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深吸了一口气,点了点头,“好的。”
第三十六章
就算是要见面,那也是毕业以后的事情了。
之后就是学年末的N.E.W.T考试。
虽然每年的N.E.W.T考试和O.W.L考试都是在差不多的时间段,但实际上N.E.W.T要稍微早一些,也就是说,实际上七年级考完试之后,还有几天空余时间才到学年末统一回家的时间。
不得不说这样的设置还是挺人性化的,比尔趁着这几天把时间转换器上交,学生会主席的事务也交割完毕,然后和其他学生们一起拍照或者画像,留下这在霍格沃茨最后的时光。
距离离开的倒数第二天早晨,早餐时一只很大的雕鸮飞落在他的面前——带着一封信。
信纸是那种贵族才会使用种类,那只鸟实在太大太显眼,比尔只好在所有人还没完全注意到这里的时候把信拿下来。
雕鸮立刻就飞走了,这让比尔惊讶了一下,要知道通常猫头鹰都会等收信人回好信才带着回信走的,那么就是说,给他这封信的人并不需要他回信?
怀着这样的疑问,比尔打开了信件。
信的内容很简单,请他今天晚上在天文塔见面——没有署名,但比尔却知道是谁。
既不是斯莱特林和拉文克劳喜欢用的漂亮花体,也不是格兰芬多和赫奇帕奇杂乱而歪歪扭扭的风格,这封信的字体是十分标准的正体。
比尔还知道如果遇到需要亲笔书写的地方,扬的字迹就是如此,公正而标准,与其说是写字,还不如说他是照着字模“描画”下来的,因为他的花体字实在难登大雅之堂,很多不需要他亲笔的笔迹都是由家养小精灵代笔——所以就算是跟他通信的斯莱特林同学也都不知道这个秘密。
——大概是想在最后见一面吧,至少他们的关系也称得上是朋友了。
他看向坐在斯莱特林首位的扬,扬发觉他看过来了,指指他手上的信件。
比尔点点头,表示自己会去的,扬露出了一点笑意。
其实就算扬不约他,他也有今晚夜游的打算,明天就要回家了,他准备趁着今天晚上把有求必应室里的拉文克劳冠冕拿出来带走,现在只是在这之前抽出一点空去见扬一面而已,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最开始他以为那个金冠只是个赝品,毕竟这可是罗伊娜·拉文克劳的遗物,魔法史上都有记载的知名魔法物品,怎么会连个防止腐朽的咒语都不加,任凭它变得那么破败?
后来跟路格先生学习黑魔法之后再去检查那个金冠,却发现这很可能是个真品。
拉文克劳冠冕上最初确实有防止腐朽、老化、冲击等等多种防御性咒语附着于其上,每个咒语之间保持着完美的平衡,保证它就算再过一千年还是这么闪亮,但后来上面的咒语平衡却被一个黑魔法破坏了,所有咒语都完全失效了。
就连比尔也看不出这个黑魔法是什么,倒不是说它特别高深,而是它的作用原理很偏门,路格先生或许会知道,但比尔当然不可能把拉文克劳冠冕放心地交给他看。
所以比尔只能在心中痛骂那个在冠冕上施下黑魔法的巫师,如果不是他发现的早,再过十几二十年,罗伊娜·拉文克劳流传下来的金冠最终肯定会变成一堆金属垃圾。
等到了晚上,比尔如约去了天文塔。
扬已经等在那里了,平时都有好好束起来的金色长发披散下来,已经超过了腰间。
“韦斯莱……”
“嗯?”比尔敏锐地发觉扬此刻的忐忑不安,“发生什么事了吗?”
扬摇摇头,“没有……我就是想问一下,你毕业之后有打算做什么吗?”
“我打算出国游历,然后再考虑工作的事情。”
包括比尔在内的这一代韦斯莱没有一个踏出过英国国界,当他们还小的时候,韦斯莱家族的经济状况也没有现在那么窘迫,但外面凤凰社和食死徒的战争正如火如荼;而等到了现在,别人可以在假期时去外国度假,他们却迫于经济压力连趟普通的家族旅行都很难做到。
“孩子多到养不起”——这是那些上流社会用来讽刺韦斯莱的话,但不可否认,这也确实是实情。
比尔从四年级过后的暑假开始就没有再问家里要过一个铜纳特,无论是新学期的书单还是巫师袍都是用自己打工赚来的钱买,甚至还有富余。
当然,比尔也想过把这些钱直接上交家用,但亚瑟却很坚持地不同意,最后他只好采用迂回战术,事先买好好查理和珀西新学期需要的课本和东西,这样就算亚瑟和莫丽后来知道了,总不能把买好的东西退回去,也就默认了这件事。
比尔很了解莫丽和亚瑟,不管他赚到多少钱想给他们,他们都不会要……呃,更何况他对赚钱这行并不精通,作为一个满17岁的成年巫师,就算不能为家族创造价值,起码减轻一些负担还是做得到的。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对莫丽和亚瑟说他毕业以后想单独出去游历,他们也答应了。
毕业之后选择游历而不是马上工作的巫师并不算少数,更何况是从小没离开过英国的比尔,或许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也是好的——这就是亚瑟的想法。
而莫丽想的更简单,只要比尔不要像查理那样突然说想去养龙就好了,虽然他们都不是很在乎学校里的成绩,但这成绩也成为此时的重要砝码——至少他的实力足够强大不是吗?
