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搜救
日月如梭,时光这杀猪刀一下子砍掉两天,打杂二人组的努力大家有目共睹,在二人把车队所有后勤事务整理得井井有条之后,车队成员总算能与他们和平共处,洋葱更跟部分人称兄道弟,哥们起来。
大哥托颌注视着监视器,看那车厢里乐也融融的赌局,赌星战牌是最普遍的玩乐,但今天却有些不一样。稍早前,各人还为着牌局脸红耳赤,幸好逢赌必胜还要一脸瘫然的人参被饲主命令伪装柱子,才平息众怒,后来洋葱加入赌局,他是有输有赢,然而赌本却始终没有太大起落。大哥观察了两天,人参的战术自然无懈可击,然而洋葱却是由开始的生涩乃至拙劣,在两天内发展成……高明?大哥也不能确定,但是能在赌局中维持不败,那么这名赌徒绝不简单。
“火鸡,把洋葱和人参请来。”
火鸡正环手看赌局,正看得眉飞色舞,双手被赌虫咬得痒痒,卖力地搓着,闻言便惊喜道:“大哥也想跟他们来几把吗?”
几把什么?大哥揉了揉发痛的额角,重叹:“火鸡,你是车队的副队长,注意气质。”
火鸡嗤了一声,不满地撩动波浪卷发,嘀咕:“还不是你要我当的,不如除了我的职务,让我去跟他们玩几把。”
大哥觉得额角再怎么揉还是痛,长长叹息:“去把他们叫来……是时候跟他们说说车队的生意了。”
“咦?!”火鸡大惊:“这两个人并不会长久待在车队,跟他们说这些事,好吗?”
“……”大哥也明白这样做很不智,两个强人,两个来历不明的强人,两个敌我未明的强人……不过转念一想,正因如此才应该尽量拉拢,毕竟这两个人如果真的有心动车队,何需磋砣?他不希望因为刻意隐瞒而令情况变糟糕。腹中已有定案,大哥毅然道:“火鸡,你想想那二人,洋葱的脾气多别扭,你了解吗?如果让他觉得我们隐瞒或者利用他们,那他要怎么报复?他的武力暂且不论,就那个人参打从开始已经打定主意直接抢劫车队,只因为洋葱的恻隐心才控制住情况。他们可以在半小时内解决水龙,你想想,要是去除来回花费的时间,去除割肉花费的时间,而实际战斗时间呢?以那二人的奇怪程度,说不定还会费时间争执一番,究竟他们有多强?如果到了事情发生以后,当他们自行了解我们的生意以后,何聪犯小气,人参犯堵,他们决定趁火打劫,前狼后虎,我们得损失多少?说不定连命都会赔进去。”
火鸡再张狂的性格,在听过大哥的推敲以后,也成了哑巴。她朱红的唇几次张歙,终于找回自己的声音:“唉……这就去叫他们吧。”
话才刚落,火鸡这冷静不足、行动力有余的副队长立即把二人揪进大哥的房间,大哥已经泡好茶水,一副客气的模样。
何聪转眸扫过这些,看这是有事商量的架势,他不动色声地带着奉天落座,啜一口茶,感叹:“大哥泡茶真香。”
大哥扯着唇角苦笑:“就有那么一点兴趣。”
闻言,奉天皱眉,他觉得这个战斗型大男人竟然费时间去管泡茶的兴趣,简直是自暴自弃。然而何聪却满意地眯起了眼睛,他很喜欢大哥的坦率,承认喜好没有罪,甚至令他觉得大哥很有担当。
“那,你只为了请我们喝茶?”何聪扬了扬手上茶杯,笑问。
看气氛还不错,大哥暗暗松一口气,毕竟搞定洋葱就等于搞定人参,他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更温和:“是这样的,起初咱们互相不了解,自然不跟你们提起车队的生意,但是现在……必须让你们了解。之后,如果你们不希望随车队一起,那我们可以交给你们一定的物资,你们在原地等候,我们回头再接你们一起到城镇去。”
何聪看了奉天一眼,后者十分没有默契地瘫着脸直视前方,见状,何聪摸摸眼角,自行考量:“能具体说说你们的生意吗?”
