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程 下——报纸糊墙

作者:报纸糊墙  录入:12-07

回来的路上叶程接到仲老的电话:“我说你这小子,快递收到了怎么也不说一声,害我还以为寄丢了呢。”

“什么快递?”叶程被说得一头雾水。

“就是那幅画啊,那两只鸡,上次老张送给我的那个。”电话那头的仲老说:“我就觉得它画得好,要寄出去的话,把这幅画稍上,机会大一点不是。”

听他这么说,叶程才想起来前两天家里是来了个快递,陆明远收了,可他没说什么啊。“那你是不是还在里头放了什么?”

“还能放啥,就一幅画,哦,我又给你写了张条,是我那朋友的私人地址和电话号码。”

“这样啊,我回去问一下我朋友看他收到了没有。”陆明远显然是收到了。

“你朋友收的?小子,你该不会还没跟他说吧?这下你麻烦大了。”这个老头子,前几天也不知道是谁还建议叶程先斩后奏的,现在又来这一手。

“没事,我先问问看。”

“我可跟你说啊,你这画寄过去,那边的通知书再寄过来,这一来一回可要不少时间,而且你这边还要做一些准备工作,得早点把事情敲定才行,不然赶不上明年春季的报名时间。”

叶程回家以后四处翻找,最后还是被他从卧室的柜子底下找出了那幅画,外头厚厚包了好几层,还裹着塑料袋防潮,看大小叶程就知道,里头装着的肯定是他那份画。

因为担心拆了以后不能恢复原来的包装,叶程也就没打开,小心翼翼地再次藏回柜子底,然后开始做旅行前的准备工作。他认真回忆自己从前路过的每一个地方,一个个筛选排除,然后在地图上做出简单的标识,陆明远似乎很期待这一次旅行,叶程不想让他失望。

藏在柜子底的那一幅油画,就当是他们两个人各自的秘密吧,只要陆明远不说,叶程就当不知道。

第73章

事情都安排妥当之后,叶程开车带着陆明远往西边走,眼下刚刚进入夏季,正是阳光灿烂的好时候。

叶程开车的技术很好,对路线也比较了解,每到吃饭时间,都总能找到不错的城市和小镇,他会带陆明远去吃一些自己曾经吃过的面馆或者是路边的小摊,口味无一例外的都很不错。

第二天傍晚,叶程在一条盘山公路上停了车,把车子泊在马路边的一块空地上,然后转头对陆明远说:“到了。”

“这里?叶程你该不会是想杀人越货吧?”陆明远前后看了看,除了一条马路,附近连个村庄都看不到,也没有什么好看好玩的。

“一会儿你就知道了。”叶程笑了笑,在五月的阳光下,显得尤为明媚,陆明远一下子看楞了神,嘴角噙着笑也下了车,叶程说去哪儿他就去哪儿,叶程想杀人越货,他大概都不会挣扎一下。

从后备箱搬出一大堆事先准备好的装备,有帐篷有烧烤架,还有一大包生活用品和调味料,甚至还带了些白米和几包方便面。

“暂时就先搬这么多东西上去吧,到时候缺了可以开车去附近的小镇买,差不多两个钟头的样子。”叶程显然对这一带很熟。

“你以前来过?”陆明远跟在叶程身后,背着东西爬上马路边那座山,走的是一条细细的土路,路上杂草丛生显然平时很少人打这里过。“这地方你是怎么找到的?”正常人也不会在这种地方下车然后爬旁边的荒山吧?

“我从前在前面的那个小镇上待过,一边画画一边卖点棉花糖奶茶什么的……我后来还增加了炸土豆片,生意还不错,呵呵。”叶程回忆着从前的那段时光,那些平常的记忆,被打上岁月这层贴膜之后,好像也显得格外美好。

“你还没说自己是怎么找到这个地方的?”

