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不是女人……唔唔!」
狂犬舔咬他的嘴,唇瓣开阖间,湿软的舌尖顺势滑入。他的齿列自己松开,让入侵的舌溜进柔软的内里,没有一丁点反感。
彷佛渴水的狗,狂犬可说粗暴的搅弄舔吮他脆弱的口腔黏膜,唇舌纠缠,灼热的气息抚摸面颊,急促的呼吸声在耳畔轰轰作响。贴合的身体挤压出使人焦躁的热度,明明是完全没有任何技巧的吻,感觉却好得令他指尖颤抖,克制不住回搂对方的冲动。
狂犬瞬也不瞬的盯着他,为什么?明明已经近得不留距离,却还这般炽热的凝视自己,无法承受他双目的温度,心脏又开始狂跳……「先、让我、让我喘口气……」转动钥匙推开门,他向后个半步,脚跟退入屋内,张嘴换气。
「我还要!」狂犬怎会餍足,这样好的滋味从未有过,下腹像有团火在烧,他不给小乔喘息空间,身躯逼近,将他拉回怀抱。
舌尖煽情地舔掉他嘴角来不及咽下的唾沫,狂妄的唇再度侵占,小乔一阵晕眩,两眼发黑,他不自觉的又退个一步,踩到某个坚硬物。
莫非狂犬出门前大意踢翻垃圾桶?他稍稍分神去看,脚下是本该挂在门边的雨伞。
狂犬这时也察觉异状,闻到屋内的陌生气味,立即从意乱情迷的状态抽离,松开环抱,警觉的将小乔拉到身后。进屋前,狂犬的全副精神都在小乔身上,若在平时,他更早就会有所警惕。
屋内可说一片狼藉,橱柜内的电器躺在地板,冰箱门半开,白雾不断涌出,里头的食材散落遍地,被单、床单全给扯到地上,柜子被一个个抽出倒空,无论厨房、浴室、卧铺……没有一样东西在它原本的位置。
「小偷吗?」小乔回头去检查门把,锁头完好,窃贼应该不是从大门闯入。
「没有人敢在『窝』内偷东西。」狂犬换上认真的神色,仰起脖子四处嗅闻。
窗帘歪斜垂落,略带寒意的夜风飕飕灌进室内,窗板嘎吱摇晃,不自然的朝内敞,显然是被人从外部撞开。狂犬走过去察看,他晃了几下窗框,从阳台探头往街上张望。
小乔大致巡过一遍,屋里值钱的电器一样没少,对方目的不是行窃,那肯定就是狂犬手里的「名单」了。「似乎没有丢东西……狂犬?」他转身,屋内却已空荡无人。
「人呢?」疑惑的走到阳台边,果然在街上瞧见狂犬的身影。
他是什么时候跳下去的?
「……这里是五楼耶。」小乔喃喃自语。
看来,不用等到明天,在这条街中,随时会出现挑战神经的突发事件。
这不是很有趣嘛……
「小乔……小乔……敲桌沿的!」听见熟悉的绰号,小乔猛的回过神,「啊!抱歉抱歉……司途先生怎么会知道我这绰号?」乔卓言敲桌沿的。
司途笑道:「我自己取的啦,客人呀,你究竟想上哪?」稍早,他拦住司途的车坐进后座,因为恍神在想自己的事,忘记报上目的地,司途只好在附近绕圈。
「就算只要我载你兜圈子,也是要收钱的。照跳表计价。」司途说。
经司途这么一说,他连忙打开公文包翻找。「地址、地址……等等,我抄在记事本里,奇怪……收哪了。」昨晚,狂犬出去将近一小时,弄得一身泥水回来。小乔没问他是否逮到闯入家里的人,狂犬饿得前胸贴后背,也没有说明的心思,他一口气吃掉三碗馄饨面,吃饱后搂着自己倒头就要睡,在小乔半催半请、又推又拉下才肯进浴室洗澡。
早上醒来,食髓知味的狂犬吵着要亲他,小乔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情绪还没整理个明白,于是落荒而逃。
被旁人称作傻大胆,小乔自认几乎没有什么事吓得了他,这头狂犬却是例外,仅一记认真的注视,就令他胆颤。
