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要是把钻石镶在突出的地方,我百分之九十九会把那颗贵的吓人的石头给弄丢。
所以还是镶的越牢越好。
我心中得意地想著。
「那就这对好了。」
我笑的十分无辜地说著,又把柜台小姐给迷的七晕八素。
嘿嘿!这可是我杀价的绝招呢!
「那加送的戒指就用同一个款式的男戒,麻烦你了。」
「不…不会。」看她摇摇欲坠的模样,该不会心脏不能负荷而晕倒吧?
「我买了这麽贵的戒指,你难道不能给我一些优惠吗?」我眯起了电眼,压低声音在她耳边说著。
「什…什麽优惠?」
我又奉送了一个不用钱的笑容,就算她没有小鹿乱撞,恐怕也动摇了吧!
「我很中意那个袖扣,可不可以低价卖给我?」
我像来很讨厌那种叮叮咚咚的配件,不过老是肯花大钱买新款西装的刘淼云,对这些东西似乎总是喜爱有加。
之前他就拿著杂志看了好久,却还是买不下手。
虽然,一方面也是因为我花掉他存款的关系啦!
所以我就想买个小玩意儿补偿他一下罗!
看我这个情人也是很称职的吧!
高高兴兴地刷完卡,我拎著那小小的袋子打电话给那吸血女,叫她出来拿她的『战利品』。
我已经等不及晚上看见刘淼云『喜极而泣』的模样。
这可是我们在一起十几年来,我第一次这麽用心地准备他的生日礼物呢!
约在公司附近的咖啡厅,我拿出了刚才买好的戒指。
那家伙立刻像看见骨头的狗一样,死命地扑上前来。
「啊啊啊!小夏!我爱你!!好棒喔!我等了这麽久终於可以收到你的戒指了!呜呜呜呜!我爱你我爱你!全世界我最爱的就是你了!」
有…有必要这麽夸张吗?
我敷衍地拍了拍她的肩膀,不晓得这一幕有多麽引人遐想。
可是,当我看见铁青著脸站在门外的刘淼云,我就知道,上帝绝对不会那麽容易就放过我的。
「喂喂!等一下啦!你误会了!」我拼命地追著他跑,开始庆幸我现在还有练跑的习惯。
「刘淼云!!!」最後终於豁出去的我,也不管身处在台北街头,就这麽用力一跳,狠狠地将那只自以为是悲剧男主角的笨熊给扑倒。
「你猪头啊你,我叫你竟敢不回答!」
呵呵!没想到我还有当『女王』的潜力呢!
看著笨熊一脸哀莫大於心死的模样,我只能搜出在他口袋里的钥匙,把他拖进车里先回家再说。
呆呆地处在客厅的正中,没想到他第一句话竟然是:
「我去收拾一下,马上就走。」
虽然知道他现在准不会说出好话,但是乍听之下,我还是差点气血倒流。
「你要去哪里?」
「哪里都好,这里…就当作你们新房好了,我愿意退出。」他头低低的,甚是可怜地说著。
「那这东西你也顺便带走好了,反正我也用不著了。」我故意将戒指连盒子一起丢给他。
没想到他看了一看,竟然说道。
「你好残酷,竟然还忍心叫我做你的伴郎。」
奇怪了,这家伙哪时候学会的『哭调仔』啊?
「这是要送你的戒指!!!」
我气急败坏地亮出手上的另一只戒指。
「这是我的!你还不快给我戴上!」用力地将戒指塞进他的无明指,我一鼓作气地完成了所有动作。
「你…你为什麽要送我戒指?」他把脸遮住,让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废话,当然是因为我爱你啊笨蛋!」大概是说的太顺口了,我竟然不小心把隐藏已久的心意说出。
而且是在最不浪漫的时候。
算了,男人还讲什麽狗屁浪漫?