大哥轻颔首,不准备隐瞒,毕竟他们的生意也不是秘密:“嗯,其实车队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通常接受运输生意和保镖生意,运的东西……自然不会太简单。”
“……”佣兵团么?走私军火和毒品么?何聪沉思片刻,便问:“这一次呢?”
大哥从何聪的脸色看不出端倪,便更加小心翼翼:“由于车队战斗力不低,偶尔也会接些特殊任务。”
“特殊任务?”
“例如处理狂化患者。”
哑巴似的奉天突然说话:“狂化应该由贵族机构处理,只要上报,他们就会派出特殊队伍前去解决问题。”
此言一出,何聪挑眉,大哥也一脸讶异,火鸡更直接:“咦,你不是失忆了吗?怎么知道这些?”
奉天皱眉,以一种孺子不可教的眼神注视着火鸡说:“失忆和无知是两种概念。”
火鸡瞪圆画小烟薰的眼睛,一双眼睛大得可怕,朱唇一吐:“坑爹呀,洋葱,你这宠物不失忆那时候肯定是个极品。”
何聪给坑爹了一下,唇角微抽,没好气地说:“你奢望什么呢?想要又美又讨喜的?有机会我把碧翠介绍给你。”
又是碧翠?奉天皱眉。
“碧翠?”
“一个好人。”
“真的很美?”
“美得冒泡,不过碧翠身边有个棺材板脸骑士,很不好应付,如果你不怕被他拖到角落挫骨扬灰,你倒可以试着倒追碧翠。”
“那就算了。”
二人一番讨论下来,大哥已经抽得脸部神经麻痹,干脆45°角望天去,奉天则怀疑自己就是那个棺材板脸骑士,心忖:难道碧翠是我的爱人?
跟洋葱和火鸡说话,需要超人的神经,大哥自觉没有太强自信心拿去磕碰,干确对着面瘫人参说话,没有表情比表情过剩好。
“贵族机构的确能更好地处理狂化,可是……有人却不希望由贵族去办。毕竟当自己狂化的亲人被杀或者被带走,而家人却连最后一面都不能见上,甚至不知道最后自己的亲人被怎么了,这使得不少人难以接受。贵族机构的霸王条款在异人中间并不吃香,所以一旦财力允许,异人宁愿选择民间组织也不会寻求贵族机构的免费帮助,至少民间组织能让他们见到亲人的尸体,或者把狂化的亲人领回去另寻治疗途径。只要他们能拿出这笔钱……不怕办不到。”
奉天批评:“与狂症患谈论亲情?愚昧。”
大哥睐着奉天,意味深长道:“如果每个人都有那么聪明理智,那他们就该住在方舟当贵族了。”
“是呀。”何聪虽然不能说那些感情用事的人聪明,也不能说他们的做法正确,却知道人类最常受情感左右的,正因如此才是人类呀。反观奉天,虽然一切都朝最理想的方向考虑,却是理智过度感情有欠,说是人类,不如说是一台机器吧,一台输入了完美程序的机器。所以他和奉天总是免不了磕磕碰碰的,避也避不开。他挥挥手让奉天先闭嘴,如果这是在方舟,他不会阻止奉天高谈阔论,但现在的听众是异人,他还不想闹得别人为了尊严或者纯粹因为不爽某人的冷艳高贵而决定玉石俱焚,他安抚大哥:“人参的思想爱从利益出发,很势利很市侩,如果不是当了我的宠物,说不定他现在就是个奸商。别跟他计较,依照大哥的说法,这次你们的生意就是处理狂化咯?”
大哥还算圆庸,自然不会拽着奉天的“失言”胡搅恋缠,他顺着何聪给的台阶往下说:“是的,当地一个异人的商家的家人患了狂症,在死域走失,他的意思是让我们把亲人带回去,死活不拘。”
听这说法,此行的确凶险,他朝奉天看去:“你的意思呢?是留在这里等,还是跟着去凑凑热闹?”