他不是同志,却为另一个男性心跳加速,保险还没招揽成功,先把自己推销给人家了。
「唉唉……」他不自觉的叹出口气。
「怎样?」司途奇怪的问。
「不、不,没什么。」小乔敲一敲脑袋,现在可是在司途的车上,发什么愣呀!「我找到了……啊,是碧心小馆,麻烦请载我过去,十一点跟人有约。」他看着记事本上抄写的内容说。
「碧、碧心?!」司途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他讶异的扭头,「卖上海菜的那间?」「好像是卖上海菜的没错。」司途抹了一把脸,看小乔的眼神像在看怪物。「你……你疯了吗?那边是东区首领的据点。」「所以?」「我先前就说过了,十方、胡鼠、狂犬……除了鹿头,你周围的人都是西区的指标人物。」小乔微笑,「因此更要扩展在东区的人脉不是吗?我可是接洽很久,才能有今天的会面。」「你还真不怕死……」「没那么严重的。」他不以为然,「还是说,你不能过去东区?」司途推了推鸭舌帽,自傲的说:「没有我司途不能去的地方。」「那就是啦,跑业务的怎能分党派立场,哪里有需要服务的顾客,我就会立刻前往。」他摆出销售员的专业口吻。「司途先生,麻烦你载我一程哩。」司途拿他没办法,只好转动方向盘,驶向地铁线那端。「先说好,我只负责『送货』,可不会帮你讨救兵。」「感谢关心。」小乔往前坐,头探出正、副驾驶座之间,「对了,司途先生,你的车有保强制险吗?现在投保我们公司的汽车强制险,赠送汽车安心大锁跟吉祥物公仔喔!还是说,你对定存有没有兴趣?」「……你想被赶下车吗?」
chapter.11 赫耳墨斯的客人们
不到中午,「水星」却已经客满,还有十几个人站在门口排队。
「这是怎么回事?莫非十方肯卖咖啡了?」胡鼠在鹿头对面落坐,对于这异常的盛况,他讶异的左右张望,以为自己走错店家。
两人约在这谈事情,幸亏鹿头很早就来了,他们才有位置可坐,否则就算是常客,一样得到门口排队。
「你有伞吗?我出门忘记带。」鹿头抽了口烟,答非所问。
胡鼠望向窗外,「啥?会下雨吗?天气很好呀。」「我想会下雨。」鹿头叼烟的手比了比左方。
顺着他的手势看过去,胡鼠见到令他永生难忘的一幕……他们西区恶名昭彰的疯狗,那只会走路的肾上腺素,竟然、竟然穿着十方店里的黑围裙在拖地板,一副店内员工的模样。
胡鼠揉揉眼睛,以为出现幻觉。「奇怪,我早上没喝酒啊……真的要下雨了吗?」这时十方刚好拿菜单过来,胡鼠忙是叫住对方,低声问:「十方,那边是怎么回事?穿着你们店里制服的是狂犬没错吧?」「意外的,是很不错的活招牌,许多人都冲着这点来店里光顾。」十方看来非常满意,没有哪个餐馆老板不乐见店内客满。
「至于原因……你们都知道,那疯狗这阵子在老火的店里工作吧。」老火就是「火烧客」的老板。
「岂止知道,我还去过几次,」想到那副光景,胡鼠就浑身发毛,他搓了搓手臂,「听见那头疯狗对我喊『欢迎光临』,恶……浑身不对劲。」简直恶寒。
鹿头扶着额角说:「我一直以为那是都市传说……」十方完全能明白这两人的感觉,他一开始听到狂犬要找工作,也是以为自己的听力出了问题。「之后我听说,疯狗会突然想认真赚钱,是因为他跟小乔买了保险。」「什么?!那只疯狗竟然会买保险?」胡鼠惊呼,他的大嗓门瞬间将这讯息传进店内所有顾客耳中。
顿时,店里一阵议论。
「疯狗买保险?」
「保险?那是什么?」
「就是那个城市来的小伙子,成天推销的东西。」「有那么好用吗?竟然连西区的疯狗也愿意买……」变相的替小乔做了广告。
