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刚才的一幕只是昙花一现,魔性不被招唤的我手无缚鸡,根本不能进行自救。
“说!你私闯圣水宫禁地,是何居心?是不是‘王我’那老贼派来的奸细?”
“什么生水宫?什么忘我?什么乱七八糟的!”我越听越糊涂,尽管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是能肯定一点,我一定是误入了某个势力范围之内,叫做什么宫,这
个宫正处于与外敌交战的时期,便是那个叫“忘我”的老贼。
“‘尊使’,不如带他们去见圣主,请圣主裁决吧。”
“也好,但圣主此刻正在闭关练功,不见闲杂人,先将他们关到水牢里,等三日之后圣主出关再做商议。”
“是!”
随后他们将我和江小仙的头用黑布袋罩了起来,带走了。
再见光明时,已身处水牢了。
果真是水牢,牢房四面都是光滑的石壁,我和江小仙都被吊在石壁上的铜环上,用铁链锁着,双脚倒是没固定,但是全浸在冷水里——整个牢房的地面都被水所
覆盖,最可怕的是这水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像海潮那样在涨落,眼下是到脚踝,可是一炷香之后,就涨到了膝盖,再一段时间就到腰,然后是脖子,最后是脑门,
之后便往回落,如果不在他落到鼻子之下之前闭气的话,一般人就会被溺死。
江小仙个子还没我高,所以闭气的时间要比我长得多,他身体虚弱,虽然被关起来后就苏醒了,也有人每天给我们送饭,但真担心他某一天就这么被溺死在水里
。
还好,他比我想象中的要强大,并没被溺死。
这样过了两天后,我们的待遇稍微好了些,转移到了另外一个牢房,不用被泡在水里,日子也许会好过。
怎知这样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虽然不用被泡在水里,但却被炙在了火上,姑且称这所牢房为“火牢”吧,因为与寒冷的水牢比起来它更热得让人难以忍受。
地面是用生铁锻造的,每天准有三次会变得奇热无比,怀疑下面有一个火炉,有人负责生火烧牢里的这些可怜的犯人们。
关进来前,我们的鞋都被抢去了。
火牢里关着的不止我们两个,还有二十来个年纪在二十上下的青年,清一色或清秀或俊朗的相貌,但看我们的眼神都十分地冷漠。
至于怎样应付地面的高温,一个自称叫孟少梁的剑客好心教给了我们几个方法。
第一个就是找那些生铁剥离、温度不高的地方例如墙角站着。不过这几个角落都被先来的占领了,除非我们抢得过他们,否则就甭想。
第二就是把身上的衣服全都脱下来垫在脚下,越厚越好,地面温度高,但也不至于烧焦衣物。如果衣服不够厚,也甭想。
第三,如果连上个方法也不行,那就只好舍弃双脚,烫得皮糙肉厚,也就没什么感觉了。
“你用哪个方法?”我问他。
他笑了笑,指了指牢房的一个角落:“第一个,他们打不过我,我有功夫,最好的地方就留给我。其余的他们自己竞争去,能争得过就保住脚,争不过要么每天
脱三遍衣服给大家欣赏,要么就舍了那双烤猪脚当下酒菜。”
见我看着那些没穿鞋的脚,他拍了拍我肩膀安慰道:“别看了,这些人都关了很久的,以前这里和隔壁的牢房都关了许多人,有些熬不住先死了,有些熬下来的
也过不了最后一关,死得差不多了,我们这些人早晚也步他们后尘。”
“这些都是什么人?”我悄悄问他,除了他,其余人对我们并不友善。
“都是不知死活往断肠谷来的,听说这里有圣水可以长生不老百毒不侵,都跑到这儿来盗取宝物,结果就被抓起来了。年纪大,相貌丑陋,还有女人都被杀了,
留下这些都是年轻又漂亮的男人……啐!这该死的圣水宫!”
“那你也是为这来的?”
“是呀。”他不好意思地点点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嘛,我那被人打得半死的兄弟指着这水救命呢,再说谁不想长生不老呢?”
