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名字想好了吗?”安锦瑟兴致勃勃的看着自家大哥和‘大嫂’。
“思年想过了,叫月寒。”楚清歌忍着笑说道,虽然这名确实不错,但……
“又是李商隐?”季染打了个寒颤。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大哥……你干吗祸及三代啊!我们就够惨的了。你自己的孩子还起这个名?”
“其实……”楚清歌幽幽的开口,“这个名我还是可以接受的,如果是春尽……我就不敢想象了。”
“那到是。”众人齐点头。
“就安月寒。”楚清歌一声令下,众人在毫无意义。
包括这位堂堂的跨国集团总裁、纵横风云的安思年……
哎呀呀……安家的果真都是妻奴啊!
第二十九章
深夜,安家大宅里冒出一个身影,偷偷摸摸的穿越过客厅打哈欠的佣人溜到门口。
慢慢的打开大门,小心的没发出任何的声响,纤细的人影勾一抹笑——“少爷好!”客厅那名佣人突然传来一声招呼,差点将季染的胆给吓了出来,僵着身子慢慢的转过去,赫然发现原来是佣人睡到一半的梦话。
吼!真是吓死人了!他忍不住低咒。然后拎着小行李包快速的关门跑出大门。
一辆银白小轿车早已停在门外,他眼睛一亮,连忙打开车门,驾驶座上一个差不多年纪的身影等待多时。
“有没有人发现你偷溜的事?”看到来人顺利出现在旁边的座位上,驾驶座的男人谨慎的向他的身后东张西望。
“当然没有了。”季染自信满满的笑着,“因为我动了点小小的手脚。”
“手脚?”
“嘿嘿,我在锦瑟晚餐的饮料里丢了一点安眠药。”他耸了耸肩,只能对锦瑟说声抱歉。
“安眠药?”男人不敢相信的大喊,意识到音量过大后连忙压低自己的声音问:“小染,你哪来的安眠药?”
“我从医院带回来的。”
“小染,这样会不会太过分了点……”男人有点不安的望着好友,嗫嗫的道。
下安眠药呢!这对他来说根本就是不会去碰的事情,再想到现在自己还帮着好友逃家,天啊!他觉的罪恶感一下子扑面而来,不知道安锦瑟醒来之后,发现睡在旁边的季染又没了,会不会跳脚?
“不会!”瞥着嘴,季染快速的否认,“谁叫他大哥得罪我哥哥!这叫官逼民反!”
官逼民反?这句成语是这样用的?还有……安锦瑟的大哥得罪他哥哥……可以成为他离家的理由?!
突然,黑夜中的安宅似乎传来一阵骚动,让两个讨论激烈的人中医意识到现在实在不是适合讨论成语用法的时候。
“采枫,快!快!赶快开车!”季染紧张的张望着窗外的东经,催促着好友。
萧采枫脑袋一片空白的踩下油门,快速的奔去,又不禁替自己祈祷。
但愿……安灵犀能够放过自己‘助嫂逃家’之责……
车子驶出了段距离之后,季染降下车窗,回后看着锦瑟位于半山腰的大宅,心中暗想,对不起啦,锦瑟,谁让你大哥把哥哥惹生气的,现在好了吧,连带着哥哥威胁着我。没办法,我会想你的。
车子穿越过寂静的林路,直接到了国际机场。
“哥哥!”在大厅门口,还在车上的季染就已经看到在门口等候的那个清瘦身影。
等车子在人前停稳,季染就迫不及待的开门下车,冲到楚清歌面前。
“来了。”楚清歌微笑的摸了摸季染头顶柔软的发丝,转过头对着从车里下来的漂亮男子说着,“谢谢你了,麻烦你跑这一趟。”
其实,萧采枫最头疼的就是对楚清歌的微笑没有任何的免疫力,所以,当楚清歌微笑的对着他说,能不能在某个夜里把季染从安锦瑟那里接出来的时,自己鬼使神差的就点着头答应了,完全没有考虑到,如果让家里现在在美国出差的那位知道后,对他会是个怎么样的一个死法。
“我现在能后悔把小染塞进车里,打包送回安锦瑟那去吗?”一想到明天两个安家的最麻烦人物,发现枕边人不见了,鸡飞狗跳的样子,因为工作属性而一直保持着冷淡、沉默寡言的性格的萧采枫,已经开始一个头两个大了。
“我要跟哥哥在一起。”季染耍着小性子,完全忘记了刚出来时,对着里面还睡着自己爱人的大宅伤感的摸样。
“锦瑟会担心你的,你忘了,你之前的一次离家出走,他怎么找的你吗?”萧采枫看着已经被哥哥拐走了智商的季染说着,“你就不怕他继续找你,找的天翻地覆?”
“哼!让他找去,他要是真在乎我,他身上的香水味是怎么回事!”季染一听萧采枫在帮着锦瑟说话,立即警告,“你要是敢泄露我们的行踪,你小心我让安灵犀瘫痪!”