「就是这么回事。」十方耸个肩。「结果前两天,他又来找我,表示想多买个意外险,希望再兼份工作。」「我是不是也该买个意外险……」胡鼠讶异的瞪着眼,喃喃自语。
十方接着说:「我就提醒他,替小乔赚业绩前,应该先考虑跟他分摊房租及生活费。」经十方提醒,狂犬赫然意识到房租都是屋主在缴,小乔没有跟他提过半次食宿费的问题,所以他一直理所当然的吃小乔的、住小乔的、睡小乔……狂犬当时错愕而后懊恼的表情,十方现在回想起来,仍是觉得极具娱乐性。
「所以,你因为这样聘用他?」胡鼠不相信十方会这么好心,对方可是出了名的刻薄。
「哪可能,是首领要我盯着那家伙。」十方一秒否认,完全没有思考。
「所以『名单』果然是在疯狗手上?」胡鼠重重一拍桌面,「那抢过来不就得了?跟他客气什么。」听见这话,在厕所前拖地板的狂犬猛地转过头,双眸亮起,像是巴不得胡鼠来抢的样子,好跟对方打得过瘾。
「事情没那么简单,那东西拿在手里不是好事,更何况……」十方只说到这。
鹿头放下嘴边的烟,抬眼,「更何况?」竖起食指抵在唇前,十方笑咪咪的说:「朋友间的闲聊到此为止,再说下去,我就要收取情报费用了。」鹿头哼了一声,继续抽他的烟,胡鼠也识相的转移话题。
「啊啦啦!点餐点餐,十方,我要两个牛肉咸派和柠檬红茶……你呢?」他问向鹿头。
「苏打水、熏鸡三明治。」鹿头语调淡漠的说。
「你每次都点一样的……」
十方拿出纸条记下他们点的餐,让员工送去给厨房,留下来跟他们多聊个几句。「说到小乔,」他绕回一开始的谈话内容,「他是不是找上了卖军火的黑铁?听说还是胡鼠你牵的线。」「是我没错,但我没想到他会真的去,事前已经再三提醒他了。」胡鼠抓抓头发,拿他这小兄弟没辙。「看他的登山装备,感觉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却跟疯狗这种人玩在一起,真搞不懂他。」胡鼠这样说,但他忘了,小乔在认识狂犬之前,跟他可是走得很近。「这几个礼拜,几乎每次见到他,他都用不同支手机,说是被抢了,却完全不在意的样子,甚至……」「还乐在其中是吧?」一直默默抽烟的鹿头,突然接话。
胡鼠连连点头:「对对!就是这样的感觉,跟……」「跟那头疯狗很像。」十方弹个指,总算想到该怎么形容小乔。
「那小子很危险,尤其……」鹿头嘴里叼着烟,指了指背对他们拖地的狂犬。他虽然拿着拖把,却没有动作,很明显正竖起耳朵偷听他们的谈话。
吐出口烟雾,鹿头接着说:「尤其你们看那疯狗现在的样子,俨然是被套上了项圈。」他竖起四根手指,「背景、智谋、性格、武力,这是能在黑街称霸的四大要素。」十方挑个眉,「就武力值来说,狂犬的确称得上数一数二,你是说……哈!不可能的!」他嘲笑鹿头跟瞬间闪过自己脑海的念头,「不过是个保险推销员,能成什么气候?除非他想利用狂犬,威胁西区所有人都得买份医疗险。」「……」胡鼠张大嘴,讶异的指着十方。
「……」鹿头的香烟掉到桌面。
「……我去别桌点餐。」沉默个几秒后,十方收回点餐单迅速撤退。
隔着餐桌,胡鼠与鹿头互看一眼。
「老鹿……你觉得十方说的,有可能吗?」感觉不像是坏事,但似乎又挺恐怖的。
鹿头拾起烟,吸了一口,撑着额角说:「我妈昨天提起,她觉得到了这把年纪,好像是该买个医疗险。」胡鼠往后靠着沙发椅背,喃喃道:「我似乎也该多买份医疗险……」虽然是好事,但的确很恐怖。
「叮铃!」
司途推开门走进店内。
与胡鼠的反应相同,奇怪今日难得的好生意,他疑惑的左右张望。
