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我一生,与子为伴 上——轩辕赫连

作者:轩辕赫连  录入:02-15

“啊?不一直是我陪你嘛,还有原因的啊?”几乎从林若记事起就开始陪周壮壮买东西,柴米油盐书本服装,还真没想过这么理所应当的事情会有原因。

“傻小子,那是小时候,但现在哥长大了,像买衣服这种事儿都应该是女朋友陪着了。”

“啊?哥你要早恋?!”

“早个真空啊!你看看哥那帮哥们,有几个没交女朋友的啊,等你到我这么大就明白了,还早恋,在古代,我这个岁数都能当爸爸了。”

“那你怎么还没有啊?从小不就有好多姐姐喜欢你和方容哥吗,还有刚才那两个姐姐,不也喜欢你嘛,挺好看的啊。”

“要找早找了,……没感觉。”

“啥感觉?”

“就是看着顺眼。”

“那你看啥样的顺眼?”

“我看你就挺顺眼。”周壮壮抬起眼看着林若,然后一把捏起林若的脸蛋,狠狠扯了几下,“你怎么不是个丫头片子呢,啊?”

“疼……”不幸的,林若反对无效。

回去时,林若直接趴在了周壮壮后背上,周壮壮也任命的发动了车子。两人一路都没说话,各自想着心事。那些不时经过的女孩子们看着这白色摩托上的两个帅哥,还有两人在阳光下白的晃眼的同款帆布鞋,纷纷心跳加速。

第二十章:方容

周壮壮回学校备考了,林若可没让日子又闲下来,反而开始了他规律的新作息:早睡早起,看书学习,吃了午饭睡个小觉,然后到下午的1、2点的时候带上两人份的零食去拾水找方容。

林若到了第三画室才理解方容那句“平时没人来这里”的意义,这整个屋子不过六七平米,放上画架、颜料和其他的零碎,最多能装三人,还是一坐两蹲那种。屋子的采光也不太好,只有一扇小落地窗投进稀薄的阳光,闪闪烁烁着的是空气中纷飞的尘埃,方容就把画架放在了那片光芒里。林若一向是个随遇而安的人,只是不明白方容干嘛挑这么个地儿,便问了出来,方容没有回答,只是看了他一样就继续摆放东西。林若愣了一会,恍然想到却又不敢相信,脱口问道:“哥,不会是为了我吧?其……”

“不是。”芳容斩钉截铁的打断了他,口气一如既往的不咸不淡,“这里安静,能专心干事。”

“哦……”林若也不知道该不该相信方容说的话,只是更倾向于相信方容不是因为自己才在这里受“委屈”。也就没再提过这件事。

方容本来就没什么话,一专心画起画来更是跟雕塑似的,所以一般屋子里除了炭笔在纸上的唰唰声和用面包屑擦涂的窸窣声,就只剩下两个人轻轻的呼吸。林若发现他开始喜欢上了这里,不明但也不暗,不宽敞但足够他舒舒服服的靠坐在方容身后的小空间里,看书吃东西看方容哥画画,安安静静,简直是他向往已久的生活嘛。

方容应该已经打好了腹稿,上来就开始构图了,林若问他打算画什么他也不说,于是看方容的画成了林若每天到拾水的第一件事,不过好几天了都还是一堆乱七八糟的的线条,林若表示放弃。

这天,林若照例递给方容一瓶旺仔牛奶,然后坐在他专属的小天地里看书。

“小若,你每天看什么书呢?看这么久?”

“《呼啸山庄》,快看完了。”

“……看得懂吗你?”

“……怎么了哥?”

“我颜料箱里有本书,你看完那个山庄有兴趣就拿去看吧。”

以林若对方容的了解,这话已经是他那不咸不淡,不表达自己想法也不干涉别人生活的方容哥最强烈的推荐语气了,连忙一边答好一边起立走到他的颜料箱边。(为什么不跑?因为这巴掌大的地方没有跑到必要嘛~哈哈)打开箱子,林若果然在几个颜料和油画棒下面翻出一本染上很多油彩色的旧旧的书,等把书完全从箱子里抠出来,林若不禁暗叹:娘啊,这也太厚了吧!他不可思议的回头问方容:“哥,你都看完了?”

