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素苇说着又去解脖间的项链,被二狗眼明手快地阻止住:“小伟!大哥知道你孝顺,可是这个东西绝不能卖!”
“为什么啊!?”
秋素苇完全不明白为什么娘亲与大哥明知这块悬饰可以改变他们的生活,却坚决不肯让他变卖。
因为秋素苇不知道,二狗与王林氏都深知他对这块价值连城的珍宝有着一份难以割舍的情谊。虽然小伟有时会望着它莫名发呆流泪,但同样的,他也格外爱惜宝贝它。
那是小伟对于过去的唯一一点眷恋与回忆吧?怎么能让他变卖掉最后的思念?
所以,即使再困难的生活,二狗与王林氏都不许秋素苇卖掉它。
“不管!我一定要卖!”秋素苇气极地大叫起来。
“你……”王林氏一时动了肝火,竟剧咳起来:“咳咳咳!你要是想气死娘……咳咳咳……就去卖吧!咳咳咳!”
“娘!”秋素苇心疼地抚着王林氏的后背帮她顺气:“我不卖就是了,您别生气……”
眼见秋素苇松了口,王林氏这才稍稍放心地闭上眼睛躺在床上喘气。日渐憔悴的王林氏的身体已经明显地虚弱起来,深陷的眼窝透着黯淡的灰光,终日毫无血色的嘴唇与煞白的脸色,无一不在彰显她不多的生命之烛在疾风中苟延残喘。
秋素苇凝望着王林氏苍白的脸庞,眼中闪过无限悲哀。已经失去过一次娘亲,还要再失去一次吗?
虽然生老病死不能怨天尤人,可是娘亲的顽疾并非不治之症,只要有上等补药,只要有妙手回春的大夫,一定可以痊愈!可是,没有钱……没钱,就没有一切,就没有活下去的契机。原来人的生命,竟是以金钱来衡量长短……
呵呵,多么可笑。当年自己挥金如土,挥霍无度,从不知有朝一日一文钱也会变得如此珍贵。自己花天酒地、骄奢淫逸地沉浸在莺歌燕舞的靡费享乐中时,那些一时随性的花费,足以改变多少普通老百姓的一生?
秋素苇的手默默紧握胸前的悬饰。
真的舍不得……舍不得卖掉它,因为这是自己身边最后的一份回忆,不论这份回忆是苦是甜,却是仅有的一份……
可是手,握得愈发之紧。
第十三章
京城最大的典当行——狄家当铺早早得便开始张罗开铺。被誉为京城最大、也是最黑心的当铺可谓实质名归,由上等桦木雕琢的曲格橱柜上摆设着各式名玩古物,墙上悬挂着张张名人真迹,典当的小视窗旁甚至摆放着一尊极为稀罕的西洋金钟,无一不是价格不菲的上佳作品。而狄老板得到它们的价格,远不及它们售价的十分之一,堪称暴利。
当狄老板挺着累赘的大肚子,手持银嘴烟杆,慢腾腾的走到当铺前厅时,一个一身穷酸、但颜容娇好的俊俏少年走了进来。狄老板凉凉地看了看他,就凭那少年身上的衣服是洗了又洗的粗布料,就不指望他能来当什么好东西。
“请问,你们老板在吗?”秋素苇言语恭敬地问道。
狄老板皱皱眉,冲二掌柜摆摆手示意他打发秋素苇离开。二掌柜急忙上前,不耐地对秋素苇说道:“有什么事跟我说就行了!你不知我狄家总当的规矩是不值百两白银不当吗?什么破铜烂铁的东西到其他街的分号去当吧!”
秋素苇闻言急忙说:“麻烦您请出你们老板好吗?我这件东西是个罕物,不能轻易示人。”
狄老板哼笑一声,不屑地说:“什么宝物我们狄家当铺没见过?先拿出来瞧瞧再说吧,若各个拿着烂玉破石的就当宝贝让老板看,岂不累死人了?”
秋素苇犹豫一下,深知他们不相信自己会有值钱东西可当,只得掏出从黑金刚环上卸下的夜明珠,小心翼翼地展现在二掌柜面前。狄老板一眼便认出那是颗夜明跦,虽然不大,但少说也值千两,便用眼神暗示二掌柜接下这桩生意。
“这个能当多少银子?”
