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笑笑,下个周末咱们一起去。”韩墨劝慰道,“而且这个周末你也不用待在医院里,待会儿拿了药,就可以回家养病了。”
“真的?”张筱夏双眼一亮,脸上立刻露出笑容,“太好了,总算不用憋死在这里了!”
张筱夏这个宅腐男,少了网一天也活不了。虽然这话有些夸张,但也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他有多么依赖网络。
韩墨好笑地看着他,又说:“不过,还有个坏消息要告诉你。”
张筱夏还沉浸在可以重归网络怀抱的喜悦中,随意地借口问道:“什么?”
“医生说了,这两天最好只吃流质食物。”
于是韩墨看着张筱夏脸上的笑容跨了下来,露出了难以置信和可怜兮兮的表情。
“我还计划着要吃遍C城美食啊!才考完试都不能补补的吗?”
心中柔软的感情不断涌出,韩墨轻笑着,趁张筱夏还虚弱,又揉了揉他的头发。
“好了,医生说煮透的粥也行。我做别的不行,煮的粥还算能拿出手,要不要试试?”
张筱夏连连点头。
“那回去就给你熬粥。我想想,家里有皮蛋,给你做皮蛋瘦肉粥怎么样?”
“瓶子你真是居家好男人!”
想起以前在家,外婆每到周末,一定会熬皮蛋瘦肉粥充作早餐,张筱夏似乎现在就能闻到那股香味,不禁眯起眼睛,回味起那个充满亲情的味道。
韩墨看着他,无声地笑了。
回到家后,韩墨让张筱夏去浴室泡个热水澡,自己在外间的盥洗室里洗漱好又刮了胡茬后,便去厨房准备皮蛋瘦肉粥去了。
等张筱夏换上了干净衣服,洗漱完毕出来后,正看见韩墨站在厨房里拿着细线切皮蛋,流理台上还放着正在腌制的瘦肉丁和切好的青菜葱花姜末之类。
张筱夏从小就喜欢看别人做手工活,就连砌房子垒砖头他都能看上十多分钟,更何况是看一枚熟男做饭,于是他就站在餐桌边,一边用毛巾擦头发一边从韩墨背后看他。
韩墨切好皮蛋,这时瘦肉也腌制好了,他走到电磁炉前停下,揭开上面熬着米饭的锅的锅盖,用勺子轻轻搅动了几下,然后将一旁放着的姜末和瘦肉倒入锅中,和匀了,又盖上锅盖。
然后韩墨回头,这才看见了张筱夏。
“看什么呢?”
“偷学厨艺啊。”
张筱夏耸耸肩,走近了,然后在锅前夸张地嗅了几下,笑道,“好香。”
“皮蛋都还没放,哪里就香了。”
韩墨顺手拿过张筱夏盖在肩上的毛巾,仔细地帮他擦起仍有湿气的头发来。
张筱夏仰起头,答道:“饭香。”
“好好,我说不过你。”
看着眼前的韩墨一脸无奈地向自己妥协,张筱夏心底暖暖的,便安静地让对方帮自己擦头发。
等擦干了头发,韩墨让张筱夏去加件外套,虽然现在气温适宜,但张筱夏才生了病,应该多注意一些,而他自己又返回锅前,查看粥的茸稠度。
张筱夏返回客房,加了衣服之后,看见那只柔软无比的枕头,心底想着真可惜,昨晚才睡了一会儿,还没感受到它的美好,就痛得死去活来了。
于是他不甘心地爬上床,枕着这枕头,满足地躺着,打算闭眼休息几分钟,谁知道这枕头实在太舒服,一不小心他就睡着了。
韩墨熬好了粥,调成小火温着,却一直没见张筱夏出来,于是走向客房,门大敞着,他在门口就看见床上躺着的人睡得正香。
知道他昨晚睡得不好,韩墨也没打算叫醒他,只是帮他脱了外套,盖上了被子,又拉上了窗帘,然后走出房间,将门带上。
