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林吾诚是头豹子,性情远没有名字和外表来的温文尔雅,看上眼的猎物只要是圈里人,就绝没有放过的道理。生平难得一次良心大发,不仅没对吴文宇下手,还把他领回家当弟弟一样养着哄着供奉着,谁知却是引狼入室……吴文宇绝对是头倔驴,认定的事情谁都无法改变,兼且言辞犀利刻薄,张嘴就能把人堵得哑口无言。生平做的最有失自我的事,不是用下三滥的手法上了林吾诚的床,而是在受过之后畏罪潜逃……当不良美少年遭遇痞子帅大叔,一个是毒舌无敌,一个是城府无底,一言不合就要针锋相对,却是如何渗透层层防备,进驻到各自心中最柔软的角落?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欢喜冤家 强取豪夺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吾诚,吴文宇 ┃ 配角:罗希,孙君伟 ┃ 其它:弟控,伪兄弟
楔子
“——林吾诚你个混蛋!”
早上八点二十七分,吴文宇从睡梦中醒来,眯着眼想翻个身接茬儿睡。结果,翻到一半就再不敢挪动半分,整个身体挺尸一般横在床上。睡眼朦胧中依稀看见身边没人,猜想林吾诚可能是丢下自己上班去了,于是,放心大胆地骂了出来。
然而,刚刚骂完就觉得脊背发凉,立刻冻得睡意全无。他知道,这绝对不是被子没盖好的问题,因为现在正是炎炎盛夏。
心头顿时升起一股不妙的感觉。
果然,偷偷把眼睛睁开一条缝向门口看去,被骂“混蛋”的人正双手环胸靠在门上,似笑非笑地看着他,眼中光芒流转,显然是又在算计些什么。
“那个,哥……我做梦呢……”吴文宇讪讪一笑,随口瞎掰了个理由。
“哦?做的什么梦,梦里还在骂我?”
“那个,不、不……我没做梦,真没做梦。”做梦——真亏你想得出来!瞎掰什么不好,真是活腻了自个儿找死!
“嗯?那到底是为什么骂我?是我没能满足你?肯定是的,不然你怎么还有力气骂人和狡辩。看来,我要更加努力才行。你说,我们今晚换个新玩法怎么样?”
“混蛋”自顾自地边说边往床边走,仍是似笑非笑,眸光闪烁,一双锐利如刀锋的眼睛却从吴文宇的脸部移到了下身,来来回回地打着转,带了暗示和调侃的眼神,放荡无比。
“还是说,你有意现在就为我解决……还未平息的,晨起的冲动?”
“别啊,哥,咱有话好好说,行不?”身体不能动弹,唯有缩缩脖子以期远离正自饥渴的猎豹,顺便绽放一个自以为纯良无比看在“混蛋”眼里却勾引意味十足的笑容妄图将之迷惑,“哥,我好爱你,我真的好爱你!”
“NONONO——以我们的关系,哪有那么多话需要说出来,我们俩心知肚明就好。况且,爱是用来做的,不是用来说的,跟你说过多少遍了还是记不住。看来,我们还真有必要好好强化一下。”
林吾诚说着已经爬到床上,左手半撑在吴文宇身侧,右手迅速撩开薄薄的浴巾,熟练地摸上毫无遮盖的胸膛,手下敏感的身体顿时一阵战栗,瞬间绷紧。
“哥,不行——可持续发展战略指出,过度使用会造成恢复不当,你一定要慎重,慎重!”发觉双手还能动,冒着惹恼腹黑恶魔的危险按住在身上来回骚扰的大手,吴文宇据理力争,“再说,我今天还要考试——等等,现在几点?”
“八点三十。”
“啊——林吾诚你个王八蛋,怎么都不叫我起床!我的闹钟呢?!怎么没响?!你个王八蛋竟然关了我的闹钟!!!”
“果然还是教育得不够,居然敢给我升级。”
“死开,让我起来!”
“人都死了还怎么起来?来,我们空前绝后的吴大帅哥,给我点力量,让我死而复生。”
“让我起来,听见没你个——唔!”