秋素苇不安地问道,他虽知道这颗夜明珠必定价值不菲,但对于它到底值多少钱却完全没有概念。
二掌柜的眼珠子一转,拿过夜明珠做出一副鉴赏的模样,最后不以为意地说:“一百多两吧,来吧,我给你开张当票。”
“才—百两!?”秋素苇意外地叫了一声:“掌柜的,您再好好看看,这可是个稀罕物!”
赋松送给我的东西,怎么说也不可能只值百两白银吧?尤其入夜后它的光泽是那样明亮!
“什么稀罕物?”二掌柜故意贬低起来:“这种小粒的夜明珠我们铺里少说有几十颗呢!这样吧,最多二百两,不当就算了,只有我们这种大当铺才给得起这种价格,要不是看你年纪轻轻,怕是有了难处才来典当,我们才懒得接这小买卖呢!”
秋素苇紧抿双唇,想了一下,拿回了夜明珠。二掌柜以为他真的不当了,一时心叫不好,急忙看向狄老板。狄老板当然不会放过这颗夜明珠,这颗珠子虽小,但夜明珠本身就是罕物,典当了多年也只比过见过一两回,次次变卖后都可大赚数千两白银,这颗小夜明珠少说也能再赚个一千多两。
“哎,掌柜的,看这位小哥蛮可怜的,就多给点吧。咱们也不能光做生意,要多做善事。”狄老板煞有其事地训道。
二掌柜忙点头称是,对秋素苇说:“算你运气好,碰到我们菩萨心肠的老板,四百两!不能再多了!”
秋素苇看看狄老板,心中暗喜,忙走到他面前说道:“您既然是老板,一定是个识货之人,这颗夜明珠虽小,可是绝非常物!”
秋素苇双手合拢,将夜明珠置于掌心,举到狄老板面前。狄老板明白这名少年是让自己验证亮度,但他并不指望那么小的夜明珠可能在白天泛出多大光亮。
偏偏就在他兴致缺缺时,秋素苇的手指缝中慢慢泛起光泽,淡淡的白色光华渐渐增强,愈发明亮,竟形成数道白色光柱自秋素苇的手间迸出!狄老板与二掌柜看得目瞪口呆,秋素苇见机展开双手,顿时,刺目的白光瞬间迸射,饶是晴天白日的大白天,竟也在这光华的映射下显得暗淡无光!
狄老板何其精明,夜明珠的亮度是随大小而定,越大的泛光越强。可是这名少年手中的珠子明明只有珍珠般大小,却可以泛出如此惊人的光芒!这哪里是千两、万两白银可以衡量的宝物?只怕千金、万金都难以购得!
狄老板急忙命二掌柜合上大门,换上了一副涎笑的面容:“这位小哥,这宝贝果然不错,五千两白银如何?”
狄老板心中暗暗祈祷秋素苇被这个数字吓倒,晕头晕脑的当掉最好。可是秋素苇又哪会是几千两白银就能吓倒的?他一看狄老板与掌柜的表情便知道这颗夜明珠的价植远远不止这个数字。
“五万两!”秋素危苇索性来个狮子大开口,暗暗试探。
狄老板的脸色一变,但马上又笑着说:“小哥,这虽然是个宝贝,却也没有那般珍贵,一万两!再多小店就真的不能再加了。全京城能给出这个价格的只怕没有第二家,你好好想想。”
秋素苇神色平淡,但心底早已思潮翻滚,一万两啊!自己在民间这一年的吃穿用也不足十两白银!如果有了一万两,足以医娘亲的顽疾!还可以给娘亲买个大房子,可以给大哥娶个好媳妇,可以不必再饥一顿饱一顿!
秋素苇紧咬下唇,目视狄老板:“二万两!我知道它不止这个价格,若非急用,我不会把它当掉!二万两,绝不再减!”