一转身,韩墨看见了那锅香气四溢的粥,不禁摇摇头,上前关了火,打算等张筱夏醒来再热一道,虽然口味会差一点,不过总是能填饱肚子的。
事情都安排好了,一股倦意就涌了上来,韩墨吐出一口沉沉的气,打算学某人,也去补上一觉,这么想着,就朝自己房间走去。
这阳光正好的周六,本应精力充沛同游C市的怪蜀黍和伪正太,就这么各自在梦中与周公见面去了。
第二十二章
这个周末,张筱夏没有出门,就在韩墨家静养了两天,顿顿吃的都是韩墨亲手熬的粥,虽说都是粥,但每顿都变着花样来,而且韩墨手艺是真的不错,张筱夏不仅没有吃腻,反而很享受。
两个人宅在家里,要么一起看电视节目兼闲聊天,要么就给电脑连上手柄打对战游戏,当然也会有时是两个人各做各的事,一间房里安静得只有两人的呼吸声。这并不是疏离,而是一种默契。
张筱夏喜欢睡懒觉,韩墨早就知道,即使他早早就睡了,第二天如果是睡到醒的话,一定会睡到八九点,周末两天还好,可以等他起床后再将粥热上,不过现在……
韩墨是那种会比上班时间要早半个小时到办公室的人,现在是七点半,他该出门了,而客房的门仍然紧闭着,韩墨知道张筱夏还在睡,只好留了张字条在餐桌上。
其实也没有什么要交待的,张筱夏又不是小孩子,只不过家里的液化气灶的火候控制开关有点问题,这两天又忘了告诉他,只好留字条提个醒,让他改用微波炉热粥而已。
不过,总感觉……像是养了个大儿子似的。
韩墨想到这里,自己被自己逗笑了,笑着摇了摇头,提起公文包,换鞋、出门、上班。
一个小时后,张筱夏终于睡饱了,他慢慢睁开眼,看着这个陌生又熟悉的房间。些许阳光透过窗帘照进房间内,将整个房间映成了和窗帘相近的蓝色。
“几点了?”
他低声咕哝着,伸手将床头柜上的表摸过来,上面显示的是八点四十三分。
“真是要睡死了。”
一边抱怨着自己嗜睡,一边打了个哈欠,张筱夏掀开身上的薄被,将它叠好放在床头,这才下了床。
拉开门的时候还以为会和前两天一样,能看见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等他起床的韩墨,而他扫视了一圈,却没有发现韩墨的身影,这才猛然想起,今天是周一,上班族开始工作的日子。
有一点小小的不习惯,张筱夏抓了抓睡乱了的头发,想着,那早饭怎么办?出去吃?不过我还是想吃韩墨做的粥啊。
不过他马上就发现了放在餐桌上的字条,走过去一看,上面写着:“锅里有粥,不过灶的开关不好用,要是凉了就用微波炉热热。另外,旁边的碗里有煮鸡蛋。”
张筱夏走到厨房里,揭开锅盖,里面装着的是燕麦南瓜粥,属于略甜的家常风味,此时已经微凉了,但仍有淡淡的香味,一下就勾起了他的食欲。
将粥倒进瓷碗里,再放进微波炉里,设定好模式和时间,张筱夏抓紧时间跑到盥洗室里洗漱。随着南瓜粥逐渐加热升温,那香味也变得浓郁起来,他远远地闻到,不禁心底对韩墨又是一阵赞叹。
啧啧,拖油瓶这手艺,真是没话说。
洗漱完毕,粥也热好了,张筱夏坐在餐桌边,一边喝粥,一边剥着煮鸡蛋,然后盘算着今天干点什么。
虽然接了一个本子,但是翻译还没有完成,修图工作PASS!鱼子酱说要闭关五天赚饭钱,没有更新,刷专栏PASS!游戏……一个人玩多没意思啊,继续PASS!