在乎我!在乎个屁!在乎我的话会每天晚上回来身上都会出现香水味?更可恶的是,还是男士香水!好你个安锦瑟!敢在外面金屋藏娇,大爷要让你知道,我也不是那么好说话的!找你的金屋去吧,大爷走人了!季染心里忿忿不平的咒骂着安锦瑟,走了一个林雪非,现在来一个未知小三,你好样的安锦瑟!
听到季染的话,萧采枫不禁为安锦瑟拘了把同情泪。季染被他宠出了小性子怪的了谁,现在自讨苦吃了吧,而且看来,这季染再一次的离家出走并不是全为了哥哥的威胁,反而是让季染掉进了大醋缸里出不来了。
从车祸住院的季染在病床上待的这三、四个月,安锦瑟几乎是天天守在床边伺候着,季染也是对之前的事有芥蒂,尽情着使唤着让自己吃了几个月苦的爱人,终于听到自己的爱人为了自己,放弃财产继承权,让他把自己在外的行李拿回家,又搬回了锦瑟的房子。
但又3个月没到,只要锦瑟凌晨回来,身上定是有男士香水味道,他也旁敲侧击的问过,安锦瑟只是回答谈生意的时候,应酬沾染上的。骗鬼呢啊!当他三岁小孩子吗?应酬?连续半个月应酬一个人到凌晨回家吗?
“是是是,我错了大爷。我不会说的。”萧采枫对季染双手投降,但也对好友们抱已关心,“你们好好照顾自己。”
“会的,谢谢。”楚清歌微笑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走之前,我要告诉你个事……”说着便凑到萧采枫的耳边细语。
听闻,萧采枫极度庆幸自己家的那位并没有得罪眼前这个人,不然,按他说的这种做法……不被玩死……也会怨念死吧。
不过,宠溺爱人闻名的安思年到底做什么事情,能惹的性格极好的楚清歌都携弟离家了,这还真是个新闻哪。
至于,现在还在家里床上大睡,不知道枕边人早一失踪的安思年和安锦瑟在第二天找不到人的情况下,会是什么样子的呢?呵呵,他还真是万分期待啊。
第三十章
登机的广播传来,季染和楚清歌简单和萧采枫道了个别,便毫无犹豫的登机,管那两个还在床上醉生梦死的人会不会在天亮醒来,生不如死。
在机上的空服人员的指示下,进了之前就为了被找到,而用第二身份,办理的护照购买的头等机票舱,被工作人员引领到自己的位置后,
他将随身的简单行李放好,才舒适的在季染身旁坐了下来。
“哥……”季染小声的轻唤着离开自己身边近十多年之久的兄长。
“恩?怎么了?”听到声音的楚清歌转过身子,一脸带笑的看着这个比自己年少几岁的亲人。
“我……我想知道,晚上哥会和安大哥在一起?”这个疑问,在楚清歌车祸刚被送到医院,被他认出来之后,便是一直想知道的答案。在他唯数不多的记忆里,哥哥是多么强势、厉害的一个人,不会轻易跟谁低头,也不会轻易的做错事情,小时候,他听到最多的,就是别人对哥哥的称赞,看到最多的,就是和他一样……不……比他还要大的人对哥哥流露出的崇拜目光。可是,就是这样完美的哥哥,为什么……为什么会甘心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呢?即使是安大哥……他都不敢相信,哥哥的能力,有朝一日肯定也会和安大哥并驾齐驱的!可他却只愿意在他身边这样默默无闻着,默默辅佐着……
听到弟弟提出的疑问,楚清歌伸出右手,将季染稍凌乱的长发,捋到耳后,扔保持着他对着至亲的人才露出的温暖微笑,“小染很好奇吗?”
“这六个多月来,我也看到安大哥对你的在乎和心疼,只是……我还是不敢相信,哥哥会这样屏弃着世俗,会这样的奋不顾身的和安大哥登记了。”季染低着头,喃喃的说着。这么些日子以来,安大哥为哥做的事情,虽然说不是什么大事或者重要的事情,但就是因为这样,才处处显示着浓浓的爱意和在乎……可是……
“傻瓜,你自己不也是吗?对锦瑟的眼泪毫无招架之力,那四兄弟在商量怎么拐下你的时候,你不也是没办法?”楚清歌一语道破他的缺点,“有的时候,对他反感至极;没有的时候,念念不忘。也许,这就是喜欢。在这之前,我也做了极大的挣扎,只是,当真爱来的时,何必要在乎那么多呢,过的幸福不就是最好吗。”他被安思年拉着介绍给他朋友的时候,大方的说着自己是他的爱人,不会隐隐藏藏。会为了哄他高兴,做一些很体贴的事情,当生活中充满了“安思年”三个字的时候,他突然觉的,好象和他在一起……也不坏的嘛。
被楚清歌戳到肋骨的季染,也只能无言以对。他真的对安锦瑟的眼泪毫无免疫力,从小就这样,一看到他的眼泪,他就心慌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安锦瑟也不是笨蛋,知道他这一弱点之后,便加以利用,好了吧,自己这个大活人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被他拐回家了,不过,如果自己不愿意的话,十个安锦瑟也对他没办法。想起安锦瑟对他做的种种,温馨的感觉瞬间涌上心头,可就是因为这样,所以犯了错,才更加不可原谅!对他说谎!身上有男士香水!就差脖子上没吻痕了!哼,你敢做,我就敢走,看最后是你急还是我急!