“哦,因为我在镇上卖的东西又便宜又好吃,很讨小孩子的喜欢,有几个初中生邀请我跟他们一块儿去野炊,然后就被带到了这个地方。”要不是有人带路,叶程还真不可能会知道这么个好地方。

“初中生?”陆明远挑眉,他跟叶程在那么大的时候都已经开始滚床单了,别看初中生小,他们绝对不单纯。

“瞎想什么呢?”叶程无奈地笑道:“那几个兔崽子是看上我的车了,从镇上走路到这里要大半天,回去还得大半天,家里人是不准他们来这个地方玩的,更别说是过夜了。”

“为什么不准他们来?”

“传说这地方有鬼,呵呵,也有说是妖怪的,可能也是从前的人编出来骗小孩的,毕竟这里离镇上远,小孩子要是跑过来玩的话,淹死了也没人知道。”叶程是不怕鬼的,他走过很多地方,听过很多传闻,但是从来没有遇见过传说中的鬼怪。

“那刚好,就咱俩。”陆明远开始对还没见到的露营地点满意了起来,就算啥都没有光是一个小土坡,他都要跟叶程在上头滚过瘾了再回去。

眼前这座山还挺高的,他们两个人背着东西,爬了将近一个钟头才登上山脊,上头风很大,陆明远站在高高的山岗上往下看,那是一个高山湖泊,不算特别大,但也绝对不小,一旁的山坡上还长满了一种黄色的小花,漫山遍野的,浪漫极了。

“喜欢这地方吗?”

“喜欢。”陆明远抱着叶程的脑袋,在咧咧山风中就吻了上去。“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要在那片长满野花的山坡上拥抱你了,叶程,这回你得让我在上面……”

“山坡?”叶程有些不能接受地皱起眉头。“那地方虫子很多。”

“没关系,铺块布就好了。”陆明远不愿意放弃在山花烂漫的地方把叶程压在身下的想法。

“其实石滩上也挺好的。”

“嗯,石滩那里,也来一次。”

叶程彻底被打败,只好带头往山下走,都说上山容易下山难,这边的山坡还挺陡的,好在山上长着很多树木和藤蔓,可以用手抓着稳住身体,快走到山脚的时候,两个人一路狂冲。从坡度高的山坡上,只要速度够快,就能顺利地跑下来,当然,脚下不能勾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先去洗个澡吧?”丢掉包袱,陆明远一边脱衣服一边向叶程发出邀请。

“好。”

湖水很清澈,刚刚爬山的时候,他们两人都出了一身汗,手臂上脖子上,也被路边的藤蔓野草刮到,小小的伤口在汗水的刺激下,实在是刺痒难耐。

“你说这个湖,哪里是上游哪里是下游?”

“不知道,我以前也找过,但是没找到它的源头,也没有水往外流,但是你看,这水很干净不像是死水,所以我估摸着出水和进水的地方都在地下。”

“地下?那我们还能钓到鱼吗?”陆明远清楚地看到叶程准备的装备里又两把鱼竿,该不会是拿来做样子的吧?情趣?

“能钓到啊,上次领我来的那几个孩子就有钓到过,不够都挺小的,咱们就只好烤小鱼仔吃了。”

“那就不能游泳了啊……”陆明远有些遗憾,河底有暗流,除非他们活腻了,不然还是乖乖在浅水区待着吧。

“虽然那些孩子说这附近的水域都挺安全的,但是我们最好还是别游,万一被卷到地底下去就麻烦了。”

叶程脱光衣服,把香皂放在湖边的石头上,自己也下了水,就因为这个湖有危险,所以本地人才会避而言之,又因为附近没有村子和城镇,来的人也少,不然他也不会带陆明远来这里。到人多的地方野营能有什么意思?身为男人的叶程,也觉得野营最大的意义其实还是在于野战。

“别在水里……”十分钟以后,被陆明远纠缠得受不了的叶程还是发出了抗议,他们接下来几天都得喝这个湖里的水,虽然已经在湖里洗澡了,但是排泄物的话,还是觉得有点接受不了。