张筱夏吃完早餐,又发了会呆,终于想出打法时间的办法了。
某人不是笑他在学校也会迷路吗?那他就自己将附近这片地区摸索透彻,免得以后真迷路了再被某人嘲笑。
打定注意,张筱夏心情颇好地将锅碗洗干净,然后换上外出的衣服,跨上单肩包,趁着上午阳光仍然温和,出了门。
张筱夏先是将小区摸了个清楚,这片小区有前后两个大门,韩墨的住处离前门比较近,前门外就是大马路,不远处就有公车站,交通很方便,后门通向湖心公园,是散步休闲的好去处。
弄清楚小区里的路之后,张筱夏打算沿着马路走去信莱,以后他每天都要去报到的,总得将路认熟。
张筱夏一边观察着路边的建筑,一边悠闲地漫步走着。按照车站站牌的指示,他走了一个半小时终于来到了信莱银行,途中又路过了一家大型超市,一家电脑城,几家颇有规格的餐饮店,还有一家着名的补习学校。
韩墨还真是会选地方。张筱夏一路观察完之后得出了结论。买房子的时候大概连孩子都考虑到了吧?
现在已经快到12点了,气温已经升高到让人明显觉得热的程度,不过张筱夏在半路买了杯冰柠茶,虽然因为担心胃而没有马上喝下解暑,但是冰凉的茶捧在手里,也除去了不少热气。
抬头望了望属于信莱银行的这栋高大的建筑,张筱夏心中生出一种憧憬。
其实他对日后工作的要求很低,成为能付饭钱房租和网费的普通职员就好,但是在看见这么光鲜而有气势的建筑之后,难免不心生向往,谁不想活的更加体面一些?
不过,要来这里工作,自己现在这个水平恐怕还差得远啊。
张筱夏摇摇头,走到建筑下的阴影处,寻了一处干净的地方坐下,然后掏出手机,给韩墨发短信。
【笑笑】
我在信莱楼下,中午一起吃饭?
韩墨正在核对投资报告中的数据,贴身放置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因为设置的铃声音量比较小,所以没有惊扰到同事。他的眼睛盯着刚才核对的最后一组数据,伸手摸出了手机,这才将视线给挪到了手机屏幕上。
意中人向他发出共进午餐的邀请。
惊喜之下,他下意识地朝窗外一望,当然只看见了晴朗的天空。他虽然身处空调房中,仍然能猜测到室外不低的温度,不禁皱起了眉。
【拖油瓶】
好,我午休时来找你。
你先去附近的咖啡馆坐坐,中午太阳很毒,别晒着。
【笑笑】
OK!
收到张筱夏干脆的回复后,韩墨这才安下心来,继续手头未完的工作。等到午休时,将桌上资料一收,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跟韩墨邻桌的同事许向兵原本打算叫上韩墨一起去用餐的,不过等他抬头时,就只看见韩墨走出门的背影,不禁奇道:“这家伙今天怎么这么快?”
怎么能不快,意中人都等了半个小时了,韩墨当然急着赴约。
等韩墨走进咖啡馆,一眼就看见靠墙坐着的张筱夏,他趴在桌上,显然等得很无聊,露出了一副困倦的样子,盯着眼前的咖啡直发愣。
韩墨也没有立刻叫他,只是慢慢走近,他很享受张筱夏这副迷糊的表情,越看心里越柔软。
“嗯?”张筱夏猛然起身,他已经注意到了韩墨,脸上的表情顿时鲜活起来,他笑道,“瓶子,你这副样子和前两天差很多啊。”
那是自然,韩墨宅在家里时穿着很随意,宽松的运动服和现在这身西装当然差别很大。
“不习惯?”韩墨在他对面坐下,见他摇头,于是也没有继续这个话题,“饿了吗?午餐想吃什么?”
“没什么特别想吃的。”张筱夏说完,又补充了一句,“不要太热的。”
韩墨点头,仔细考虑了一下,便拿定了主意。
“凉面怎么样?附近有一家面馆,夏天做的凉面特别好吃。”
“行。”
在走去面馆的路上,张筱夏和韩墨东拉西扯地聊着。
“……抬头一看,突然就很想到信莱工作,大公司的感觉真的不一样。”
“我记得你是周四报到吧?”
“嗯,是啊,大后天。”
韩墨却没有接话,沉默着,不知道在想什么,于是张筱夏就换了个话题。
“路上竟然还看见了补习学校,我高中时上过,就觉得很熟悉。”说着,张筱夏开玩笑地说,“瓶子,你当初买房子的时候,一定连孩子都考虑到了吧?”
