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抚慰我的灵魂!
这是久违的抚慰,我开始以为我已麻木了这种感觉。现在,我真得要考虑是否接受他的建议,在这样的夜里有人暂时“取暖”。
我赤裸的寂寞就如果我现在的皮肤一样,永远贴在我的身上不会离开。现在有这只手和这样寂寞的皮肤一起作伴了,虽然它的上面有一枚邪恶的指环,会划痛皮肤。
他身体轻微颤动,我知道他已经睡着了。我是多么熟悉这种颤动,二十个月前,有一个坚硬的男人同样睡在我的身边,颤动也是他睡熟与微酣的分界点,情节如此相似。那个人又来了,从我的心里游上来。我想把他赶走。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七点了。他接了一个电话说“我不去接你了,你自己回家吧!”那是他未来的妻,我想。
他关上手机后,转脸对我笑。那笑里,有一种我读起来觉得痛苦的东西。
“你回去吧,我习惯一个人睡觉”“那我就睡在地下,我今天不回去了。”这话语里的命令口吻让我觉得性感。我硬了。
长时间的亲吻让我有些喘不上来气,但我突然觉得不想松口。我很享受,这个有软软嘴唇的男人,还有他在我身上游移的手。我拿出KY的时候,他有些犹豫,但瞬间便也消失。他是零,我肯定。
性对我来说,就像是吃方便面,在那个时候。虽然我觉得,把这个温软的男人压在身子低下还是很刺激的事儿。可我还是在一半的时候,就软了,我拒绝再次进入,拒绝他用嘴,拒绝他的抚摸。我知道,那个人又来了。
“你来做吧”,我开始涂KY在他的阳具上。他粗黑的阳具,让有我些胆怯,但是还是想去为他做点什么。我不知道原因是为什么。
他进入之后,我才知道他还是一个生猛的男人,起码在床上是一个生猛的男人。床腿吱噶,我开始喘息。当他射在我身体里的时候,我也射了。白色的液体,喷上我的脸颊和头发。
睡的时候,我把他的阳具握在手里。我让他硬着,这让我觉得很安全。
那天晚上,我梦见自己在一片树林里慢慢地走,慢慢地走。自己看到了一支好看的鞋子,有着精致的鞋带和柔软的鞋底。我把脚伸进去,发现和我的尺码一模一样很合适。我就努力在树林的其它地方寻打另外一支。我找啊,找啊。最终未果,我看着这支好看的鞋子,它还呆在我的脚上,我要它吗?可是徒劳吧。我继续再找,再找啊。依然未果……
我醒来的时候,天天已经走了。桌子上留了一张纸条,被我的安眠药瓶压着。我打量纸条。天天在上面写着“相信我,一切都会过去。但你要主动忘记……”我笑笑,把它放到床头的书里。合上书的时候,脸上有一种久违的表情,我叫它会心。
起床,洗漱。我很讨厌这些烦杂的个人清洁过程,没有人和我一样希望自己的身体因为一个牙齿上的细菌而垮掉。我抬眼看到我的牙刷,它躺在牙缸上面,头上还被抹了半截牙膏。我的眼泪下落的速度,、比我想像的要快得多。它打落我脸上的睡意,轻轻落在面池里,泛着微纹。我肯定我会喜欢上这个男人。