狄老板心中痛骂秋素苇真是“得寸进尺”,自己一再让步,他居然步步紧逼!没见过这么难应付的穷小子!一般的穷人不是听到几百两白银就昏了头吗?怎么他到这么清醒难缠!的确,这颗夜明珠远远不止这个数!可是,要花二万两买下来……
狄老板心生一计,故意正色道:“可以是可以,但我要以仪器验测,免得是你做了手脚。”
“这是自然!尽管验!”
秋素苇心中雀跃不已!二万两啊,足饱一家三口衣食无忧!大过兴奋开心的秋素苇也因此没有注意到狄老板眼中一瞬间闪过的狡黠。
等了大约一盅茶的时间,狄老板阴沉着脸走了出来,秋素苇高兴地迎上前,正欲开口,谁知狄老板竟一下子将夜明珠砸到了秋素苇的脸上!
“你竟敢拿个涂了荧粉的玻璃珠来糊弄!”
秋素苇闻言大惊:“不可能!”
“什么不可能!险些被你骗过了!这不过是个普通的玻璃珠!快滚!再不走我就押你这个骗子见官!”
秋素苇急忙拿起“夜明珠”,那哪里还是自己的夜明珠,明明是—颗涂着白色荧粉的玻璃珠!秋素苇怔了一下,当即明白过来,气愤地指着狄老板大叫:“你把我的珠子调包了!还给我!”
狄老板寒着脸冷笑一声:“可笑!我还没有跟你算帐,你倒诬陷起我来了?来人!把这个无耻的小人给我乱棍打出去!”
“把夜明珠还我!还给我!”
秋素苇完全气疯了!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好不容易下定决心把最后的回忆变卖时,却竹篮打水一场空,不仅失去了夜明珠,也没有得到一分钱。不行!那是赋松留给我的珠子,那是要用来救娘亲性命的珠子,不可以被抢走!
“还给我!把夜明珠还给我!”
看院的大汉们毫不留情地挥舞长棍,铺天盖地的打到秋素苇的身上,但身上的生疼却不能阻止他愤怒的大吼,他像疯了—般拼命挣扎着向扑到冷笑的狄老板!忽然一记闷棍直敲后脑,眼前顿时一黑,秋素苇当即晕死过去。
“把他扔出去,别脏了地方。”狄老板冷冷地说。
大汉们拖着秋素苇,像丢垃圾一般将他丢到门外,立刻围上许多看热闹的老百姓。二掌柜指着昏迷的秋素苇大声说:“这人是个骗子!拿了个涂着荧粉的玻璃珠就想冒充夜明珠,被我们老板拆穿了又撒泼耍赖,所以给他一点教训!各位街坊邻居以后也要小心此人招摇僮骗!”
不明真相的围观之人当即私下议论,两眼不屑地望着昏迷不醒的秋素苇。而在人群的周边,数匹疾驰的骏马飞驰而过,为首的男子面如冠玉,俊郎不凡。他不经意的一回头,看到了围堵的严严实实的人群,却独独看不到那个昏迷的人。
李赋松难以解释适才莫名回首的一瞬间心跳的停滞,可是急于出城寻人的渴望令忽视了那份心动的直觉,就这样,二人擦身而过。
城南的街道旁,卖柴的二狗因为难忍炎热的天气而躲到屋檐下乘凉,正大汗淋漓时,忽然同村的大忠一脸焦急的跑了过来,一看到二狗便大呼小叫:“二狗!你弟弟被狄扒皮的狗腿打了!正晕在狄家总当门前呢!”
小伟怎么会去当铺?糟了,他一定是把那个项链给当了!那个总当老板是出了名的黑心,连死人都会被他扒层皮才得了狄扒皮的混名,小伟一定在他手里吃了亏!
二狗好不容易挤进拥挤的人群,一眼便看到小伟晕倒在地,面无血色。二狗急忙将他扶起,焦急地拍拍他的脸:“小伟!快醒醒!小伟!”
秋素苇幽幽地睁开双眼,目光有些呆滞,二狗倒是大松了口气。忽然,秋素苇一跃而起,拼命敲打起紧闭的当铺大门:“把夜明珠还给我!你们这群卑鄙小人!还给我!”
“小伟!”