本以为对方也会打趣回来,谁知韩墨却惊讶地扭头看着自己,张筱夏茫然又无措,结巴着问道:“怎、怎么了?”
怎么就让我碰上这么个健忘的天然呆啊。
韩墨差一点就扶额对天长叹了,他无奈地拍了拍张筱夏的脑袋。
“笑笑,你是不是忘了什么?”
闻言,张筱夏拧起眉头,拼命回想,可是因为韩墨的问话太模糊,一时不知道对方指的是什么,也就没法回想起来。
看他这副茫然的样子,韩墨就知道他八成早就忘了,于是凑近了,在他耳边低声说:“笑笑,你忘了,我喜欢男人,怎么可能有孩子。”
“你……!”张筱夏猛然弹开,看着韩墨一阵惊呼。
对方用无奈又好笑的眼神注视着他,摆出了一个嘘的手势,于是他闭上了嘴,渐渐地红了脸。
太尴尬了!忘记什么都可以为啥偏偏忘记这个!还跟瓶子说孩子什么的这不是成心找茬戳他痛处吗?我太混蛋了π^π
张筱夏低着头,低声嗫嚅道:“对、对不起!我忘了……我、我不是故意的!”
韩墨会那样说其实多少有些故意的成分,倒不是故意让张筱夏难堪,而是故意让张筱夏清楚意识到自己是个钙,日后也好慢慢软化、暗示什么的。
于是他再次拍了拍张筱夏的脑袋,笑道:“笑笑,道什么歉啊,我又没事。”
张筱夏乖乖地点头,也不敢再看韩墨,快速朝前面走去。
刚才韩墨在他耳边低语,虽然他知道那是因为这件事不好让别人听见,可是那一刻,韩墨的气息瞬间笼罩了他,让他想起被韩墨抱在怀里送去医院的时候,也是相同的气息,同时想起的还有那掌心传来的温度,莫名地,心跳就不受控制地加快了。
韩墨看着急冲冲地走在前方的张筱夏,那抹染在耳郭的粉红色,让他的心情变得十分愉快。
舒云,我说有希望,这次是真的有希望,等着我将你哥夫拐回家吧。
然后韩墨快步赶上张筱夏,一把拉住他的手臂,笑道:“笑笑,走过了。”
“啊?”
张筱夏回头看他,脸上的红色仍未消退,短暂的迷茫之后他意识到自己又出糗了,于是脸更红了,尴尬地笑了几声。
“哈哈,我饿糊涂了。”
随便找了个借口,张筱夏立即往回走向那家面馆。
对,我是饿了,绝对没有在想什么气息什么温度……喵的,不要再想了啊混蛋!
第二十三章
张筱夏这两天有点心神不宁。
白天韩墨去上班还好,等韩墨下班之后,张筱夏总有点不好意思去看他,也不敢靠得太近,之前并肩打游戏都没什么,现在只要站在他身边,张筱夏就没有办法抑制自己回想那晚被抱着、被握着手、被柔声安慰的情景。
为什么会这么在意?难道是因为注意到韩墨是钙?不,和这个没什么关系吧……
张筱夏想不通,于是总是一副若有所思神游天外的样子,韩墨看在眼里,也没有说什么,他觉得该给这个天然呆一点时间去慢慢理清他自己的想法。
可是韩墨没有想到,自己这样不干预的做法,的确让张筱夏找到了一个他自认为合理的解释,可是这个解释实在是……有点令人啼笑皆非。
这个解释的灵感来源于一个梦。
人常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张筱夏总是想起那一晚的情景,然后再不停地问自己为什么,就连在准备去信莱报到的前一天晚上,也仍是想着这个问题睡着的,于是他就做了一个有点奇怪的梦。
他在梦里回到了过去。
那还是他很小的时候,才上一年级,七岁大的他和小伙伴们一起走在放学的路上,手拿着一只冰棒——就是以前最常见的,两毛钱一支的冰棒,就是用水冻成的,也不知那水是烧开过的、还是直接用的自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