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市连环杀人事件(上册 出书版)BY 尘夜

作者:  录入:12-11

唐青在黑暗中冷冷看着近在咫尺的人。乱七八糟的头发上还挂着垃圾,满脸脏污,几乎看不清样貌,但这张脸他从来不曾忘记。

一个二十年前就该死了的人!

唐青眼中闪出嗜血光芒,一身戾气呼之欲出,从他双手骨节之上不觉伸出尖锐利刃,只停留在郑枚面前几寸之处。他这副「妖镰」劈金削铁仿如斫菜切豆腐,人若撞上了,瞬时便会被撕作粉碎,唐青不信那人看不见,但那人却真的摸黑到处乱蹭着就凑了上来,三寸、二寸、一寸……

唐青瞬间后退几步,踱到窗边,拉起窗罩。外面的天光射入进来,酒吧内霎时明亮几分。

郑枚吁口气,笑眯眯道:「哎呀,真不好意思,我人一向倒霉,不知道怎么今天又特别楣。」他指指顶上,「居然害得贵店的灯泡都炸了。」他说着把目光放到窗边站着的男人身上,愣了一愣,「咦」了一声,「我们是否在什么地方见过?」

唐青的眼神闪烁了一下,淡淡道:「应该没有。灯泡会炸多半是因为电线短路,与您无关,还有,今天本店不做生意,您可以明日再来。」

他态度冷淡,郑枚却自顾自往吧台边一坐:「放心,我不是客人,是警察,而且,我就是来找你的!」他说着,从口袋里随意掏出张证件晃一下,「看,我没骗你,我叫郑枚,你可以叫我郑警官。」他说话的时候眼睛弯弯的,笑起来则像只狐狸。

「是关于那起凶杀案?」唐青慢慢走回吧台旁边,「要喝点什么?」

「哦,那就来杯最好喝的汽水吧。」

「汽水?」

「办案的时候我不喝酒,所以给我最好的汽水就行了。」

唐青拿起玻璃瓶子,往杯中倒汽水。澄澈透明的液体带着气泡在夕阳的晖照下泛着近似血红的色彩,光影瑰丽升腾,有点狡黠的美感。

「郑警官请。」水杯被稳稳递到面前,却不放到桌上。郑枚愣了愣,方才醒悟过来,忙不迭地伸手去接。不知是谁大意,水杯就在手指与手指的碰触间滑开去,往下掉落。一地碎片一地水,玻璃渣子溅起来,郑枚下意识缩手,却不知怎么被唐青抓住手腕,动弹不得。刺痛与微痒的感觉同时袭来,他微微皱了眉。

玻璃碎片在两人的手上几乎同时划开了细微的口子,殷红的血分别从两人的手掌心与手腕处游出来,细细的,血珠变成血线,融汇到一起。

唐青好像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发生了什么,赶紧慌乱地松手:「对、对不起,我一时手滑,我马上去找药水。」

郑枚却摆摆手,从口袋里落地摸出一排OK绷,三下五除二,贴好自己的伤口,还扬扬手:「你要不?」不等唐青回答,早就鸡婆地为他也贴上,「这种事情你跟我可比不了。」

唐青看看手腕上贴着的OK绷,内心翻江倒海的疑惑,面上却不动声色。

面前的这个人早该死了,可他此刻却大摇大摆地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并且对过往那桩记忆全无,而且,他有血,也有体温和心跳。唐青不懂,一个二十年前死在自己手下的人怎么会阴魂不散,再次出现?

是的,二十年前,唐青曾经吃掉过一个小孩的魂魄,那个小孩如果长大了,就应该是眼前这人的样貌。是借尸还魂还是傀儡法术?但有哪种使役亡者的法术能历时二十年让一个死人依旧保持活人的体态特征,更何况,还要像正常人一样长大?