“没关系,这个湖这么大,还长了这么多水草,自净能力肯定很强。”

“不行,到岸上去。

在叶程的坚决反对下,两个人移战石头滩,陆明远将叶程紧紧压在湖边的石头上,嘴里夸道:“这些石头大小可真均匀。”

“说什么废话。”叶程压着嗓子笑骂了一声,这会儿已经是下午了,身下的石头被太阳烤得火热,身上压着自己的男人也是火热的,叶程觉得自己就像是铁板上的烤虾。

一个半钟头以后,陆明远心满意足地从后面抱住叶程:“野营可真不错,这地方也好,以后我们每年都来一回吧,来两回也行。”

“我还知道不少地方,以后都带你去。”

“别的地方也去,这里也得来,我们还这么年轻啊,真好。”陆明远再次感叹自己的富有。

“起来吧,该撘帐篷了。”叶程拍拍陆明远的胳膊,他也愿意两个人拥抱着就这样一直躺下去,可是时间已经不早了。

陆明远好像对野营很有一套,据他说他们军校也有野外技能的课程,虽然不是重点课程,但是从小在农村长大的陆明远还是学得相当不错,他甚至在旁边的山坡上做了几个简单的陷阱,说明天就能让叶程吃上肉。

撘了帐篷又捡了很多枯树枝回去,两个人在湖边架上鱼竿钓鱼,这湖里的鱼好像也没有高长说的那么小,起码陆明远就钓到一条足有一斤多的黑色鱼,不知道什么品种,但是显然是能吃的。

两个人在天黑前架起篝火,那条黑色的鱼最终还是被叶程用来炖汤了,他们还从旁边的水草丛里摸出来不少螺丝,加足调味料抄了一大盘。两人就着鱼汤吃了晚饭以后,就并排坐在火堆边上喝白酒吸螺丝,然后再说说分开的那十来年里,两个人各自经历的事和遇见的人。

在没有电也没有电子产品的野外,夜晚好像显得格外漫长而又静谧,他们俩在湖边坐到深夜,然后钻进帐篷里相拥而眠。

陆明远设的那几个陷阱,在第一天晚上就只抓到了一只松鼠,叶程提着那小东西看了看,最终还是决定放生了。

陆明远解释说这完全和他的技术水平没有关系,他只是少考虑了国情差异而已,显然国内的野生动物密度没有D国高,他这回再多设几个陷阱,明天肯定有肉吃。叶程没让他去,毕竟他们在这个地方不会住很久,就只待几天时间,设太多陷阱的话到时候回去之前还得拆,不拆留着也是个祸害。

两个人依旧在湖边钓鱼,被太阳晒得热了就到浅摊上去扑腾两下,陆明远好像很会游泳,叶程就差点,他虽然去过不少地方,其中也不乏有河流有湖泊的,但是在陌生的地方他很少会下水,游泳馆也去得不多,平时有点时间,大多都贡献给了油彩的水墨。

“这个地方真好,叶程你没带画画的工具来真是可惜了。”

“我怕自己把东西带过来了,就会画个不停。”到时候陆明远一定会觉得很扫兴吧。

“那也是,你还是别带出来了。”

陆明远无论如何都不肯放弃和叶程在花海中翻滚的想法,几经纠缠之后,叶程也只好答应了,最后他们发现,花海中的激情,也许观赏性是不错的,但是可行性很低。因为人只要一趟下去,就只能看到花杆和花叶了,就算坐起来的时候能看到几朵花,视野也窄得很,花海不花海的,跟野战的两个人其实没多大关系。

但是陆明远坚决认为,这是因为这片花海的品种不好,如果是矮牵牛或者紫云英什么的,肯定会更美妙。

第74章

这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十分完美的假期,如果忽略陆明远因为花丛中的激情而导致轻微的皮肤过敏的话。叶程说要到附近的城镇去买药,但是陆明远坚决不同意:“就是有点痒而已,用口水抹两下就好了。”

