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伊丽丝还“狡辩”说那是绅士风度,是自信强大的表现,一直不肯松口让孙子回国!要让他继承她的贵族头衔,和那庞大的财产,才不要去什么普通高校染上那些不良习惯。
其实嘛,凌习棹和伊丽丝这两个老家伙都想多了。
——
凌朔他只是懒而已,就算被包括自己的亲人都说是高傲冷酷,也懒得纠正。至于凌朔的本性,或者他在美国的三个朋友就有点体会,凌朔在他们眼里是个非常霸道的男人!只要是他想要的,绝对是不择手段也要得到,紧紧地抓在手里。
就拿一件小事来说好了,小时候雷恩养了一只宠物狗,被凌朔看中了,照了雷恩的裸照威胁要把小狗送给他,不然就把裸照送到雷恩当时最喜欢的女生面前,而且在雷恩没有同意前,直接把小狗抱回家……
当然,那三个朋友也只是见到凌朔性格的冰山一角。
后来,凌朔把谷宇绑到身边后,雷恩他们三个才知道凌朔的性格霸道到何种程度了。只不过,他们就算同情一把谷宇怎么就落进了凌朔的手里,但是什么都不敢说,不然,朋友都会没得做了。也幸好谷宇的性子温和,应该说是懦弱,才会受得了凌朔那鸭霸的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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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朔洗完澡换了衣服就去书房找他的爷爷,要跟他说一下,过两天他会回美国过寒假。
敲了两下门进去正听到爷爷说要他活泼一下的话,额头瞬间滑下一溜黑线。
凌朔靠在门边,面无表情地瞥了楼伯一眼,又看着书桌后面的爷爷和沙发上的四个男人,说:“不好意思,让你们失望了,我下次打架不会让你们知道了。”
“呃……小朔,你说的什么话。来,告诉爷爷,那个跟你打架的人是谁?哪天请他来我们家坐坐。”凌习棹威严的脸一变,像个老顽童似的笑眯眯地向凌朔招手。
“无关紧要的路人。好了,我们是不是该吃午餐了?”说完转身,可才走了一步就顿住身子,又加了一句:“你们别想去查我在学校的事,当初回国时说好的,不然我即刻回美国,不再回来!”
留下五个大老爷们面面相觑,可是眼底那自豪骄傲的眼光怎么也掩饰不住。
“啊呀,小少爷真是好有气势啊。”楼伯激动地说,接着脸色变幻了几下,“可惜不能去找那个跟小少爷打架的小子了。”
“小楼啊,你不要私底下去查,要是被小朔知道了,真的会不顾我的命令回美国的。”凌习棹对楼伯说。
楼伯不情愿地点头。
凌习棹又恨恨地说:“这都怪伊丽丝。”
“父亲,您就不要迁怒了,这哪里伊丽丝教的呢?小朔他受的是美国的教育。”凌修年无力地说。
“但小朔十岁前都是被伊丽丝带在跟前,霸道自主的性格难道不是那个时候形成的吗?”
“父亲,这说明小朔像你嘛。”凌修年适时的给凌习棹这个退出政治舞台后,就变成隐性顽童的大将军一句好听的恭维话。
果然,凌习棹很高兴:“嗯嗯,小朔的性子确实像我。要不是我们家够大(权力)了,不让小朔去部队,说不准他会像我一样成为大将军呢。”
四个做儿子的听了这话,抽搐无语。
——
吃饭的时候,凌朔觉得往日很好吃的菜居然没有那么可口了。
眼神锐利的凌习棹看到自己孙子吃下一口肉片后,那紧蹙起的眉峰,也夹了一块肉片丢嘴里,嗯,味道一样跟平常一样好吃啊,为什么小朔好像吃了变味的菜那样难忍的样子呢?
“小朔,不好吃吗?这不是你喜欢吃的青椒肉片吗?”凌习棹疑惑地问。
凌朔自己也觉得怪。回国最满意的地方就是可以吃到华国多样的美食。
可现在吃着平常爱吃的菜,他回想起的是那盒不够他塞牙缝的饭菜的味道!