「咦,你戴隐形眼镜吗?」

「什么?」唐青下意识地问。

郑枚托着腮看他:「你的眼睛,酒红色的,很特别,是不是戴隐形眼镜了?」

唐青心内一惊,转过头去,却见吧台旁的玻璃镜中映出自己略带红色的双眼,自己居然如此心慌意乱,一不留神间,竟将妖气泄露。他眨了眨眼睛,回过头来的时候,已是一双浅淡的棕色眼眸。

「没有,是光线关系。」唐青回答,「郑警官想要问些什么?刚才已经有三位同事来问过了,我这里还留着他们的联系电话。」

郑枚摊手:「他们问的当然也重要,不过我还有些想问的问题。」

唐青往吧台放上三个球形蜡烛,自己也倒了杯水,搬张椅子坐下来,定了定心道:「请问。」

「你这酒吧开了多久了?」

惯常拉家常一般的开头,刚才的三位警官也问过,到了郑枚问,唐青却忍不住改了答案:「三百年。」只不过以前叫酒庄不叫酒吧。

郑枚眨了眨眼睛:「一七零九年,清圣祖康熙四十八年,你这倒是百年老店。」顿了顿,又笑道,「您老真高寿。」

唐青微微扬起唇角:「好说。你信不信,其实我是个妖?」「妖」这个字语尾微微上扬,带着点挑衅的意味。

郑枚却笑起来:「我还是个天师呢!你怎么跟我学弟那群人一个德行。」

唐青微微疑惑:「令学弟说自己是妖?」

「这倒没有,他说自己男朋友是个鬼,还说有个朋友是个天师。」

唐青的脑海里过滤著名单,确实有那么几个人,几年前摆平了S市的鬼道,但是鬼妖不涉,不在自己管辖范围内,他从来不曾与对方打过照面,对方也似乎不想与自己这群发生干系。不过世界到底是小的,兜个圈子转个身,一不留神终归还是会碰到。眼前这个人能活着,与那群人是否有关系?

郑枚掏出笔记本来,刷刷写字:「不开玩笑了,唐老板对这桩命案知道多少?」

「知道后巷死了人,死得很惨,有目击证人看到嫌疑犯,那个嫌疑犯昨天在我们店里喝过酒,不过是第一次来,也没有多留意。」唐青下巴一扬,指向吧台,「先来的警官留下了他的相片,嘱咐我们店里多多留意。」

郑枚看着本子,仿佛不经意道:「死得惨,知道死得怎么个惨法不?」

唐青摇摇头,这件事情他是真的没关心,几个警官也没有告知。横竖不过是死个人,对妖来说,根本不值得多留意。

郑枚却拿黑色钢笔在脖子这里一划:「分尸,只剩下个人头,其他什么都没了。」

分尸?

唐青装做慌乱的样子:「太……太残忍了!其他的尸体部位呢?」

「还在找。」郑枚悠悠喝口汽水,「你是不知道,现场流了一地的血,晓乐怀疑就是在你们酒吧街后院分的尸。」

唐青脸色微变,露出嫌恶表情。数千年来,人总说妖残酷,嗜吃人,其实怎么知道人一旦疯狂,比起妖魔来更恐怖万倍不止!

「不过我觉得我们警方在做无用功。」

「郑警官的意思是……」

「与其说是尸块被凶手拿到其他地方丢弃了,」郑枚吸口气,小声道,「我倒觉得,那些尸块恐怕都被凶手处理掉了。」

「处理掉的意思是……」

郑枚慢条斯理张开嘴,做了个「吃」的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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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缓的气氛突然就变了。

『他在说什么?他说的是真的?等等,他为什么要把这样的内幕透露给我知道,还是,他……在怀疑我什么?』心内盘算,唐青面上却做出标准惊愕表情。

四、三、二、一!他在心里数到零,然后做惊慌状大笑:「哈哈,郑警官,你别开玩笑!吃人?我可不喜欢看香港惊悚片。」

郑枚拿他贴着OK绷的手撑着头,静静看唐青脸上表情,昏昧光线下,他的脸面一半隐藏在阴影中并不看得分明,只有一双细长弯弯的笑眼,即使在黑暗中依旧闪烁着逼人的光彩。

「香港十大奇案之一,八五年的八仙饭店灭门惨案,七年后被李修贤拍成了《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主演是黄秋生。」郑枚淡淡地道,「这部片子我念小学的时候看过,至今想起来还是会发抖,因为这部片子说的都是真、的!」

最后的那两个字,似乎为了强调,从齿缝间一个字、一个字迸出来,发音清晰,掷地有声,一经抛掷到空气中,仿佛便能看到摩擦出的一列绚烂火花。

唐青皱起眉头:「郑警官,如果我没记错,八五年的八仙饭店灭门惨案中那几具尸体是否真的被做成了叉烧包,最后是没有定论的。在路环黑沙阿婆秧滩虽然发现了十一件人体断肢,但其中仅有一件女性手掌被验证为属于失踪被害者之一,其余的身分至今不能确定,所以……」

