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自己唯一穿在身上的一件内裤脱下,走过来。还是那样熟捻轻轻地吻着,我在酒精里燃烧,燥热。他将我抱紧,扔到床上,压到我身上的动作让我再次感觉到,他是一个生猛的男人。身上的衣服一件一件被他除下,我热烈迎合,我们的嘴唇撕咬。我稍略睁大眼睛,想看清楚身上这个生猛的男人,却触到了另一束目光。它来自墙上那个黑发女子的眼中,她盯着我,盯着已赤裸的我和他的丈夫。我有一种耻辱感,开始呕吐。
我抱着马桶泪流满面。头痛的厉害,手背已被我自己咬成红色的年轮,泛着紫色的光。他递过来一杯水,我漱口。擦了脸之后,我被他再带到卧室,已经看不到墙上的照片了。墙上只留下那片长期不见光,而与周围形成鲜明对比的白框。
“我走了”我摇晃着穿起衣服来“去哪?”他抢夺衣服低声问,里面孱杂的哀惋,使它在安静的夜里俞发的低沉。
“回家,这里不是我的地方,我根本不属于这里。不安全,我要回家。”我又把手背放在嘴上用力咬着,我的声音有些撕哑,但我的确很激动。
眼泪滚落下来。
他夺下我的手,把唇放在我的嘴里“你要咬就咬我吧!别再伤害自己了。”我含着他的嘴唇,不忍下口。我撕咬自己,只是为了因手背上的痛而忽略自己心里更锥心的痛。
“你爱上我了?”他这问的时候,我突然静止不动。
我爱上他了?我也在问我自己,难道就是这样个把月的时间就能爱上一个人?我用我已不清醒的大脑思考,我爱上他了,我爱上他了。
“是的”我回答,我的肯定让我都有些惊讶“你想和我分手。”他这样说着,放松了手里的衣服,那种冷静被更哀惋惜的语气淹没。
我沉默了,看着一个方面,手紧抱头。他走过来搂紧我,抬起我的脸。
我分明看到他脸上有泪水,但却不敢用手去触碰。我怕那泪一碰便融化在我的手中,近而流进我的心里。难道,他真得是为了埋一滴眼泪在我的心底?我也泪眼模糊。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流泪的样子,我本以为眼泪,在我和他之间,只会是我的专属。但我还是错了。也许从开始就错了,因为谁都不该走进彼此的生活。
我颓然地躺在床上,头痛欲裂,不想说话。他轻呷着水,缓缓吐入我的口中,我们的舌头纠缠在一起。就这样,辗转到半夜,我听到窗外隆隆的雷声,下雨了。
第二天转醒来,他已不在床上。听见厨房里有动静,他在准备早餐吧,这在我的意料之中。脑海里有着对昨天夜里片断的回忆,我努力把它们拼凑起来。我记得在有隆隆雷声的时候,我可能喃喃地说了一句“我爱你”他的回应是“我也是”,乱了。
起身,走到厨房前,看他一眼,他只着一条白色内裤,皮肤被早晨的阳光镀上一层薄薄的金色,他转脸朝我微笑的时候,我的心软只能用容器方能收起。
“你送我一些玫瑰吧”我说“没问题,你喝完奶我就去买,楼下就有花店”他说着把奶递到我的面前“我习惯喝凉奶了。”我说,牛奶的温度让我继续融化“以后你就可以不喝凉奶了。”他有些坚定,却也听得出底气不足。
“没关系,有奶喝就是好的。”我说着,这时才想起来根本没有刷牙。走到洗漱间,牙膏和漱口水早以准备好了。天啊!这个可怕的男人,到底要怎么样,他才肯罢休。
他捧着一大把黑色的玫瑰进来的时候,我没看到他藏在花朵背后的表情。
