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界——眉雨湮湮

作者:眉雨湮湮  录入:09-17

那些都是文笙能接受以及能够付出的,而一辆名车,显然超出他目前的支出能力,说白了,真要是咬咬牙,他也不是买不起,但文笙基本上还算得上务实,人家魏竟成弹弹手指买辆宝马大奔那叫生活品质财富象征,他要是抽抽着花费掉大部分身家去跟秦晋玩一场你来我往的情趣游戏,那就叫装B。

再扯远一点,文笙对秦晋突如其来的大手笔其实是存疑的,他不禁想到了前不久那一晚,秦晋同样突如其来的失控。进门后在餐桌上就把他给做了,而且还连最基本的保护都没有。那件事,文笙原先只是猜测,联系到如今这一辆名车的示好,他越发能肯定秦晋是为了奖赏或者鼓励在那一个下午,他表现出的“懂事”。想到这里,文笙心情不禁复杂起来。他体谅秦晋处境特殊,自觉而且费心费力把他们的关系维持到神不知鬼不觉的地下状态,可以称之为“懂事”。但如果秦晋本人都对他的懂事觉得理所当然,还以这种以“资”鼓励的方式期待他再接再厉,事情就是另外一说了。

即便他们的关系或许永远都只能是个秘密,但这个态度由他自己来摆,还是由秦晋来摆,给文笙带来的心理感受,还不很不一样的。

从心底来说,文笙其实很期待秦晋能对他说:“你不必这么小心,你可以要求得多一点。”

别怪他矫情,披着熟男外衣的文笙有颗万年不死的正太心。

文笙一整天都沉浸在“富贵不能淫”的自我陶醉里,到了晚间,在某门户网站上看到车展首日的采访图片后,他才突然觉得暗悔不迭。文笙一面对着照片上美人旁的香车口水横流,一边在心底把自己骂成了猪头:矫情个屁啊,点点头那啥那啥不就是你的了吗?

文笙暗暗发誓,再矫情装纯的话便除了自己以外死一户口本。

他的户口本上,如今其实就他自己一人。

文笙索性眼不见心不乱地关掉网页,打开WOW客户端欲拿艾泽拉斯大陆的无辜怪物们找平衡。但鉴于操作问题,屏幕中心那PK,SOLO两相宜的术士MM活活被他玩成了弱势群体。在某部落盗贼刷刷两个背刺后,文笙的血牛术士以被秒杀的姿态翩然倒地,他恨恨地点了一下释放灵魂,对着屏幕上灵魂视角下灰蒙蒙的天空,叫了一声,靠,真TMD好风景。

在文笙的术士MM第五次被人秒杀守尸复活再秒杀之后,门铃声突然响了起来,文笙悻悻走到门口,发现来人竟是秦晋。他打开门,见秦晋手里拎着一把伞,胳膊肘那还湿了一小片,他顺手接过湿淋淋的伞,一面把人让进屋里一面问:“下雨了?”

秦晋点头道:“下得挺急。”

文笙把伞撑开,晾在阳台上。回到客厅时,秦晋说:“路过,见灯亮着,上来看看。”

文笙下意识地抬头看了看挂钟,时间已经过了十一点。往常秦晋要跟他见面一定会事先邀约,即使不一起用餐,直接来他家之前势必先给个电话,而且时间通常不会晚过八点半。他走进卧室,从床头柜抽屉里找出一把备用钥匙。塞到秦晋手里时,他笑笑说:“以后路过时,就算灯没亮着,也不至于白跑一趟。”

秦晋握着钥匙,目光幽深地看了他一会,而后竟低头闷笑出声。文笙见他外套湿了不少,便说:“脱了吧,先去洗洗。”

秦晋脱下外套,顺手搭在椅背上,对文笙道:“不洗了,我就坐坐,明天一早还要出差。”

文笙点点头,给秦晋倒了杯热茶,两人各怀心事地坐在沙发上,一时竟无话可说。默了好一阵,文笙突然转头看着秦晋。

“……我的车不用换。”

“我来之前,你在做什么?”

两人竟是同时出声。

秦晋许是不想再提,笑了笑,并没接那车的茬,转而问道:“听竟成说,你病了。”

想到早晨在魏竟成面前吃药那回事,文笙摇头:“慢性咽炎,职业病。”

秦晋问:“看医生了吗?”