“恩,不到三遍。”

“……不是吧……哥,这简直就是本新华字典。”

方容听了呵呵笑了,少有的露出了牙齿。不多不少,就八颗,整齐洁白,配上他紫红色的头发和漂亮的五官,好看极了。

林若第一次看见方容笑的这么开,不由赞叹:“方容哥,你这么笑真帅。”

方容笑的更明显了,竟然和林若开起了玩笑:“相信我小若,你看多了周壮壮,看谁笑都会觉得挺帅的。”

林若眼前立刻浮现了周壮壮宛如简笔樱木花道吹牛时的笑脸,也跟着笑了起来。

有和方容坏心眼的调侃了周壮壮几句,林若才开始注意到书破破的封皮上的书名——《A la recherche du temps perdu——追忆似水年华》。

似乎从那天方容的一笑开始,林若和他的关系真正的变亲近了。

人与人的相处其实挺微妙的,有的人你可能刚一见面就一见如故,相谈甚欢,可一旦分开却不会觉得想念;有的人你可能认识了很久也没说过几句话,却会在未来很长的时间里不断的记起。

也许我们的学生时代都会有这样一个同桌,你们每天上课下课都呆在一起,彼此客客气气,关系良好。你们会聊天,会打闹,也会对明星时事品头论足,但是你们放了学不会煲电话粥,不会在周末相约出去吃饭,逛街,更不会轻易谈及周边人的是是非非,这就是所谓的熟识;但如果有一个机遇,你们向对方说了一些不轻易的话或者表露一些从不轻易表达的情绪,你就会发现你们的相处突然变得随便起来,两个人不再相敬如宾,你们开始互相起外号,对彼此动手动脚,也开始放心大胆的分享身边一切有的没的的八卦,你们累了会躺在对方肩上,即便对方嫌弃的把你的头扒拉开也毫不在意,仍旧厚脸皮的赖上去,这就是所谓的亲近。

算起来林若和方容也认识八、九年了,因为周壮壮的关系两个人走的一直很近。方容虽然看着不咸不淡,寡言少语,但这么多年来对林若却是十分照顾的,而林若对方容也从小黄帽事件的感激发展为崇拜,直至把方容和周壮壮一起视为自己最喜欢的哥哥。但是,这么多年来,真正让两人单独相处的机会很少很少,再加上年龄和时间的关系,他们从来没有深谈过,关系不免也只是熟络以上,亲切未满。而林若这个悠闲的假期给了两个人长时间相处的机会,不管是去SNE游玩还是在画室闲聊,林若和方容的确发现了对方身上很多以前不知道的特点,而在这彼此更加了解的过程中,两人的关系也真的亲切起来。

两天后,林若同学在合上《呼啸山庄》后,鼓起勇气打开了那本板儿砖似的《追忆似水年华》。坦白说来,这本书的内容既不精彩也不曲折,还真的只是平平淡淡的追忆作者似水而逝的年华,在这浮躁的时代里,有时间有耐心把这本冗长的着作读完的人不会很多,而像方容这样读了好几遍的简直就是异类,其实连林若本人也没想到自己不仅勇敢的读了下去,还渐渐融进了作者的灵魂,和他一起体味起逝者如斯的人生。

不知不觉,林若来芳容这里“报到”已经快两个星期了,方容的画也已经有了眉目,准备开始上色。在这段时间里,第三画室的生活也变的热闹起来。虽然两人相处的大多数时候还是一言不发,但气氛越来越轻松随意,林若会在读到有感觉的情节时和方容交流体会,方容也会很不客气的选择回应或者忽略;方容偶尔会在画累的时候喊林若过来捶肩捏腿,或者在口渴肚饿的时候使唤林若出去买零食,当然林若也会选择提供无偿服务或者直接无视,总而言之,相处快乐。而许许造访这里的次数也呈几何倍数增长,要不是方容以在她的McQueen骷髅手包上画便便相逼,她早就已经搬过来和这哥俩同吃同住了。另一个会过来探视的还有那个叫藤井的日本帅哥,只不过他来的次数比许许少多了,但每次都很实惠,总是带过来一些进口的吃的和饮料,尽管方容对他的态度没比对许许好到哪去,藤井还是自顾自的。