十分钟后,一辆风驰电掣的轿车内。
狼吞虎咽地吃完手里的三明治,吴文宇俯身从前方的纸盒里抽出一张纸擦擦被吻到微微红肿的嘴唇,忽然转身看向坐在一旁专心开车的林吾诚,无比认真地说:“哥,我真的很爱你。”
林吾诚听了爽朗一笑,伸出右手揉揉吴文宇毛茸茸的脑袋,语气里带了些宠溺的欣慰,“我知道,我也爱你。别担心,还有五分钟就到学校。好好考试,我在外面等你。”
“嗯。”
想起刚才林吾诚边吻他边动手给他穿衣服的情景,吴文宇心里又暖又甜,鼻子也幸福地开始泛酸,不禁唤道:“哥……”
“又怎么了?”
“我们可以一辈子在一起的吧?”
“当然。”林吾诚说着,趁着红灯侧过身,在吴文宇额头重重一吻。
第一章:看似美好的相遇
遇见吴文宇,是在城西的一片老居民区里。
每次回忆起来,林吾诚都会哭笑不得地感叹自己的霉运,捡什么不好竟然捡了个灾星回家。
林吾诚本来住在城东,那天决定去城西完全是临时起意。
说起来,那天还是他二十四岁的生日。
正是因为如此,他便没去上班。刚好就接到云华的电话,说她刚从外地回来,给他留了些好照片,叫他有时间过去拿。反正闲来无事,挂上电话他就下了楼,发动车子朝云华家所在的城西开去。
林吾诚的本职的搞设计的,毋庸置疑具有高度的美学敏感度和灵感捕捉力,再加上鬼才一般的艺术表现力,设计出的作品往往令人拍案叫绝,赞不绝口。按理说,如果把他的才能运用到摄影上,应该也是能够小有成就的。然而,事实却恰恰相反,用孙君伟的话来说就是,谁敢相信堂堂立型公司的设计总监拍出来的照片竟然比小孩的尿布还要惨不忍睹。
对于爱好摄影,尤其是钟爱风物人情照的林吾诚来说,这绝对不啻为一个致命的打击,甚至可以说是人生的一个污点。不过,这倒并不足以熄灭他对摄影的热情。
因而,从云华家出来,因为怀揣一叠极具乡土气息的风物照,林吾诚的心情可想而知,虽然他时常吝于表现出来。
六月份的天气,虽然才九十点钟的光景,太阳的威力也已经不容小觑。习惯性地抬头去看天,正好迎上刺眼的阳光,林吾诚不由得别开头去。眨眨眼缓解灼烧般的不适,再睁开时,视线瞬间定格。
那一刻,林吾诚觉得自己看到了光明。
岔路上的拐角处,正瘫坐着一个衣衫凌乱的美少年。
别问隔着十几米的距离他怎么就知道对方是美少年,这完全出于他野兽一样的直觉,因为林吾诚正是个彻头彻尾的美少年控。
“嘘——”
一声口哨被吹得响亮而起伏有致,林吾诚难得一回在路途中偏离轨道,踏着猎豹靠近食物般缓慢而优雅的步子,目不斜视地向少年走去。直到两人脚尖相抵,林吾诚才停下来,然后慢慢蹲下身,仔细欣赏起眼前难得一见的美景:
白色球鞋,虽然沾了几点零星的泥点子,却依旧干净;浆洗成淡蓝色的牛仔裤,左边膝盖处破了一个大洞,鲜血正从洞口缓缓溢出;白色短袖衬衫,扣子被扯掉三颗,半裸的胸膛和光洁的手臂上满是青青紫紫大大小小的伤痕,或新或旧,有几处还在流血。
麦色的肌肤,优美的锁骨,纤细的脖颈——
打住,打住!不能再往下想了!