「要不然我干嘛花了二十几万买这种,既不能吃又不能用的烂东西!?」
一口气喊完,我喘息不定地说不出话来。
只见那家伙微微地颤抖著,渐渐地…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像是明白了些什麽,我缓缓地吸了一口气。
「刘、淼、云!!!」
「我爱你,小夏!」他先发制人地抱住我。「我好高兴喔!」
哼!现在装可爱也没用了!
「别生气嘛……我们就赶快开始我们的洞房花烛夜吧!」
「去死啦!这个这个有什麽关系?」我用力地推开他,不肯就范。
妈的,竟敢耍我!
「你都已经买了戒指向我求婚了,那今天当然就是我们的洞房花烛夜啦!」刘淼云那家伙竟然还敢得了便宜又卖乖?
「那我们要去哪里蜜月旅行呢?」
完全不想听他天花乱坠的屁话,我头也不回地走进卧室,并用力地将他关在门外。
「小夏…小夏,你别生气了嘛………」
你问我最後有没有答应他的求婚?
如果有人对你说:
『小夏,最近新竹缺水,那我们就到那里度蜜月造福众生,你觉得怎麽样?』
听了这种话,还会答应跟这种混蛋结婚,我就是真的『昏』了头了!!!
死刘淼云,我绝对不原谅你!!!
《WANTED》
有人说,婴儿一出生时,之所以会号啕大哭,是因为他意识到,在落地的那一刹那,自己就完全成为孤单的一个人,再也听不见母亲的心跳和体温,再也感觉不到漂浮在羊水中的安全,而完完全全成为一个「个体」,才会忍不住哭了起来。
基本上,我并不认为我在我妈肚子里会有什麽安全感,不过我却蛮喜欢这种说法的,因为即使结交再多朋友,有多麽亲密的女朋友,我都一直无法摆脱一种「孤独感」,或许,我想只是或许,当我在我妈肚子里时,应该不会有这种感觉吧!因为不必经历告别的惆怅,虽然也没有狂欢的兴奋,可是我总觉得,只要静静听著一个人的心跳,不需要言语,也能够心灵相通,毕竟我打一出生之後,就再也不觉得我那时时唠叨个没完的老妈能给我啥屁安全感,唉!果然相见争如不见啊!
我知道我始终在找寻某种东西,应该是某个人吧!最早的时候,我渴望在家庭里寻找,可是当然是失败了,他们都不是「他」,所以他们都无法了解我,都不能不伤害我地爱著我,我曾经把这种想法告诉我一个朋友,却换来他一声震耳欲聋的狂笑,说是想不到粗鲁没神经的我竟然还有这种娘娘腔的想法,我那时只是打个哈哈就混过去了,可是心中仍涌上了一波波失望,唉!他也不是「他」。
就这麽找著找著,好多年都过去了,我还是一如往常地与人相交,又相离,在一起就哈拉打屁,聊些无关紧要的琐事,政治啦、感情啦、工作啦……等等枯燥的话题,在我身边的男人、女人不断地来来去去,我已经不在乎旁人传的流言蜚语,什麽花花公子、双性恋、滥交…我都不在乎,我只想要找到「他」,为什麽我已经找了那麽久,「他」还是不出现呢?
最後,我还是受不了了,一口气甩掉了十来个「男女朋友」,一个人飞车到和平岛。
望著一片漆黑的海,第一次,我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是如此空虚,像是被剪断线的傀儡,无法动弹。
明明在岸边的我,为什麽会有种快溺毙的窒息感?
我颓然倒地,有如一摊烂泥。
好累……我真的好累………
虽然是躺在岸边,我却觉得自己好像在下沈……不断地下沈………
我已经受够了那种陷在人群中的「孤独感」,看著一群人不断地笑著、闹著、吵著、玩著……而自己却只能像是个毫无关连的异类一般,无关痛痒地跟著笑、跟著哭。
还有那种无论怎麽说都不能让别人理解自己的无力感,就算是掏出了心,身边的人还是一副茫然却自作聪明的牵强附会。
我几乎都快分不出究竟是孤身一人比较寂寞,还是在淹没在人群中比较孤独,但是,我知道我是属於後者,而且是最可悲的那种。
我再也不知道每天睁开眼睛是为了什麽,我疯狂地累积一切东西,有形的、无形的,想要麻痹自己,我累积财富、累积情人、累积头衔、累积我所能见到的任何东西,可是我累积最多的,却只有那深深的……寂寞而已。
我可以拥有一切,但是我最真、最赤裸的心,却始终找不到归处,我买了四栋房子,一栋在台北,一栋在花莲,一栋在西雅图,一栋在纽西兰,可是我无论回到那个「家」,无论找谁来陪伴,都不能分割我镂刻在灵魂深处的孤独。
我累了………我真的累了!