小莫跑上来的时候,我已经把冰箱都找了一个遍。除了能喝的啤酒什么都没有,还有过期的樱桃罐头。他提着一大包吃得东西进门,说:这是在你家的门口捡到的。真是好运气。
突然被某种感觉冲盈的满满的时候,我会习惯地把脸转向镜子,想看看自己的嘴角还会不会绽现那种叫幸福的表情。
小莫说:那个男人要结婚了,听说。他自己边吃边说我说:我知道。我拿起一袋奶,直接倒向嘴里。
“你知道就好。”“……”我沉默“我去放音乐听吧,你今儿还没洗音乐浴呢。”他知道我这样的习惯,一起床就会把自己泡进音乐里。
“好吧,你去挑一张放吧。”早上听的音乐很随机,我会在朦胧中摸到一张唱片就塞进凹机里,往往这一张唱片,就决定了我一天的情绪。
“我也不想这么样反反复复,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王菲幽幽的唱中国人很习惯用这样的一词“缘分”,人们把所有的事情,都与她划上紧密的关系,就像对待未知的天命一样。缘分,就像是写在天王老子哪里的联络本儿,把某人和某人,某人和某事划上一条细细的线。只是天王老爷总是会眼一花把线连错,那会被叫作孽缘。
若在的一个上百万人的大城市里,在近万人的大商场里,能见到一个熟悉的人,能遇见一份妩媚的微笑,那算不算是一种缘份。如果,缘亦如此,我也不会拒绝命运的安排。
注定的,他就是应该在那个时候,在那个地方,在那种状态中被我从人群中发现。他就是应该走过来,拍一下我的肩膀再加上轻微的力道。他身边的女人,也该在哪个时候朝我微笑。这些都是天命。
如果是在大街上遇见一次就已算是机缘巧合,那么遇见两次哪又叫做什么呢?我遇见了天天两次,身边有同一个女人,他们俩人脸上都泛着浅淡的笑。每次都淡淡柔软地说:真巧,碰到了。
那个女子已经是他合法的妻了。她有着乌黑的头发,加长两条修长的腿,表情中总是有抹不去的天真,她就是天天美丽的妻。
自从他上次从我那高层楼房离开之后,我们只是偶尔有些电话往来,也只是互道友好的问候,他在我心里的痕迹,还是一如开始般的略带着好感,如加了些许茶沫的水。我一直以为,我注定会这样一个人的生活下去,而天天也只是生活里偶尔划亮的火柴。不会驻足太长时间,又去开始他新的轨迹。
但是,我错了。我遗忘了心最深处,对他所持有的那一丝暧昧的情愫。
天定的缘份,再加上人为的暖昧。我们再次约在某一个阳光的午后,在我家里谋面。那天他穿着一身黑色,并剪短了头发。我开门之后把拖鞋递给他的时候,又见到他那枚美丽的戒指。
“结婚好玩吗?”我说“你说呢?”他道“我在让你说,你别让我说。”
“还好,就像被套住的马,每天都要拉着一辆车跑来跑去。”他的脸上有些自嘲,我没有读到在很多新婚的人脸上浮现的幸福。他看上去有些累。
“你很累吗?”我看着倒在床上闭着眼的他“不累,看见你怎么还会累。”
“躺一会儿吧。我正好也想睡一下。”我也顺势躺在床上“我还能搂你吗?”他问我我默不作声。一分钟后,那温暖的抚慰感从皮肤传向大脑。从我的头发根到脚尖,都被某种温软洗礼。心理大夫告诉我这种状态叫“皮肤饥渴”。见鬼去吧!