“没有,很好吃。”凌朔淡淡地说,想到刚才本来应该在书房告之的事,又说:“我回美国过寒假。”
“不行,哪有快过年了还往国外跑的?!”凌习棹脸一沉,撇着嘴不答应。
“爷爷,我去年是留在这里过年的,除夕那天晚上你也应承过我今年过年去美国。而且我,已经答应了我的朋友过两天就过美国。难道你想失信,也想让我失信吗?亏你还是个说一不二的军人。”
凌习棹被噎得差点把嘴里的饭都咳出来了。去年除夕真不该太高兴而答应了小朔,现在要是不同意小朔去美国,他就等于自打嘴巴,以后都不会让小朔相信了。
凌习棹向他的四个儿子打眼色,可是他们四个不动如山,闷头吃着自己的饭。
真是不孝子啊!
第八章:疑似约会
快过年了,叶婶子家的小饭馆的生意有些冷清了,就在农历十二月十八的这天,贴出从农历二十到来年十五休市的告示。
然后,叶婶子给谷宇“放假”了,还拿出一个红包递到他的面前,让他回家里打扫打扫,准备过年。
谷宇欣然同意,只是看着递到眼前的红包犹豫了。
叶婶子把红包塞进谷宇的手里,摸着谷宇的头说:“傻孩子,这是叶婶婶给你的压岁钱,因为过年我们要回老家去,要到初七八才会回来,所以就提早发给你了。”
谷宇用力抓紧红包,很是感动,低声说:“谢谢叶婶婶,我……我去把剩下的碗洗好。”说完,带着不好意思的表情,拖着左腿快步走回了后间。
——
喝得脸色赤红的叶封(叶同父亲)飘了进来,看到自己妻子望着后间门发呆,拐肘撞了撞她,问:“老婆,你看什么?对了,你把我的酒藏哪里了?”
叶婶子回头狠狠瞪着叶封,没好气地说:“喝喝喝,就只知道喝酒!你喉咙里都还有酒呢!要是小同学了你的样,我就把你给宰了!”
叶封“嘿嘿”笑了两声,讨好地说:“老婆呀,小同才不会学我,要学的话,小时候我就会把他培养成一代酒神了,哪像现在,看到我喝酒,小同还说我。真是的,你们母子俩一个样,就只会拿酒来威胁我,这可是我唯一的爱好啊。”
爱好?是嗜好吧!叶婶子嘴角直抽,觉得自己跟喝得半醉的人说理是找罪受,所以,转身离开,不再理脚步轻飘飘走路的丈夫了,她可是很忙的。
只是偶尔想一想,当初嫁他的时候,他并不很好酒,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越来越爱喝酒,一天当中,总是有三两个小时处在飘飘似仙的状态中。唉,可是爱着这个男人呀,更是爱着这个家,所以,叶婶子只能叹上一声气,这应该是她自己宠惯出来的吧。
唯一值得叶婶子安慰的是,丈夫在外头工作的时候,从来不沾酒。
“老婆,你别走呀,要走也先把我的酒拿给我啊。这么冷的天不喝杯酒,太浪费了。”叶封一边大着舌头说话,一边飘着追了出去。
——
坐在水龙头下洗碗盆前面的谷宇看着手中的红包,很想打开来,又想回家跟母亲一起打开来,这种欢喜的心情让谷宇的心都是暖的,一点都感受不到吹过来的冷风,也没有感受到一双复杂的眼神盯在他的身上。
谷宇迟钝得没有感受到那似乎偷窥的眼睛,倒是那双眼睛的主人忍不住跳出来了。
看到他一出现,果然就吓到发抖的身体和刷白的脸孔,叶同额头上隐隐现出两个愤怒的“#”字,顾忌着母亲随时出现,叶同蹲下来,压低着声音吼道:“该死的,你到底怕我什么?!能不能看到我就不发抖吗?我不是好久都没有揍你了吗?而且我还好心地让我的小弟们不去骚扰你!你倒好,过了一年多的舒坦日子,还在看到我这个恩人就发抖!还是说你真的欠揍?!”
