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格内修斯看到这一幕,猛地停下脚步,身体摇摇晃晃的看起来好像快晕倒了。
但他到底是个经历了无数风霜的人,很快就镇定下来,嘴里念念有词,手从衣兜里不知道掏出了什么,一股烟雾极快的弥漫了整个房间,香味从这里一直传遍了大半个别墅。
凡是闻到这个气味的人,几乎是立刻抽搐着倒在了地上,全身发黑,很快就蒙神宠召了。
伊格内修斯杀光了这栋别墅的人。
第42章:生命就像葡萄美酒
马车在石板路上疯狂的狂跑,别墅冲天的火光被我们远远甩在身后,大火把一切痕迹都清理的一干二净。
伊格内修斯那双无情的干枯而苍老的手如往常一样拢在袖中,他总是端坐的身体精疲力竭的靠在车厢上,哈里克捧着一杯温热的葡萄酒送到他嘴边,他叹了口气,就着哈里克的手喝了两小口,然后摆摆手。
哈里克把几乎还是满杯的葡萄酒收了回来,拿出热毛巾擦拭着伊格内修斯的双手以及脖颈。
在这个过程中,伊格内修斯又开始用古怪的腔调念着什么,这回我听出来,就是阿尔特老头曾经和我们说过的艾尔基语。
即使是学识渊博的阿尔特,凭借着惊人的才智,在浩如烟海的书籍中细心的搜寻,终于从找到的一鳞半爪的资料中推断出了一些简单的发音和句式,而伊格内修斯却能流利的运用这种早已经失传的语言,真是一件怪事,难道他是这些语言的主人的直系后裔?
伊格内修斯轻声吩咐着老大和金毛,让他们在以后的行程中不要找麻烦,尽量忍耐,在不久之后,他们将会有无数的机会去发泄自己的狩猎本能。
老大和金毛可有可无的点点头,对于他们来说,这种娱乐的趣味度并不高,一点危险的感觉都没有,在草原上,每一天都必须小心翼翼,危险的预感随时都会来临,而面对一个色欲熏心的人类——不是为了捕猎食物而进行的单方面的屠杀是一件让人相当无奈和沮丧的事情。
小火被带到马车上之后,就一直缩在一张毛毯里,有几根艳丽的尾羽漏了出来。
自从它被救出来之后,就再也没怎么搭理过我了,甚至连让我期待的眼神都没注意到,这家伙还是一如既往的目中无人,就算和你是朋友,也是这副德行,完全不懂得什么是谦逊和礼貌。
老大只是看了它一眼之后,就对它再也没什么兴趣了,反而是金毛,对它身上的那身漂亮的羽毛很在意,总是想伸手拨弄一下,被惊扰到的小火毫不留情的对准它的手,就狠狠地啄过去。
就算在草原上,火鸟也是很稀有的,它们太漂亮太醒目,却缺乏必要的自保手段,这在草原上几乎是致命的弱点。
在赶了一天路之后,我们终于来到了莫尔行省的省城莫尔斯城。
在经过这么久的旅行,见多了城镇之后,就会对千篇一律的景色感到厌倦。
罗斯帝国的特色就是所到之处尽皆罗斯城镇。
罗斯帝国的设计者以整齐划一的风格建造城市,通常是先规划棋盘式的街道,之后,再把标志性的神庙,剧院,浴场,道路,以及户外公共场所,在大型城市,也许还有著名的罗斯斗兽场,散布在城镇中几乎是固定的方位。
圣洛克城与莫尔斯城的区别在于,圣洛克城更大更繁华更穷奢极欲。
可以说,罗斯帝国在一遍又一遍的重复建造相同的城市,建造了上千次,至少在我们这一路上,就看到上百个双胞胎城市,帝国的建立者用这种方法在整个帝国散播罗斯形象,并且取得了极大地成功。
罗斯风格的建筑在整个帝国成为了权力与秩序,荣耀与辉煌的象征,即使在已经有些混乱和日薄西山的现在。
我们把车厢门打开,看着这座城市,道路两旁挤满了大大小小老老少少的人,有些就倒在地上,很快就被清理街道的人像扔垃圾一样扔在一辆马车上,不远处的天空冒出一股股浓烟,鼻子里都是烤肉的味道——他们在焚烧尸体。
在富有的镶嵌着宝石的马车旁的是把手指放入嘴中吮吸的饥饿的瘦骨伶仃的小男孩。
不过,这副景色几乎在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看到,也包括我原来所在的世界。