他又那样在颤动之后睡着了,我被他搂着。阳光从西面的窗户照进来,慢慢消失不见。我盯着满室的光线,从亮黄到暗红,我盯着光线中天天的侧脸,从清晰到模糊。我闭上了眼。
他醒了,随即把头扎进了我的怀里。像个孩子,像个撒娇的孩子。他从脖子开始吻我的时候,我把自己脱了个精光。我又一次被他含在口里,如同宠物。
我把他推在身下伏下头去,他的呻吟声遂起。这是我第一次仔细地听这呻吟,那是动情的声响,我到现在一直这样觉得。我喜欢听这个男人在我的床上发出这样的声音,那种感觉不叫享受应该叫征服。他一泄如注,嘴里轻轻说着:不要停,不要停。
我眯着眼,看到一片黑色的森林,我的脸在森林间摩擦,口中有说不出的咸腥。
我第一次帮他清理,他闭眼后,发出一声叹息。我漱口回来的时候,他已经把衣服穿好,整齐的躺在床上。
“我以为我再也不会和你发生什么了”,他还是闭着眼说话,眼皮微微抖动。
“因为你结婚了”,“是的。”
“呵”我能听出我笑里的虚伪和嘲讽“你说,像我这样的人还能再找到男朋友吗?”他脸上闪动的萌动,被几许无奈缠得失去让人动容的姿色。
我点上了一根烟。我吸了一大口烟,伏下脸,缓缓吹进他的嘴里。嘴唇被烟昧浸得有些沧桑,却有了另一种没有发现过的奇妙。可能,这支烟里有麻醉药,可能是他的唇上有迷魂药,可能是他的眼里那妩媚的笑。总之,我说出了改变我以后生活的话。
“如果那个人是我,我会要你!”这声音从嘴角轻漂出来后,在空气里微微的共鸣。我想我要谈场恋爱了。
寂寞就是一个瞬间的事情,喜欢也就是一个瞬间的事情,但爱上一个人绝可能眨眼即可,。
“你会喜欢我吗?”他说“住口”我说“我不喜欢找不同的人上床做爱了,我不喜欢在很多男人周围旋转,我累了。既然我注定要寂寞生活,为什么我不能把自己的寂寞和你的寂寞放在一起。”我走到栀子花边,边修剪边说。那种花可真香啊!香得有些让我旋晕,它太白了,以至于它凋谢的时候的那种腊黄能让我有些悲伤。
如果它一开始就是黄色的多好啊,即使凋谢也能看到它胜放时候的样子。
“那好吧,我们谈恋爱吧!可是我什么都给不了你”他说“错了,我们只是在一起消解寂寞,用我们天赐的暧昧和缘分。这一切都与爱无关。”我用剪刀剪断多余的花枝,动作麻利。
“那你能保证你不会爱上我吗?我不能保证不爱上你。”“为什么爱上我?因为我会和你做爱吗?”“因为你让我着迷过。”
“但是你没有让我着迷”我知道我在说谎了,我说谎的时候嘴角会加上一些笑容以显现自己的坚定。
“那如果我说,我现在还喜欢你呢?”他说得有些急促我放下剪刀,走到床前,趴在耳朵边上轻轻对他说:喜欢不用责任,宝贝儿,我也喜欢你。
我们再次拥吻,我的手碰到了床头柜。“啪”的一声,他的皮夹掉到地下。我拾起,看到里边他和那个长发女子的照片。
“我会抽时间来陪你。”他说“好啊”我悻悻的说。马上而来的季节,会使我一个人呆在家里显得很闷。所以我不会拒绝有个人了以寂寞。
“我走了,要去接她下班了。”他起身,我送他出门。
我坚持送他到电梯前,并在电梯开门前轻吻告别。
电梯门打开,我见到了小莫,这使整个场面变得有些戏剧化。小莫有些惊讶,天天点头微笑,随梯下楼。
“你怎么会坐电梯上来?”“今天突然心血来潮,想试试坐一层电梯是什么感觉,电梯里的其它人一定会骂我神经病。”
“这是肯定的。”我突然惊奇,我今天心情是如此地好,还主动牵着小莫的手进门。
“你们俩个?”他问“没什么,交个朋友?”我进门后整理好鞋架“男朋友?你别傻了。”他说话总是很实在,这点我很喜欢“是男朋友,但与爱无关”我说“你能肯定与爱无关吗?你能保证与爱无关吗?”