“这是第一次给老婆以外的人送花吧。”我说“是的,这是我第一次送别人玫瑰花。”他说“你知道玫瑰花代表什么吗?”我问。“代表爱情,代表我爱你。”
“我收下了,谢谢,这也是我第一次收下玫瑰花。”玫瑰是不是留泪后的喝彩我不知道,但我感觉到,幸福与不幸真得只差那么分毫的距离。真的,只是分毫的距离。
“等待晚上,迎接白天,白天打扫,晚上祈祷”王菲是在这样唱,声音空灵寂寞,背景嘈杂,却也无力苍白。如果有说人会享受寂寞,那我觉得应该是在说原来的我。如果有人说寂寞是一种噬心之痛,我觉得那就应该是在说现在的我。爱上天天,就等于恋上了寂寞。
小莫还是如往常一样上来陪我,当然天天的造访会让他识趣地离开,他知道我和天天的时间,不多。
是啊,时间不多,但我还是这样接受了,因为在黑暗里模索太久,看到一片黄光就想去抓紧它,不管哪是夕阳还是日初。从一进门开始,我们便紧紧搂在一起。亲吻,做爱,吃些简单的物什。然后他在晚上九点钟准时离开,我会送到电梯门前,两唇相触微笑分开。
爱情是幸福的,幸福得让寂寞变得都有些色彩。不管最后的寂寞结果与幸福有何关联,只是想证明了自己还活着。
我活着,天天也活着。
晚上,我鼓起勇气拨通他的电话。
“你好”那边答“……”“喂?”“是我,没什么就是想听听你的声音,晚安”“……”“再见”我挂起电话。
下着冷雨的天,我在下班的人群中行走。急行回家,像所有该在这个时间赶回家中的人一样。雨下得很慢,没有带伞。走出地铁,迎面打来的冷雨让我猛打一个冷颤。雨下大了,静站在地铁站口等候雨小。却望不见老天有将它变小的趋势。
身边一个漂亮的红衣女子,打着自己的手机。“喂,雨下的特别大,我没带伞,你过来接我吧!”电话那头显然给了她满足的答案。她的幸福表情堆上满脸。我低头看着脚底的鞋,将手机放进内衣口袋,低头走进雨里。后面尾随的,是看也不必的惊谔目光。
雨水打在脸上,我将眼睛微微眯起来。冷的雨,绝对是冷的雨,打在脸上能瞬间凉到心里。我想疾步快走,却怎么都失去动力。自己爱自己。
我决定慢些,慢慢地在从地铁到家的行走着。雨水打在脸上,流到口里。有一丝咸,有些温暖。我看到街上从身边擦身而过的车子,也能看见车里人坐着人。但是近近地,却看不到车子里人的表情。他们在笑,在郁闷,在苦恼,我都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现在被冷的雨包围着。寂寞的皮肤也精湿了,等着有条干燥的毛巾包裹。雨小了一些,我拿出手机拨了个电话给小莫。
“我快到楼下了,打伞接我。”我说“行,你等着。”他说小莫总是在这种最自然的时候,及时地出现。
“他今天没有接你?”他问“没有,今天他要早点儿去他岳父家。”我回答“哎,你这是何苦来的。”他叹声地说,把伞架到我的头顶。
“我没事儿,回家洗个澡就好了”我回答我还是病倒了,小莫上班了,我自己在家里休息。屋子里极静,应该是清冷。我能听到冰箱启动,停息的声音,还有可可吐泡泡的声音。我的身体根本不受我支配,气力消失。我想睁眼,但眼皮好沉。我是不是真得要死掉了,就这样在家里死去。
手机响了,我没有去接。家里的电话遂响,声音很大,惊动了整个屋子的隙缝。我拿起电话,不语。
“喂,喂,喂,是你吗?是你吗?说话呀?”他的声音因为急促变得有些走音“……”