店里没有空位,所以他挤进吧台的两张高脚椅之间,推开位置上的客人,探头问:「我开车经过,发现有一堆人在门前排队,怎么回事?」十方在吧台内擦杯子,他头也不抬的说:「司途,就算是你,也得到门前排队等位置坐。」司途推了推帽沿,说:「别这么冷淡,十方,来杯拿铁吧。」「我不卖咖啡。」十方一口拒绝。
「明明就是咖啡店……啊啊,跟你说件好玩的事,那个城里来的敲桌沿……」十方打断,「敲桌沿?」「就是乔卓言啦。」司途敲了几下桌沿。「我刚刚载他到碧心小馆耶,东区的那个碧心。」「碧心?!」十方讶异的眨了眨眼,「你没跟他说那是什么地方吗?」「我说啦……咦?狂犬?!」话说到一半,突然被人捏着肩膀向后扯,回头看去竟然是狂犬?!由于他穿着十方店里的制服,又在角落拖地,司途起先没有注意到。
「小乔在东区?!」狂犬语气短促,焦急的情绪溢于言表,他手里使的力气之大,司途感觉自己的肩骨差点被捏碎。
司途甩开他的手,揉着肩膀说:「没错,是我载他去的。」「在哪?」他又问。
「碧心小馆,我刚刚说过了……喂喂!疯狗!你该不会要去找他吧?踏进东区,你是找死!」见狂犬问完后转身要走,司途好意的提醒。
东、西两区壁垒分明,彼此内斗已久,狂犬光是漫步在东区街头,就有性命之虞,更别说是踏进首领的地盘。
狂犬哪里听得进去,担忧小乔可能出事,他完全不能冷静思考基本上,他的体内也没有「冷静」这成分大步流星的冲到鹿头他们桌前,劈头就说:「鹿头,给我带路!」「你干嘛不找司途……」鹿头才不想蹚这浑水,狂犬却不给他拒绝的余地,跳到餐桌上,揪住他的衣领。
「喂喂喂!」胡鼠立刻站起,手搭着刀柄,「野狗!你又发什么疯!」无视胡鼠的警告,狂犬甚至无窗口户的存在,他「匡啷!」的一脚踹破玻璃,扯着胡鼠跃到外头,眨眼间跑远。
胡鼠在原地怔个几秒,「这头疯狗!」他恨恨的骂,也跳出窗户,追了过去。
「怎么又来了……」
十方心痛的看着前阵子才刚重新装潢好的店面,后悔自己不该雇用那头疯狗。「阿杰。」他叫来店里的员工,「玻璃窗还有鹿头他们的餐点,全加在狂犬的欠债上!」只好买件女仆装把狂犬塞进去,让他招揽更多顾客作为补偿。
脏狗。有记忆以来,旁人就是这么叫他,自然而然的,狂犬以为自己或许真的是条狗。
逃到黑街后,他的确也像狗一样的翻垃圾桶、向人讨要食物,睡在寒冷的马路边,艰难的在这条暗不见光的街道里挤进一丝自己生存的空间。
为了半条发霉面包,将合伙行抢的同伴打得头破血流,那时,人群指着他叫骂:「你疯了!你是头疯狗!」那之后,疯狗,成为旁人对自己的称呼。
后来他有了力,有了能一击砍下对手头颅的力量,这条街的人,开始称他为狂犬。比起其它的,他最喜欢这个绰号,听来有股狂妄无畏的豪气,于是将「狂犬」认定为自己的名字。
但黑街的人们多半还是讥讽的「疯狗」、「野狗」这样喊他,笑他疯、说他有病,看到他出现立刻把门甩上,好像他生着一头烂疮,而且满身跳蚤。
人们以为他不睡觉,却不知道他睡不着的原因,谁会去在意路旁肮脏的野狗?唯有小乔,这大城市来的青年,认认真真的唤他「狂犬」,一次也没有嘲笑过自己,一次也没有。
「呼!呼……」
街景自眼前飞快掠过,狂犬哑声喘息,飞扬的发梢甩开汗珠,迈出的步伐在地下道内踩出重重回音。他从地下道穿越象征疆界的地铁线,近入东区。
他的出现立即引来东区居民的注意,人们从他腰间配戴的两把波伊刀认出他就是西区有名的头痛人物,恶名昭彰的狂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