这个假期前后总共十天,十天后叶程和陆明远开车回到B市,从叶萍家把陆叶秋接回来,又去超市采购了点生活用品,生活再次回到了从前。

“叶程,我觉得你现在已经画得够好了。”这是陆明远在之后一段时间里常常都要说起的话。

“没有你想的那么好。”叶程总是这么回答。

“你是不是还想在这条路上走得更远?”有一天,陆明远终于把这个话题接了下去。

“陆氏现在怎么样了?”叶程不答反问,对于男人来说,事业是事业,爱情是爱情,有时候两者不能兼顾的时候,一方也会做出妥协,但是永远不能相互取代。

“陆氏很好。”叶程这么问,陆明远也明白了,对于叶程来说,绘画这件事是和陆氏同样重要的存在。

几天以后,陆明远起了个大早,在叶程起床之前从柜子底下把那幅被自己藏起来的油画拿了出来,就放在客厅的桌子上,上面还有一张纸条,是仲老写的一串地址,在I国,收件人是某美院的教授。

陆明远刚刚关门走出去,叶程就从卧室里出来了,手指抚摸在那幅自己的旧作上,垂着眼睑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上午九点半,叶程给陆明远打了个电话:“你同意了吗?”

“嗯。”电话那头的陆明远不大情愿地应了一声,然后咬牙切齿地说:“为什么是I国,你知道I国有多少同性恋吗?你最好能够经受得住考验,要是敢搞外遇的话……”

“不叫外遇,那叫第三者。”叶程笑盈盈地提醒。

“第三者也不行!”陆明远几乎是用吼的。

“喂,陆明远。”叶程显然心情很好。

“什么?”陆明远不清不愿地应了一声,哼,都要分开了这人心情还这么好,看来这趟I国之行很危险。

“顺便去旁边的R国把证领了吧。”

“……”电话那头的陆明远沉默了半晌,然后瓮声瓮气地问道:“你这是在求婚?”

“你觉得这个提议怎么样?”就算是二十七岁的叶程已经比同龄人沉稳很多了,这时候还是会忍不住感到紧张。

“太草率了!”陆明远不满意地哼了一声:“这么重要的话为什么要在电话里说?”他想听叶程当面对他说!

“那么……今天晚上再把求婚仪式补上怎么样?”

挂上电话以后,陆明远脸红了,叶程说求婚仪式!他忍不住在心里十分期待,但是又特别紧张,到时候自己该说点什么,肯定不能迫不及待地点头答应,嗯,要稳重。

叶程也挺犯愁的,也许他确实是太草率了,一整个上午都在想着今天清晨陆明远对着那幅画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想着想着,头脑一热就打了这个电话,稀里糊涂就求婚了。

虽然他对这个结果并不排斥,可以说相当喜欢,但是求婚仪式这个东西,到底要怎么弄?在房子里挂气球彩带什么的,会不会有点傻?叶程抱着陆叶秋出门了,其他先不管,订婚戒指肯定得买。

对着柜台里形形色色的戒指,叶程选了两只同款的圆环形男戒,白金的,上面镶着一些小颗的钻石,设计很好,简答不显粗糙,时尚不显女气。价格稍微有点高,但是叶程没犹豫就买了下来。

原本是打算用自己从前卖画的钱买的,临刷卡的时候又改了主意,掏出了陆震南给他的拿张卡。既然那个男人已经同意了他和陆明远的事,那么,就让他来做这个见证吧。这张黑色的信用卡是国产的,没有邦德的那一张那么神奇,但是很实惠,每年刷几次就能免年费,双币的,存取手续费也不高。

最开始叶程拿到手的时候,卡里是整整八百万存款,不得不说,陆震南出手相当阔绰。前阵子叶程在商场购物的时候就用它刷了几次,对于庞大的底数来说,他那点消费只能算是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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