医生当然没有看过,但文笙是不会直说的,讳疾忌医什么的显然很没水准,久病成医之说更可能会无端引人笑话,他清了下喉咙,歪头在额角处抓了几把,含糊道:“开的是金莲花片,平时配着喉片吃,你也知道,我们这行做久了,总会有些毛病。”

金莲花片是他学着看过医生的患者,自己开的。

那人是他店里接待小妹的父亲,是个小学老师。那人也是被慢性咽炎困扰已久,托关系找某名医看过后开了金莲花片,据说吃过后,病征好了不少。老先生也是自以为久病成医,把治疗经验对文笙倾囊相授。文笙依样画葫芦地吃过那药后,觉得喉头的异物感果真缓了许多,没能完全缓下来的那一部分,被他默认为是慢性病的正常反应。正如他声调比从前低沉,原先能唱出的调现在一上去就破音,他把这些默认为是咽炎和年纪的缘故一样。

秦晋很显然不知道自己被文笙敷衍了,点点头,道:“烟,戒了吧。”他的语速很慢,但语调略沉,那口气根本不容人不从。

文笙打了个哈哈,“我平时抽得也不多。”

秦晋果然坐得不久,在十二点之间就有了道别的意思。起身时,他回头对文笙说:“我周五回来,周末两天,去邑山泡温泉?”

和本省的石原山一样,邑山也是温泉胜地,从N城出发走高速路大概三个小时的车程,离得不远,却是邻省的地界。文笙点头道:“行,听你安排。”

第9章

温泉之行后,气温倏地降了下来,经历了短暂的单衣季节后,人们都不得不穿上了毛衣厚外套。N城的秋天一向不长,今年除去加长版的秋老虎天后就更是所剩无几,文笙躺在床上病得昏头昏脑时,还在感叹他满柜子单衣都得等到明年才有用武之地。

他把体温计从腋窝里拔出来,对着光看了看,38度5,暗叹了声,变天就变天,别招人病啊行不行。嗓子火烧火燎地疼,连吞口水都费劲。

不得已,文笙去了社区医院,验血后被确定为病毒感染。医生给他开了盒抗病毒的利巴韦林,又说有继发的喉炎还需要挂两天头孢。文笙转头看了看明显是满客状态的输液室,用尽量少招惹到喉间病痛处的力道,小声问:“吃药行么?”

“挂水快,吃药慢,你自己掂量。”医生一脸肃然。但文笙觉得他说话时的语气很像自己店里的接待小妹对上门的准新人们解释A套系划算还是B套系划算。

这一阵,秦晋也忙得够呛,两人再见面时,文笙已经退了烧,但嗓子口依然不怎么舒服。文笙如今是用金莲花片与利巴韦林,头孢配着吃,因为他对那社区医院的大夫自称还有慢性咽炎。

秦晋看着吃药如吃饭的文笙,皱眉问:“看大夫了?”

文笙吞完药片,点头说:“说是病毒感染,还有慢性咽炎急性发作。”话说出口,声音沙哑得可怕。他感觉喉头的异物感比以前更重了,或许是因为炎症,总之,这几天来,他尽量做到少说话。以前还有些小小的烟瘾,如今是彻底没了想法。

秦晋依然皱着眉,“你那慢性咽炎是找谁看的?”见文笙一脸呆滞,又问:“哪个大夫你记不清楚,是哪家医院你总该记得。”

这回文笙是彻底默了,打擦边球式的含糊其辞他拿手,但空口白牙什么的还是有点挑战他的底线,见文笙仍是一脸呆滞,秦晋不再逼问,拿出手机拨了个电话给魏竟成。秦晋大概说了一下文笙的病情便挂了电话,转头对文笙道:“明天上午竟成来接你,这回,好好看看。”

文笙想说这是我自己的事,我可以自己去。但秦晋面色微沉嘴唇紧抿分明是一派不容分说的模样,文笙的话到了嗓子眼又默默咽了回去,秦晋平素虽然大多纵容他,但事情到关键处,却能替他拿主意。

文笙想,这一点,他其实是喜欢的,说的直白点,真让他十分受用,这就是找个年长男人的好处。这样的情人,好像兼任了父亲或者兄长的角色,关心之余能替他拿捏轻重,与之相处,或许不会有那么多的惊心动魄,但岁月静好,正是到了这个年岁的文笙真心所求的。