“那你偷到了吗?”
“偷个头啊!我要是偷到了还在这陪你胡侃?”
正说着地面的温度越来越高了,孟少梁大叫一声要我赶紧找地方,自己就先占了那个角落直挺挺地靠着墙壁。其余人也忙活起来,有能力的就占角落,没能力的
就手忙脚乱地脱光衣服,能脱的就脱,连内衣裤也不例外悉数垫在脚底,叫爹骂娘的声音响成一片。
这景色蔚为壮观,想想几十个正值风华的精壮青年,在这狭小的牢房里为了争一块落脚地你推我攘,争先恐后地脱得精光,那该是何等壮观?
当然,我们也不能例外,论打人我不会什么招式,这些人里也不乏武功高强者,因此那几个角落是占不得了,我只好把衣裤都脱下来垫在脚下,但是不够厚,就
让江小仙也脱掉衣裳垫在一起,我背着他。
一开始他还不愿意,忸怩着不肯脱,后来脚底实在烫得不行了,这才痛快都褪了下来,爬到我的背上。
就这样,我背着他,和其他人一样赤(和谐)裸着身体站在我们的衣服上,然后面面相觑,欣赏着各自的身体,期待着高温落下,高(和谐)潮褪去。
对了,我忘记问孟少梁那最后所有人都熬不住的一关是什么。
“你在想什么?”见我出神,江小仙好奇地问。
“我在想,火牢之后该是什么酷刑了。”
“管他呢,这算什么酷刑,一点都不好玩。”他眼中闪着兴奋的光芒,“要是我,就在这里架一口大锅,把这些人都扔到锅里煮,那才开心呢!”
我又想起以前发明的那些折磨人的玩意儿,心里又气愤了起来,感叹自己不该对这头小狼心慈手软。
“别忘了你是被我背着,不然你就亲自试试这算什么酷刑?”
“哎,你生什么气嘛,我说着玩的,以前是我对不起你,我保证,以后再不那样对你还不行?”
我也无话可说,只好集中精神对付高热。
哪知江小仙趴在我背上又动起了歪脑筋;
“六月啊,你说,咱们这算不算肌肤相亲了?”
“不算!”我没好气地回他。
“那怎么才算啊?”他直起身子,在我背上乱扭一气,搞得我失去平衡,一脚踏出了安全区,被狠狠烫了一下。
“要是再闹,就把你摔下去!”我严厉警告他,他终于老实了,把头垂在我的颈间一动也不敢动。
“六月,你好凶,我头一次看你这么凶,你变了,不像以前了,以前你很听话的。”
他小声嘟囔着。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现在我们在逃命,你最好别给我添乱!”我也对自己逐渐强悍的个性感到吃惊。
难道是挫折太盛的缘故吗?
默声片刻后,他又讪笑了起来:“六月啊,这里你最丑。你看,人家都那么漂亮,皮肤又好,脸蛋也好……你看看你,身上这么多疤,皮肤也烂得差不多了,还
有你这脸……”
“我这么不好,你不如找别人背。”对他的挑剔我感到生气,我们的衣服还是不够阻挡热度的袭击,我被热得大汗淋漓,脚底也烫得冒烟,他却还在喋喋不休地
挑剔我的皮肤。
“哎,我不是看你太辛苦开个玩笑给你解闷吗?看你急的?”他伸出白花花的手臂弯到我眼前帮我擦汗,然后在我腮边啄了一下,在我耳边吹着气低声道:“你
再丑,我也只要你背,现在你背我这几日,将来我会背你许多日,许多月,许多年,许多辈子,许多辈子是几年,你算算?所以,你最好一直丑下去,这样就只
有我不嫌弃你,只有我要你……”
他搂紧了我的脖子,紧紧贴在我的背上磨蹭了几下,我能清晰感到身后的异样,他的气息开始不均匀,下面也开始壮大。他像树蛙那样紧紧吸附着我,与脚底的
高温一起,灼烧着我,纠缠着我……
第九十三章
后来,我渐渐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不过是水深与火热,我都能忍受。什么水火都不怕,因为我有金刚之躯,有铜皮铁骨,我的那身烂皮在磨难中千锤百炼竟然奇
迹般地愈合,但不再是柔软而富有弹性的组织,它又硬又粗糙,褐棕的颜色,还闪耀着铁器般污浊的光泽,像一副生锈铁甲那样穿在我的身上,破败的纹理仿似
片片鱼鳞。我就像一只穿梭于水火中的怪物一样,失去了太多人的外表,唯一不能被甲化的,就是那颗落魄的心。
日子越煎熬,思念就越强烈,身体越坚固,记忆就越飘摇。江临风!坚持不了多久了,江临风……我坚持不了多久了!
