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盛时光 下+番外——花满筛

作者:花满筛  录入:10-13

董彦他们曾经在北京呆过一段时间,便一路给他指点着,这是哪里,那是哪里,结果,他发现乐乐脸色越来越白,董彦立马紧张起来,“乐乐,你怎么啦,是不是不舒服?”

乐乐说:“没事,我晕车。”

董彦把一瓶红茶递给他,“你忍一下,马上就到了。”

乐乐点头,喝了口水,酸甜的味道让他胃里舒服不少,他慢慢闭上眼睛,迷迷糊糊地时候就听董彦说道:“前面就是Q大了。”

Q大?Q大!那个他曾心心念念地地方。

乐乐忽然把脸贴上车玻璃,在车子开过的短短时间里,看着那扇大门,看着里面走动的人们,绿树、花坛、成排的自行车、远处高大的灰色楼群,像是看着自己前世的一个梦。

“本来,我也是要考这里的……”他喃喃地说。

出租车过去一段了,乐乐仍在回头看,董彦想了想,跟前面的司机说,“师傅,就在这里停下吧。”

董彦背着包,拉着乐乐下了车,对他说:“反正这里离咱们租的房子也不远了,我们可以走回去……时间还早,你,想去Q大看看吗?”

乐乐眼中闪过一道光,他犹豫着点点头,董彦几乎是兴高采烈地带他走过去,乐乐有些茫然于董彦的快乐,其实董彦只是惊喜地发现,原来乐乐对这世界仍有渴望。

学生们没有下课,校园里很安静。俩人走在青色的树荫下,董彦随口问道:“不知道Q大的新生开学了没?”乐乐回答道:“没有,他们9月6号才开学。”注意到董彦的神色,乐乐解释说:“跟我一个病房的阿姨说的,他家孩子就是考得这里。”董彦点头。

美丽的建筑物掩映在郁郁葱葱的树影里,空气中飘荡着淡淡的花香,这个校园里安详平静的气息让乐乐不禁出神起来。他想到自己和楚见的约定,那个一起来这所大学读书的计划,现在是无法实现了,而今他走在这所大学里,却是纯粹的过客,他跟这里没有一点关系,身在其中却远在天涯。不过,乐乐又想到,不久之后,楚见也会来到这里,开始他的大学生活,他也会像自己这样走过这条路,看过这些风景,那时他会不会想起那个未完成得约定,会不会怪自己失约?

想到这里乐乐忽然意识到,当时以为自己活不下来了,才会拼了命也要离开L市,是因为他不能让楚见高考的时候面对自己死亡的消息,虽然现在活下来了,对楚见和其他的朋友而言,自己却是凭空消失,消失近三个月,不知道楚见会急成什么样子。

他知道那种等待的滋味,销魂蚀骨的想念和担忧一点点削薄灵魂。他知道楚见一定24小时开机等着他的消息,只要他给楚见发个信息,楚见就能在一个小时甚至半个小时的时间内赶到自己面前。只是,见了又如何,见了,又能如何?

不是已经决定了吗?要远远的看着他,不为他带来任何困扰与伤害。不是已经看到了吗?他会在这所美丽的校园开始他必然光彩夺目的未来,会像飞的最高的鹰,冲破云层,沐浴阳光。而相见,只会回到曾经的纠结的漩涡里,逼着楚见在矛盾和感情的撕扯中做一次又一次的抉择,让他本来平坦顺畅的通天大路崎岖坎坷,把他本该明媚的人生拖进无边暗夜里。

所以,不如不见,不如就此不见。

沈长乐消失了,从离开L市的那天起,彻底消失了,他带着楚见的爱,带着对未来的期待,带着小优秀和小普通的完美结局,结束在那天晚上,遗憾总是有的,不过好在当时他说了对不起。现在站在这里的乐乐,是带着前世记忆的一缕孤魂,他把所有的爱和遗憾都放在心底,却不敢再靠近楚见一步,他只能隔着千山万水,隔着前世今生,隔着人鬼殊途,默默了望。

董彦拉拉乐乐的胳膊,说道:“你看,这就是朱自清《荷塘月色》里的那片荷塘。”乐乐抬眼,看到一池碧水,几株粉莲,虽然不是他学这篇散文时想象的样子,可是仍然很漂亮。是啊,即便不是以前所想,不也可以接受吗?