文笙一早便知他想要的正是秦晋这一型的男人,让他彻底顿悟的正是他的前前任男友,在那之前,他以为他想要的只是安稳。

那是文笙二十四、五岁时,他的事业刚由夜晚转到白天。经历过漫长的夜店生活后,他彻底厌倦了在灯火酒绿中颠沛流离,他迫切地需要一个人或者一些事,把他从被酒精麻醉被欲望浸溺的虚浮感中拯救出来,让他远离边缘,让他觉得自己是切切实实地立身在这个城市。于是,前前男友出现了,基于从业问题,姑且称那位仁兄为IT君。

IT君是个老实人,老实得几近木讷。如果说起1、0,有极大可能他会首先想到二进制,可见其木讷程度。IT君的生活就是按部就班,一向脚踏实地,他平生遭遇的最出格的事就是不同于常人的性向。和这样的人相处,不会有太大惊喜也不会有太大地惊吓,生活不会有太大的变数,这正是当时的文笙看重他的地方。

起初,两人也黏糊过一阵,但也只是几个月,不能尽如人意的地方就浮现出来。如今想来,那些其实只是一件又一件琐碎得不能再琐碎的小事,但诸多琐碎堆叠在一起,难免会让文笙对自己的选择做出怀疑。

首先是在文笙的友人面前,IT君永远无法找到话题,其原因甚至不是话不投机,而是IT君真地不知道说些什么。当然,如今就算是换成秦晋,如果秦晋真有被文笙带到自己朋友圈的那一天,他也未必会与他们相谈甚欢,但有话不说和没话可说有本质区别,这一点,文笙十分明白。最主要的时,那样的状况下,文笙稍有疏忽照顾不到,IT君便会极隐忍地露出一副被遗弃般的委屈又尴尬的表情。

IT君的生活极其单调,很难找到让他有兴趣的事,两人约会时做的那些休闲活动都需要文笙手把手地教他。这对文笙来说是个挑战,他本来就不是一个有耐心的人。

IT君虽然寡言,但极爱发短信,内容大致是中午吃了什么,公司空调开得足不足之类的琐事。格式通常如此,“亲亲,我今天balabalabala……55555。”,或者是“亲亲,我今天balabalabala……嘻嘻。”

那个“嘻嘻”偶尔也会换成“嘿嘿”,看他的心情。

文笙对着手机屏幕风中凌乱,他实在受不了那样木讷地外表下装着一个如此娇滴滴的灵魂。

和文笙一样,IT君也是两面派,如果说文笙的本质就是万年正太,IT君的真身极有可能是千年萝莉。

跟IT君分手,文笙做得果断且残忍,连他那根人文关怀的神经对着IT君都蓬勃不起来。因为他实在不知道应该把IT君归类到哪一个人群。

离开IT君后,文笙的求偶标准逐渐清晰起来。他把眼光投向了生活阅历比自己更为丰富的年长男人。他要守护好他那颗只是暂时蛰伏,从未真正消亡过的拳拳正太心等待他的真命天子出现,纵然求索之路冷清漫长,即便韶华空逝,青春不再,他也要于茫茫人海,于千万GAY之中,揪出属于他的那个老哥哥。=_=!

第10章

第二天早晨,文笙不知道秦晋是什么时候离开的,但魏竟成来得很适时。进门时还带来了热乎乎的豆浆和某家的小笼包。究竟是旧情人,魏竟成对作为老板的文笙因为不需要打卡上班每天睡到自然醒的习性还是知道的。他以救苦救难的英雄姿态欣欣然地到来,但随之而来的,还有一场让人啼笑皆非的捉奸戏,其狗血程度,令路人侧目,令文笙汗颜。

那时,文笙跟着魏竟成刚走出公寓大厅,没走到车门边上,就听到有人大喝一声:“魏竟成!”