如果活着最好别让我知道,因为那样我会再不敢见,如果死了也最好别让我知道,因为那样我会生不如死。
江小仙却安逸,每当铁牢地下的火熊熊燃烧的时候,他都可以背在我的身上,不用被烧,不用被烤,可以安心睡觉,可以开恶作剧式的玩笑,可以趁机惩罚我—
—假若我有什么言语得罪他的话,因为那时我乖顺得像只绵羊,尽管有满身的力量(龙涎的缘故),但他认定我不会把这种毁灭性的力量用在他身上——掉到地
下之前我曾狠狠地咬过他,他非常清楚我内心深处的愧疚,处于这种愧疚,无论他怎么对待我,我都不会怨声载道。
在我的身上为所欲为,他甚至箍紧我的腰,踩在我的脚上,趁机将生zhi器塞进我的后体,肆意地摩耸,虽然因为环境和体位的缘故他无法采取更进一步行动,
但这足够了,这种行为明白无误地证明了他的欲望:他想要利用我发泄,或者是身体,或者心里,那种可怕的欲望。我并不认为这是爱,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有配
得爱的资格,每个人都不可能爱我这样一个人,但不排除他们可以对我有欲望:对一个弱者的凌(和谐)辱永远是强者体现自身强大的最好途径。这是一种非常
凶猛的欲望,一个十六岁的男孩,已经具备了释放这种欲望的权利和条件,这是他将属于雄性的骄傲向天下昭告的好时机,这就像成年雄性动物要争夺领地和俘
虏一样,我是他第一个争夺俘获的对象。
这不是爱,尽管他几次脱口而出,但这不是。
牢房里的人在一个个减少,这种情况是有矩可循的,每天减少一个人,在入夜的时候被拖出去,天明也不回来,再不回来。
据被关在牢里的这些人猜测,这些人恐怕是被拉去给宫主练功吸精取血的,还有的认为是被剁了手脚喂宫主的宠物——一只麒麟一样的野兽。而手脚就拿去营养
那些宫主饲养的一些奇奇怪怪的植物。
“关于宠物和植物,其实并没有人亲见,说是一头看守圣泉的猛兽,和一些长在泉边的奇怪的花朵,而那宫主更是飘渺无行。,有人说他是男人,有人说她是女
人,也有人说他不男不女。哎,江湖上的奇闻异事大多都是以讹传讹编造出的,实际上被夸张了不少,或者子虚乌有,”孟少梁这样对我说,这些奇闻异事从他
嘴里出来,经过渲染,就像一个神话传说,“圣水宫有一座神秘的圣泉,圣泉三年才喷涌一次,每次喷出的泉水都是红色的,像血液。圣水含有剧毒,普通人畜
只要接近就会被散发的毒气毒晕,如果发肤沾到就会立刻被融化,但是武功高强的人就不同,只要与圣水相生,不但不会被毒死,沐浴之后,就如凤凰涅盘,浴
水重生,天下第一。”
“又是天下第一?”我想起龙涎、炎蜃,再加上这个圣泉,都是天下毒物,无人不想拥有,又无人不惧,甚至不惜以命相搏,毒物再毒,都敌不过这个“天下第
一”。
“天下四大毒物,姑苏的龙涎、西域的炎蜃、蜀地的圣水,还有,黔西的命理关。”孟少梁如数家珍,得意洋洋地卖弄见识。
“命理关是什么东西?”江小仙好奇地问,从后面抱住我的腰背,多日的训练,他已经非常习惯在说话时也从背后抱住我。
孟少梁眼里闪过惧色:“命理关是一种小黑虫子,趁人不注意就能钻进人的皮肤下,顺着血液游到各处,喝你的血,吃你的肉,在你体内寄生,最可怕的还不是
这些,它会在人身里繁殖,成千上万的,一齐吃你的五脏六腑,直到把你蛀空为止,所以虽然它本身没有毒,却比哪种毒物都要厉害百倍,想想那种死法,就让
人浑身起鸡皮疙瘩,它的毒是狠毒!”他抱紧双肩,似乎命理关就在眼前,“因为第一个发现它的人叫命理关,所以被虫子吃了后,冤魂附在那虫子上,见到什
么就吃什么,后来的人就叫它命理关!”