心里愤恨的数落着安锦瑟种种劣迹,越发觉的,跟着哥哥一起离家出走是个正确的选择,仅有的一点不安也消失不见,心里满满的充斥着‘安锦瑟是你对不起我,我走的理所当然!’的理由。
“哥哥笑我!”整理好心情,对着楚清歌毫无顾忌的撒娇,“不准笑!不准笑!”
因被季染出色的脸色表情,逗的快要憋出内上的楚清歌,终于忍不住的大声笑了出来,“天哪,安锦瑟到底是怎么宠的你,你都快成宠物了,连撒娇都会了!”
“哥哥!”
“好了好了,不闹你了。”见好就收,是楚清歌一惯的做人守则,更何况是自己的亲弟弟。
“那,哥哥怎么会和安大哥认识的?”对于他们的感情,不是做弟弟的好奇,但真的很想知道啊。
“想知道?”
“恩!”季染很郑重的点了点头。
“那天……”楚清歌的思绪回到了他与安思年第一次认识的那个季节。
第三十一章
“啊!”楚清歌蓦然从柔软的米色大床上惊醒。
“原来是梦!”他吐了口气,以手背抹去额上冒出的汗珠。
打了个哈欠。捶捶仍发酸的肩膀,意外的瞥见床头的闹钟指向七点四十五分,登时清醒大半。
“糟糕,要迟到了,现在或许还能赶上八点上班,但……算了!”
忘掉一个负心的人需要多久?一个月?两个月?也许更快的话,在三天之内就可以将他(她)剔除在回忆之外,永远不再触及。
但忘掉自己太完美要多久?一天?两天?事实证明,十年了,还是忘不掉。
每每一忆起,那仍是胸中一抹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喂,欧吉桑,别挡路!”
一身破洞T恤,蓬乱的发型,看来有点像混混装扮的年轻男子这么碎倒,不客气的将失神的楚清歌推向一边,还对他露出鄙夷的眼神。
“欧吉桑?”他怔了怔,随即失笑。
是啊!一年四季多数日子都是在房间里度过,原本白皙的肌肤也因为没刻意的保养和照顾而黯然失色,身上永远都是宽大的T恤及宽松的长裤,头发凌乱的只是用手随便的拨弄几下变完结了事,脚下穿的也是很俗气的凉鞋。
其实他才28岁,正直豆蔻年华,却有着82岁的苍老。
算了,这也未尝不是好的,这样就不会有人注意他!
“反正都迟到了,索性就先去吃个早餐吧!要不饿着肚子工作也没效率。“
经过早餐店时,他走近店内点了豆浆、三明治,又因为店内客满,不得已只好坐在机车坐垫上吃。
里过的行人对他那不庄重又归于摔性的吃法感到嫌恶,实质还用不屑的眼神看着他。
“……肚子好饿……”小小声地,似小猫咪般的叫声响起。
楚清歌低头一看,才发现是一名七、八岁的小女孩蹲在他的脚边“哀号”。
那个小女孩长的相当甜美可爱,但或许是饥饿难耐的关系,以致于看起来有点憔悴,没有一般同龄小孩的活泼。
没我的事。他继续吃着自己的早餐。“肚子好饿饿饿……呜……有人见死不救……”
讲话还挺像大人的,看来是电视剧看太多了!楚清歌将装着三明治的塑料袋准确地头进前方的垃圾筒后,依旧自顾自地喝着豆浆。
“呜……肚子饿的快要死掉了!”小女孩索性拉着楚清歌的裤管不放。
“小妹妹,你肚子饿了应该找你的爸爸妈妈才对吧?”他试着“和颜悦色”地告知,“哥哥现在要赶着上班。”要不是这样无法让他发动机车,他才不想理她呢。
这一问似乎问到小女孩的心酸去,就见他顿时哭了出来。
“我没有妈咪!只有爹地,爹地出国了,把我送到了安叔叔家,但是安叔叔不爱糖糖了!”
哦哦,看来是个可怜的单亲小孩……但这又与他何关?正想狠心地拎她去别处,无奈被心思细腻的小女孩率先发现,就见她“先发制人”地放声大哭:“爹地好坏,要丢下人家不管!呜!糖糖的肚子好饿好饿……”
“喂喂!谁是你爹地呀?”楚情歌傻眼,他才连个女朋友都没有,怎么生出孩子来?
“呜!糖糖好可怜哦!爹地不疼、叔叔不爱……”
“欧吉桑!自己生的小孩要自己照顾好!”路人甲看不过去地发声。
“就是说啊!世界上就是有你这样不负责任的父亲,才会陈胜问题儿童!有本事生就要有本事养!”路人乙严厉地批评着。
“这位大爷,再不将你孙子带走,要是影响我店内生意,小心我报警抓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