“你快说话呀?宝贝儿,你怎么了?快说话呀?”他一遍又一遍地问着“……”
“你等着,我马上到家。”他说他马上到家。我听到了,虽然我不能言语,却可以思考。他说这里是家,我温热的眼泪再次留了下来。他说这里是家……
第四章
他自己用我为他准备了一套钥匙开门进来。进屋后,我努力睁了一下眼睛,“你怎么才来呀?”我的话自己飘出来,眼泪汩汩直下。那一时刻,我觉得委屈,说不出来的委屈。我第一次觉得,在他面前我只是一个孩子。受伤后,可以哭着埋怨的孩子。
他讯速给我披上衣服,把我背了起来,走出家门。进了电梯之后,我听见电梯工惊叫的声音。
被放在他车子后座位的时候,我浑身颤抖。他快速发动车子,我再也没有力气把眼睛睁开。
“宝贝儿,宝贝儿听我说话,别睡”他大声喊着我。我想那一时刻,他以为我会死去。他怕我会离去,我能感觉得到。
“嗯,我冷,”“我把暖风开到最大了,等一下,再忍一下,马上就热了。你别睡,你听我说。你有听没听见我说?”他有些语无论次“我没事儿,我只是有点冷。”我边说边把头垂下来,我真得没有了一点力气“没事儿就好,一会到了医院你就会好了。”我在朦胧中从背后看到他在用纸巾擦抹着脸,可能是车里太热了。这是我所记起的他在那天最后一个动作。
再醒来的时候,我被白色包裹着。
小莫说:你醒了。他刚刚回家去了,说明天白天再来看你,让我代他照顾你。
我勉强笑着,这满室的白色,让我觉得轻飘的就像在天堂。我觉得自己很轻,能马上就浮起来。被一些胶管拉着,它们之中一些透明的液体,随着血液进入我的身体。但愿它们不是眼泪。
“你这是何苦来的,哎!这个世界上,只有自己最应该爱惜自己了。干嘛都别和自己过不去。找了一个结了婚的男人,就得想开着点。他结婚了,你能怎么办呢?要不就和他快点分开,过自己的生活……”小莫自言自语,还一边削着一个苹果,苹果皮已经惭得不成样子。
“你削的技术太差了,还不如不削”我玩笑的说,我只是想让他轻松些,并换个话题。
“你还有力气和我这儿贫嘴,不是你一天一夜来水米不进的时候了。”他说“我睡了一天了?”我轻声问“不是睡,是昏迷,大夫这样说,说你要是再晚点儿来,都可能被烧成脑膜炎,你就变傻了。你进来的时候,烧到了四十一度。”他的吓人表情,让我想笑。
“这不是没事儿了,他陪了我一天?”我问“是,我来的时候,他就在你身边。这不刚刚走嘛,现在都十点半了,他要不走怎么和老婆交待。”他道我转眼不语,看窗外的黑色夜空。外边灯光耀眼,我根本看不到天上的星星。在这个城市里,根本看不到星星。我天天呢?他还是那个晚上在郊外陪我看星星的孩子吗?
我第二天醒来的时候,一睁眼便看到了天天的脸。我拿出一个看上去不痛苦的表情,却换来了他一脸的泪水。这个软软的男人,变得爱哭了。
我抚摸他的脸,那是一张有质感的脸。有胡渣,有细致的皮肤,还有柔软的唇。
“我没事儿了,可以出院了。”“对不起”“没什么,我没事儿了。还要谢谢你”“对不起,宝贝儿,对不起……我知道现在说这个根本没有什么用。”他把头埋在我的床上,我得以抚摸他的头发。
“出院吧,我们回家去。”我说“好,我们回家”他说家里那瓶黄色的玫瑰格外的扎眼,它似在坚定的笑,却总是透出那么一份轻薄。我不喜欢黄色的玫瑰。
他去厨房做饭了,是他照着菜谱学的鸡汤。当他把汤端上来的时候,我盯着这个可爱的男人。他多好啊!
