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看看王林氏,垂下眼睑摇摇头道:“我饱了……谢谢……”
“别跟大娘客气,就当这里是自己家,东西随便吃!”王林氏急忙说道:“是不是不喜欢吃馒头?那你喜欢吃什么?大娘给你做!烙饼?还是你喜欢吃米饭?若真喜欢,大娘给你妙两个小菜好不好?”
“娘!”
二狗立刻不满起来。且不说娘亲身体不好,就说吃一顿米饭得浪费多少粮食啊!一碗米够喝好几顿米粥呢!
“不了,真的不要了。”少年急忙摇摇头:“不麻烦你们了……”
王林氏爱怜地看着眼前少年稚嫩的脸孔,柔声道:“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府上还有亲人吗?”
少年一怔,愣了半晌,忽然眼圈中迅速浸满了水雾,他慌忙低头,也不言语,只是一味的摇头。王林氏与二狗心下明白,便不再追问。
王林氏更是温柔的安抚起来:“乖孩子,别伤心了。若你不嫌弃,就留下吧,把这儿当成自己家。”
少年抬起头,泪眼朦胧地看着王林氏,目光缓缓扫过屋内的摆设。黄砖砌成的房屋,灰蒙蒙的破旧家具,虽有些整洁但补丁连补丁的衣衫,可以看出这里家境毫不富裕,可是……他们还愿意收留我?
二狗与王林氏误会了少年的沉默,二狗脸色一沉,当即摔门出去了。王林氏急忙对少年道:“大娘知道这里穷,你住不惯。你还有什么亲人在?大娘叫你二狗哥把你送回去好不好?”
少年摇摇头,沉默不语。家人?没有了,全都没有了……
“那……”王林氏也有些为难起来。
“我……”少年抬起头,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王林氏:“我……我没钱……”
“傻孩子!谁跟你要钱来着!”王林氏摸摸少年的脸,心疼地说:“谁都有蒙难的时候,咱们若不互相扶持一把,又怎么能再站起来?”
“可是……我……我不会干活……我总不能白吃白住……”少年的脸色微红,急急地说。
王林氏立刻笑逐颜开:“你答应了?傻孩子!你住下陪着大娘聊天解闷就行了!哪用你干活?有你二狗哥呢!”
说着,王林氏冲窗外开心的大喊:“二狗!二狗!去割半斤肉!中午咱们吃米饭!”
“不用了!”少年急忙叫道:“不用那么浪费!跟大娘平时吃的东西一样就可以了!”
在窗外砍柴的二狗凉凉的说:“别勉强,大佛住不惯小庙的,住几天再走还不如不住。”
少年的脸色一变,再度沉默,王林氏气得把床头的鞋垫扔到了二狗的头上:“闭上你的嘴!砍完柴快去买肉!”
二狗哼哼了两声,收起斧子,气冲冲的扬长而去。王林氏见少年泫然欲泣,急忙柔声细语的哄了起来:“你二狗哥就是这个臭脾气,别理他!告诉大娘你喜欢吃什么菜?”
少年感激泣零地看着王林氏,一时不知该如何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茫然无措的迷失方向之时,忽然不光有了住所、食物、甚至还有一位很慈祥的长辈,怎会不产生枯木逢春的温馨与感动?太过美好的际遇令他不禁怀疑这只是一场虚幻的梦境罢了。
“对了,大娘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少年犹豫了一下,本应脱口而出的姓名此刻却迟疑着不敢报出。王林氏以为他是不愿讲,正欲表示不强求时,少年忽然低低的说:“我叫……卢伟……姓卢,单字伟……”
卢伟……为什么不敢报出曾引以为傲的秋氏名讳之时,却报出了那个本应痛恨之人对自己的爱称呢?
为什么……
“那大娘就叫你小伟好不好?”