看着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青年,魏竟成一阵大骇,脸色青了又白,白了又青,嘴里惊叫出两个字,还没从意外状况中清醒过来,就无端吃了一拳。

文笙也被突如其来的状况搞得回不过神,方才魏竟成遭殴之前唤出的两个字,虽然他没能听得太清楚,但也能猜得出大概是来人的名字。

“忙正事?这次是会旧情人是吧?”怒发冲冠的青年红着眼圈大声质问。

“旧情个毛啊,你他妈的又发什么疯?”魏竟成吃了一圈,又羞又怒,他不可置信地捂着脸,瞪着青年,目眦欲裂。青年又欲发难,刚扬起胳膊就被魏竟成架住,他转头看了一眼着文笙,对魏竟成怒道:“你还敢说不是,昨晚上那电话是他打的吧,啊?躲着接。起床就撵魂似的赶过来,还带包子。啊?”

“操,我跟你说不是。“魏竟成急得跳脚。

看着少年望向他时欲杀之而后快的神情,文笙打了个寒战,这才明白了个大概。

文笙退了一步,不动声色地打量着把他误当成情敌的青年,只多看了一会,便被青年上半身满满的四叶草花纹活活闪瞎了钛合金狗眼。文笙心道,就算喜欢也不必如此吧,这个牌子的男装低调款式也不少,脑子是有多抽,才敢穿着一身LOGO到处晃荡。

文笙又想到了前一阵魏竟成受秦晋之托,从H城为他带回来的数套低调地风骚着的今秋新款,又瞟了四叶草弟弟一眼,在心底万般诚恳地对魏竟成说了声谢谢,谢谢你没对我下此毒手。

换成正常人,对于无妄遭灾的朋友,这时候就算还没上前拉架,至少也该想想要不要上前拉架。文笙回过神一面暗暗检讨自己刚才的不厚道,一面上前哑着嗓子道:“我说,有话好好说,别给人看笑话。”

即便是工作日上班时间,小区里人不多,在视线范围内的只有做清洁的大妈和一位抱着小孩的老妇人。但口口相传的力量是神奇的,那两人现在闹得欢实,等下拍拍屁股就走了,回头被戳脊梁骨的还是文笙自己。

青年的身架子高大,力气也不小,魏竟成和他脚力一阵后终究是敌不过,青年一手捏住魏竟成的两只手腕,空出一只手指着文笙道:“就你是吧?”正在此时,魏竟成蓦地挣出一支胳膊,迅速从口袋里掏出钥匙仍给文笙,急道:“你先上车。”

青年吃人般的表情却是把文笙骇住了,他弯腰捡起钥匙,打开车门,悻悻坐到了驾座。文笙此举只是为了方便逃逸,可到青年眼里就成了赤裸裸的炫耀,青年愈发愤怒,也不知道他到底想了些什么,竟干脆放过魏竟成向着文笙冲过来,所幸文笙总算是着了一回调,从里紧紧拉住把手,并没把车门锁上,这样刚好方便魏竟成从另一边上车。

车开出小区时,文笙总算松了一口气,想问问到底怎么回事,又觉得揭人疮疤不太好。他瞟了魏竟成一眼,见他正从后视镜里看着追在车身后的青年,怔怔出神。

文笙道:“那个,要不你先去个电话,跟他说清楚。”

魏竟成满脸郁色,不置可否。文笙见状也有些难受起来。出门前,他磨磨唧唧地满屋子晃悠,魏竟成那时一直催他,魏竟成说:“别磨蹭了你,看病又不是相亲,这是求人的事,迟到不好。”若不是为他约好了大夫,魏竟成应该不会选择当场逃逸。文笙叹了口气,突然觉得魏竟成在秦晋面前不必这么憋屈。良久之后,魏竟成却有些颓唐地说道:“别想些有的没的,跟你和老秦没关系,”顿了一下,又道:“今天这事,也不是第一次了。”

这回,文笙彻底默了,心道你这是做了多少混沌事,才让你家那口子一而再再而三地捉奸。

到了医院,文笙才弄明白魏竟成说的“约好”是什么意思。魏竟成泊好车后,带着文笙绕过门诊直接进了住院大楼。这个时间,病区的大夫们刚好查完房,他被魏竟成直接带到了那位名医的办公室。

文笙觉得他真是倒了血霉,做完喉镜后才发现他的问题并不是慢性喉炎那么简单,他的声带上比正常人多长出了一个小东西,名医先生一面在病历本上奋笔疾书,一面生动地向他描述那个“小东西”什么样形状,有多大。那劲头,就跟说他家宠物一个样。一系列检查之后,名医先生一派斯文地表示,以文笙的病状,最好是手术治疗。

推书 20234-09-17 :并蒂九莲(重生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