿,倘若他是个娘们,就凭这副好生养的身材,得下出多少崽儿?
  上官泽一向自诩清高,此刻也难免变得庸俗。白秋擦水擦了多久,他的汗就流了多久,等他死也按捺不住,低吼着要冲出来,柴房炕道中的小鸡忽然先叫了起来,叽叽喳喳的杂乱无比。
  这是饿了。
  家畜总是先饿,更不用说是那么小的小鸡。
  白秋急着去顾小鸡,身上水没干就穿起了衣服,美好的月色被遮挡,上官泽知道他已错过唯一一次行使冲动的机会。
  天彻底亮了,瓦上的霜在朝阳下渐渐溶化,正如他心里的魔,也悄悄退回了那不能见天日的地方。
 
 
第109章 何处臭水沟
  今天的早饭是野菜粥配河虾,冬冬把饭端上桌,看着绿糊糊的野菜和粉嘟嘟的跳虾,再一次感叹自己的伟大。
  我居然学会做饭了!才两周,就从只会水煮蛋、水煮菜、水煮面条、水煮一切里出师!
  冬冬夹起一只小河虾,轻松地剥开壳,蘸了蘸旁边碟子里放着的醋,吃到嘴里一嚼,那口感,就一个字,弹!酸弹!配上略带几丝苦味的野菜粥,简直不要太好!
  野菜最有营养最败火,冬冬甚至已经想到,夏满喝了他的粥,嘴里的大泡全都消了下去,那可比灵丹妙药还灵呢!
  “喂,大木头,出来吃饭啦!”
  冬冬喜滋滋敲了敲账房的门。
  片刻后,一个鸡窝头披着被子从里面钻出来,正是夏满。
  “烧炭了吗?怎么这么冷?”
  夏满嘟哝着,眼底还是一溜乌青,精气神倒是比之前好多了。
  “就我们两个人烧什么炭?”
  冬冬一边回话一边又踱回了小厨台,找到酱油试图再兑一碟新的蘸料。
  “炭不花钱?我这个月的月钱可不能再往你身上搭,我还要攒着过年呢。”
  “哦,你倒是变精明了,别忘了,这账房学徒的活还是白秋给你找的呢。”
  “是新任账房。”
  冬冬敲着筷子订正,“我已经不是学徒了,掌柜的通过了对我的考核,我现在是锦秋记正式的账房,你说话可跟我客气点!”
  “哦哦,好的,冬冬大账房~”
  夏满拖长音给冬冬做了个揖。
  冬冬噗嗤一笑,将碗推了过去,嗔道:“快吃!吃完我去挂牌营业,你赶紧从后门走。”
  “那我下午再来找你。”
  “成。”
  “我跟你说秦捕快帮忙找人的进度。”
  “成。”
  “不论这次找的如何,我打算回上官府做工了。”
  “成,挺好的。”
  冬冬抬起头,瞅了男人一眼。
  夏满抱着碗,晨光照进来照在他脸上,冬冬看不清他的五官,只在那束光里听到句不知是暧昧还是交代的话,“我回去干活,不代表回去住,我还住这,住这,我心安。”
  “豁,那你这是赖上我了。”
  冬冬低下头,嘴边扯出一抹笑,在他自己也没注意的时候,腿在桌子下快活地抖舞。
  “先说好,在我这住可得守我的规矩。之前是看你状态不对,为了秋哥哥,我才大发慈悲地照顾你,现在你好了,我就没有再照顾你的必要。不过呢,我也不赶你,只是从今天起你得交房租了,啊,还有买菜钱。”
  冬冬点了点桌子上不丰盛却很实诚的两道菜,“我平时可都是不做饭的,为了你特意学了这手,你可得给钱!”
  “那我把月钱全交给你呗!正好,我不爱管钱,原来就是都交给白秋,他还不会算账呢,你会算账,交给你,我更放心了。”
  冬冬的条件夏满答应的一点也不含糊,喝完最后一口粥,还没等冬冬同意呢就往外走,冬冬也来不及叫他,小算盘呆坐在凳子上脸颊通红。