“不……不是故意的。我不想的,它自己……想……想抖。”谷宇很冤,可他就是怕叶同,因为身体已经记住了叶同带给他的疼痛;而且,那种怕里,还夹杂着怕被叶婶子知道,不能再在店里帮工了。倒不是怕没工做,他可以去找过别的小工,反正他高一时借的学费钱已经还完了,他害怕的是,他深深感恩的叶婶子,为自己的儿子难过,这会让他心里也不好受。
“啊——!算了,我只跟你说一遍,晚上八点半在小公园侧门等我!要是你敢不来……哼哼!”说完,叶同站起身飞快地离开了。
而被那两声冷哼吓得全身发冷的谷宇,当然没有看到叶同跑开前那红得滴血的耳框了。
——
回到家后,谷宇同往常一样为母亲煲药、打扫卫生、洗衣服叠衣服、洗菜切菜……
可施丽就是看出儿子有心事,在吃晚饭的时候,儿子端着碗半天都不扒一口饭,而是眼睛低垂,不知发什么呆。
“宇儿,你怎么啦?从叶婶子店里回来你就没有说话,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施丽担忧地问。
谷宇愣了三秒,才明白自己的母亲跟他说话了,嘴角强挤出一抹笑容,说:“妈,我没事。只是想着过年这段时间都不用去叶婶婶的店里帮工,突然空下来,有点不习惯呢。”
施丽定定地看了谷宇一眼,看到谷宇微微别开她的视线,暗叹一声,不再问了,想来孩子大了,有自己的心事了。
“呵呵,原来是这样啊。宇儿也不用担心空下来不习惯,过年了,家里要宇儿好好打扫一下,谁叫妈妈帮不了忙,都得宇儿一个人做咯。而且,有时间宇儿多多看看书,你不是说你们老师布置了好多的寒假作业吗?”
“嗯,我知道的。那妈妈就做指挥吧。”谷宇开朗地说。
“好,我们要跟去年一样,过个温暖又平安的年。”施丽笑道。
——
晚饭后,施丽又看到儿子坐立不安了,那种样子真的很像情窦初开的表情,一些急切、一些欣喜、一些不安、一些忧郁……
只能说,施母啊,你完全猜错了!你的儿子只是被威胁了。
施丽很高兴,她的儿子,终于有了喜欢的人了吗?
然后,没有看到自己母亲带着诡异之色的安心笑容的谷宇,又一次从早收拾干净的厨房进来,问:“妈,现在什么时候了?我……我要出去一趟。”
施丽头顶炸开一朵灿烂的烟花,儿子问时间是什么意思?还说要出去,哦,难道,难道真的有女孩儿看到儿子的内在美了,并已经开始约会的地步了吗?这真是过年前最高兴的事情了。
思想越跑越偏的施丽眼睛都亮了,看着儿子身上的衣服,眉心皱起,又想,既然那个女孩不怕儿子脸上的疤和左腿的瘸了,定是个好心又豪爽的女孩,也就不会太在意她们家的家庭状况了。
所以,施丽很快又放松了眉头,说:“嗯,八点刚过了。”然后装作不经意的问:“宇儿是什么认识人家的?”
谷宇可听不出他母亲嘴中的“人家”是指她臆想中的好女孩,更是不可能猜到他母亲莫明激动的神情是怎么回事。
只是咬了一下下唇,轻声说:“早、早叫认识了。”
注意!谷宇的轻声根本就不是害羞,而是想到等一下要见到的人而害怕。
完全想歪的施丽笑逐颜开,说:“宇儿,你们是不是约了见面?那就快去吧。外面冷,记得把帽子和围巾手套都戴上,还有,也别说太晚,别冻着人家了。有时间带她来我们家坐坐,我想她不会是那种虚荣的人的。”
“什……什么?带他来我们家?”谷宇眼睛瞪大,惊慌地说。想想把叶同那个恶人带回家里,就觉背脊发凉。
这看在施丽的眼里,就像是儿子被她揭穿了隐秘恋情而惊慌一样。
“没错,就过完年后的哪天吧,看她什么时候有空,最好开学前,记得请她来,知道吗?”施丽命令道。
谷宇害怕外面的人,但是对母亲,不是害怕,而是完全的孝顺,所以,敢不应下吗?