而比尔之所以选择出国游历,一是因为他确实对这个世界知道得太少,二是为了去见路格先生,那必须要找个借口出国旅行才行。
“那么,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结伴同行?”
原来是想找一个旅伴?
比尔觉得很疑惑,大多数纯血贵族毕业之后不是都要继承家业的吗?“你家里同意你出去游历?”
扬马上明白了比尔的意思,“我家还有两个优秀的哥哥,我可以按照我自己的想法生活。”
“原来是这样,不过,还是很抱歉……我更想一个人出门历练。”比尔略带歉意地看向他。
之前还没决定要游历时,他就已经拒绝过塞缪尔同行的提议了,现在的比尔当然更有理由拒绝扬,毕竟他不可能带着扬一起去见路格先生。
扬虽然表情没变,但眼神中还是露出一丝失望来。“……没关系。”
两人又聊了一会这几年的话题,气氛也融洽了许多。
想到大概会有好几年不会再见面,比尔和扬的话题也比往常开放了许多。
“其实我一直对你挺抱歉的……”
“什么?”
“要不是塞缪尔乱传,你也不会被我连累,到现在都还没找到女朋友。”
“……那个传言啊,其实我知道。”
“你知道!?”比尔有点惊讶,他一直以为扬是因为不知道,所以一直没有出面澄清的。
“我喜欢你,所以才一直没有澄清啊……”扬转过头来,继续说道,“本来我约你出来就是想告白,不过……你刚才拒绝我同行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你对我一点意思都没了,本来不想说的,现在又不小心说出来了。”
比尔一时语塞。
“有那个传言我很高兴,就算只是传言也好……”扬捏起自己的发梢,“其实我也不喜欢长发,因为我小时候养长发经常被认成女孩子,不过你对塞缪尔·迪耶特他们说过你喜欢金色长发的吧?——我听到了,所以开始才开始又养起长发。”
“对不起……”比尔不知道要如何表达自己的意愿,他迟疑了很久,才说道,“抱歉,我很感动,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这方面的事情。”
到了现在,他也不能说出当时一句喜欢金色长发仅仅只是个玩笑,但不可否认,就算这是一句玩笑,扬可以为了他仅仅一句话而养长发,确实有点令他感动。
——不过也仅仅只是感动而已,他没有考虑过情爱。
向他告白的人很多,扬或许是其中最特殊的一个——仅仅只是因为扬的告白完全在他的预料之外。
“那为什么不从现在就开始想!?”
在听到“对不起”的一瞬间,扬确实有想过放弃,但比尔后来的话却又给了他一点希望。
如果只是“从来没有想过这方面的事情”,那么至少比尔目前为止还没有喜欢上其他人,他也不是完全没有希望。
看着比尔为难的脸色,扬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好吧,我不逼你,我改主意了……我不会放弃你的,我会等你回来。”
说完这些话,扬率先离开了天文塔,融入到霍格沃茨的夜色之中。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比尔愕然地想到。
在塔顶吹了一会冷风,比尔才脸色如常地回去寝室,不过他很明显地不在状态,因为他已经完全把拉文克劳冠冕的事忘在了脑后,等到想起来之后,又不得不在半夜里又爬起来把它拿回来。
几个月之后,比尔按照路格先生的指示辗转来到了德国。
接待他的是几年前给他送魔杖的那个黑发巫师,他自我介绍他叫做拉塞冯德。
闷葫芦——这就是比尔心中拉塞冯德的形象,他终于知道为什么这位巫师上次都不说话,根本是他讨厌说话吧……问十句他能回答一句就好了。
稍微休息了一天之后,拉塞冯德就带着他来到一座有着高高塔楼和厚重墙壁的建筑物之前。
路格先生就住在这种地方?
“这里是哪儿?”
比尔问的时候,其实并没有指望对方能够回答,但出乎他预料的是,拉塞冯德回答了他的问题。
“纽蒙迦德。”
——这个地名好熟。
有关于这个地名的记忆从脑子里翻了上来,比尔忍不住抽气,扭头看向拉塞冯德,“我们到底要去见谁!?”
“你应该已经猜到了。”
……我真希望我什么都猜不到才好。
拉塞冯德没有管他,径直走了进去。
啊啊……真好笑,前勇者居然认了前魔王做老师——或许我这一世的任务不是打倒魔王,而是自己做魔王等那位救世主来打倒吗?