“可能罢,反正我也正寂寞。”
这个世界上,眼泪是不是相爱的证据,我根本不想去探究。成熟的人应该知道,在世界上有很多东西是人所不能承受之轻。
这种痛,全无石破天惊、撕心裂肺,只是如一把生了锈的刀,一刀一刀把你蹭死掉。而刽子手,就是相爱的人彼此。当然,这是我后来才感受到的。
在某一夜,我们觉得应该是相爱了,并用泪水作为和声。
天天的妻旅游去了,留他一人在家。他接我过去的时候,我奇怪我为什么没有拒绝。车子穿过城市,光线在楼宇间斑驳。这个季节应该有些温暖,但那天,却出现了少有的清冷。天气预报,夜里有雨。是一个人在家里太清冷?还是在对天天的家感兴趣?如今已经都不重要了,总之我去了。
这是我第一次走进他们的家,那个被黑色和粉红色包围的地方。家具黑色,凝重沉稳。墙色粉红,瑰美的有些虚无。两种色彩搭配在一起,觉得很别扭。一定是墙上的许多婚纱照片,让我那么快就觉得气短胸闷,一定是。
男人穿戴起围裙的样子,让人觉得很踏实,可以马上给你“家”的气息。特别是对如天天般,温软的男人。显然这是一间以女人为主的厨房,男人对它几乎不了解。我明白,这个男人只是,想亲手给我做顿饭而矣。我相信,这顿饭无论味道好与否,都是浪漫的。
我有些头晕,他扶我上他们的床。他们的床,同样黑色沉静的床。床无声却似在述说。我贴脸在床上,发现了一根长长的黑发。我立马起身,整理好床单的皱纹,躺到CD机前的地毯上。随便找了一张碟,听着厨房里的动静,墙上天天的照片和那个长发女子在一起笑。
我再次惊然起身,这个地毯可是他们调情的地方?床上,他们会是什么样的动作?我为什么会在他的卧室里,而且居然安然躺下。我不该来这间屋子。
“吃饭喽”这种口吻与我想象的差不多“谢谢”我还是保持着客人对主人应有的客气“尝尝吧!”这个时候,他的眼里等待我对他这道菜的肯定。
“很好吃,比我妈做得都好吃”我说着,认真的咀嚼着。我到别人的家里,总是很局促,与其说局促,不如说漠然。别人的家,不安全,真得。在那里,别人可以脱去衣服,藏进床里。而我,却只能在沙发上坐着,等着几分钟后的告别。小莫的家,我只去过一次。那一次他躲在阳台上一天,并且扬言要跳下去。
“能听见你这么说就好了。等着我去拿酒,今天就住这儿吧”天天想用话消解我的局促感。把我拉到了很自然的位置。在我想放下紧张的时候,却又瞥到了墙上的照片。里边的男人和女人都在幸福微笑,只是表情陌生。
“喝那种酒?”他走到酒架前问“无所谓,我是三中全会。”我很少挤出些幽默,但在那个时候,我想拿出来一样,以表示我并不是一个无趣的人,而且也已融入这个环境。
“好啊,那我们就三中全汇吧。”说着从哪里拿来一瓶水井坊。
那个酒盒很精致,不大的酒瓶有些水晶的感觉。透明的液体顺着喉管咽下,绵绵软软的,就像有个人在你耳朵边轻轻呵气。我有些热了,他也脱了上衣露出胸膛。
筷子与盘子碰在一起时候,发出声音,清脆宁静。
“说点什么吧,或者来些祝酒辞”他又微笑对着我。
我好像从来没有意识到,这种微笑对我起着作用。我坚持用自己的方式,也迎着他笑笑。
“你呶嘴的时候,真好看。”我听过很多人这样说,但我还是高兴这话从他的口里说出“我不说什么了,你说吧!”我道“那好,我来说!”他举起自己的杯子来。“我希望这样的时候能越来越多,我要感谢这样的晚上。干吧”。话里有的豪爽与他本性的柔软混在一起,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嗯”我一饮而尽。
第三章
他调暗灯光,调高音乐。我抬头看了看窗外,对面的楼房也已变成万家阑栅,这个城市里应该有各种各样的灯光,去承载不同的故事。这些故事,有得才刚开始,有得正落幕,有得还在酝酿,谁都不能跑开,这是命运。
我喝醉了。以我的标准,喝醉了是人世不知,而喝高了,只是行为不太受大脑控制,但自己一直清醒。他也一样喝高了,我以往的习惯,每当我喝高的时候,就会不停地笑,笑到自己没有力气躺到床上为止。我不知道天天喝高了是什么样子,总之他在那最后一罐啤酒之后,用力把罐子挤扁之后,从阳台扔了出去。我使劲地狂笑,觉得这个动作多余且无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