我已经不想再挣扎了,或许,这一辈子我都再也找不到「他」了!
「你在哪里………你在哪里…………」我不停低声呢喃著,渐渐地,低低的自言自语变成了绝望的狂喊。
「求求你告诉我你在哪里!!」
求求你告诉我你的名字,这样至少在梦里我知道该如何呼唤你!
求求你告诉我该怎麽找你,这样至少我不会迷失在人群中,而错过了你!
求求你告诉我你的样子,这样愚蠢的我就能在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能够认出你!
求求你……求求你………
从不曾落泪的我,第一次哭的泪流满面,不能自已。
「我在这里。」一个陌生的声音温柔地回答著我。
我一骨碌地坐起身,没想到自己最狼狈的一面竟被人看见了!
在月光的映衬下,他短短的头发随著海风飘扬,颀长结实的身影,稳稳地站立在我错愕至极的眼帘中。
这就是我和「他」的相遇。
呵呵!你问我现在如何?
当然是幸(性)福得不得了啦!
《续·WANTED》
有人说,婴儿一出生时,之所以会号啕大哭,是因为他意识到,在落地的那一刹那,自己就完全成为孤单的一个人,再也听不见母亲的心跳和体温,再也感觉不到漂浮在羊水中的安全,而完完全全成为一个「个体」,才会忍不住哭了起来。
当我无聊地在书局翻书时,一看见这段话,我就毫不犹豫地把那本书给买了下来,即使後果是让我饿了一整个礼拜没午饭吃,我也甘之如饴。
从此以後,我就像著魔似的迷上了那个作家的书,有如青少年崇拜偶像一般地疯狂,我完全被那种轻佻中带著点深沈,潇洒里又带著些寂寞的笔调所吸引,无法自拔地搜集他的每一本书,把他每一个字都读的滚瓜烂熟,记得他在他第三本书的序中写著:
「我无法写出『我』以外的人物,这是我最严重的致命伤。」
这几个字深深地打动了我。
为什麽?为什麽一个才高八斗、拈笔成文的人会这麽地……寂寞呢?
文章写得如此深刻动人,应该更容易让人了解才对啊?
可能因为是工作和生长环境的关系吧!我对於察言观色,还有迎合别人的技巧十分高超,毕竟在PUB理见得人多了,历练自然也就深了许多,客人都是来PUB里找乐子的,你心里怎麽想谁会在乎?只要把人伺候的舒舒服服,还怕没有小费拿吗?人生啊!不就那麽一回事,使用者付费嘛!大爷花了钱,不就是想买个垃圾桶,你就乖乖的让他吐吐苦水、发泄一下不就得了?
不过有一天,领班发现我在看他的书,忽然冒出了一句:
「咦?这不是那常来的家伙吗?没想到这是他写的书啊!」
赫!乍听之下我简直是快吓昏了,没想到我如此崇拜的人竟然近在咫尺,怎麽不叫人兴奋呢?
於是,我开始期待夜晚的到来,终於,在领班的指引下,我看见了他。
半长不短的黑发像丝一般披在肩头,深邃明亮的眼睛好像隐藏著无数的谜一般,诱人想不顾一切深深堕入那两潭深渊之中,邪气、又充满自信,狂傲、却不吝於甜言蜜语,的确是一个能令天下男男女女疯狂的人。
可是,经过一整晚的观察之後,我心中的那个忧郁、而深陷孤寂的作者形象已经完完全全地破灭了。
那个男人、那个男人根本就是标准的「无敌CD双插卡」嘛!!