听者无不噤若寒蝉。
“哼,看你们怕的,不就是虫子吗?没等它吃我,我就吃它下去!”江小仙趴在我肩上,转头看着我,“六月,你怕么?”
我笑着摇摇头。再恐怖的毒,再恐怖的食人虫,对于人来说都是一样,那就是致命,无非一死。
他板起了脸,轻轻捏了一下我的鼻子,嗔怪道:“你看着我嘛!”我不得不转过头,仔细聆听他义正言辞地起誓:“我知道你怕!不过你信我,我不会让你怕!
没等它吃人,我先吃掉它!”他是那样的一本正经,狂妄自大,不过,也狂妄得有些可爱。
我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抬头看了看石壁——这里是地下,墙上根本没开窗户,更不会有美丽的月色,但是我已习惯了抬头看,不为欣赏月色,因为低下头就会看
到自己,就要感到绝望,因此尽量不低头。
和孟少梁聊了一会儿,牢房里的其他两个人都躺下了,我招呼江小仙也一同睡下。
灯火被熄灭了,我却能看清一切,孟少梁也睡熟了,江小仙却久久不眠。
我们并排躺着,这些日子他喜欢抱着我入睡,将腿跨在我身上,然后紧紧把头窝进我的颈边,从嘴里重重呼出热气开我的玩笑,直到耳朵被他弄得很痒忍不住笑
出来,他才肯老老实实地睡去。
今夜他却没有,而是在黑暗中睁着大大的眼睛一目不转地望着我,我闭着眼,感觉到他的手在我心口上缓缓摩挲着,片刻之后,摩挲移向了下方,他一点点抚摸
着我的身体,同时呼吸越来越急促,在小腹那里略停顿了些,便向更深处摸去。
情急之下我故意翻过了身,躲过了他的手,只留给他一个脊背。
但是他并没甘心,不一会儿那只手像一个深夜深入敌军腹地的侦察兵一样,沿着我的胯骨摸到了裤子里。
他要干什么已经明白无误了。
我准确无误地抓住了他的手腕,阻止了事态的蔓延,我以为他的无耻行为被戳穿不敢再有下一步行动,但是我错了,当我正为自己的警醒而庆幸时,他却突然挣
脱了我手,猛地从背后抓住我,飞快点了我全身的穴,并且用衣物堵住了我的嘴。
“让我做一次好吗?……就一次……就一次……”他趴在我的身上,哀恳地盯着我,将热辣辣的呼吸喷到我的脸上,不容分说,我被扯下了裤子,被翻倒在下面
。
这样的体位已完全不似白日那样阻碍任何行动,他很麻利地分开我的腿打开后臀,费了一些力气后,将下面送了进去,同时搂起我的腰,像一个成年男子那样,
在另一个身体上释放自己的欲望。
他是年轻的,身体也是年轻的,甚至笨拙、幼稚,尽管那欲望强烈,他还是因为生疏的技巧把自己弄得狼狈不堪,我相信和我一样,除了疼痛他不该有任何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