  这段时间,他和夏满关系拉近之快,就像洪水冲翻了坝,一泻千里。
  两人食同桌,寝同席,屹然一副夫妻姿态。今晨,夏满又主动提出把赚的钱都交给他,这算啥?
  要他帮忙管账,要他亲自管饭,管人,打水铺被子,不就是把他当成小媳妇了嘛!
  冬冬咬着唇头往下埋,耳尖烫的要冒烟。
  明明是很霸道很无理的要求,他却一点都不讨厌,难道他又喜欢上夏满了?
  对呀,他本来也喜欢,他们原就是睡过的关系,夏满来妓院嫖他的那一天,不也挺温柔的嘛!要是没有白秋,冬冬觉得自己会一直喜欢着夏满,可白秋来了,看到夏满对白秋那殷勤热切的样,冬冬便知道自己不会有机会。
  且那时他也迷茫,搞不懂内心是更喜欢白秋还是更喜欢夏满,他想和白秋两个人偷跑出去过小日子,却从没想过要和他做亲密的事,然而这件事他想过和夏满。从一开始,在夏满没有嫌弃他、鄙夷他,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和白秋一起服侍夏满。
  他想加入这个家,这是最圆满的结局,可以同时和两个喜欢的人在一块。
  奈何此时,这个结局注定要成空。
  白秋走了,他不要夏满了。
  倘若他找不回来,那,是不是意味着,他可以去接这个盘,他可以代替白秋,嫁给夏满?
  这真是个大胆的不要脸的想法!
  冬冬呼着气趴在桌上,想起在妓馆时嬷嬷教他和他说的话。
  ——一日为妓,终身为妓,妓子怎么可以从良?
  ——你骨子里就写着贪便宜上岸,遇个老实人,再霸着那老实人。趋利避害,耍小聪明,争风吃醋,是你的本能,你怎么改得了?
  ——须知,戏子无情,婊子无义。
  “我真的无情无义吗?”
  冬冬枕着桌子,手忽然颤抖着伸进了衣衫,他抓着胸膛,合拢着腿,眼神迷蒙地望向窗外。
  “秋哥哥,你告诉我,要是有一天你想通了,回来了,发现是我鸠占鹊巢,你会埋怨我吗?”
  *
  “咯咯,看是谁,是爹爹!快叫爹爹,叫,叫,乖宝,快叫一声爹爹!”
  正午阳光灿烂,锦玉一身翠竹长衫,在锦秋记的内堂,哄着即将百天的小腾儿。
  两个多月,小腾儿又换了重模样,褪去了早产造成的虚弱,现在的他能吃能睡,面色红润像枚小元宝。锦玉是越抱越喜欢,一天下来除了看顾生意,就是和小腾儿待在一处。
  当然,催促找白秋的事他也没搁下,可惜没什么进展。
  “爷,该找的地方我都找了,就是这,这……”
  “这什么?”
  锦玉放下孩子,方才还如沐春风的脸瞬间便阴云满布。
  朝晖一看便知道要坏事,但他也没辙,他又不是神仙。白秋一个小人儿,出了上官宅,都没人认得,去他的村子,他口碑也不好,朝晖连打听都打听不到,更别提找。
  镇上的臭水沟他都挖地三尺,摸不着人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要么这人离开了清丰县,要么,就是他去了比臭水沟更臭水沟的地方。
 
 
第110章 败家子二爷
  “比臭水沟更臭水沟的地方是哪?”
  “穷山僻壤,深山老林。”
  “那就去啊。”
  锦玉淡淡地,“怎么,我给你的钱,不够你找猎户带路?白秋是个小农民,他很有可能上山。”
  “这个季节上山?!爷,这都十一月了,眼看就落雪了,秋哥儿这时候上山,不等于送死……”
  锦玉横过来一眼,朝晖立即闭嘴,然而他的意思还是完整地表达了出来,十一月上山,山上有熊、狼、还有其他野兽,白秋是个小农民,他只会种菜,从来也不会打猎拉弓。如果他真上了山,结果必然是凶多吉少,按说正常人也不会这么做,但锦玉却不得不留个心眼。
  他了解白秋,白秋以前去过,他和他第三任契弟就是在山林里认识的,且当时他去的原因,锦玉也没忘呢,为了过年有肉支顿火锅,就为这么件小事!他就连命也不顾了。
  他的秋哥,有时候看着聪明,会察言观色;可有时候,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夯货,脑子轴得很!
  不过也多亏他轴,他要是不轴,估计还没自己的戏唱呢!
  “接着找,把清丰县周围的山都翻个遍,找不着,再往外扩。以我对白秋的了解,他是轻易不会背井离乡的。”
  “是。”朝晖应下来。
  锦玉又问他罂粟苗田挑选的怎么样了,这个倒比找白秋容易多了,朝晖从袖子里掏出一捆卷册,毕恭毕敬地递给了锦玉。
  锦玉展开卷册,上面记载了包括花溪村在内的多个小村,朝晖还贴心地在旁边落好了批注。
  如花溪村,他写的是人伶俐,交流通顺,村长略懂行;蓝崖村,他写的土地肥沃,耕夫卖力纯朴;缸子村,备注是位置偏僻,人有点木,靠近大山。
  锦玉来回对比这几个村,在蓝崖村和缸子村中反复衡量,最后,选定了缸子村做苗田种植基地。还给朝晖时,朝晖还有些不解,虽说这缸子村也是他填的,可他填它时就是拿它当个凑数的,比人比地,缸子村都不如花溪村和蓝崖村,偏锦玉选了它。
  锦玉也看出了朝晖的困惑,施施然讲述了缸子村不起眼的妙处。
  “我们做的事不是什么正大光明的,闹大了官府那边就不好收场。你说的人灵地肥放在别处是好,做我们这行就是糟。”
  “爷是怕村民们嘴贱把秘密抖出去?”朝晖问。
  锦玉微微一笑,说:“抖不抖的,懂的人自然都懂,只是我这人喜欢闷声发大财,闹的轰轰烈烈的并非我性格。再说,花溪村也不是什么穷的过不了的村,村民顾着地,好好种田就行,要播洒雨露,不是有更寒酸更吃不上溜的?我看缸子村就很合适,你也写了,他们脑子木,想得不多。想得不多好,就怕想太多,生出些不该有的念头,既然是从我这流出去的油水,可别反过来把我给淹了。”
  “爷说的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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