在过了一个悠闲又有些无聊的双休日后,林若又来到了拾水,一进画室看到的不是专心画画的方容哥,而是一个逆光而坐的背影,修长而单薄。不知道为什么,林若看着这样的方容突然有些心疼,很想过去抱抱他。不过借用周壮壮的话来说,他林若好歹是个小老爷们,哪能做这么肉麻的事,就只是蹑手蹑脚的走到了方容左边,一看究竟。

没有流海的遮挡,方容的左脸清晰的沐浴在阳光里,俊朗的五官在光照下泛着柔和的光,戴在左耳的钻石耳钉反射出斑驳的光点,散落了一些在林若的胸前。

“哥,你怎么了?”望着明显在防空的方容,林若担心的问。

“……没事,歇会儿。”方容尽量不让自己表现出被吓了一跳,收起眼里的情绪,转回画布的方向。

林若虽然关心,但还是识趣的没再追问,他把牛奶默默的放在小桌子上,刚想坐到老地方开始继续追忆流年,就听到一阵疾速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很快,许许出现了。不过与以往漂亮精致的样子不同,此刻的她满脸通红,额头还有细细的汗珠,紫红色的长发也因为疾走而显得凌乱。

“方容,你到底什么意思!”

“……”

“你别又用这招对付我,今天你必须把话说清楚,你昨天为什么没去!”

“……你知道原因,许许。”

“我不知道!!方容,你知不知道我在咖啡店等了你多久?我从上午10点一直等到凌晨3点他们打烊!我喝了三杯卡布奇诺,两杯蓝山,两杯曼特宁,最后为了不让自己犯困还灌了两杯肯亚,你呢?你根本就没打算来!我许许真没想到自己也跟个没出息的小姑娘似的活活等了你17个小时,还特别傻X的自我催眠说你肯定一会就来!哼哼,现在连他妈我自己都看不起自己了,还指望你能看得上我!?”

“……许许,……”

“叫我干嘛!跟我说对不起还是让我闭嘴?告诉你方容,我许许喜欢你8年,不管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追我的人多了去了,我一个都没同意,就盼着回来能和你在一起,为了你,我屁颠屁颠的跟你到这个学校,不就是为了经常和你见面吗!”越说越委屈,许许已经哭了出来,“你倒好,天天臭着个脸跟我偷了你家马桶似的,这也就算了,你凭什么老是对我爱答不理的!我再怎么说也是女生,你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

林若看着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许许和连姿势都没有变过的方容,尴尬的手脚都没地方放,不知道该劝劝还是闭嘴装死。

“林若!给姐拿点纸!姐要擤鼻涕!”林若一听许许叫自己,赶忙拿出纸巾,递到许许手上。

“……许许,我知道你的意思,不过……”

“不过什么?!”刚冷静一点的许许又炸了,“好,今天你就给我一个不接受我的理由,是你心里有别的女生还是我许许哪里让你看不上,成,你就直接告诉我我许许到底差在哪了!”

“不是你的问题,是我……”

“我呸!最烦就是你们这帮人拒绝别人时候说的这些冠冕堂皇的屁话!看不上就说看不上,什么你的问题!好,那你说,你什么问题!”