「所以,唐老板还不是也很喜欢看香港惊悚片?」郑枚大笑。唐青发现他笑起来相当生动,仿佛五官都舒展开来一般,惬意的、放肆的大笑,只是每一朵微笑的背后,却仿佛都隐藏着什么深意。

「这部片子太有名,也因为太过出人意料,所以即便是我这样不喜欢看惊悚片的人,也多多少少知道点。」唐青谨慎地回答。

这一次说的确实是真话。因为当时曝出的焦点是「吃人」,他曾经怀疑过这起事件并非「人为」,然而,毕竟因为事隔多年,他也没兴趣去关照别人的地盘,所以这么多年来这件事也就成了心中一桩无关紧要的无头公案。

郑枚止了笑,愉悦地说道:「这么说起来,唐老板应该跟我是一辈人了,不知道方便问一下年龄吗?」

「三千……」唐青刹住口,笑道,「算了,不开玩笑了,三十二岁。」

「属蛇?」

「正是。」

郑枚笑起来:「我属羊,刚好比你小两岁,不如以后我叫你唐大哥好不好?」

「这怎么敢当。」唐青也笑道,「不过郑警官如果不嫌弃的话,我倒是不介意多你这么一个老弟。」

「当然不会嫌弃。像唐大哥这样年纪轻轻便事业有成的人,老弟我可是羡慕都来不及,又怎么会嫌弃呢?」

「那就好。」唐青端起一旁的玻璃瓶又向郑枚杯中添汽水,一面似是随意道:「郑老弟,既然你喊我一声大哥,那么我就多事问一句,老弟你为什么会怀疑那具尸体是被吃掉的?」

「谢谢。」郑枚拿起杯子来,喝了一口道,「因为咬痕。后巷的那具尸体只剩了个头,身体的其他部位全都不见了,从颈部的伤口切面来看,伴随有撕裂痕迹,不像是为利器所砍落,倒像是被什么野兽撕咬造成。」

被野兽咬死?唐青的心沉了一下,难道……

「会不会是什么动物园的猛兽跑出来了?」

「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性,虽然警方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收到本市任何动物园的求救电话。」

「或许因为事情太大,所以下面的人隐瞒不报呢?」

「除非这个人有本事单枪匹马把跑了的野兽都抓回去,否则迟早总要上报。话说回来,四年前白石桥动物园跑出来的那七匹狼,可是什么事都没干就被抓捕归园了。现在动物园的兽类都被驯化过度,基本没有野性了。」

「那会不会是市民饲养的宠物,比如藏獒、杜宾之类?」

「如果是宠物的话,按照常理推断,或许是可能咬死人,但应该不会将人体的其他部分吞食掉。」

唐青想了想:「既然死者可能是被野兽咬死的,那么跟这个人有什么关系?」他说着,将那张照片推到郑枚眼前来。二十几岁年轻男子的长圆脸在烛光下安静地微笑,看得出来这个人不太自信,在面对相机的时候,脸上的微笑也显得有些勉强和不自然。

郑枚看了看那张照片道,「他叫谭星辉,今年二十七岁,山东人,大学毕业后来到本市工作,出事前在一家中美合资企业做业务,为人还算规矩,也没案底。今天凌晨快一点的时候,后区有个出来上厕所的老伯看到他慌慌张张地跑出来,两人打了个照面,但没留意。今天一大清早,有个清洁工发现了垃圾场的尸块,然后报了警。我们警方去调查的时候,他才想到这么一宗。依我个人看来,这个人,或许不是凶手,但肯定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只可惜,他现在失踪了。」

「失踪?」唐青皱眉道,「看来情况很凶险。」

「没错。如果谭星辉不仅是第一发现者,还是凶案目击证人的话,那么现在在找他的恐怕不止我们警方,还有那个真正的凶手。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谭星辉现在会失踪。他一定是看到了什么,所以才会吓得躲起来。」

「但是……」唐青挥手打断了郑枚的话,「我记得你刚才可是说过,被害人可能是被猛兽咬死的,难道说这头猛兽能通人性,还是说有个凶手豢养着一头专食人肉的怪物?在现在的社会,这种事情可能发生吗?」