奉天不以为然:“找到目标后直接击杀,最节省时间。”
大哥本想说狂化的异人不是那么容易解决,可是想到水龙的事,又把话吞回去:“嗯,那你们的意思是要跟着了?”
何聪想了想,也觉得这样更省时间,反正奉天原来就是打击狂化专业户,即使发现势头不对,逃跑也不会比别人慢,应该是不成问题。考虑清楚后,他便笑说:“我们当然去,怎么可能放下恩人不顾呢?”
言外之意,就是帮个忙,当做抵销人情债咯?
大哥觉得眼前这才是真真切切的“奸商”,人参充其量也只是个“大爷”。
熠熠星空下,死域一片热闹,兽吼虫鸣,影影憧憧间有兽瞳的青芒闪烁。一行灯光由远至近,终于在撞击坑前停下,赫然是几辆武装浮空车,上头迅速下来一行人对撞击坑进行搜索,更有部分受指挥在附近进行地垫式搜索。
修长人影卓立于撞击坑形成土坡上,夜风柔柔拂抚他比夜色更浓的黑发,丝丝扬舞。一双黑眸却急切地打量现场,只怕看漏一丝细节,又失去难得的线索。
现场侦察的小队一阵交头接耳,小队长快步走上土坡,报告:“阁下,已经确认战斗机残骸的编号,这是奉天族长驾驶的战斗机。而残骸在事后明显被人为分解破坏,有痕迹显示有人曾经靠近,又朝另一个方向离开。”
听罢,小队长还未等到回应,一辆光狼却迅速停下,另一位小队长跳下光狼,迅速报告:“阁下,东方约三公里外发现另一撞击坑,确认是载着零号纯种的保护囊,只是……”小队长稍稍支吾才说:“只是保护囊受到严重损毁,而且外盖被打开,并且在内寻到一些灰烬,与及……这个……完整的黑晶石。”小队长将一粒小小的黑晶石递上,接着说:“这种程度的损毁,保护囊中生物恐怕无法抵受穿越大气层的高温,已经……化为灰烬。”
报告完比,小队长们大气也不敢透一口,看着这次的行动总指挥——居士。
喜悦还来不及从脸庞上褪去,下一刻的失落却已经笼罩心头,居士垂首看,小小黑晶石在掌心中折射着光芒,他的心突然平静下来,并不是他有自信晶石的主人还安好,只是他明白那个人即使真的化成灰烬,也必在另一个世界吐糟他的愚蠢哀伤却不知进取,如今他必须做的事情,绝不是消沉。
他要了解真相,他要知道是谁加害聪,他要寻找挽救的办法。
攥紧手中黑晶石,居士缓缓呼吸微凉的空气,沉吟片刻才问:“需要多少时间追踪这些痕迹?”