“……我,不喜欢女生。”

“好啊,这也能当借口,不喜欢女生,你……”许许突然像噎着了一样,把后面的话全都吞了下去,睁着一双湿漉漉的大眼睛盯着方容,连眨眼都忘了。几秒种后,许许转身飞快的跑走了,静谧的走廊里留下一串靴子踏出的咔咔声。

方容还是那样坐着,林若看不到他的表情。那时的林若年纪还小,本来对男女之情还懵懵懂懂,一下子给他弄这么劲爆的还真的要消化一下。不过这一刻,他对于方容的担心已经盖过了所有的想法,望着方容清瘦的背影,林若似乎能感觉到他的恐惧。尽管还不知道对于方容来说“不喜欢女生”到底是个多严重的问题,但起码林若知道这和他一直以来接触到的东西是不一样的,不一样的东西就是会受到排斥的东西,那么如果换做是自己变得和别人不一样,应该会很害怕吧,而当事人方容哥也不过是个高中生,这会肯定也很难受。林若想来想去,还是不知道该用什么言语去安慰方容,嘴开开合合好几次,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默默的走过去,把手搭在了方容的肩膀上。

深褐色的地板上,一立一坐两个影子交叠在一起,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模糊而温暖的拥抱。

第二十一章:尘光

时间忽然流淌的如此缓慢,缓慢到可以看清无数细小的光尘在空气中无力的旋转,时而乘着希冀盘旋而上,时而无可奈何颓然飘落。窗子透出的那片光芒是它们唯一的舞台,于是它们在这里用全部的生命为自己披上借来的微光,然后歇斯底里却又寂静无声的演绎着尘埃们本就尘埃一般的喜悲。它们奋斗,它们失望,它们喜悦,它们哀伤,它们来自土地,但他们向往飞翔,就算知道最终还是会化为春泥一点,它们也要在空中近乎疯狂的张扬。

尘世之所以为尘世,或许就是想提醒我们何尝不若那纷纷乱乱的光中尘埃,俯仰一回,不过白驹一隙,凡人的一世在漫漫无尽的时间里是多么的不值一提,但我们还是在这区区几十载春秋里不知疲倦的翻腾,我们欣喜扶摇直上,却也经得住低谷落当,只要我们还活着,就会像光中微尘一样轻舞飞扬,没有人会轻易的放弃属于自己的时光,就像时间从来不会放弃在你身边流淌。所以还是说旧的话,不过发生什么,日子仍然会流水一般的过。

林若不知道他和方容就这样静静的呆了多久,却似感到时间穿膛而过,奔入地老天荒。

“小若,好热。”方容突然开口,语气仍是不咸不淡,却吓了林若一大跳。

“哦!对不起!”林若连忙放下自己一直搭在方容肩膀上的双手,潮湿的手心顿觉一阵清凉。

“……小若,我想吃抹茶冰激凌。”从始至终,方容没有改变过坐姿,仍旧用用背影对着林若,林若看不见他的表情,也分辨不出他声音中的情绪。

“哦!哥,我马上去买!”林若知道方容再怎么装镇定心情也一定很复杂,他需要一个人静一静,而在这种自己无力帮助的情况下,留给他一点空间,恐怕是唯一能为他做到事。

虽然担心,林若还是头也不回的出了第三画室,先是大步走,后来改为小跑,他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快一点,再快一点,仿佛在逃避什么他不愿触及的东西。等到跑到院子里,林若突然发现自己一着急竟然没有带钱,钱都在画室的书包里,就算知道方容可能只是想把他支出去,但如果一会儿真的空手而归,一切就会更加尴尬吧。思忖了很久,林若觉得还是不能贸然回去,因为他怕看到方容不想被人看到的样子。终于,林若想到了一个折衷的法子,便跑到了洋房的后院。

第三画室在洋房的一侧,那扇不大的落地窗就对着后院,林若躲在房子的一个拐角处,刚好能透过窗子看到里面画架的位置。林若本来是想看看方容的情况再决定要不要回去,却只看到方容还是那个坐姿一动不动的呆在画架前,就像一个精致的雕塑。看了一会,林若觉得方容是不会有什么举动了,刚刚准备转身回屋,两条修长的腿突然出现在他的视野中,因为距离的关系,他看不见来人的上身,只能通过裤子和鞋依稀辨别出应该是个男的。屋子里,方容缓缓的抬起头,那个人就走的更近了,露出腰部结实的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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