「在现在这样的社会,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吗?」郑枚却反问回去。

「好,就算确实存在这么一个豢养着杀人凶兽的家伙,谭星辉如果撞见了他杀人的场面,怎么可能跑得掉?以人的速度来对抗猛兽的速度,根本毫无胜算可言,除非谭星辉身怀绝技,可我看他不是这种人。」

郑枚的神情一下子变得很烦躁,他扒扒自己的乱发,脑袋上的垃圾便跟着一个劲地往下掉:「所以我才说麻烦,谭星辉或者是失踪了,但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也死了,而且这次可能是连个头都没有留下来!」

「这一点我倒是不赞同。」唐青靠着吧台悠然道,「一只成年老虎一天的食量不过是六公斤肉,一头成年狮子则大约是七公斤,假设上一个死者被那头猛兽吞吃了身体的其他部分,以一个成年人至少超过四十公斤的体重来计算的话,这头猛兽能够吞吃掉第一个人已经很不容易,怎么还有余力去吃第二个,除非那是一条霸王龙。」

「对啊!」郑枚激动地拍了下桌子道,「到底还是唐大哥你见多识广,这么看来谭星辉活着的机率还挺高!」

唐青看着他一下烦恼一下又复活的样子,心内觉得很好笑,却仍在旁边表面安慰道:「郑老弟,事情或者远没有你想得那么糟。不管怎么说,你们掌握了被害者的尸体,等到死者身分确认了,再从人际关系上去排查的话,总会有些收获的。」顿了顿,他又补上一句,「我看侦探小说里都是这么写的,一切犯罪都是有动机的。」

「话是这么说,但如果碰上变态杀手的话,事情就难办了。美国有一例连环杀人案件,所有被害人与凶手都不认识,他只是因为恋物癖而发展成杀人狂,从喜欢收集女人的红色高跟鞋,到专门杀害穿红色高跟鞋的女人,然后砍下她们穿着红色高跟鞋的脚掌,放在自己家的冰箱里收藏……」

唐青挑起眉:「那么,他的动机就是收藏癖好,或者他的收藏癖来自童年时期的一次不如意或者一个心理缺陷。我不是一个侦探,但我知道一个人无论做什么事,总是有原因的,没有什么犯罪行为是没有动机的。而但凡做得越多,掩饰越多,便越容易露出马脚。」

郑枚仿佛对唐青更加佩服了,他望着唐青的双眼里闪烁着无限崇拜的光辉:「唐大哥,你看这个凶手杀人会是出于什么动机?」

唐青微笑道:「这我怎么知道,为钱,为情,为仇,或者就是被害人的某个特质符台他喜欢杀的人的特征都有可能。只不过手段那么残忍,恐怕凶手的心埋多少是有问题的。」

「哎,就是啊。」郑枚叹息道,「现在这个社会真是什么人都有,我们同事上次处理过一起案件,说出来真是好笑。有个女人,因为她男朋友移情别恋,一气之下,居然将她男人的那里切掉了,然后丢到抽水马桶里冲掉了,连个缝合的机会都不给对方,哈,真是干脆利落。」

唐青有些拿不准应该怎么应对这个话题,于是摇了摇头道:「现在的人的确是令人捉摸不透。」

「就是啊!」郑枚看了下表,然后像突然想到什么似的跳起来,嚷嚷道,「哎呀,我答应了晓乐今晚请他吃饭,都这么晚了,我得走了,唐大哥,谢谢你给我的指点,我以后还来找你可以吗?」

还要来?为什么?

心里虽然这么想,唐青却依然点了点头:「当然可以,不过下次来,你可要记得消费,我这里每日的开销可大着呢!」

「哈哈,那是当然。」郑枚倚着吧台道,「对了,唐大哥,昨晚发生那么大的事,你们真的什么都没听到吗?」

唐青仔细地想了想,摇了摇头。

的确,昨晚在离他地盘不远的地方发生了这么一起凶杀案,他却什么也没有听到,或者是因为被害人没有能够及时发出求救,也或者,因为人声与音乐声掩盖了那微弱的呼救,但是……唐青忽然发现有哪里不太对劲,他努力回忆着郑枚说过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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