光是看到这些,林吾诚就已经觉得喉头发紧,一种由表及里的饥饿感充斥全身,赶紧定定神,继续欣赏。
审视的目光缓缓上移,并没有出现预期中的惨烈景象,而是一张完好无损、稍显稚嫩的脸庞。
——果然是美少年。
阳光,是吴文宇给林吾诚的第一感觉,生气蓬勃、明媚灿烂得就像一大片开得正盛的向日葵,丝毫不见受伤后的颓然与狼狈。然而,细看之下就会发现,那隐藏在阳光背后的邪恶和狂野,正从那双冷酷、漠然、带着对身之所处的毫不掩饰的讥讽与蔑视的眼中流泻而出。
——不错嘛,阳光又野性。
虽然说不上臆想多年,但好歹也算是场美丽的邂逅,林吾诚难免有些激动。不由摸摸下巴,懒散地挂起一个不太正经的笑容,故作调侃地问:“小子,打架了?”
左腿平伸,右腿弯曲,右臂搭在膝头,左手垂在身侧,紧靠着墙壁抬眼望天,正是吴文宇当时的姿态——一种孤独的姿态:帅气潇洒,随意的动作中不容忽视地流露出那么一丝疏远、倔强与落寞,静美得仿佛一座天然雕像,也难怪林吾诚乍看之下就认定了他是美少年。
听到林吾诚的话,少年只是稍稍转动眼珠,施舍似的瞟了他一眼,就又将目光转回到那一方被居民楼分割出的狭窄天空。等到林吾诚以为自己被彻底无视,正想再次开口引起注意时,少年才嘴角一勾,带了些似乎是嘲笑又似乎是自嘲的声音从忽然咧开的唇齿中流出。
“我说,大叔,再看要收钱的。”
大叔——
还真是……奇妙的称呼。
确信自己没有听错之后,林吾诚的嘴角忍不住就是一阵抽搐,却只是微不可闻地磨磨牙,皮笑肉不笑地接着问:“哦?为什么?”
少年没有说话,只是颇为不耐地又瞟了林吾诚一眼,疏离的眸子里看不出什么情绪,颇有点死气沉沉的感觉。林吾诚却立刻来了兴致,不自觉又摸摸下巴,来来回回把少年打量了个遍,才笑着说:“小子,受了不少伤啊,要不要欧吉桑送你去医院?”
依旧维持着帅气十足的坐姿,像没睡醒的猫似的懒懒地瞥了林吾诚一眼,少年突然不耐烦地闭上眼睛,不再理会笑得不怀好意、一脸痞子气的中年大叔。
半分钟,一分钟,两分钟……整整五分钟过去,少年都没有睁开眼的意思。自觉无趣地摸摸鼻子,虽然舍不得,林吾诚还是慢腾腾地站起身。
还以为是什么艳遇,甚至是什么令人双眼为之一亮的生日礼物,不料却是空欢喜一场。眼前的少年,说句自负的话,依他多年的经验来看,绝对是直的——还没有一个喜欢同性的少年能在他如此长久而灼热的注视下无动于衷。
算了,美少年又怎样,不是圈里人也白搭。
压下心里小小的失落和逐渐扩散的饥饿感,嘴里窜出一声响亮的口哨,林吾诚苦笑着转身离去。然而,刚刚走出三步,身后就传来一个稍显不耐的声音,带着理所当然得有些欠揍的语气。
“我说,你不是要送我去医院吗——欧吉桑?”
最后三个字被刻意加重,穿透层层空气在耳边炸开,林吾诚觉得有些忍无可忍了。于是果断地转身,三步并作两步走回原地,然后弯下腰,食指施力抬起少年削尖的下巴,嘴角勾起一个邪恶的弧度。
“小子,大叔可不是乱叫的。”
少年没接话,只是看着林吾诚越凑越近的脸,不自在地皱皱眉。这个动作显然愉悦到了林吾诚,不由把脸凑得更近,几乎鼻尖对着鼻尖,唇边的笑意也更加深刻。
“一般说来,被叫做大叔的人,都会有些……特殊的——爱好。”
林吾诚故意说得缓慢,成年男子的气息喷在脸上,无端有些燥热。少年与他对视良久,终于败下阵来,不得不再次闭上眼睛。满意地“嘿嘿”一笑,林吾诚这才伸手扶起略显虚弱的少年,半撑半抱着向巷子外走去。
怀里的身体虽然瘦巴巴的,骨骼分明得硌人,却带着少年特有的青涩又爽朗的气息,青柠一样怡神。虽然知道能看不能吃,林吾诚还是忍不住心神动荡,也忍不住又是一阵失落。
正可惜着,已经扶着少年来到车前。看到自己的爱车,心情才算是好了点儿。暗忖爱车几乎可以说是男人的天性,林吾诚不禁微微别过头,想看看怀里的少年是什么反应。
结果,自然没有辜负他的期望。
只见少年半靠在他身上,先是看了他的车一眼,又看了他一眼,一双眼睛继而在人车之间来回打了几转,然后扭头望向别处,看不到表情地说:“还真是衣冠禽兽。”
学了少年的动作,看一眼自己Armani的休闲西装,再看一眼自己Jaguar S-TYPE的爱车,林吾诚不由哑然失笑。
——还真是,精准的形容。
无声一笑,林吾诚微微低下头,灼热的唇几乎攀附上饱满圆润的耳垂,刻意压低了声音说:“……禽兽?想不想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禽兽,嗯?”