他在池边蹲下来,看着自己映在水里的倒影,那个人也看着自己,微微一笑,他用口型对自己说,再见。然后一滴水落下来,激起层层水纹,最终模糊了那张脸。

乐乐回头,说道:“彦哥,咱们回去吧!”

明天就要去Q大报到了,安克芬早就把楚见要用的东西准备妥当。肖千水跟楚见同是一个学校,于是两家人联系好了,明天一起把孩子送过去。肖千木和孟洋也都是报的北京的学校,不过都是二本,开学比较晚,俩人也说要跟去见识见识Q大。刘岚比较忙,他在为“乐世”的事情奔走,很多东西他都得现学,最先就是银行打交道,办公地点也得重新选,之前营业执照写得那是何家的地方,不能用。楚见给了他一些资金,也给了他很大的权限,让他看着遇事只要觉得合适就可以做主,不用事事都通知自己。

晚上的时候,楚见回到了沈家。这两个多月以来,乐乐没有一点消息,有时候他怀疑是不是警察和父亲所谓的朋友根本就没有用心去找,有时候他又觉得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这样反复的拉扯纠结,让楚见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安克芬几乎是见他一次哭一次,她觉得儿子再这样下去非垮了不可,可是偏偏楚见又是谁的话都不肯听,好在终于要开学了,她盼着换个环境能让他恢复过来。

将近三个月了,乐乐失踪的事情外面早已经平静,老师、同学、甚至乐乐的亲人在寻人无望中,也开始回到自己正常的生活,回不去的只有楚见,他仍每日勤勤恳恳地收拾着乐乐的屋子,吃饭的时候仍摆两副碗筷,白天的时候和刘岚讨论“乐世”的细节,夜晚的时候看回忆把自己切割得支离破碎。他现在喜欢一个人对着空气说话,开始还觉得没有回应很难受,后来居然也习惯了,所以如果半夜有个人入室盗窃,一定会被屋子里诡异的气氛给吓死过去。

楚见手里削着一个苹果,嘴里说:“乐乐,明天我就开学了,到时候,我就不能在这里住了,要是哪天你回来,记得给我打个电话啊!我的这个手机号不变,全天候带在身边,随时都开机。”

他把削好的苹果切成两半,一半自己吃,一半放旁边,“乐乐,我这个苹果还是不会削,你看削完还剩核了,你回来还是得让你削,我只管吃就好了……”

“对了,明天肖千水跟我一起去,大家都是一个学校的,又考得一个大学,正好一块过去报到。你别吃醋,我们只是同路而已。”

“乐乐,我这一去要很久,平时上课还要管咱家公司的事儿,恐怕会很忙,没什么时间回来,你有什么要嘱咐我的么?”

楚见把屋子里的电器的电源都断了,又细细的找过每一个抽屉,把里面可能会过期、会生虫的东西拣出来扔掉。

他拉开一个抽屉,当时乐乐就是把“乐世”的文件袋放在这里的。原来他没有注意,现在才发现这个抽屉靠里面还有一个很精致的金属盒子。楚见出来打开看了一眼,便再也移不开眼睛。

一张纸条,上面画着两个滑稽的小人,一个头顶着“乐”字,一个头顶着“见”字。

一张书签,朦胧的背景,卡片上一个人回头微笑,如梦如幻。

一张被整齐的剪切下来的白纸,上面用黑色钢笔水书写着“沈长乐”三个字,墨迹像是自纸面上生长出来。

一张被横七竖八的胶带粘起来的A4纸,还能看出被撕得粉碎程度,上面有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乐”字,只是中间部分缺少了一块,一个“乐”字的最后一“点儿”。

楚见翻到最后,最下面的一张,是一张锡箔纸,平平整整的放着,一面有德芙的标志,另一面画着粉色的心形图案,里面写着一句话,“我不想说我爱你,我想说在一起!”