对于老大他们来说,这副景色并没有丝毫触动,开始的时候,他们惊讶于人类社会极大的反差,也曾对于一个强壮的穷人与一个瘦弱的富人之间的对比感到不可理解。
在野生动物们看来,他们之间唯一的差别在于大自然赐予的身体,如果你运气不佳领到了一具差的或者坏的,那很可能在刚出生时,就已经被淘汰掉了。
不过后来老大和金毛大概也想通了,他们的结论是,这种情况和我们差不多,不过比我们更不公平。
他们只会冷静的看着这些人,没有同情或者怜悯的情绪,当然,更没有厌恶或鄙弃。
我们进入一栋高大的建筑里,一个人迎了出来,伊格内修斯在哈里克的搀扶下颤巍巍的跳下马车,在看到那个人的时候,铁青的脸色终于有了一些缓和,他轻声说:“洛夫,好久不见。”
“伊格,我还以为上次的见面就是永别,没想到,还能有机会再看到你。”这个小个子男人年纪和伊格内修斯差不多,瘦小精悍,有一张满布风尘的黑色的脸。
他们两个手挽着我,躲到一边说话去了。
我跳下马车,小火跟着我飞了出来,它华丽的尾羽立刻引起了周围仆从与奴隶的注意,我叹了口气,原本按照伊格内修斯的意思,是要把与那栋别墅有关的所有东西都清理干净,不过,在我的强烈抗议下,他只能放弃了这个念头,不过看着他阴森的眼睛,我毫不怀疑,如果我稍微放松警惕,他会毫不犹豫的痛下下手。
那天晚上,他杀人时几乎毫无表情的样子让我印象深刻。
我让小火一路上都待在马车上,但是现在到了目的地,也离开那个地方很远了,再让一只鸟待在一个那么狭窄的封闭的空间实在太过于残忍了点,所以我让小火跟着我下了马车,可是看到它引起的骚动,我觉得这可能不是一个好主意。
晚上的时候,我们被领着到了旁边一栋建筑去参加一个晚宴。
原本我是不能也不想去参加的,但是小个子的洛夫看到我听话的样子之后,两眼发亮,立刻和伊格内修斯商量把我也带上,他的理由让伊格内修斯同意了。
所以,现在,我站在老大和金毛中间,听着小个子洛夫把他们介绍给这个行省的总督布雷迪大人,我莫名觉得他十个指头上戴满了戒指的风格与某个人很神似。
圣洛克城的人们对葡萄酒和橄榄油贪得无厌,也是帝国境内最精美奢侈品的鉴赏家,在这里,你依然可以看到这种风格,不过大部分当地人,换成了啤酒和牛油。
布雷迪大人很可能想与圣洛克城的习惯保持一致——这是整个罗斯帝国地方行省贵族的嗜好,也正是这个嗜好让圣洛克城的人更加自大起来,开始盲目的刷新习惯和风俗。
他炫耀着自己收藏的精美葡萄酒,他的口头禅是“生命就像葡萄美酒”。
我看到他手中玻璃杯上晃动的红色液体,再看到总督府外就有的那些饥肠辘辘的人,觉得这实在是一个极大地讽刺。
小个子男人洛夫与布雷斯总督亲热的谈着话,不善交谈的伊格内修斯也勉强着站在那儿,虽然我从他眼睛深处看到了对布雷斯总督的不屑一顾——这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清高和自傲与小火简直有得一比。我看到布雷斯总督脸上笑成了一朵花,看来洛夫给了他什么好处,洛夫应该是这个行省里很有影响力的人物,布雷斯总督频频点头,洛夫招招手,让我们过去。
老大和金毛按照贵族的理解礼貌的向布雷斯总督行礼。
布雷斯总督圆圆的眼睛看着他们,再惊奇的看看老老实实跟在他们身边的我,大声说,“洛夫,我相信你说的话了,这真是我从来没见过的出色人物,他们会大有作为的,这里就有让他们大干一场的机会。我发誓会让他们得到重用。”
洛夫谦逊的躬身,“这两个家族的后背就劳烦您照顾了,我们将不胜感激,有任何要求您尽管提出来,他们两个是我们家族的希望所在。”
布雷斯总督拍拍洛夫的背,“当然,当然。”
他一把拉过身边的仆人,吩咐了几句,很快,那个仆人就领着一个衣着华丽的姑娘过来了。
“我亲爱的蕾蒂,快来认识一下你洛夫叔叔的侄子,他们可都是青年才俊,一定会让你满意的。”布雷斯总督在看到这姑娘时候,眼睛都快笑没了。