“我等一下跟他说就是,要是他不来,妈不准念我。”
“好好,快去吧。”施丽好心情了,开始赶人。
——
就这样,谷宇带着无比深重的心情去小公园“约会”了。
第九章:小公园里
老远,谷宇就看到小公园外面那盏时灭时亮如鬼灯一样的路灯下,叶同靠着墙壁仰头吐着烟雾的身影。
谷宇在路灯照不到的阴影处停下了,害怕着等一下发生的“血腥事件”,可是就是因为作好了心理建设,反而越加不敢上前去了。更害怕的是怎么跟开口要叶同去他家做客的事。他的母亲呀,真是给他出了一个大难题啊!
刚好这时,那盏本就只有十五瓦的灯泡闪了几下,歇菜了。
谷宇看到叶同的影子把烟踩到脚下碾灭,不出几秒,他的手上“叮”地一声打着了打火机,又点燃了一支烟。
这样,谷宇在十几米外的拐角看着黑暗中那点红光越来越近叶同的嘴巴;而这边叶同也在黑暗中看着谷宇来的方向。
当那盏歇了几分钟的路灯又亮起来,两个人的视线不知怎么就在寒冷的风中相交了。
原来,谷宇想着趁黑暗时走出来,没想到这盏一灭就是十五分钟以上的路灯突然亮了起来,吓了谷宇一跳。要不是吓过头而呆愣了,说不定缩回阴影中了。
所以,谷宇和叶同两两相望了。
叶同其实也是吓了一跳的,但是比起等待时的紧张,在看到谷宇出现后,反而冷静了下来。
叶同就着昏黄的灯光仔细看着谷宇。
难得谷宇没有戴那个土得掉渣的眼镜,过长的刘海被夜里的冷风吹起,露出了小小的脸庞,眼睛大大的,清澈干净,闪着怯怯又卑微的微光;可爱的鼻子,就算冬天也不干燥的小巧嘴唇;秀气的下巴;在路灯下发出柔和光芒的细腻肌肤,怎么看,都是一个美丽的人。可是偏偏在他的左眉骨处,一块半个鸡蛋大的暗红疤印破坏了原本的美丽,变得面目可憎。
叶同转身往小公园里面走,冷着声说:“跟我进来!”
谷宇放在口袋里的手紧紧地握成拳,嘴巴张了几次,终于在叶同走了几步后发出了声音:“你有什么事情可以在这里说,我妈说,让我快些回去。”
叶同回头看着低着头站着不动的谷宇,退回去攥住谷宇的手臂往小公园里面拖:“瘸子宇,你这个人就是要对你用强的才会有反应!”
“不……不要打我!”不到一米六身高的谷宇哪是一米八多的叶同的对手,几下就被拖进了清冷黑暗的小公园里面。
“闭嘴!我有说要打你吗?”虽说是冬天的夜晚,没有人想在外头晃着挨冻,但是经过小公园外面的人还是偶尔有一个两个的,所以,怕引人注意的叶同只得每次都是压低着声音对谷宇吼道。
“呜~”谷宇弱弱地呜咽,被叶同抓着的手臂好痛,脚下因叶同的步子太快,左腿跟不上速度。
还好,叶同在小公园里唯一的小亭子里停下了。
“不准哭!不然我把你奸了!”叶同恶狠狠地说,听清自己说了什么话后的叶同愣住了,怀疑自己是否昏了头了,不然怎么会说出这么诡异的话?
谷宇倒是没有听清楚叶同后面一句吓死人的威胁,光是被那句“不准哭”的话就吓得眼里因痛而溢出的眼泪逼回了眼底。
叶同低下头,靠近谷宇,想看看谷宇的手臂是不是真的被他扯痛了。
因为这里太暗了,加上周围只有呼呼的冷风吹过,真是个很容易引人“犯罪”的绝佳场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