“嗯……”
少年轻轻的、淡淡的笑了笑,彷佛飘泊的蒲公英终于找到了它的栖身之所。
等二狗从城里回来时,意外的发现晚上依然是平日的粗茶淡饭:清粥、咸菜、馒头。询问地看向娘亲,王林氏笑着指指正在跑出跑进帮忙拿碗筷的秋素苇,二狗这才明白这个少年看来远不似自己所想。再看这个小家伙一脸亲热的与王林氏有说有笑,还亲切无比地唤自己为“二狗哥”,那股热乎劲彷佛熟识多年的亲人,而不是昨晚那个受惊害怕的落魄少年。
先来自己看人的眼光有待商榷……
二狗心中嘀咕着,正欲去盛饭,那个叫卢伟的小家伙已经笨手笨脚地端着盛好的米粥进了屋,但是看到碗沿的一片狼藉,就不难想象他是如何跟那个大饭勺做斗争的。
“小伟真是很乖,一直帮忙整理家务呢!”王林氏开心的表扬道:“他扫地时的认真劲,真是连二狗都比不上呢!”
秋素苇开心地笑了笑,二狗看看跟没扫没什么两样的地面,险些被粥呛着:“咳咳……这地是扫过的?”
秋素苇红着脸低下头,王林氏气得踢了二狗一脚:“我看你是不饿!去烧一锅水!晚上小伟要洗洗澡!”
“擦擦不就行了,还得烧一锅?”二狗咋舌道:“挑水的地方很远啊……”
秋素苇闻言忙说:“大娘,我擦擦就行了!不用麻烦了!”
“ 不行!”王林氏瞪着自己的儿子:“小伟可比不得你!不好好洗洗哪成?你给我老老实实烧水去!”
二狗气堵堵的把筷子重重地往桌上一拍,怒气冲冲地走到厨房乖乖烧水。秋素苇担心地看看王林氏,后者则给他一个不必介怀的安慰笑容,递给秋素苇一块热呼呼的大馒头。
秋素苇接过来,慢慢地啃着,目光悄悄地飘向在厨房忙碌的二狗。不知为什么,他本能的感觉到二狗虽无恶意,却对自己有种莫名的敌意。
简单地吃过饭,王林氏便张罗着二狗把澡桶刷刷,将东西备好。看着二狗寒着脸沉默不语的干活,秋素苇心虚不已,几次开口阻止却被王林氏不以为意地打断,使得秋素苇对二狗更加惭愧万分。
待一切准备完毕,二狗又在娘亲的命令下帮秋素苇放好水、备好毛巾,皂角、换洗的衣物等等,等他忙完了,脸上的表情也已经不爽到了极点。
“对……对不起……”秋素苇低垂着头,不自在地扭着衣角:“谢谢二狗哥……”
“不用。” 二狗凉凉的说完,便重重摔门离去。
秋素苇的表情很快就变成了小孩子闹别扭般嘟了嘟嘴,也不太高兴有人这样对待自己。可是很快地,落难的自信又使得他沉默下来。今非昔比,原来还过着席地幕天、饥寒交迫的日子,如果于是他们好心收留,难以想象自己此刻会有怎样的下场。这样的自己,有什么资格去抱怨或不满些什么?
秋素苇缓缓褪去旧衣,漆黑的屋中忽然闪起一个幽幽的白色光点,淡淡的光泽如圆月般柔和。但是这层白光渐渐转强,慢慢得竟映射出耀眼的白色光芒!秋素苇反射性地捂住悬于胸前的饰物,光线骤弱,但依然从指缝间泄出点点光华。秋素苇这才意识到那个小东西依然贴身而带……
那是李赋松初识秋素苇时的第一份礼物。一块世间罕有的黑色金刚石雕琢而成的环状空心佩饰,遇冷则暖,遇热则寒,可谓价值连城,绝无仅有。中间镶嵌着一块珍珠形的小巧夜明珠,这颗珠虽小,却入夜泛光,亮如白昼,实属世间罕见。
秋素苇格外喜爱这个别致的饰物,于是终日贴身携带,却也因此躲过了官兵抄家时被收去。
秋素苇苦笑一下,自己已经一文不名时,却忽然发现胸前还挂有一个价值连城的珍宝,还是那个人留给自己的……
秋素苇默默地将它取下,用衣服掩去了它的光芒,随意地放置在一旁,便转身浸入浴桶内。温暖的热水缓缓的将暖意覆盖全身,秋素苇慢慢地闭上双眼,静静地枕在桶沿,嘴角扬起一丝淡淡的笑意。
从未想过有朝一日,洗个热水澡也会变成一种享受。当年暮云阁的太监们天天从京城一百里外的阴司口取来含烟带月的江水,置于宽敞优雅的沐华池,池水之中洒满百种花瓣,馥郁芬芬。四鼎翠玉香炉白烟袅袅,身形婀娜的覆纱宫女围绕身旁,那般奢华却浑然不觉。如今,只是一顶木桶,一桶热水,竟令自己有种重生般的感觉……
智士皆云“得即高歌失即休,多愁多恨亦悠悠”。可是又有多少人能如此洒脱地放下曾经拥有的奢华富贵不再惆怅?有多少人可以从爱恨交织之中抽身而出不再彷徨?如果,曾经拥有却永远失去是一种折磨,那么,有多少人可以将这份折磨遗忘,重新振作?甜蜜开怀的幸福可以淡忘,功成名就的风发可以淡忘,可是家破人亡的悲凉呢?不白之冤的屈辱呢?又有谁,可以轻言淡忘?