他喂我,眼泪却落进了汤里。放下汤,把我紧紧搂在怀里。
“我真得爱你,但我没有能力保护你。我没有勇气。”他说话的声音很小晚上的时候,小莫又上来陪我。我说你可以回去了,我没事儿,我不习惯和你一起睡。小莫了解我的性格,出去的时候帮我把奶热好。“这是他交待我的,让我看着你喝完了再走。”我微笑着喝完奶,电话铃响了。
“好些了吗?”天天说“没事儿了,挺好的”我说“公司的同事都很关心你,你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身体。”他尤自地说着妻子在他的身边,让他根本不能说实话。我苦笑着回应,像事先写好的剧本。
“改天我去看你,你好好休息吧,吃了药就睡。”我默不做声。
“喂?喂?电话怎么了”他问着“够了,再见。”我从牙缝里挤这句话来。
我放下电话,我相信他会对着电话的盲音说完“再见”再挂上电话。
我平躺下,厕所的水箱有些漏水,开始滴答个不停。我抚摸着自己的身体,被窝很暖和。双人床很辽阔,只因为与我相拥的人叫做“寂寞”,我摸到安眠药瓶,拿出两片咽下。
可可终于在这个夜里自杀成功了,我第二天把他的尸体埋葬在楼下。起身,用手机给天天发了一条短信息:可可死了。我不适合做情人,给你二十个月的时间,我等你。
身体内的血液被晚上饮过的酒,点到了一个温热的程度。以至于不小心被锐物划了一下,竟就滴下血来。虽然不多,但一点一滴地却不停止。
就让它滴好了,反正毛细血管里的血本来也不会很多。就只是很惊诧自己的皮肤,为何如此之薄。薄的被一些坚硬的东西,一碰就滴下血来。
约好了天天去KTV唱歌。我喜欢唱歌这种娱乐活动,可以让自己有些宣泄,累到不能再说话为止。更何况是与天天一起唱。我们温习了所有的学生时代的老歌。还是老歌好听啊,旧旧的,时间让它们变得丰富而充满光泽。
最后一首歌《牵手》。没错,就是“因为牵了手的手,来生还要一起走……
将脸侧向一边,为了不让他看到自己眼中的泪水,为什么很多人都在忙着去忘记的时候,我却拼命想去记住些什么。难道是怕我终老之时,没有回忆的凭错。还是我怕这隔世的泪水,要留到来世的生命中去?如果是来世,那一定会很痛吧。
天天眼晴湿润了,仿佛我的声音就像催泪弹,将整个房间的水气都聚集起来,吹到眼底和脸上。他搂起我,亲吻我流下的泪水。
“咸吗?”我问“苦的”他说“它应该是甜的,因为它懂得去珍惜。”我说着亲吻他的唇。觉得他的鼻子好高,只能与他舌尖轻错。浅尝辄止,这就够了。真的。
难道,这就够了。
走出KTV的时候,夜已凉如水。
想通过一种方式,把自己放在进一种恒动的状态。却发现自己是如此地幼稚。天真,不只是童年的颜色,我一直这样以为。时间久了,我发现原来坚持纯粹,保持天真很不容易。
公司里组织去海边旅游,这是一件快乐的事情。看海对我一个内陆长大的人来说,是很大的快乐。同天天一起看海,就是更让我向往的事情。
那夜我紧盯着海上的星星,只我一个,海风袭人。星星,不像在郊外的看到的那样纯粹,因为有海浪作为它闪烁着合声。拍合之间,看到一架飞机闪着灯,划天而去。也许有一天,我也会乘上跨洋的飞机,去向另一个与海接壤的地方。我这样想。
我拨通他的电话。
“喂,我在海边,就我一个人。想你。”我说,风吹我的皮肤,有些湿。
“你猜我在哪里?”他说,声音里有兴奋。
“你也在这个城市里吧!”我听到了电话里海浪的声音,断断续续。这个城市很小,海岸几乎包围了它的三分之二。
“是呀,我和老婆都到海边来了。还有几个朋友。”他说“找我吗?”我问。
“找哇,你等我电话,我挂了。”他说着,有掩饰不住的兴奋。我肯定他是为我而来。
收线之后,我扬起脸,看到月亮升起,海面起了一层轻雾,船景婆娑。我点上一根烟。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