两位小队长面面相觑,其中一个说:“因为死域底下矿藏带有的磁场影响,不通透过卫星或其他高科技器材进行大规模搜索。若按现今人力估计,需要两至三天的时间。”
“好,以植物系贵族有最强的自愈能力,这样的撞击要不了奉天的命。死域的干扰会令他无法第一时间与外界联络,我们必须尽快找到他,以免让另一方捷足先登。”
另一方是谁?自然是指阴谋者。
小队长利落应对,回头指挥部下执行新的指令——追踪奉天族长。
待人都离开,居士再次打开手掌注视着小小黑晶石,经过分析后,他发现上头的监视系统在进入死域以后仍旧运作,稍微明白死域的磁场只是隔绝联络,对机器本身没有影响,例如他这样的机械人也能行动自如。
没有迟疑,他的锁骨处打开一道暗门,捏着晶石送进去,暗门合上,居士体内程序立即接入监视系统,窥探一切。当画面迅速输入,居士的神色由悲哀到惊诧到惊喜。
虽然情况没有太乐观,情况更应该说是诡异极了,但居士却只看到唯一的重点——何聪还活着。
至少……是活过来了。
第四十二章:生意
车队辗转来到一处乱石岗,嶙峋怪石堆砌成奇峻险要之地,仿如书写着千年的沧桑,劲风吹刮稀疏枯草,一派萧条,然而其中蛇虫鼠蚁大军却兵强马壮,何聪不过蹲下半个小时,就见着了上百种道不出姓名的毒蛇怪虫,逐一问“只是失忆不是无知”的奉天,要这有着专业配音员嗓门的贵族族长当发音版百科全书,乐此不疲。
遥遥地见着侦察小队的一瘦一胖匆匆赶回,竟然连眼神都来不及丢给,就一头钻进了大哥房间里,“打杂二人组”一同挑眉,心忖:这回有戏了。
果然,过不了多久大哥走出房间宣布:“目标就在石岗中,准备工作。”
车上十来个异人,不论哪一种状态,瞬间都精神抖擞,眼中流露出对猎物的渴求,手下迅速准备起来。
大哥并不担心老伙伴们,他打量过积极的众人,目光终于落在闲散的“打杂二人组”身上,稍稍迟疑,他还是走了过去。
“你们有什么打算?”
何聪着实不是英雄主义的崇拜者,就反问:“车子要一起冲锋陷阵么?”
大哥微愕,摇头:“车子自然是留下,我们会确保行动不会波及到它。”
“那我守车。”何聪很干脆,看见大哥动摇,他又添上一句:“放心,我不会劫车。”
越是这般强调,大哥心里就越发不安,他徐徐看向另一人,依旧不能从对方瘫然的脸上看到端倪:“那……人参的意思是……”
闻言,碧色眼眸徐徐扫过整装待发的众人,面无表情的奉天说:“我会去,但你们不要拖后腿。”
何聪唇角轻抽,眼见大哥的脸色涮地沉下去,涂了墨汁似地,他连忙添上一句:“你这一脚踢死水龙的凹凸曼,谁也配合不上。”
果然,一句话下去,大哥有意见也不敢发作,反而有了疑问:“凹凸曼是什么?”
“……”何聪无语问苍天:为什么每个人都关注凹凸曼呢?这分明不是重点呀,这名字就那么勾人吗?想罢,何聪提起大拇指轻轻揉按额角,胡诌:“那是英雄的代名词。”
“哦。”大哥恍悟,轻颔首:“首都的方言么?”
何聪的拇指悄悄加重了力道,脸上却笑得春暖花开:“嗯,是的。”
大哥的好奇心得到满足,似乎对某人的无礼也能包容,他跟何聪说:“那么,洋葱你就留在车中等候吧……不要令我失望。”
“得。”何聪答应得干脆,还乖巧地摆了摆手,把心事重重的大哥赶走了。他回过头端起晚娘脸朝奉天送白眼,语气也不似平常的慵懒随性,多了些刻薄:“凹凸曼同志,如果你真的只是失忆不是无知,就应该学会语言的艺术,说几句漂亮话好吗?”
奉天眉间的皱褶没有一刻舒松,此时夹得更紧:“凭什么?”
质问陨石般砸下,何聪悟了,族长即使失忆,潜意识里却很明确自己的“地位”呐,这不是睢不起别人了?何聪对贵族奇妙的优越感很是头痛,万分头痛,只是明白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的道理,奉天的死性子就连失忆也都撼动不了半分,恐怕佛祖宁愿毁灭一地球仪也都不会尝试改变这块榆木疙瘩,自己又算哪根葱?无奈何呀。
“不凭什么,你爱咋咋地。”
“什么?”
懒得再跟这块榆木疙瘩磕牙,何聪掏出激光剑和激光枪塞过去:“拿着。”
奉天一看手里两样,不正正是饲主从不离身的法宝吗?碧色眼眸从两样物件转到饲主脸上,棕发在脑后丝丝交缠,织成了麻花辫,他感到困惑:“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