“亦悠悠”三字,真的好难。
秋素苇摇首轻笑,慢慢地洗去一身的污浊。
既然无法淡忘,那么,便将它深埋于心底吧……永世尘封,不再忆起……
很快,白净的肤色清爽地呈现,蒸腾热水的薄烟之中,如珍珠般光泽的肌肤纹理润滑有光,黑亮的乌丝如瀑如绸,明眸皓齿,绝代风华,舒缓了劫后余生的战兢的秋素苇,再一次恢复了倾倒众生的风姿。他擦干身体后穿上王林氏为他准备的一套粗布麻料的浅灰色农家装束,随意地将湿漉漉的头发挽了个髻,便推开门走了出去。
“姓卢的……”
正欲敲门的二狗与蓦然开门走出的秋素苇撞到了一块,二狗正欲发火,却被眼前少年太过抢眼的惊世容颜震慑住了。
怎么会有这般好看的少年?如雾如梦般迷幻的眸子,精巧可人的双唇,肤如凝雪般白皙娇嫩,直令二狗看傻了眼。
“二狗哥?”
二狗蓦然回神,急忙将一双新鞋塞到秋素苇手上:“这是我娘给你的。”
微湿的身体浸湿了衣襟,过冷的气温令刚刚沐浴完毕的秋素苇身体周围缠绕起悠悠的白烟,微红的脸颊上紧贴着丝丝乌黑的湿发,如同一位刚从云海中跃出的尘外仙子一般,沾染了一身仙气。
“谢谢二狗哥。”
有些讨好地冲二狗一笑,谁知二狗的脸一红,低着头急匆匆地离开了。看着他如同逃命般跑开,秋素苇撇撇嘴,看来这人还不是一般的不喜欢自己呢……
看看手上崭新的黑布鞋,清晰的缝印令秋素苇不由回忆起很小很小的时候,娘亲也曾这样亲手为自己缝制过布鞋,只是随着秋家的发迹,脚上的鞋子越来越精致华贵,却再没有这种粗糙的手工鞋带来的温馨与亲近。
秋素苇穿上试了试,大小正好,十分合脚,不由活泼的蹦跳了几下,开心地笑了。
第十一章
农村的清晨总是降临的格外早,天刚蒙蒙亮,宏亮的鸡鸣声就已经唤醒了村中所有的人。
妇女们开始挑水做饭,白腾腾的烟雾从家家户户的烟囱窜出,使得晨雾笼罩的村庄更多了一分朦胧。男人们都扛起锄头结伴下地,说说笑笑地穿过潮湿的庄稼地,沾满一身的露水。孩童们的尖叫嬉戏声很快传遍了村中每个角落,追逐着开始无忧无虑的新一天。老汉们吃过早饭便结群聚到一起抽旱烟,调侃打趣,阵阵哄笑此起彼伏。老妇们凑成一堆,或做女红,或闲话家常。
整个村落,沉浸在一派和乐融融的安怡景象之中。
秋素苇倚在窗前,嘴角含笑地看着陌生质朴的农民,却露出融入其中的开怀神情。因为这里每一个人的眼中都满溢知足的笑意,发自内心的爽朗大笑声不断传来,每个人都是那样的轻松惬意,没有权势与利益冲突下的矛盾,只有聚在一起谈天说地的欢愉。
为什么如此幸福的平淡生活,却有那么多人不去珍惜呢?只想追求富贵荣华,却放弃了如此和乐平安的一生。直至永远失去才蓦然回首,惊觉自己竟放弃了如此宝贵的东西,却,再无机会回头。
“二狗,早点回来吃早饭。”
“哦!”