这个叫蕾蒂的姑娘相貌并不算出色,但是却有一种贵族女子特有的高高在上娇柔做作的气势,她用嗔怪而羞涩的眼神瞪了自己的父亲一眼,然后用标准的贵族淑女礼节向老大和金毛行礼。
老大回了个标准的绅士礼,而金毛则用一种更为放荡的姿态回了个夸张的鞠躬礼,这个动作极大地取悦了这姑娘,她看着金毛,眼睛斜望着冷静而温和的老大,脸更红了。
突然她看到我,惊叫了一声,差点让人耳膜刺破。
金毛走过来,蹲下,一把将我搂在自己怀里,不停地揉搓,我决定忍。
蕾蒂掩住自己的嘴,听着金毛解释着什么,呃,金毛说我是他一起长大的兄弟,我们喝一个妈妈的奶水长大的,那个时候他刚生出来,太弱了,被无情的母亲扔在了旷野,是被一头母狼叼回去养大的,而我则是他的兄弟。
——这真是一个让人感动得眼泪哗哗的故事。
蕾蒂的眼睛都湿了,两眼闪着母性的光辉怜惜的看着金毛。
诶,涉世未深的姑娘啊,你怎么能被这头狮子给糊弄住,你难道看不到他眼神深处的戏谑吗?
无聊的宴会还在继续,外带了认识异性的机会,不久后,老大和金毛就被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人们围住了,虽然老大一脸厌烦,不过金毛却是如鱼得水——他好像天生善于与女性打交道。
而我则在想着那个大干一场的机会。
第43章:边境战争之从军
穿盔甲有一套繁琐的程序,首先你得在最里面贴身穿上一件粗毛或者亚麻制的白色里衣——如果你有钱的话,当然可以是更精细的衣物,戴上绑住脖子的领巾,之后,才到了穿上装甲胄的时间。在冬天,把一件冰冷沉重的盔甲套在身上,是一件非常考验人意志和决心的事情。
好了,你已经穿上盔甲了,终于可以佩戴武器,标准的装备是把短剑斜跨在腰间,系上腰带,然后,你可以拿过鉄盔,把它套在头上,然后你左手拿上盾牌,右手拿上长枪,一个威风凛凛的战士形象塑造成功了。
如果你认为一个士兵的装备到了这一步就算完了,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你还得背上简单的行囊,包括你吃饭的碗,喝水的水囊以及一切你所需要但又必须尽量简省以节约空间的杂物。
当然,如果你是贵族的话,最后这个步骤完全可以省略,因为你可以带上几个奴隶和下仆,把这些琐事都交给他们去做。
我看着老大和金毛站在那儿,手忙脚乱的穿着盔甲,时不时在太看不下去的时候,把他们需要的东西叼到他们脚边,让他们能在尽量短的时间内感到集合地点。
我没有想到布雷斯总督所谓的大干一场的意思是让老大和金毛两个去从军。
罗斯帝国的老朋友盖尔特人每年的例行入侵时间又到了,在过去的几年里,罗斯军队与盖尔特人互有胜负,总体上来说,在庞大的国力支持下,罗斯军队暂时占据上风,固守着自己的营盘,并且还能时不时夺回一两个要塞。
在参加完晚宴的第二天上午,小个子洛夫就来到我们正在玩耍的庭院,告知老大和金毛必须尽快赶到军队的集合点,在那儿,他们将成为一名很有希望和前途的重步兵。
重步兵是罗斯军队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因为罗斯军队有让服役者自备武器的传统——我很怀疑这个传统的由来在于国家无力承担所有人的全副重装备的费用,所以一般来说,能够装备上全副重装备以及马匹的只能是贵族或者富有骑士阶层。
小个子洛夫把自己手中四个健壮的男奴交给了老大和金毛,以便让他们在军队中的生活能够更为舒适。
当然,在这之前,小个子洛夫和伊格内修斯苦口婆心的试图说服老大和金毛放弃让我跟着他们的打算,可惜,在其他任何事情上都可以商量的老大和金毛,唯有这件事,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要么,我也跟去。
要么,大家都不去。
我在旁边听得直皱眉头,一头狼怎么可能跟到军营中去,我只怕还没走到营地门口,就被那些军人给逮住,然后剥皮吃肉了吧!