可恶!还我午餐钱来!
什麽孤独、寂寞,都是一些骗人眼泪的东西,而…而我这个蠢蛋,竟然还真的相信!呜呜呜呜!我蠢我笨我是猪啦!!
於是到了隔天,幻想严重破灭的我,自暴自弃地落入沮丧之中,没想到竟看见了惊天动地的一幕。
那家伙很果断,也很无情地甩掉了死黏在他身边的一「群」女伴,和一「群」男伴,在闹的杯盘狼藉、桌倒椅碎之後,那家伙居然颠颠倒倒地走到吧台来,向我点了一杯Double的伏特加。
我偷瞄了一下他带伤的脸,果然是够塞,所以我当然不会笨到去扫台风尾,哪敢告诉他其实我已经下班了,只好连忙乖乖地帮他倒酒啦!
没想到这家伙连酒都不喝,随手丢了一张大钞就走人,一时之间,我也不知道著了什麽魔,竟然就骑著我那破烂的三洋125,跟著他的法拉利敞篷跑车,一路飙到和平岛。
我一定是疯了!绝对是!
要不然我干嘛放著舒服的被窝不待,跑来这种鸟不生蛋狗不拉屎的地方吹冷风啊!呼!真的好冷!
结果,我看见那家伙像是拔掉插头似的委顿在地,最後还狂乱地仰天大吼。
那一瞬间,我真的被震慑住了!
被他那种来自灵魂深处的呐喊给震慑住了!
他那嘶哑、绝望的声音,让我的心…好痛!原来,他真的……真的是我所看见的那个人啊!
不知道为什麽,我忽然松了一口气,看著他悲伤难过的样子,我好想告诉他,不要哭……不要哭,我在这里,我懂你、了解你………
「我在这里…………」
当我意识到时,已经发现他像是见鬼似的看著我,而我……也只能呆呆地回视著他。
这,就是我们的初遇。
喔!你问我现在怎麽样啊?
那当然是幸(性)福得不得了啦!
《恶魇》
我在如刀的银月之下睁开眼睛。
眼睛,如血。
我的胸前深深地插著一把冰冷的匕首,华丽的古银雕饰著一只连蛇鳞都清清楚楚的蟒。
那蟒的眼睛,也是如血。
我看不见刀刃,刀身在我的身体里。
那刃,是封印。
是封印著撒旦之血的封印。
我是路西斐尔。
我不是天使。
为什麽要爱我呢?
明明只是一具腐朽的木偶。
创造我的主说他爱我。
却是要我张开双腿,承受著那不应属於神的丑恶欲望。
他用巨大的分身撕裂我,冷冷地说:
「这就是你的罪,路西斐尔!这就是你生来淫荡的原罪!」
不要碰我!不要爱我!不要用你那污秽的情感来…玷污我!
在我被任命为炽天使长的那一夜,我去见了那我衷心所爱的神。
他召唤我。
而我遵从。
他命令我褪去衣衫,温柔地…慈蔼地。
明明是沾满血腥的秽物啊!他却用那没有一丝皱纹的手指爱抚著。
「好美啊!……我的路西斐尔,为什麽我再怎麽想要污染你,也不会改变你的美丽呢?」
他将我用铁鍊困绑,固定在双腿大张、那最为淫荡的姿态。
来自於黑暗深渊的锁鍊,源於亘古的怨念,在我的手腕处烧灼成一圈血渍。
天使,是多麽可笑又脆弱的生物啊!
只要一点点的不洁,就足以伤害他完美无瑕的肌肤。天使倘若受伤是无法自行痊愈的,唯有神的眷顾,以及风之天使拉斐尔的治愈术,才能让天使被玷污所产生的『不洁伤痕』消失。
可笑的是…..神所给予我的伤口,竟然叫做『圣痕』。
那最丑陋,也是最神圣的『圣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