时光回到那一天,碎金般得阳光里,乐乐笑着说“不告诉你”,便将这片锡箔纸塞进口袋,起身跑开,他回头冲自己大声喊,“走啦,youandmetogether。”

往事流水样在指尖穿行,那些他知道和不知道甜蜜和痛苦,期待与挣扎,生生地放在眼前,让楚见本以为自己已经痛得麻木、绷到极限的神经,在某种山呼海啸般的冲击下,根根断裂。他将盒子里的东西一样一样摆在茶几上,整夜地看着它们,回忆荆棘一般从墙角、柜门、沙发后爬出来,从虚空中爬出来,从时光里爬出来,从身体里爬出来,将他裹紧,疼痛让他清醒,清醒让他更加疼痛。

天色泛白时,楚见终于动了动保持了一夜的姿势,他挑出那张写着沈长乐名字的白纸,拿起茶几上的笔,犹豫许久,直到一滴水渍“啪”的落下,还没等楚见去擦,便渗入纸张纤维,楚见就在那个浅浅的斑点后面写道:“我想说,我爱你,我想说,在一起!”

然后他将这些东西重新装好收回那个抽屉,关灯,锁门,离去。

一零四

楚林成挂断了电话,安克芬问道:“怎么样,有什么消息吗?”

“暂时没有。这种关系托关系的事怎么都急不来的,而且我找的人也只是负责北京一小片,他辖区内大大小小的医院、诊所就有百余家,要查6月5号那天晚上有没有收治一名右胸穿透性外伤的病人,那就得一家一家的问。大医院都是对病人情况保密的,很难打听;小医院或者诊所又往往没有健全的病人登记系统,时间越久越难查。这都三个月了,以后要找恐怕更难了。”楚林成叹了口气。

楚见已经开学了,去上学的时候人也很平静,对父母的态度也缓和了很多。有句话说的好,时间是疗伤的良药,且从未失效。安克芬想,再大再难的事情都会过去,楚见还是会回到从前的样子,只是需要一点时间而已。

安克芬看着楚见卧室的门,后来加上去的锁已经卸了,光滑的紫色实木门板上留下几个丑陋的洞,“其实,找不到,也许是件好事。”她说。

这么久了,如果乐乐还在,也该回来了,即便伤重回不来,也总该有个信儿,可是到现在为止,没有收到关于他的任何消息,还有跟他一起失踪的两个人,他们就这么人间蒸发了一般,这种情形实在让人很难往好的方向上猜测。

当然,其实乐乐现在生活得还不算坏。

慕容他们住的仍是他们在北京谋生时租过的房子。那是个小小的四合院里面南向的三间平房。房子的主人是对老夫妻,以前跟慕容、董彦的关系处得不错,再联系时刚好房子空着,便继续租给他们了,而且租金也是全北京市难找得便宜。

乐乐很识相的把靠里边的房间让给慕容和董彦,自己睡外间的单人床。空调是装不起的,不过慕容还是给乐乐买了一台式电风扇,摆在他床边的小桌子上,还告诉他这个功率低,可以整夜整夜都开着,也用不了多少电。

乐乐虽然出院了,还是每天三顿药,并且隔天就要去旁边的诊所输液。住院的时候,天天输液把乐乐的胳膊都扎烂了,董彦看着心疼,花了上百块钱,给乐乐换了个埋入式的针头。这个针头一次性的埋到血管里,外面用医用透明胶整个裹上,留下一个接口,输液时直接把管子插好,输完再往里注入些不明液体,防止血液凝固,这东西可以用十天到半个月。后来乐乐知道了价格便拒不再用了,他说那东西插在血管里怪吓人的。以至于现在诊所里的大夫每每看着乐乐的胳膊发愁,“哎呀,这一胳膊的针孔,让我捡哪里下手啊?”