位于滨海平原的S市,被一个巨大的十字分割成四部分,东、西、南、北四个城区。而组成这个巨大十字的,正是S市初建时的两条主干道,也是S市现今最繁华的两条街道——撇字形的东山大道和捺字形的中华路。
午后,夏日炎炎,中华路上车流如织,靛青色的Jaguar无声滑行在宽阔的街道上。
车外,是不断后退的或宏大或精巧的风格各异的建筑物,以及各种各样的店面和形色匆匆的人群。车内,少年半歪着头靠坐在副驾驶座上,透过深茶色的玻璃窗,面无表情地看着S市遥远而无声的繁华与喧嚣。
本来,林吾诚心里邂逅美少年的激动已经因为对方是大好直男而稍微平定下来,从居民区到医院再到自己家,一路都只是专心致志地开着车,再不想着要怎么搭话。恰好这时遇到了红灯,林吾诚也自认是个不怎么能抵挡得住诱惑的人,没做多想就转过头,正好看见一幅美少年沉思图。
那一瞬间,林吾诚觉得听见了自己咽口水的声音。
而下一瞬间,林吾诚确信自己听见了少年的声音。少年的嗓音清亮悦耳,绝对不输给任何一个选秀节目的前三甲,说出来的话却一如既往能把人的鼻子都气歪。
“我说,大叔,再看眼珠子就要掉出来了。把空调调低点儿!”
虽然没有表现出来,但林吾诚心里其实还是十分恼火的。毕竟,没有一个才二十四岁的男人会容忍得了被一再地称作大叔。
不过,他已经懒得再去计较,也没心思再去调戏——先不说旁边坐的好歹是个伤患,带坏了人家孩子他可负不起责。只能一边磨牙一边去调空调,再在绿灯亮起时狠狠一踩右脚,让Jaguar真正像一匹美洲豹一样飞奔出去,不到一个小时就穿过熙熙攘攘的中华路,到达林吾诚在城东的家。
少年一路都没再说话。林吾诚一边感叹果然人不可貌相,一边伸手去解安全带。
“到了,下车。”
没动静。
抱着一丝疑惑和可能再次被言语打击的觉悟,林吾诚颇有兴趣地回过头去,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张熟睡的侧脸,依旧阳光而野性,睡梦中无意识上扬的眉峰隐约透出丝丝划破黑暗的锐利,极具侵略性。
悄悄地咽下一大口口水,林吾诚开门下车,绕到另一边打开车门,解开安全带,轻手轻脚地抱起少年瘦巴巴的身体,大步向电梯走去。
——还真是轻。
怀抱着这样一具轻飘飘却如利剑般扎人的身子,林吾诚忽然觉得,这个少年,简直跟吾然一模一样——看上去都是一副瘦骨嶙峋弱不禁风的样子,骨子里的倔强和固执却不输给任何人。
这么想着,林吾诚不由低下头去看怀里熟睡的少年。
只一眼,少年沉睡的面庞似乎与记忆中的那张脸重叠,一样的脆弱却伪装坚强,一样的孤独却伪装冷酷,一样的叫人看得心疼,林吾诚突然就觉得鼻腔发起酸来,赶紧死死咬住嘴唇。