比尔忍不住自暴自弃地想。
事到如今,他最后也只能定了定神,跟着拉塞冯德走了进去。
第三十七章
这是1993年的春天,比尔离开英国已经满四年了。
两年前毕业的查理终究还是坚持自己的意愿去了罗马尼亚,就连韦斯莱家最小的女孩金妮也在去年9月入学了。
现在莫丽比较担心的就是比尔和查理的终生问题,巫师一般结婚得都很早,其他巫师在20岁的时候就算没有结婚,也起码有过好几个恋人了。比尔还好,起码会跟她说明自己并不想那么早结婚,查理就比较麻烦了,他一心扑在养龙的重则大业上,直接就跟她摆摆手说“没兴趣”。
塞缪尔之前来信,他觉得麻瓜世界比巫师界要有趣的多,除了电脑,他最喜欢的就是麻瓜的自然科学,游历着游历着就直接放弃了以前去圣芒戈的打算,跑到麻瓜世界去上大学了,现在借住在图尔斯家里。
图尔斯和塞缪尔是同一间大学,只是塞缪尔是先游历了两年才入学,图尔斯现在都已经快毕业了。
扬就像之前他说过的那样留在英国,一直没有结婚,比尔对此感到很心虚,虽然这不是他的意愿,但毕竟扬是因为他这么做的——或许也是因为这份心虚,他这四年除了跟家人朋友通信,一次也没回过英国。
四年前见过路格先生——或许现在应该称他为格林德沃先生,之后比尔就离开了德国,进行了为期三年的游历,双面镜仍旧没有还回去,时不时保持着联系。
他又不是真的想当魔王了,还是维持着纯粹师徒的关系,不要插手圣徒事务为好吧。
大约一年之前,比尔开始在埃及定居。
前魔王虽然对杀伤力强大的黑魔法很在行,但对诅咒了解的却并不算太多,毕竟以他的地位和能力,根本用不着诅咒谁,看哪个不顺眼直接干掉就是了。
而埃及——这里不愧是全世界最古老的国家之一,诅咒已经发展得相当高端,或者说,埃及的魔法史跟诅咒是密不可分的。
比尔一边研究埃及古老的诅咒和文化,一边也在埃及古灵阁兼职当个解咒师解决吃饭问题,毕竟前魔王为了培养学生,没给过他半个铜纳特。
这天,他刚解除了一件埃及第十八王朝金饰上的诅咒。
因为是距今3500多年前的东西了,那时的魔法体系跟现代魔法根本就相差了十万八千里,如果用现代魔法去解除诅咒,那根本就像用英语语法去做数学题,怎么可能会成功?
比尔现在已经可以算得上黑魔法和诅咒的大师级人物了,但面对这样的东西也只能从头来过,小心尝试了快半个月时间,才最终成功。
因为半个月的忙碌,他的脑袋也变得混混沌沌的,他只想赶紧回家好好睡一觉。
他保持着这样的状态,像游魂一样地飘回去,打开房门——却发现里面有一个不认识的男人。
比尔愣了一下,过度使用的脑袋还没回复过来,“抱歉……我好像走错了。”
他退出房间,漫不经心地瞟了一眼门牌——苏莱曼帕夏广场67号,没错,是他家啊。
……那那个人是怎么来的?
这一下比尔完全清醒了过来,他重新打开门进去,用魔杖指向对方,“你是谁?怎么会在我家?”
一个大约二十五六的男人优雅地坐在屋子里唯一一张沙发上,右手支头。他有着纯黑的长发,上面却似乎笼罩着一层血光,眼睛是暗红色的,穿着一件银线压边的黑色长袍,就连长相也十分英俊。
比尔之所以刚才会以为自己走错,正是因为这个男人完全没有拘束,一副好像在自己家的样子。
冷静下来,比尔还注意到另外两个细节,第一,这个男人根本没有影子,第二,虽然看上去是实体,但很多细微处看上去根本就是半透明的。
——鬼魂?
——生灵?
接触过霍格沃茨那些鬼魂,又在埃及呆了一年,比尔倒是没有任何害怕的情绪,他只想知道对方到底是怎么到他家里来的。
虽然只是暂居地,但比尔把自己所学到的相当一部分魔法知识都用在了如何让这个地方更固若金汤上,就算比不上那些流传已久的家族庄园,起码比起一般的巫师居所要安全多了,能找到这里的肯定不会是普通人,更何况他居然能够不触动任何警报就登堂入室。
面对他的警戒,对方只是笑了笑,然后说道:“初次见面,比尔·韦斯莱,我想你应该听过我的名字……我是伏地魔。”
……伏地魔?
比尔顿了一下,因为对方说出的这个名字。
他曾经听过父母说过,神秘人在他的名字上下了咒语,如果有人提到的话,那个人可以立刻知道他的所在地,食死徒会立刻出动抓到直呼他名字的人,比尔虽然不害怕他,但也不想给家人添麻烦,所以他也跟其他人一样称呼伏地魔为神秘人。
虽然后来神秘人失败,食死徒也大多被抓了起来,但就算到了现在,至少在英国境内,所有巫师里敢直呼伏地魔名字的,大概一只手就数的过来,比尔或许算其中一个,但叫习惯了之后,比尔也不想向周围人表示他的标新立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