不过自从乐乐出院,慕容明显地发现他们的生活质量直线提高,首先,不管何时回家,保证窗明几净。虽然房子老旧,但是乐乐把屋子收拾得妥妥当当的,本来窄小的空间,在乐乐的整理下居然也不觉得拥挤,各事各物被摆放得井井有条,连董彦都自叹弗如;第二,家里从此再也不见脏衣服堆着、脏鞋子放着,窗帘、被单、枕巾总是清新得飘着透明皂的味道,就北京那么容易刮风飘尘的气候,窗台上也是干干净净。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他们有了一位厨师坐镇,每天早晚都有可口的饭菜。不是山珍海味,他们也买不起,不过是西红柿、黄瓜、豆角之类的应季蔬菜,乐乐总是能做出更好的味道来,每每让慕容和董彦吃得大呼过瘾。

没事的时候乐乐就是“修养”。他的伤没有完全的恢复,所以,不能做任何的剧烈运动,走路多了,喘气重了,肺里还会传来隐隐的疼。他会看看报纸,看看杂志,摆弄一下窗台上上个房客留下来的盆栽,或者,只是躺着、坐着看着窗外的天空,除了去附近的小市场买菜,极少出门。每天日升日落,光阴流淌,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好像什么都过去了,似乎曾经的日子离他越来越远,他变成了一个没有过去的人。

社团活动在开学之初非常的活跃,因为要吸纳新人。这是所有大学都一样的,Q大当然也不能免俗。一个月得军训过后,新生们正式开始大学生活,那些社团便都紧锣密鼓地开展招新活动。一到下午放学,广场上旗帜招展,海报林立,师兄师姐们卖力的吆喝,“加入我们吧,免会费!”“加入我们吧,福利多多!”“加入我们吧,美女成群!”因为新生被要求带校徽,所以,当新生们从广场走过都会被拉拉扯扯地塞给宣传单或者折页。

楚见下课拿着书本往宿舍走,还到广场呢就发现前面一片喧哗,他下意识的想换条路,结果扭头正看见肖千水,肖千水正跟两个女同学说话,同时也发现了楚见。她跟同学说了句什么便朝楚见跑过来,“嗨!”肖千水甜美一笑。“嗨!”楚见回她一笑。

“你刚下课?”肖千水问道。

“恩,你也是?”

“不是,刚才那两个是二年级的师姐,我在社团认识的,跟他们去图书馆转了一圈。”肖千水从到了大学变了很多,傲气少了,笑容多了,人也随和了不少。她是班里的团支书,会做事人又漂亮,系里的辅导员和领导都很看好她,而她也渐渐显露出处事的干练与魄力。

她从肖千木那里知道了沈长乐的事,其实到现在为止她也很难描述自己的心情,本来乐乐同学的消失对她而言应该是个绝好的机会,可是,她对这样一个天赐良机并没有觉得如何开心,反而觉得失落。她仍深切地喜欢着楚见,虽然她知道楚见心里没有她。乐乐失踪了,别人总是以为时间久了,楚见就会淡忘,可是肖千水却知道,如果乐乐就此不再出现,楚见非但忘不了他,相反的,他就会像一颗朱砂痣般永远留在楚见心口,任谁都抹不去,任谁都替代不了。哪怕有一天,楚见会接受另外一个人,他也给不了曾经给过乐乐的那种感情,因为那种深情他已经用光了。

这些事是她后来慢慢想明白的。没开学的时候,她也曾跟着肖千木、孟洋、刘岚几个人一起去乐乐家看楚见,跟他商量公司的事。记得那天她无意中碰了电视柜上的仙人掌一下,手上一疼便喊了出来,当时楚见快步走过来,却不是看她,而是将她碰歪的仙人掌花盆细致地调整回原来的样子,他对肖千水解释说:“乐乐他习惯把仙人掌放成这样的角度,说是可以最大限度的吸收辐射……虽然没什么科学依据吧……”当时,肖千水竟没觉得生气,也没觉得委屈,而是感到一种深刻的悲哀,从手指一直凉到心窝。

后来上大学了,换了新的环境,有了新的同学,还有忙也忙不完的事情,她渐渐有些释怀了,何必要比,何必要争呢?既然已经和楚见有了一个共同的新开端,还是顺其自然的好。

楚见不知道身边这个女孩千回百转的想法,也不想知道,他仍是带着七分客气三分疏离站在她身体一米之外的地方,保持着温水样的笑容问道:“你参加的什么社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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