在这件事情上,老大和金毛没有道理可讲。
我能充分理解老大,他从以前开始,就很害怕我突然间的失踪或者离开,每次在等待的过程中都会狂躁不已,完全无法控制自己,只有在见到我的时候,他才能冷静下来,我原本以为他变成人之后,能够稍微长进点,但是看这个情况,完全没有任何变化。
至于金毛,大概是怕我留在人类的地盘,总有一天会被那些害怕的人类给杀了吧。
最后,伊格内修斯妥协了,他答应让我跟在军队的随军人员中,由那四个男奴照顾,我看着站在旁边战战兢兢的看着我的那四个奴隶,不由得摇摇头,他们估计会以为这个安排是因为主人有随时牺牲他们的打算吧。
尽管老大和金毛对于不能把我时刻放在视线范围内表示不满,但是伊格内修斯已经不打算再做出任何让步,所以他们只能勉强同意了。
温水浴池里,老大和金毛站在浴池中间,清洗着自己的身体。
我也用着狗刨式在浴池中游来游去,有些羡慕的看着那两个人模人员的家伙,就在不久前,他们还和我一样,但是现在,他们健美修长的身体已经让周围伺候的奴隶羞红了脸。
金毛把以前及腰的长发剪短了,对于自己的鬃毛十分珍惜的金毛,差点在理发师剪断他长发的时候,激动的露出原形。
在草原上,有一身浓密而色泽光亮的鬃毛,对于一头雄狮来说,是多么重要啊,多少母狮为了他漂亮的鬃毛神魂颠倒。
老大的银灰色及肩长发还算符合标准,就没有变动,他躺在浴池边的石床上,闭着眼睛,不知道在思考着什么,俊雅的脸庞粘着几根湿湿的发丝,看上去实在很惹人遐思。
金毛一把抓住我,把我按在水中。
我恼火的回过头冲他呲牙,威胁着他放开我。
他咧开嘴一笑,一头短短的金发根根竖立,看上去嚣张而又帅气,他拿过旁边用来清洗身体的香皂,粗鲁的在我身上一阵乱抹,一边陶醉地说,“我真想念我那身漂亮的皮毛,现在也只能摸摸塞莱斯的了。”
你又不是变不回狮子的原型,只是你怕麻烦又怕痛还怕引起不可测的后果而已!
我咆哮着想挣脱他,但是在水中使不上力,只弄得水花四溅,让金毛更加高兴的大笑起来而已。
我黑着脸,以前只觉得他无赖,现在才知道,他不但无赖还幼稚。
终于,老大来救我了。
他把我从金毛手中抢过来,轻柔的搓洗我的皮毛。
我在他温柔的手中,有些昏昏欲睡。
金毛看着我们,突然有些不满似地,划开水走过来,也开始有一点没一点的在我的皮毛上玩着。
军营就在莫尔斯城外不远处。
我把小火留在小个子洛夫那儿,它是只很珍贵的鸟儿,又是老大和金毛亲自拿过去的,他应该会好好照顾它。
等这边的事情忙完,老大和金毛能够适应人类生活之后,我会回到大草原,到那个时候,我会和它一起回去。如果黑豹愿意的话,我也会把它带上,那里没有人类,它应该可以自由生活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躲躲闪闪,担心受怕,我走的时候曾经和它告别,不知道它有没有理解我的意思,我只知道,当马车离开那片广大的树林的时候,跟在后面的它就停住了脚步,原本我以为它那么粘我,会一直跟上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