秋素苇急忙跳下暖炕,追到门外:“二狗哥,你去哪儿?”
二狗回过头看了他一眼,不冷不热地说:“去河边挑水。”
“我也去!”
“不成不成!”王林氏心疼地叫道:“挑水的地方远,路又陡,别摔着你了!”
“没关系的!”秋素苇一边拉住二狗的扁担,一边对王林氏说道:“昨晚是我用了那么多水,帮二狗哥挑水也是应该的。”
“不行!”王林氏说着就把秋素苇往屋里拉:“你细皮嫩肉的,磕着碰着怎么办?”
秋素苇一直觉得自己什么都不做非常理虚,可王林氏却对自己格外娇惯,虽然秋素苇自小便一直很受长辈疼爱,却也知道自己这般白吃白喝受人宠爱实在不妥,于是急中生智:“大娘,那我跟着二狗哥出去走走!我来了以后还没出去转过呢,就让我去玩玩嘛!”
王林氏迟疑了一下,抵不过秋素苇渴望巴巴的眼神,扑哧一笑:“好吧,你跟着二狗去吧。不过路上要小心,玩累了就回来。”
嘱咐完秋素苇,王林氏又叮咛二狗要好好照顾秋素苇,不足两里的外出搞得像千里外的远行,令秋素苇与二狗都有些哭笑不得,好不容易才得以“脱逃”。
离村子最近的水源是一里地以外的高山上的一条清溪,山路难走,但沿途风景秀丽,倒也令秋素苇乐不思蜀。二狗一声不响地低头闷走,东张西望的秋素苇总是被甩下老远后急忙追上,但马上又开始左顾右盼,于是又被甩了老远。就这样一路走走跑跑,一直回圈到听到溪水拍打岩石的轻悦声响。
葱绿山涧,一带清流落下,碎石平台被水流冲刷的光洁平坦。碧绿的苔藓在清澈见底的溪水中摇曳,七色彩石稀稀沥沥地静躺在溪底,粼粼波光映照,反射着斑斑波纹。
“好棒!”
秋素苇兴奋得把手浸入溪水中,冰冷的感觉令精神为之一振。二狗将水桶逆流置于水中,接满后放到平坦的岩石上,挂上扁担的吊钩。
秋素苇见状急忙拦住二狗:“二狗哥!我来挑!”
“不用了,你挑不动。”二狗不带感情色彩地马上拒绝。
“我可以的!”
秋素苇打蹩一般扯住水桶不放,僵持了半天,二狗万般无奈下只得放下扁担。秋素苇高兴地将扁担扛在肩上,试图扛起,可是……水桶只微离地便很快重回原地。秋素苇不由吃惊,没想到仅两桶水而已,竟会如此沉?
再一次使出吃奶的劲头,却只移了两三步,忽然脚下一滑!哗啦一声,水桶应声而落,掉入了溪水之中。二狗急忙下水抓住水桶,秋素苇则面红耳赤地垂下了头。
“说了你不行!你偏不信!”湿了长裤的二狗恼了起来。
秋素苇紧抿下唇,咬得生疼。自小娇生惯养的他从未做过任何粗活,对于这种体力活更是连碰都未曾碰过。虽然他隐隐感觉自己未必能行,却没想自己真的如此无用,连挑水这么简单的事都做不好,想帮忙却只能帮上倒忙。
忽然鼻间一酸,秋素苇懊恼地哽咽起来:“对不起……我只是想帮忙……对不起……”
二狗目瞪口呆地看着粉嫩的玉娃娃哭得好不凄凉,一时怔住,手脚无措得不知该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