二狗急忙拉住秋素苇,但秋素苇依然气极败坏的对大门拳打脚踢。
“没用的!小伟!咱们斗不过有钱人的!”
“不行!那颗珠子是给娘亲救命的啊!”
“算了!要不回来的!”
“不!”秋素苇不甘心地拼命想挣脱二狗的禁锢,泪流满面地失声痛哭着:“不行!我的夜明珠!还给我!还给我!”
“小伟!”
二狗万般无奈之下,只得拖着秋素苇离开。秋素苇的剧烈挣扎随着力量的殆尽慢慢减弱,沙哑的喉咙再也无法哭喊。渐渐接受了不可能要回夜明珠的事实,筋疲力竭的秋素苇不再哭闹,木然地在二狗的拉扯下呆呆地跟随着,被懊悔和悲痛揪紧了心房。
“小伟,大哥知道你孝顺,可是再闹也没有用,穷人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忘了这件事吧,就当咱们福薄,受不起珍奇之物,破财免灾吧……”
“可是……娘的病……”
秋素苇纤瘦的身子微微颤抖着,潸然欲泣地低头哽咽。二狗轻叹一口气,爱怜地用粗糙的大手抚去秋素苇脸上的泪痕,轻声说道:“娘的病大哥会想办法的,你只要照顾好娘,不要让他操心就行了。”
秋素苇无声地垂下头,不甘的眼泪如同断线玉珠一般止不住地坠落,二狗心疼地搂住他,无声的安抚着。秋素苇哭得倦了,便索性窝在二狗的胸前懒懒地合上了眼,二狗便抱着他坐到树阴下,安静地等待秋素苇的情绪平抚。
聆听着大哥有力的心跳,秋素苇慢慢生起一丝淡淡的惆怅感:“我……曾经有个很疼我的三哥……”
二狗怔了怔,曾经……?
秋素苇微闭着眼睑,淡淡地说:“虽然他比我大五岁,却是小辈之中与我年龄最接近的,所以,从小我就跟他在一起玩。记得每次在河边玩累了,我就会像这样躺在他的怀里睡觉,听着有节奏的心跳声,缓缓入睡……”
二狗不敢吱声,因为这是小伟第一次提起了他的家人,这一年多以来唯一的一次。
“三哥家很穷,住在一间破草屋里,我第一次去他家的时候他甚至连鞋都没有。”秋素苇轻轻地笑着:“我娘经常拿家里的东西跟碎银接济他们,所以姨娘对我非常好。记得有一次,姨娘煮了玉米招待我跟我娘亲。刚摘的玉米好甜好甜,我好喜欢,可是姨娘家穷,只煮了四根,娘亲吃了一根,姨娘没有吃,都给了我。本来三哥应该可以吃一根的,但是姨娘怕我不够吃,便不许他拿……”
秋素苇的眼角闪动着泪光,但他依然轻轻地笑着:“我知道三哥好想吃那各甜玉米,可是那时候的我哪懂得谦让,只怕他跟我抢,便全抓在手里。三哥就这样一直看着我吃,不断的咽着口水……现在想想,真得觉得自己好可恶……”
“我想你三哥也是真疼你,所以你才会记住他的好,不是吗?”二狗轻轻地说道。
“是呀!”秋素苇忽然笑得像个孩子:“我在吃完玉米后,姨娘便让三哥带我去玩。他家后面有棵果树,长了几颗青果,我一时嘴馋,便非要三哥摘给我。可是那棵树好高,三哥很为难,我又哭又闹……最后三哥终于爬了上去,给我摘了几颗果子,却……摔断了腿……”
“啊?”
秋素苇的笑容有些凄楚起来:“我知道自己闯了祸……害怕得哭起来……可是三哥一直安慰我……一直说没事……后来他有三个月都不能下床……那天的果子,也格外苦涩……”
二狗爱怜地抚抚他的头发。
“从那以后,我就变得特别粘他,因为我永远记得他痛得额头渗汗,却用发白的嘴冲我强笑着说他没有事……”秋素苇的思绪完全陷入了往日的回忆当中:“所以,我跟三哥最要好,后来家里发了财,我家便扶着三哥家慢慢富起来,原以为会过上好日子……却没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